講道集

自序

四年前欲分享登山八福,在其準備前參加閱名神學家Willam Barclay,博士所著馬太福音註解(日文):發現其解甚精,心想若能意譯為章,定能輔助大眾瞭解其內涵並深識耶穌基督。心意既決,就將八福分為四次宣講,不但本身得益而信徒更是獲益匪淺!

隨之在長執會中陳督悅執事提議,要索取往後之講稿影印廣傳分享大眾;這對以大綱講道50多年的我不是件易事,更何況我的漢文造詣是正統的台灣國語,非大眾所能看懂。後我提供講道錄音及講稿;經其整理書寫後能使大眾方便閱讀!蔡陳雪禎姊妹也加入整理。在此特別感謝二位。

於此我須聲明,本書內容非我研究所得,大部份是從Willam Barclay博士的註解意譯而來;我只將之整理後以信息來分享。有些註解之意與我有異時,我就參照本身信仰闡譯之。我想:身為一位講者若發現了好的信息能用來造就信徒,助其信仰或成長,進而搶救靈魂應是極美之事;所以膽敢將馬太福音從耶穌傳講八福起迄至受苦、釘死、復活之信息收集成冊(三年多)。心想:若因此能幫助大家認識主耶穌基督並深知其所述之真理,進而使來信者閱後屈服宣認主耶穌基督為救主;如此動機之下才敢冒昧製冊送人。

願主賜福本書,使人人得救蒙福!

 

至福﹝一﹞

經文:馬太福音五:1~16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序文

(A)這段聖經我相信每位兄弟姊妹都很熟悉,也常常聽講道者講解,就是慕道友也很喜愛,因為這是講到福,還不只一樣福,乃是八福。有一位聖徒說:「人若不活在神的祝福中,就是落在撒旦的攻擊之下」,確是經驗之談。

(B)整本馬太福音書是強調主為王,主多次講到天國,因為國度是王所掌管的範圍,各位可能要問天國究竟在那裡?我告訴你,今天這個隱藏的天國就在屬靈的家──教會裡面。我們奉主的名聚會,主就在我們中間,有主同在就是天堂,讓主為王就是天國,所以說:「天國就在我們中間」。路加17:20~21主在這裡所講的一段話是以天國之王的資格講的。

(C)要分享至福之教訓我們必須先思想二件事:

— 至福的教訓全部用現在式

英文版本用「are」,例如:“Blessed are the poor in sprit”。希臘文與希伯來文沒有此are的動詞,耶穌在教導此至福的教訓時是用亞蘭語說的,這是當代人通用的語言,與希伯來文類似。在舊約聖經中常可看見使用一種感歎詞,例如詩篇一:1「幸福啊!不從惡人計謀的人」,耶穌此種教訓人的方式是一種感歎語的表現,所以應解釋為「有福啊!虛心的人」。

至福的教訓不是說:堅信者把盼望存在未來,而是對現在事實的祝福,基督徒的福氣不是將來進入榮光之地才享受的,而是現在已經生活在祝福之中了。當然,其完全的祝福是在見主面的時候,但如今已經得著了。

— 至福的教訓中,每一個都說「有福」

這有特別的意思,基督教信仰有如神的喜樂。希臘人叫居比路島為“福氣的島”,居比路島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島,且地肥物豐,無一缺乏,可以幸福的生活;氣候好,花草美,果物、礦物、其他天然資源應有盡有。所以希臘文「福氣」意指內在喜樂,是不會被外在事物所迷亂的。由內在所產生的喜樂不會被人生偶然的不如意而影響其喜樂,不論是遇到痛苦、悲傷、損失等等均不會減少其喜樂,連死亡、失敗都不能奪去的喜樂。約翰福音16:22耶穌說「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

世間的喜樂有來的時候,也有去的時候,時局變化的時候,健康失去的時候,計劃失敗的時候,希望落空的時候,世間的喜樂要因上述時機的改變而消失;但是基督徒的喜樂是別人所沒有的,只有與耶穌基督同行的人才會持有這種喜樂。

一、虛心的人有福了:意指心中貧窮的人有福了

(A)所謂的“貧窮”希臘原文有二種解釋:

— 指為了生活必須工作的人:有做才能過活的人,當然沒有多餘之物;雖不是富裕,卻也不是貧窮的。但至福中所教導的貧窮不是指此種。

— 這是指極度悲慘的貧窮,指窮困到身無一物、無立錐之地的境界。為何說貧窮到這種地步者有福呢?在極度貧困中生活的要得到祝福。

(B)耶穌是用亞蘭語講這段經文,猶太人對“貧窮”有四種不同的用法:

— 最初只是單純的貧窮;

— 因為貧窮之故,變成無勢力、無權力、連名譽和援助都沒有;

— 又因無勢力之故,被人賤踏、壓迫;

— 最後,完全被世人放棄,只對上帝存有盼望。

所以,“貧窮”的希伯來文是指“卑賤無力量的人只有仰望上帝”。詩篇作者解釋為困苦的人,例如:“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詩卅四:6﹞。事實上,在詩篇中所說的貧窮人,在這種極其卑賤無助的情況下親近上帝,會得上帝的喜悅。詩篇九:18記載:「窮乏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卅五:10說「耶和華啊!誰能像祢救護困苦人」68:10講:「上帝啊:的恩惠是為困苦人預備的」;七二:4敘述:「祂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窮乏之輩,壓碎那欺壓人的」一○七:41描述「祂卻將窮乏人安置在高處,脫離苦難,使他的家屬多如羊群」一三二:15耶和華說:「我要使其中的糧食豐滿,使其中的窮人飽足」。

這些經節所說的貧窮人都是指卑賤無力量、專心仰望上帝的人,我們現在把希臘文的貧困與希伯來文的貧困兩者的意思綜合起來思想:一個是指極度的貧困、空無一物者;另一個則是指貧困、卑賤、無力,只仰賴上帝的人。

(C )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是“知道自己完全無力量,只有仰賴上帝的人有福了”。知道自己的存在完全被輕視,全心全意仰賴上帝時會發生二件事:

— 對物質完全失去慾望,因為知道物質是不能使人得到幸福與安定;

— 對上帝有親近的心,因為只有上帝才能幫助我、給我盼望、賜我力量,虛心的人對物質無慾望,知道上帝是一切的主宰。在這裡請大家注意:不要認為貧窮是好事。

(D)天國是在這種貧困人的中間:主禱文教導: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

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只有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才是神國的子民,因為知道自己的無力、無知、無能,才會全心依靠上帝,信賴祂、服從祂。所以神的國度是虛心的人所有的,因為他們自知沒有上帝不能存活,因而信靠、服從祂。

所以第一個至福是:「啊!自覺自己的無力,只有完全依靠上帝的人有福了,這樣的人才會全心服從上帝,因服從才能成為神國的國民」。

二、哀慟的人有福了﹝憂鬱的人﹞

此為希臘文用以表現悲傷最有力的一句話,例如心愛的人去世了,悲殤之情油然而生,常痛哭流涕,無法抑制,誠如創世紀37:34雅各所遇到悲慘的命運一般。

這句話有三種解釋:

(一)忍耐勝於人生之最大悲慘的人有福了

「土地若每日持續受太陽照射,會成為沙漠」,沙漠之地無法生產果物,必須有雨水的滋潤才能出產果物。有時候人必須在悲慘的情況下才能體驗到感情的可貴及上帝的安慰與憐憫。通常,人在順境中只知事物的表面,而在悲慘的境遇中才能更深刻的體驗事物的另一面,重新得到力量與看到美好的方面。

(二)對別人的悲慘能感同身受,且給予同情的人有福了

世上若是沒有人願意把別人的悲哀看為是自己的悲哀,那麼將會是一個多麼無人情味的世間。基督教是關心他人的宗教。「一個會對別人的痛苦、悲哀感同身受的人有福了」。以上二種解釋當然包含在至福的教訓之內。但是其中心思想則如下述的第三點:

 

(三)對自己的罪過與無價值而絕望悲傷的人有福了

— 耶穌起初傳道時,總叫人“悔改”。一個人若不是對自己的罪感到悲傷,就不會有悔改的心。人真正會改變是當他突然遇到事情,眼睛突然被打開,才發現什麼是罪,並為此罪哀哭。有個小朋友不知所做的錯誤,有一天看見其母眼中悲哀的眼淚時,才醒悟到自己所犯的罪行,此即十字架對我們所顯現的。

— 十字架是人類犯罪的結果。罪把世界上最尊貴的生命奪去,將無罪的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因此打開了我們的眼睛,知道罪的可怕。

結論

基督教信仰是由意識到自己的罪開始,「為自己的罪而悲傷者,想起對上帝所犯的罪而悲歎者,仰望十字架而認罪者有福了」,有這些經驗的人要得安慰,這種經驗稱為悔改。詩篇51:17說:「憂傷痛悔的心祢必不輕看」。

 

至 福﹝二﹞

經節:馬太福音太五:1~6

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序文

上星期我們分享了至福的二種福氣:〈一〉虛心的人有福了;〈二〉哀慟的人有福了。今天我們要一同分享第三、第四種福氣:

三、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土地﹝五:5

(A)溫柔的人常被人看作無力量、無骨氣、無判斷力、又跟從別人的人。溫柔這句英文是meek,希臘文的溫柔是表示希臘倫理重要的一句話,亞里斯多德把“溫柔”解釋為“一切道德的規範應在兩極端的中間,一方是過剩,另一方是缺乏,在其中間者則為中庸的道德”。例如:一方是浪費者,他方是守財奴,中間是寬容的人。同理,“溫柔”是指在過多的忿怒與過少的忿怒之中庸者,所以這句至福的教訓是“該發怒時發怒,不該發怒時不發怒,這樣的人有福了”。

該發怒與不該發怒的原則是:對於他人加在自己身上的侮辱與損害,不可發怒,意即基督徒不可有恨;但是別人受傷害時,有時候也要發怒。以自我為中心而發的怒氣是罪;但是消滅以自我為中心,為正義所發的怒氣是偉大的,是無私的發怒。

(B)“溫柔”的另一個意思是“非常聽話”,為服從命令而加以訓練,如同接受他人支配的動物之意思,所以可以解釋為“可抑制一切的本能、衝動、激情,完全自制的人有福了”。

但是,在這裡必須有所修正:“有福的人,不是自己支配自己的人”,人類不可能做到完全自制,因為完全自制的人是讓尚帝支配的人。我們凡事順從上帝,才能得著完全的自由、完全的平安。

(C)“溫柔”還可以解釋為“除去誇耀,完全的謙虛”

— 人若是沒有謙虛的心,就不可能學習任何事物,要得學問的第一步就是知道自己的無知。

— 人若是沒有謙虛的心,心中就沒有愛;因為愛是在感覺自己毫無價值時慢慢發芽、茁壯的。

— 人若是沒有謙虛的心,就沒有真正的宗教心;自覺自己是軟弱的而需要上帝時,才能產生真正的宗教信仰,人才會在真正的意思成為人,自己是被造物,上帝是創造主,自知沒有上帝是不可能做什麼。

溫柔是自覺要學習,必須得赦免的一種謙虛的心,這是人類對上帝應該有的唯一態度,所以可以解釋作:「自覺自己的無知、軟弱、缺乏而謙虛的人有福了」。

(D)這樣的溫柔要承受土地,是主耶穌所說的。自制力強的人,亦即能夠抑

制激情及控制本能衝動的人實在是偉大的人。民十二:3說:「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他不是優柔寡斷、沒有骨氣的人,他有時被激怒卻能自制,是一個只在必要時才會發怒的人。箴言十六:32「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亞歷山大大帝一生最大的失敗就是缺乏此種性格,他喝醉酒失去自制力,用槍將最親蜜的友人刺死,可見不能支配自己的人也不能支配別人。

讓自己由上帝支配的人,就是把溫柔這種性格當作衣服穿在身上,這樣溫柔的人要承受土地所以第三個至福的意思如下:

「該發怒時發怒,不該發怒時則不發怒,因為他接受上帝的支配,把一切的本能如衝動、激情抑制住的人,且自覺自己的無知,軟弱、謙虛,這樣的人有福了,因為他是人中之王」。

四、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A)言語不是孤立的,它會因說話的人的背景、經驗與思想的不同而改變。至福

的教訓尤其是這樣,初聽的人可能不甚瞭解其意思。

在現代人的生活狀況中,很難深刻體驗饑渴的情形。耶穌當時的勞工,一日的工資所得只有八個 pens,故其生活很艱困。巴勒斯坦的勞工一週只能吃一次肉,切實的饑餓有如活在餓死的邊緣。

“渴”是個更深刻的問題。現在,我們水龍頭轉一下就有水可以喝,古人可沒有這麼方便。旅行者在途中常會遇到熱風、沙粉,沙粉一旦進入鼻喉,會有不能呼吸而口渴的情形,這對現代人是難得體驗的。至福中所教訓的“饑渴”不是如早餐與中餐之間要吃一點餅乾、喝一杯咖啡的意思,而是指瀕臨餓死邊緣的人,對食物的渴求;或是指將要渴死的人渴望幾滴清水的情形。

(B)此教訓也是一種“質問、命令”的意思

猶如質問他人「你怎樣在追求義,是否如將要餓死的人在追求食物、將要渴死的人在追求水一樣地追求義呢?」我們追求義的欲望有多強烈呢?大多數                 的人都在追求善與義,但是其意志很薄弱、無力氣。如果每個人都有如至福中所說的態度,則這世界早就大大改變了。

(C)教訓中最嚴格的“質問、命令”,同時也是最“充滿安慰”的教訓。

因為在此嚴格的質問背後所說有福的人,不是指已達到義的人,也不是指全心全責追求義的人;若是要達到義的人才能受到祝福時,那麼世上沒有人可得著此祝福。然而,此祝福是要給與那些雖有失敗、有缺點,但是卻用最高熱情持續追求義的人。

列王上八:18「你立意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憐憫的上帝審判人的時候,不是只看你完成的工作,而是看你追求的心如何。雖然尚未達到義,但是到最後的瞬間,如同饑渴慕義的人一樣,絕不會在祝福中被漏掉。

所以第四句至福的意思如下:

「啊!如同將要餓死的人在追求食物、如同將要渴死的人在追求水一樣,在渴求完全的義的人有福了,這樣的人要真正得著滿足」。

 

至 福﹝三﹞

經文:馬太福音五:7~8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

序文

上兩週我們分享了前四個至福:a.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b.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c.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d.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今天我們來思考另一種至福:

一、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1)這句經文是很很大的教訓。新約聖經的一貫原則是,為要得赦免必須先赦免別人。雅各書二:13「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馬太福音十八: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馬太六:14~15之主禱文「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所教訓的也是一樣。

(2)但是,至福中的教訓比這句經文有更深的意義。希臘文的“憐恤”是由希伯來語翻譯過來的,不是我們普通所說的同情,對遇到困難的人覺得可憐而已;而是“以其人之心,立於其人之位看事物、想事情”,必須有明顯的意志力,實實在在地以別人的心情及立場設身處地為他著想。這不是表面上的同情而已。

(3)這裡有三件事必須知道

(A)不會發生錯誤的親切

不站在對方立場想事情,而做出親切的錯誤動作,例如:耶穌即將被釘在十字架前兩、三日訪問馬大與馬利亞,當時主內心痛苦需要安靜,但是馬大做出來的卻是攪擾主的動作。

有時我們很想對別人親切,但是其親切卻是站在我們的立場想的,這樣有時反而成為對方的難處。如果我們會以對方的立場來考量時,不但所作的是真正的親切,也不會作出錯誤的動作。

(B)赦免與寬容成為容易的事

我們常忘記人的思想與行動有其隱藏的背景,假如我們瞭解其背景,就容易瞭解人、赦免人。例如:有錯誤想法的人可能受他的家庭環境、過去的經驗等所造成的;態度失禮的人可能有痛苦或煩惱的事;有人認為別人的態度冷淡,可能是對他有所誤會。法國人有一句俗語:「知道一切,就會赦免一切」。

(C)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顯明出來

上帝藉著耶穌成為人進入人間,以人的眼光看、以人的情懷來感受、以人的心思來想;上帝知道人的心思意念,因為祂本身就在人的中間生活。

(D)維多利亞女王是聖安得烈學院校長伉儷的親友,當二人的丈夫先後死亡時,女王去拜訪校長夫人時,夫人躺在床上,想趕緊起床表示敬意,女王卻對她說:「請不要起來,今天不是女王來見臣子,而是失去丈夫的人來慰問相同遭遇的朋友」。這是上帝所作的事,上帝成為人,來和人一同生活;上帝不是遠離人類,與人無關係的權威者;而是憐恤人最崇高的範例,成為基督來到人間。

(E)只有憐恤人的人才會得到別人的憐恤,我們要站在別人的立場來看自己的態度;我們若對人薄情、不關心,人也會對我們薄情、不關心;我們若以愛心對待別人,別人也會以愛心回報我們。在上帝這一方面是更真實的表現出這個道理,因為懂得憐恤別人的人其所做的如同上帝所做的。

所以這句話可以這麼解釋:「啊!能夠站在別人的立場來看事情,體諒他的心情,感受他的感覺的人有福了,因為這樣做,對方也會如此對待你,這是上帝在基督對我們所做的」。

二、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A)此至福的教訓要求讀聖經的人當靜思與反省,希臘文的“清”有以下幾種用法,每一都會使至福增加其意義:

a.本來是清潔的意思,例如髒的衣服洗後變成清潔的。

b.脫殼之意:穀物除去殼,士兵中除去不服從者、膽小者、無能力者之後,剩餘的則成為精兵,有戰鬥能力的人。

c.純粹之意:例如不摻水的牛奶、酒,不含化合物的金屬等等。

所以這句話可以解釋為「動機純正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有人雖然行為很好,但其動機不一定絕對純正,例如:他為某種有益的事,不惜把金錢提出來,是否在其心底藏有作好事的滿足感,或是想得到別人的讚美、感謝、信任的快感。又如他作了犧牲的好事,是否期待別人稱許為英雄,或是把自己看為是殉道者。

(B)此至福的教訓有要求我們對自己檢討的必要

我們作工是為事奉或是為報答上帝?我們的事奉是為炫耀自己或否定自己?教會的工作是為基督或是為自己的名聲?到教會作禮拜是朝覲上帝或是讓人看為美好?讀經禱告是為與上帝交通或是優越感作崇?有時我們需要有勇氣檢討自己。

(C)清心的人必得見神,這是主所說的。對於有興趣的事物,我們才會注意。天文學家與一般人看星辰不同,他知道星辰的名稱並親切研究之;植物學家也與一般人不同,他認識雜草、野花的名稱,仔細研究其用途。心不清潔的人常常表現出其下賤的言詞、動作。這句話有警告我們的涵意:欲得上帝的恩典,須保持心的乾淨;若隨人的情慾為之,將使心污穢不堪。

總結這句話可解釋為:「啊!動機完全純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至 福﹝四﹞

經文:馬太福音五:9~10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序文

在馬太福音五:3~8中我們已經分享了前六個至福,今天我們來分享研究第七’與第八個福氣是什麼?

一、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學習至福的教訓時,我們必須先來想這句話的意思:

(A)「和睦」的希臘文是“和平”的意思。而希伯來文的Sharon這句“和平”不是指“無戰爭”的意思。Sharon此句和平的意思即釋放出人類最偉大的幸福,不僅不使他人遇到壞事,而是願他得著一切的好事;不是消除一切的煩惱,而是享受一切的幸福。

(B)「給與他人和平的人是有福的」

請注意,這裡不一定指愛好和平的人,因為有人以錯誤的方法愛和平,不但得不到和平,反而發生許多問題的實例也很多。比如:有件事情會影響和平又有危險時,若只用嘴巴說和平,卻不付諸行動,雖說愛和平,其實是在撒災禍的種子,並沒有處理問題。這裡所說和平的祝福,不是迴避問題,而是面對問題、處理問題,才能有和平。至福的教導是要求積極的克服困難,處理問題,為得到和平不惜付出任何代價。

(C)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意思是“給與他人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所作的是上帝的工作”。

(一)“Sharon” 是指給與人類一切最偉大的幸福,所以“至福”可以解釋為“為了人類,將這世界營造成適合居住的人有福了”。林肯曾說過:「我死後,若有人要種花時,請記得我就是那位專門拔雜草的人」,這才是盡力要讓世界成為更好的人的祝福。

(二)給與他人心靈和平的人有福了

初代教會的學者把至福的教訓只看成是指心靈方面的意義。每個人的內心都有善惡兩股力量互相較量,其結果是內心得和平的人,把其整個心門打開,交託給上帝的人有福了。

(三)猶太拉比喜歡解釋‘使人和平的人’相信耶穌也是以此教訓門徒的。人類應該達成的最高本份,是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正常化。因為無論任何地方都有糾紛製造者,他們常現身於鬪爭當中,是造成分裂與混亂的主因,這種人是為惡靈作工的。感謝主,有一種人剛好相反,他們會消弭人們的憎恨、消除對立的感情、調整人心,這種人所做的如同上帝的工作,因為上帝偉大的計劃就是要製造上帝與人之間、人與人之間的和平。

至福可以解釋為:「啊!使人與人的關係正常化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在行使上帝的工作」。

二、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耶穌有一特別的性格,就是透徹的真實:祂對決心跟隨祂的人,不論發生什麼事,不能曖昧地不說;祂知道自己來到世上不是為提供人安樂的生活,而是要造出偉大的人。現代人很難想像初代的基督徒所遭遇的苦難。

(A)因為是基督徒的關係,在工作上所遇到的困難

例如:石匠與人訂契約,合建異教的神殿;衣服製作人受託作異教祭司的服裝等等,雖然他們在職業上、利益上常與耶穌基督對立,但他們的態度顯出是將對耶穌基督的忠誠放在第一,置於首位。

(B)因為是基督徒的關係,在社會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難

早期大部份的獻祭都是在神殿舉行的。當異教徒向其神明獻生畜時,並沒有把整隻動物放在祭壇上燒,只用幾支毛代表來燒,然後把一部份的肉給祭司當作謝禮,大部份的肉是獻祭的人拿回去。於是獻祭的人就將此肉烹調後宴請親友,其邀請函敘述如下:

「在我們的神的餐桌上共享晚宴,恭敬招待」

基督徒是否可參加異教的禮拜?他們是寧願失去朋友,也不願意不忠於基督,他們有作個孤獨的人的覺悟。

(C)因為是基督徒的關係,在家庭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難

因為信基督,有被家族的人唾罵、輕視、隔離,甚至被趕出家門的苦難。

(一)基督徒所受的迫害

基督徒所受刑罰的恐怖是言語難以形容的:例如被當作獅子的食餌;被火燒、釘在十字架上算是最普通的。尼祿皇帝將基督徒的全身抹樹油,然後點火作成活人火柱,來照明他的庭園;將野獸的皮讓基督徒穿上,然後放狗去咬他們;用刀挖基督徒的肉,再注入紅鉛水;挖去基督徒的眼睛,或是割去其身體的某部份,在他面前燒;或是將基督徒的手腳一面用火燒,一面又用冷水潑以延長活的時間,這些都是當時的基督徒所歷鍊過的。

(二)為什麼羅馬人要迫害基督徒?

(1)因著猶太人的宣揚,所以他們應負責任

a.誤解基督徒,以為他們專門吃人肉、飲人血。

b.誤解‘愛餐’,以為指男女情愛方面,故認為基督徒的品性不良。

c.誤解聖經所記載‘末世之災難’,以為基督徒要放火燒世界,是放火狂。

d.誤解基督徒,以為他們會破壞家庭的和諧。

(2)迫害最大的理由是政治問題

要拜該撒為活神:羅馬的靈、女神Roma是當代人願意敬拜的神,後來演變成拜Roma的化身──皇帝,建該撒的神殿而拜,稱該撒為神。

 

當代基督徒唯一的罪就是把基督置於該撒之上,有千千萬萬的人為了對基督表示絕對的忠實,曾遭受逼迫而死。許許多多的人為選擇以耶穌基督為唯一絕對的真神,甘願為祂而受難。

結論

當時基督徒將接受迫害,看為是對基督表示忠誠的機會。最偉大的殉教者之一是士每拿的老司教Poricalub,當他被補到羅馬法庭在長官面前,被迫選擇拜該撒或是受死時,他回答了一句永不磨滅的話:「在我事奉基督的八十六年之中,祂未曾一次看我為不當,我怎麼可以侮辱那位拯救我的主,侮辱我的王的名字?」。群眾帶他到火刑場時,他祈禱道:「啊!全能的上帝,祢是那位愛我,祝福我的至聖子之父神,通過聖子祢賜我智慧認識祢,此時此刻,祢看我為堪得接受此杯,我滿心的感謝祢!」

 

律法與耶穌的權威﹝一﹞

經文:馬太福音五:17~20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序文

(A)當我們讀這段聖經時,也許會覺得奇怪,為什麼耶穌說過:「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然而祂卻破壞律法所規定的吃飯洗手、安息日醫病等等。

(B)猶太人所說的律法有四種:1.十誡; 2.最初的摩西五經,是律法的精髓; 3.律法與預言者,指聖經全部; 4.口傳律法,即律法學者的律法。耶穌時代以第四種律法使用最多,這種律法是耶穌要嚴厲糾正的,因為聖經並沒有記載這種口傳律法,而是律法學者自己規定的。例如:安息日不可運貨、勞動,然而什麼叫作“貨”?就是指二個乾無花果的重、一小杯酒、一口可以喝的牛奶、抹一個傷口的蜜等等。

 

一、律法的精髓

(A)耶穌所說的律法是指什麼?祂說祂來是要成全律法,為要指示律法真正的意義。律法學者及法利賽人的口傳律法其背後有一原則,即「人類在各種事物上追求上帝的旨意,知道之後便終生順從和奉獻」。他們這種終其一生順從的想法是很正確,但是他們所作的卻是錯誤的,他們想要從人所作的法則中看出上帝的心意,這是錯的。

(B)若是這樣,耶穌來為要成就律法,指示其真正意義。律法背後的原則,是什麼?就是十誡,這是律法的精髓。如果用一句扼要的話表示就是尊敬,更正確的表示就是“敬畏”:亦即“對上帝與其聖名的敬畏”“對上帝所定的聖日的敬畏”“對雙親的尊敬”“對生命的尊敬”“對所有物的尊敬” “對人格的尊敬” “對真理與別人名譽的尊敬”“對自己有能力戰勝邪情私慾的尊敬”,這些就是十誡背後的基本原則。

 

(C)十誡的基本原則是對上帝的敬畏,對同胞和自己的尊敬,人若沒有此基本的敬畏與尊敬,就是沒有律法;一切的律法是規定於此基礎上。耶穌為要成全此敬畏與尊敬而來到人間,在生活中具體的指示我們要敬畏上帝與尊敬別人的意義。

敬畏與尊敬不是要守許多法則、規定,而是要對上帝有敬畏之心、對人有憐憫之心;不是要固守律法,而是要有愛心;不是要禁止人的行動,而是要順從命令,積極發揮愛心的生活。所以十誡的基礎是敬畏與尊敬,是絕對不會廢掉的,因為這是對上帝與對人之間的關係不滅的原則。

二、耶穌的權威

這是新約聖經中很重要的一段,耶穌的教訓帶著權威性,祂主張祂有權威,這是沒有人敢作的事。耶穌所主張的權威,讓接觸祂的人感到驚惶,祂傳道的第一天,在迦百農引用了律法並反駁之,誠如馬可福音一:22與馬太福音七:28、29所記載的,眾人都希奇祂的教訓帶有權柄。又如馬太福音五:21、27、33、38、43所述,耶穌以自己的教訓來代替律法五次,耶穌指出猶太人視為最神聖的文書之缺點,用祂的智慧訂正,主張其權利,這是猶太人所未曾聽過的,不像先知與拉比的教訓。若是這樣,耶穌是在發狂嗎?權威必會證明其本身的力量。

三、論仇恨

(A)動怒

(一)這裡所謂的“動怒”在希臘文有二句話來形容:1.指如同乾草點火,一發不可收拾的怒氣;2.指永遠銘記在心底的忿怒,這種懷恨的人是要受審判的。

一切為私利的怒氣是會被定罪的,雅各書1:20說:「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上帝的義」。有人說:「發怒時,任何事都不能清楚分辨處理」,又有人說:「怒氣是短期間的狂氣」。

(二)所以耶穌說深根的怒氣、永不忘懷的怒氣、拒絕和解的怒氣、極思報復的怒氣一律都禁止,我們若想跟從耶穌必須把一切的怒氣,尤其是根深柢固的怒氣,從我們的生活中釋放掉。

(B)動怒,會變成言語傷害人

(一)“拉加”,這句話含有輕視的意思,是傲慢的人輕蔑別人的說法,罵他「白痴,沒有頭腦的人」。流傳一個故事,說到一位拉比西門回家途中,遇到一個很難看的人向他請安,西門陶醉在自己的博學多聞,因而向他說:「你是拉加,很難看,你們村裡的人是否都像你一樣難看」,那人回答:「我不會回答你的問題,請向創造我的造物主請教,為何把我造得那麼難看」。輕蔑別人是罪,是比怒氣更嚴重的罪。如同在美國說negro也是含有輕蔑別人的意思。有人是以其富裕的家境誇耀而輕蔑別人,有的是以其地位、才識來輕蔑別人。

(二)“魔利”這句話是指道德方面愚頑的人,詩篇十四:1:「愚頑人心裏說沒有上帝」。這不是批判其智慧,而是懷疑其道德性,是搶奪他人的名譽和信用,將不道德的記號烙印於其身上。耶穌說傷害兄弟的名譽與信用的,要被判重刑,被投入地獄的火中。

地獄,原是指耶路撒冷西南的一座山谷,歷代志下廿八:3記載,亞哈斯王鑄造巴力的像讓以色列百姓敬拜、又用火焚燒其兒女的地方;後來約西亞王宗教改革時廢掉巴力,此山谷從此成為咒詛之地。列王記下廿三:10記載這裡後來成為耶路撒冷的廢物焚燒爐,整天有黑煙,有一種殺不死的蟲。所以此處比喻為上帝要懲罰罪人的場所,故稱為地獄。在此,耶穌說破壞別人的信用、傷害別人的名譽、惡意說別人的壞話,這種罪是最嚴重的,應該被投入地獄裡焚燒

 

結論

總而言之,耶穌所說的意思如下:「古人說:殺人是罪,應受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該受審判的不只是外在的行為,內在的思想也要受上帝的審判。深根的怒氣是罪,說輕蔑的話也是罪,惡意破壞別人的信用和名譽是更重的罪,因為這些雖然沒有實際的殺人行為,但是在他的心裡已經殺人了」。

 

 

律法與耶穌的權威﹝二﹞

經節:馬太福音五:23~32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序文

 

上週我們說到(A)動怒,指永遠銘記於心底的忿怒﹝馬可福音五:21~22﹞; (B)怒氣會變成言語傷害人﹝馬可福音5:21~22﹞;(C)不能超越的障礙 (五:23~24)。今天我們要繼續研究其餘各點:

一、耶穌在此提醒他們一項事實,為什麼需要獻祭,其理由就是人作壞事,破壞了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盼望以獻祭挽回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使其正常化。有二件事必須特別注意:

(1)所獻的“祭牲”對故意犯的罪行無效力

猶太人稱故意犯的罪行為惡意之罪,是故意無視於正義而犯,是明知故犯之罪,所獻的祭牲不能產生效力。但是對於無心之罪,或是一時之間失去自制力,因激情引起的罪,祭牲才能產生效力。

(2)獻祭之前須先作罪的告白,真實的悔改

表示對罪的結果祈求赦免之意。猶太人有一個節日叫作贖罪日,若有人要在這日獻祭,他如果干犯了鄰居,他要獻祭之前必須先與鄰居和解,其獻祭才有效力;也就是說人要與上帝和解之前,人與人之間的不和睦必須先解除才有效力。犯竊盜罪者若不先償還所盜之物再獻贖罪祭,而被人識破時,其祭牲被看為污穢,要丟棄於聖殿外燒掉。人要與上帝有正常關係之前,應先潔淨自己,猶太人是深知這一點的。

祭牲是代償之物的表示,獻祭者需把手放在祭牲的頭上說:「啊!主啊!我祈求祢的赦免,我犯了罪,我作錯了事,我背叛了祢的旨意,我……,但是我願意悔改,請讓此祭牲代為償還我的罪過」。

贖罪祭是由祭司代獻祭者獻上的,獻祭者需對上帝作認罪的告白,同時也要對其所犯罪的對象作告白;若不將罪的結果除掉,是不能求上帝的赦免。

(D) 當儘早和解 ﹝五:25~26﹞

耶穌的忠告非常實際,在問題發生未變成複雜前,應儘早和解,耶穌教導原告與被告二者未到裁判所之前應先和解,否則其中一人必遭遇困難。

希臘有一條法律稱為“緊急逮捕”,是原告自己逮捕被告,例如逮捕竊盜現行犯;或是市民證被搶時,可於歹徒使用該證件的當場逮捕他。

在這裡耶穌教導我們二件事:

—喧嘩、對立、紛爭應儘早和解,否則會嚴重化、複雜化,互相產生敵意,會使二人的紛爭變成社會的分裂。要和解需有一方謙卑的先認罪;如此,十之八、九會成功的。

—在有生之年與人和解,因為沒有人知道生命何時終結。最終,我們都要站在上帝的審判臺前受審,所以生活必須時常儆醒,無論何時被召,都要與所有的人和睦相處。

二、不能有的情慾﹝五:27~28﹞

(A)這裡有耶穌新的規定:出埃及記廿:14說「不可姦淫」,猶太人的教師非常重視姦淫罪,犯姦淫的當事者必被判死刑,利未記廿:10記載「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耶穌在此不僅指行為被禁止,連心懷意念也要

被禁止;換句話說,若以色慾的眼光挑逗對方,刺激其情慾者,在上帝面前

也是罪人。拉比們很清楚這一點,所以他們說「眼睛與手是人犯罪的二個媒

介」,又有人說「姦淫是心中思想所產生的果實」,耶穌所指責的是含有刺激

情慾意圖之眼神的人。

(B)外科手術的治療

耶穌最重視外科手術的治療,犯罪的原因或是引誘人犯罪的,都必須除掉。耶穌使用“絆腳石”這句話是很有趣的,它含有「捕獸器」之意,或是落網、陷阱之意,這是會害人於死地、欺騙人自滅。耶穌所指的是引誘人犯罪的習慣,我們不可寬容這些習慣,需要根絕。交友不慎也會使人犯罪,甚至惹來殺身之禍,若在我們的生活環境中有這種情形,必須用外科手術除掉。

(C)基督徒應以工作、事奉的行動來充實生活

(1)初代教會的修道者為逃避肉慾,到沙漠以斷食苦行,其中最出名者為Antonius,他在沙漠苦修三十五年之久。他在其自傳中記載:「起初魔鬼引誘我破壞規律,牠用富家女子的愛、親情、地位、名譽、美食等等來引誘我;魔鬼甚至變成女人顯現,用諸般的妖豔挑逗我」。最後,他瞭解要達到義的地步是很困難的,每當不純正的心思浮上心頭時,就用禱告來對付;色慾燃起時自覺可恥,就以禱告、信仰與斷食來堅定信心。

(2)基督徒應以工作、事奉之實際行動來充實生活,不要讓邪情意惡念有機會進入我們心中;多關心別人來忘卻自己;亦即行善是去除惡念最好的方法。

(D)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不可以離婚

當時的時代,結婚的解除是破壞家庭的危機。

(1)猶太人的婚姻觀:他們認為結婚最高的理想是上帝賜給人最神聖的義務。人不可以不結婚,且婚後故意不生育者被視為破壞上帝的命令,是謀殺子孫。猶太人嫌惡離婚,瑪拉基書2:16「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上帝對一切的罪會忍耐,惟獨對‘不貞潔’例外,因為不貞者不可以跪拜榮耀的上帝。

但可惜的是,現實與理想相差很遠:追究破壞婚姻關係的原因,是當代的女人在法律上沒有地位,她們不是被以人來看待,而是被以物來看待,她們在律法上沒有一點權利,被父親與丈夫隨意處理。不論任何理由,女人都不能與丈夫離異;但是男人卻可以隨意離婚。猶太拉比的律法「女人不管她願意與否,都可以被離婚;但是男人只要有此意念時即可離婚」。

離婚的律法問題叢叢,文字的表面雖似易懂,其意思卻模糊不清,例如申命記廿四:1「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其中‘不合理的事’在日文聖經則翻譯為‘羞愧的事’。離婚書簡單寫道:「以此為離婚書,給妳自由的行為,今後妳可與任何人結婚」。離婚所需的手續就是在二個證人面前將休書交給女方,此女人就算是被離異了。

然而,所謂“不合理的事”或“羞愧的事”是指什麼呢?猶太律法學者有二派說法:

—自由寬大派:指“不合理的事”,認為妻子煮菜鹽放太多、在街上與男人說話、在丈夫面前對雙親說話不遜或與之爭論,都可以離婚。

—嚴格派:指“羞愧的事”,是不貞潔之意;也就是說,假若如亞哈王之惡妻,若不是姦淫,就不可以休妻。

這樣的世代,男人離婚很容易,女人結婚不保險,許多女人都不要結婚。

耶穌所說的不是理想主義者所說的理論,而是實際改革者所說的話,也

是在家庭生活被破壞、國民道德敗壞墮落的狀態下所說的話。

 

律法與耶穌的權威﹝三﹞

經文:馬太福音五:38~41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序文

古代的律法

此段所指示的是基督教倫理的精髓,此倫理正是信徒生活與行為的規範,將信徒與未信者區分出來。

耶穌先將“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個世界最早的律法引用出來,此律法叫“報復的律法”,這在Hamlavi法典中可以看出,Hamlavi是記元前2285~2242年統治巴比倫的人。此法律成為舊約聖經倫理的基本。舊約聖經把此原則指示三次:出埃及記廿一:23~25、希伯來廿四:19~20、申命記十九:21,這些律法在舊約聖經中常被批判為含有血腥味,是苛刻的律法。但是在批判這些律法之前,我們需要注意下面幾點:

— 報復的律法其實不是野蠻的、血腥味重的律法,而是憐憫的開始,是明白限制報復的範圍,不可超級其限定範圍;也就是只限對於加害者,也不可有超越的傷害。若是以古代背景來思想,這不是野蠻,卻是憐憫的律法。

— 不是個人復仇的權限,是法庭上給法官判刑及罰金的準則。

— 在任何社會或是初期的文明社會也不會依此條文來判刑的。例如:猶太人的律法師主張,若是依照律法來執行時,有時會偏離正義,因為偶爾會為了壞的眼與牙,而刑罰了好的眼與牙,因此後來傷害罪以金額來賠償。

猶太人的律法寫在??之項目中,計有五項賠償義務的規定:傷害、痛苦、治療、時間的喪失、名譽的毀損。

— 報復的律法,我們必須記得此律法不是舊約聖經聖經全部的倫理,在舊約中我們可看到上帝憐憫、慈愛的另一面,如利未記十九:18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箴言廿五:21「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箴言廿四:29「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耶利米哀歌三:30「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這些都是聖經中憐憫、慈悲的記載。但古代的倫理以報復的律法為基礎。但此律法是憐憫人的,是給判官參考用的。

但耶穌要廢掉此種律法原則,因為報復乙事不管你如何自制,都必須從基督徒生活中去除。

一、不可有報復的心理

耶穌對祂的門徒說,應把古代限制性的報仇的律法廢掉,教導他們應有不發怒、不報仇的精神;並教導基督徒精神的三種典範,我們若不瞭解其內容之真意,只照文字表面去解釋,將會失去中心思想。

(A)若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讓他打

耶穌這句話含有很深的意思:用右手的人若是要打站在對面的人的右臉,必須轉身打,否則必失去力量;但是有一種打法,就是用手背打。然而猶太人的律法,用手背打表示加倍的侮辱對方,所以耶穌的意思是說“假使有人對你有計劃性的致命侮辱,也不可以報仇或發怒”。我們被人打臉是少有的事,然而被侮辱,或大或小,則是常有的事。真正的基督徒不論遇到任何侮辱都不會發怒、對任何輕視都不敢報仇。我們看到主耶穌本身所受的侮辱:被指責貪吃、好酒、是稅吏與娼妓的朋友。初代的基督徒有常被人侮辱,說他們是食人肉者、煽動家、與品性不良的人。

Willver Fors 發起奴隸解放運動時,被宣傳為「殘忍的主人、虐待妻子、與黑人女人結婚」。基督徒要學習被侮辱不動怒、無反應;更要學習主耶穌,做一個不報仇的人。

(B)有人告你,要拿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內衣是木棉或麻作的,長袋狀,任何人都有內衣可以換;外衣是如毛布,白天為外衣,晚上為毛布用。外衣每人只有一件,猶太人的律法,內衣可以典當,外衣就不可以當。出埃及記廿二:26~27,因為外衣是每人必有的權利,所以主耶穌在此所要說的是「基督徒不主張當然的權利」。

世上有許多時常主張自己的權利的人、固執於特權而不讓人的人或一點權利被侵犯就斷然提出告訴的人,且連教會裏也充滿這種人,真是可惜得很。

基督徒不想自己的權利,而是想自己的義務;不主張特權,卻主張責任;基督徒是忘記自己權利的人。

(C)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二里

— 「強逼」這句話含有歷史性意義,是從波斯話的“走卒”而來,當時波斯有很好的郵政制度,其道路設有住宿之場所,在二個住宿場所之間的距離是一日的路程。各住宿場所都有走卒準備食物、及馬所要用的水與草、也有替換的馬匹。當有不足時,可以強制命令他人提供食物、住宿場所、馬匹等等;也可以命令他運郵件到另一個住宿場所。

所以,「強逼」就是這種強制的意思,後來演變成佔領國強制他人服義務勞動的意思。巴勒斯坦是被佔領國,猶太人不知道何時會被羅馬兵強制服務,如同古利奈的西門被強制背負十字架一般。

—所以耶穌的意思是「你若被強制走一里路,不要用忿怒、不愉快的心去做,應該用喜悅、親切的心情與他一起走二里路;換言之,就是“不要以為自己有作事的自由,常將事奉他人視為義務。若被命令去作不合理的或討厭的事,不要生氣而感到忿怒;應當看作是事奉,而以歡喜的心情去做”。

—無論作什麼事都有二種作法:1.只作最低限度,是不得以在做,所以不想多做。 2.以意志力去做,用愉悅、親切的心情而做;並且將它做好,比別人期待的更好。

基督徒不是只做自己想要做的,基督徒應儘量幫助別人,雖然對方的要求不合理、態度不親切,也要以善報之。耶穌在這裡以三個偉大的法則教導門徒:

結論:— 基督徒受侮辱,甚至此侮辱是計劃性的、是致命性的,也不發怒、報仇。

— 基督徒不主張自己擁有律法上當然的權利,或是某種權利;而是應主張義務與責任。

— 基督徒不可以主張為所欲為的自由;而應以幫助別人為義務

基 督 徒 的 愛

經文:馬太福音五:43~48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前兩個月我們講過耶穌的登山寶訓,討論到愛的15朵花及至福的人,講到要愛你的兄弟、不可姦淫等各主題,今天我們要再來講另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要愛你的仇敵。這一段經文連猶太人都認為是最重要的、最中心的經文;世人連不信主者都知道這是基督徒應遵守的誡律,若我們自稱為耶穌兒女的基督徒都不去遵行就很不應該。

耶穌對門徒要求什麼?他們應如何作呢?愛仇敵是什麼意思呢?世上的語言中沒有任何一種像希臘文將愛詮釋的這麼清楚。希臘文『愛』字有四種意義:1.親情之愛,指親人、家族的愛,如父母對子女的愛,是無條件的愛;2.男女之愛,本來是很清純的愛,後來卻被用來指污穢的性愛;3.真實友愛,指朋友間友情的真貴;4.博愛,是用誠意接納仇敵的愛,是不間斷的愛心與慈悲。

親情之愛是自然產生的、非做到不可的,例如父母親對子女的愛是人類本性的表現,不需勉強行之。然而耶穌教導我們,不論受到仇敵多麼嚴重的傷害、凌辱,心中應無恨意,對其總是存著無限慈悲的心懷意念。耶穌知道人類是軟弱的,無法做到以無條件的愛去愛仇敵,所以祂叫我們要以意志力去愛仇敵,縱使受仇敵的凌辱,仍然執意去愛他們,這種愛勝過人類自然的本能。

耶穌要我們愛仇敵是

(一)用意志力去愛仇敵,通常人們看到不喜歡的人就不會去愛,但是耶穌要我們用意志力去愛那凌辱我們的人、去愛那我們所不喜歡的人,要作到這一點是很困難的。這種愛只有基督徒才可能作得到,因為他們有耶穌的恩典支持、有耶穌無限的慈愛為原動力,才有力量去消滅對仇敵之恨意;若沒有耶穌的慈愛支撐著,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這點。

(二)除了愛仇敵之外,還要為仇敵禱告。耶穌不要我們只作一個消極的忍耐者,並且要作一個積極的祝福者。在你為仇敵禱告、祝福時,自然會產生一股力量,心中就會產生很大的變化,將對仇敵的恨意慢慢地、自然地清除掉。靠著那加給我們的力量,我們什麼都能做。

(三)耶穌為什麼要我們去愛仇敵?目的是為了要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耶穌說:「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五:45)。耶穌用天父的作為來舉例,顯示上帝是慈悲的,不會因某人是好人才給他日光、雨水;而某人是壞人就不給他日光、                                                                雨水。上帝的心是偉大的、愛是無限的,本來該受處罰的壞人,天父仍然那麼愛他,所以我們愛仇敵就要如同天父愛壞人一般,如此才有資格成為天父的兒女。

並且,耶穌要我們如同上帝一樣完全,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一:26﹞,也就是說人受造成為有著如同上帝愛好人、也愛壞人的本性,所以當我們對仇敵有愛心時,才能如同上帝一樣的完全,這樣才能達到上帝造我們的目的。

馬太福音五:43~48這一段經文是登山寶訓中最寶貴、又最難達成的目標。身為天父兒女的我們如果作不到這一點,就不能達到如同天父般的完全。盼各位兄弟姊妹多加深思,並付諸實行。

 

動機錯誤的善行

經文:馬太福音六:1~4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今天我們要來研究馬太福音六:1~4這幾節經文,耶穌教訓眾人關於施捨的道理。昔日猶太人的三大重要事情是施捨、祈禱和禁食。主耶穌來到人間,並沒有禁止猶太人實行這三項,但祂認為若是為自己的利益才行善,則這個善行就毫無意義;施捨賑濟若為要得到他人的讚美、滿足自我的慾望,則此施捨就無益處;祈禱若沒有真正與上帝溝通,只是為誇口自己的信心比別人大,則這個祈禱就算不得什麼。各位兄弟姐妹,如果我們禱告時舖設文藻,是為了讓人知道你的文章優美,就失去了禱告的意義。禁食若只為表示過宗教上的規律生活、為擴大宗教勢力,就失去其價值。

馬太福音六:2、5、16所謂的賞賜,在希臘文中是一個動詞,在商業上是振示“全額付清”的意思,例如租房子時,房租的付清。耶穌強調人若為誇示自己的偉大、施捨為得他人的讚美,而他也得到了所欲得的讚美,這就如同商業上全額付清的意思;一個人祈禱若為要人知道你的虔誠、禁食為誇示自己有節制之心,同時也得到了他人的稱讚,就如同得到了全額的賞賜般;然而他卻無法得到世間以外的賞賜,亦即得不到上帝的賞賜。一個人若只注重人間的報償,而忽略了上帝的賞賜,就是得了「靈性近視症」。

馬太福音六:2講述一種錯誤的施捨方式,猶太人將施捨當作宗教上最偉大的義務。希臘文中“施捨”有二種解釋:1.賑濟;2.正義。他們看正義如同賑濟,表示施捨是正義行為的表現,為神聖的工作。施捨、賑濟他人的意義是為積善於上帝面前,是為過去的行為贖罪。猶太俗話說“施捨勝過積存黃金”,所以他們的拉比說“施捨勝過一切獻祭”。猶太人拉比有一種教訓,即「禁止人們誇示自己的善行」,所以說“暗中施捨者勝過摩西的偉大”。施捨是將他人從死境中解救出來,所以施捨者不知道自己所要救助的人是誰;而接受施捨者也不知道施捨給自己的人是誰。猶太人的會堂內有一個「賑濟室」,若有人想幫助人,就暗中將救濟品放入該室;而需接受救濟的人也暗中進入該室取出救濟品。這本是很好的事,但是,人們做出來的事情常常會變質。

因為猶太人心想,若暗中施捨沒人知道,則對自己有何益處呢?因此常在眾人之間傳揚自己的好行為,盼得到他人的讚美、得到他人的祝福。耶穌所要責備的就是這種人,例如法利賽人。耶穌說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是有演戲天份的人,表面上與人同痛苦,內心裡卻毫庶傷痛之意;施捨時要吹號角來宣揚自己的善行。

施捨的動機可分為三種:1.出於義務,有人認為世間有很多事情是我們要盡的責任,或為贖罪而施捨。他們施捨時,一方面看成是義務,雖受苦也要勉強為之;另一方面覺得自己高高在上,潛意識中有一種優越感,當施捨給別人時,同時教訓受施者。當他責備人時,心中有快感,覺得自己是受人尊敬的。這種人施捨時,只給人物品卻不給其心;2.出於名譽,不是自己吹號角叫人知道,就是希望有人代為宣傳、讚美其美德、或為擴大自我勢力、為得榮耀或祝福,則此施捨毫無意義;3.出於愛心,是親切、自然流露的感情,看到他人的痛苦如同自己痛苦,看到他人哀傷如同自己哀傷,挺身而出幫助他人度過艱難困苦。Johnson博士為救一生病的妓女,不但耗盡所有的錢財,還被世人懷疑其品性,他卻為能救助一個沉淪的靈魂而甘之如飴。耶穌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馬太福音六:3、4〕。耶穌要我們愛他人如同神愛我們一般,其施捨是愛的自然流露,不是矯揉造作,不需宣揚嚷嚷,不求他人回報的。

 

主教訓人的禱告﹝一﹞

經文:馬太福音六:9~13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我們用了幾個月的時間研究山上寶訓,討論過馬太福音第五章及第六章1-8節,從今天起可能要花七星期的時間,研究9-15節主教訓學生的祈禱文。此祈禱文為學生的祈禱,而非主本身的祈禱,我們通常說主的祈禱文,其實是主教導學生的祈禱。在路加福音十一:1有一學生要求耶穌教導他們祈禱,主耶穌因此才教導他们這一段祈禱文。因為主的祈禱文是學生才會祈禱,是限於一個獻身基督的人才會禱告的,且這種人的禱告也才有意義。

換言之,主禱文的真正祈禱要先理解內容,其禱告才有意義。耶穌主禱文的教導是很完整的。主禱文有六個祈願:前三個是對上帝的祈禱,是為上帝的名為聖、為上帝的國降臨、為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三項禱告,將上帝放在最高的位置,為上帝的榮耀、上帝的名而祈禱的。我們將所求的對象放在最高的位置之後,然後才可將自己的需要向神祈求。

因此,後三個是為自己本身祈求、為人類本質的需要祈求,這三個祈求是很有趣、統一又完整的祈禱,為人類生活三個很重要的需求配合三個時間的禱告。為人類所祈求的這三個是為今日的飲食、為所犯的罪過祈求上帝赦免、為若遇到試探時祈求上帝的保護而禱告,是為維持生命的必需品。當我們祈求上帝將今日的飲食賜給我們是為現在式,祈求上帝將我們所欠缺的、為維持肉體生命的食物於現在賞賜給我們;求赦免罪過是為過去式,祈求上帝赦免我們過去所犯的過錯;如遇到試探時祈求上帝幫我們開道路,不要讓我們受試探是為未來式,將未來可能發生的事交託在上帝愛的手中。這短短的三句祈願將過去、現在、未來擺在上帝的寶座前,讓我們知道此祈禱是非常的完整,將我們全部的生活表現於上帝的面前,也祈求上帝接納我們生活中的一切。

當我們為維持生命之需而祈求今日的飲食時,我們馬上就想到宇宙萬物的創造者,也就是我們生命的主,我們的父上帝。當我們為了過去所犯的罪過而祈求赦免時,我們就會想到道成肉身,為我們而死,以祂的寶血為我們贖罪的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當我們為將來若遇到試探,盼望能脫離試探時,我們就會想到聖靈的安慰、保守與引導。因此祈禱文的後三個祈願雖然很短,卻有很完整的表現,將我們的現在、過去與未來,包含我們一生的生活,獻於完全的上帝的寶座前,就是父上帝、聖子上帝、聖靈上帝的寶座前,我們將生活的全部呈現在上帝面前,並接受上帝進入我們生活的一切領域中,這就是主禱文所顯示出來的教訓。

這就是主禱文完整的教導,它是這麼地重要,對我們的生活,不論是過去、現在或未來的所需,我們都要向我們的父上帝祈求。因此,各位兄弟姐妹,當我們唸主的祈禱文時,不可以僅背誦而不知其內容,否則就沒意義了。我們應當知道所祈求這六項的涵義,前三項是為上帝的名、上帝的榮耀而求,後三項是為自己的需要而求。

在這六項祈願之前,主耶穌基督教導我們,所祈求的對象是天上的父,也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因此,當我們確信創造宇宙萬物之神是我們的父時,我們會得到很多福氣。第一項福氣:我們會對看不見的世界有很正常的概念,何謂「看不見的世界」?就是眼睛看不到的世界。對異教徒而言,這看不見的世界是很可怕的,因其中存著很多鬼神。很多異教徒都是泛神教者,他們所拜的鬼神眾多,例如溪神、河神、山神、石頭神等等,大部份不能保護他們。很多宗教的信徒拜鬼神含有諂媚之意味,祈求鬼神不會惹事、不會讓他不平安,所以他們儘其所能地拜所有的鬼神,怕萬一漏掉某一鬼神,就得罪了牠而遭其報復,這是民間宗教拜鬼神的情形。在這種看不見的靈界中的鬼神並不是我們的父親,牠們都是會妒嫉、會報復、會害人的,他們不願意幫助人、保護人。

但主禱文中主教導我們所要祈求的神,就是我們的父神,我們應知道我們所祈求的對象是唯一的真神,天父的愛心如同世間的父親愛其子女一般。我們若知道此真理後,我們的心中會產生很大的變化,會對看不見的世界由害怕轉變為喜愛,就會在父神的愛的懷抱中安息。

第二項福氣:主教導我們祈禱的對象是我們的父神時,不但我們對看不見的世界有正常的概念,對看得見的世界也會有正常的看法。今日我們所居住的世界,時常遭遇天災地變,颱風、地震、水災不斷,人的性命一瞬間就被吞噬,數以千萬計的死傷令人恐懼,因此有人認為這個看得見的世界,就如同敵對者般對待我們。這個世界有其規則,我們若想要破壞它,卻反過來傷害到我們自己。此世界雖有許多悲苦、死傷,然而在這一切的背後有父神的存在,所有的問題都會得到解決,因為宇宙萬物都是慈愛父神在掌管。我們瞭解這個世界縱使不會讓我們得到快樂,但是它會訓練我們,讓我們得以生存。此世界不是對我們有惡意的,不是與我們對敵的;相反地,它對我們是好意的,是為我們而存在的。

第三項福氣:當我們確信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是我們的天父時,則我們和同胞間的關係就會正常化。因主在祈禱文中所教導的,不是教我們「我在天上的父」,而是教導「我們在天上的父」,意味著父神是我們大家的父親,不是我一個人所獨有的。既然父神是我們所共有的,表示我們是兄弟姐妹,則大家就應該彼此關懷、彼此疼愛、彼此代禱、彼此幫助。如果我們確信上帝是我們的天父時,我們同屬一父的兄弟姐妹就不會互相紛擾,世界上就不會有戰爭了。

最後一項福氣:當我們知道天上的神為我們的父神時,我們不但和所有人的關係會正常,和我們自己的關係也會正常。有很多人時常會討厭自己,認為自己沒有用。現代,有很多人自殺,他們發現自己活得毫無價值,覺得自己比低等動物還不如。今日,人們爭相目睹明星如同迎接總統般,但是明星之自殺率卻很高,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討厭自己,看自己毫無價值可言。假使我們的信仰確信上帝是天父時,則我們的價值是何等的高貴。我們比世間的王更有價值,因為我們是萬王之王的子女,我們有王的血統。當我們覺得自己有價值時,對本身才有正常的看法。

現在回頭來看,主禱文中我們所祈禱的對象。我們所祈禱的父親是住在天上的父神,而不是地面上的父親。關於「我們在天上的父」這句話,包含兩重要真理:1.剛剛說到上帝是我們的父,表示有上帝的愛存在我們當中,既然上帝是我們的父,我們就可以將所欠缺的向祂祈求。但是,這位住在天上的父與住在地面之父極不相同。人們常會誤解天上這位父親,以很隨便的態度來對待祂,將祂看成如地面上之父親般為好好先生,認為我所做的任何事祂都會原諒,我所犯的任何罪過祂都會赦免,因為祂是我的父親,赦罪是祂的本質。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這位住在天上的父親,有很重要的教訓教導我們。這位愛的父親的另外一面,是聖的、義的父親,祂對我們所犯的過錯,絕不輕易地忽略,不若世間有些父親的教導,對子女毫無責任感可言。這位天上的父親,對人們所犯的過錯看得很要緊,因為祂是義的、聖的、嚴格的;所以我們應以敬虔、敬畏的心來對待天上的父親。

2.天上的父親不只是愛而已。世間的父親愛我們,但當我們需要時,他往往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常感到無能為力,例如,當我們放蕩不拘時,世間的父親雖愛我們卻無法改變我們,引導我們走正路。然而天上的父親就不相同,天上的父愛我們且有能力解決問題,不論我們所遇到的困難為何,祂可以解決一切,因為祂是全能的上帝、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問題在於你所求的是否合乎祂的旨意。

在此,主耶穌基督教導我們,祈求主禱文六個項目之前,要先知道所祈求的對象為我們在天上的父,需先知道此真理後再祈禱;且在祈求自身的需要之前要先求上帝的榮耀、上帝的名,然後才可祈求我們的欠缺、我們的需要。接下來的六個星期,我們將說到這六個祈願。

 

主教訓人的禱告﹝二﹞

經文:馬太福音六:9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上週起我們講到主耶穌教訓學生的主禱文,研究過主禱文的內容,其祈願有六種:前三句是為上帝的權威、上帝的聖靈、上帝的榮耀祈禱;後三句是為人類需要的本質,為我們現在的飲食、過去所犯的罪過與將來可能遇到的試探祈禱。在此六項祈願之前,要知道我們祈禱的對象是天上的父,而非世上的父。天上的父包含很重要的教訓,天上的父與世上的父大不相同,世上的父能力有限,有很多事無法辦到;而天上的父卻沒有辦不到的事,我們所求若合乎祂的旨意,全都可以達成。天上的父是聖、是義的上帝。

一、願你的名為聖

主禱文的第一個祈願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這句話很難解釋清楚。願人人尊崇你的名為聖,“尊崇”是動詞,是“聖”的意思,是將東西特意分別出來的意思。例如:一個壇是特別作為獻祭之用的,不可作為其他用途,稱為祭壇;一座特別為作禮拜而蓋的建築物稱為聖殿;每星期的第一天是特別為敬拜主的日子,稱為聖日。換句話說,願上帝之名從其他的名字分別出來,與其他的一切完全不同,上帝之名有其特殊涵意,代表特殊地位。

名字的用途不僅是讓人用來叫而已,猶太人和西伯來人的名字是可讓人知其性格、個性的。“耶和華”意思為創造之主、全能之主、生命的領導者,是聖、是義、是愛,此名包含許多性格在內。詩篇9/10「耶和華阿!認識你名的人要依靠你」,這句話是指認識耶和華名字的人就知道祂的性格,知道耶和華上帝是聖、是義、是愛、是全能的,因此知道祂名字涵義的人要依靠祂。詩篇20/7「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題到我們上帝的名」,是指當遇到困難時,有人依靠物質的援助得到福氣,有人依靠世間的馬車、戰車得到力量,但詩篇的作者卻知道耶和華的涵義是全能的上帝,因此當其遇到困難時將依靠耶和華。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中的“尊”字含有敬畏之意,表示對神有敬畏之心。當我們祈禱唸到這句話時,盼我們每人都存有敬畏上帝的心,在我們敬畏上帝禱告時,敬畏中需有四種本質在內,才表示我們有敬畏的心;

(1)確信有上帝存在。

我們的信仰若不能確信宇宙中有上帝的存在,怎麼可能產生敬畏之心?聖經內沒有說上帝存在與否,因為從聖經看上帝是公理,而公理是一切證明的基礎,因此聖經的作者不需要證明上帝的存在,我們每天都與上帝同在。宇宙如同一巨大的機械,日出、日落、漲潮、退潮、四季運轉均有定時、規律,且整個宇宙絕不可能自動產生。因此有一位James說「天文學家絕不可能是無神論者」,我們如果懂得欣賞宇宙的奇妙,就可知道絕對有一位奇妙的造物主的存在。

就我們本身而言,人類都有生命,今日的人類很聰明厲害,創造的東西無數、甚至會複製羊,也許有一天還可能複製人類;但是,有一件事人類卻無法達成,就是無法創造生命。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由父母而來,然而人類最原始的祖先來自於何處?絕不可能憑空冒出,因此我們知道有一宇宙造物主的存在,這樣就可讓我們再回轉向上帝。所以說我們要先確定有上帝的存在,才能產生敬畏之心。

(2)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我們要先認識上帝的性格,知道上帝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是全能的神、是仁愛的父,才能產生敬畏之心。我們無法對希臘人的多神產生敬畏之心,因為他們有著如人類般的七情六慾,會欺騙、妒嫉、耍詐等;然而我們的耶和華上帝有三種偉大的性格,就是神聖的、公義的、仁愛的,因此我們才會對祂產生敬畏之心。

(3)要時刻認識上帝存在於週遭

俗語說「頭上三尺有神明」,意思是神隨時與我們同在,要有這種意識才會存敬畏之心。有人只在星期日在聖殿敬拜上帝時才敬畏上帝,但踏出教堂就把上帝忘了一乾二淨,其生活毫無敬畏之心,常常做些欺上瞞下、傷天害理之事。當初先知以賽亞論到猶太人,說「這些百姓用嘴巴稱呼上帝,心卻離上帝很遠」。我們祈禱時若確實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意識到上帝無時無刻與我們同在,才會在生活中表現出來,也才會產生敬畏之心。

羅馬書二:17「上帝的名因你們的原因而受毀謗」你們今天信耶穌基督,不過上帝的名卻因你們受到毀謗,為什麼?因為你們到聖殿敬拜上帝時很虔誠,出了教堂卻忘記上帝的同在而胡作非為,上帝之名因此而受毀謗。因此,「願眾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是要由我本身做起,且盼眾人都能敬畏你、敬你的名為聖。

(4)在日常生活中服從上帝

上述三項還不足以表現我們敬畏的心,在日常生活中要謹守服從,與前述三項互相配合,才會從心裡產生敬畏上帝的心,別人也可以從我們的言行舉止中,產生對耶和華上帝敬畏之心。我們的祈禱,第一項是為上帝的名而祈禱,讓眾人因祂的名字敬拜祂為神、為聖。盼望不只是我本身敬畏上帝,我的生活亦需表現敬虔之心,讓眾人也能如同我一般敬畏祂為聖。

結論

主禱文的第一項願包含如此美麗、深邃的道理,當我們了解其內容、祈願的性質之後,盼我們唸主禱文時要換另一種不一樣的心境來祈禱。

 

神的國與旨意

經文:馬太六: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在前幾週,我們已經講過耶穌教我們禱告的對象就是位於天上的父親—上帝,這裡頭的意義我們也已思考過了。

在主耶穌教導我們的主禱文中,有六個祈望,第一,願你的名為聖,其意思就是願你的名在地上遍受萬邦萬民的尊崇,且被視為真神,與其他的假神有分別,同時也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確實地敬畏上帝的名為聖。

一個人若願意敬畏耶和華為聖,那麼他的敬畏應該具備四個要素:

1.相信上帝的存在。2.認清上帝的屬性。3.常常意識到上帝的同在。4.順服上帝的旨意。                                                                                                                                 

今天我們要分享思考的是第二和第三個願望,就是上帝的國和旨意。“上帝國”這句話在新約聖經中是很有特色的一句話,在今日人們的禱告或是文章中經常都會提到“上帝國”這個名詞。何謂“上帝國”?“上帝國”是耶穌宣教的中心,耶穌以宣揚上帝國為自己應盡義務。在馬可一:18,路加八:1,這兩處經節都指出耶穌為了宣傳上帝國的福音,遊走各村莊。

耶穌在宣教的期間,用了三種不同的時間來解釋“上帝國”。最初是在路加十三:28:你們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先知們都在上帝的國度裏,而你們卻被驅逐在外面的時候,就要哀哭,咬牙切齒了 這裏很清楚地指出過去式的上帝國。之後在路加17/21:沒有人能說:「看吧,它在這裏!」或「它在那裏!」因為上帝國就在你們心裏! 這裏所指的上帝國是現代式。而主禱文中耶穌教我們求上帝國的來臨,這就是未來式的上帝國。所以,上帝國是同時存在於過去,現代和未來之中。                                                                                                                                                                                                                                                                                                                                                                                                                                                                                                                                                                                                                                                                                                                                                                                                                                                                                                                                                                                                                                                                                                                                                                                                                                                                                                                                                                                                                                                                                                                                                                                                                                                                                                                                                                                                                                                                                                                                                                                                                                                                                                                                                                                                                                                                                                                                                                                                             

    從聖經中,我們可以察覺出猶太人有時很喜歡重複地述說同一件事,並用前言後文來互相強調或闡明。例如詩篇46/1,上一句提到上帝是我們的避難所和力量,下一句即闡釋:因為上帝是我們患難中隨時的幫助,所以祂是我們的避難所。諸如此類的經節還有詩篇46/7,詩篇23/1-6等等。同樣地,在這裏所講的願你的國臨到,願你的旨意實現在地上,也是在說明同一件事。因為所有可以實行上帝旨意的地方就是上帝國的臨到了。

我們常常禱告上帝國的臨到,然而究竟上帝國要臨到那裡呢?就是要臨到我們每個人的心裏,也就是願上帝的旨意成就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裏。倘若我們的心裏有上帝的旨意在實行,那我們的心就有上帝國的臨到了。凡是可以實行上帝旨意的地方就是上帝國的同在。因此,“上帝國”是不分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在過去的歷史中,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遵主的旨意而行。所以,上帝國就在他們心中。現在,我們若是照著上帝的旨意而行,那麼上帝國就在我們的教會之中了。一個社會若是照著上帝的旨意而行,那麼上帝國也就臨到這個社會之中了。

第二件事,我們一起來想何謂“上帝的旨意”?在主禱文講的意思,是要我們完全的順服上帝的旨意。這其中涵蓋我們的意志,心思意念,和行為都服從上帝。而且當我們決意要服從上帝的旨意時,上帝國就臨到我們當中。由此可見,這句禱告對我們基督徒是何等之重要。但是當我們在禱告這句話時,要非常謹慎小心,因心態和語調的不同,都足以影響到完全不同的意思。如1. 失望的心情:因為自己的心意無法達成,只好勉為其難地說“願你的旨意成就”。2. 反抗的心情:不甘心順服上帝的旨意,而又無法抗拒的心態。3. 敬畏的心情: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願意接受上帝成就自己的一切。這樣的基督徒還有兩種確信在其心中;一是相信所有的事都是上帝智慧的安排,且歡喜地欣然接受。在此我要述說一則真實故事來和各位分享。在蘇格蘭有一位基督教派的牧師,被反對他的人所殺害,並且將其頭、手砍下送去獄中,想藉此打擊他的父親,結果他的父親看了之後,雖然十分傷心,仍然完全地接受此一事實,且當場表示這一定有上帝美好的旨意成就在其中。多麼令人感動的事啊!另一確信是對上帝的愛有絕對的信心。上帝既然將祂唯一的獨生子都賜給我們,那麼祂實在沒有必要隱藏任何好的東西不給我們。有時候或許我們遇到無法理解的事以致難以接受,但我們不要忘了上帝的心意高過我們的意念,凡事的發生都有祂美好的愛和旨意成就在裏面,為要讓我們得益處。

 

賜阮今日的糧食

經文:馬太福音六: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上次我們講到“上帝的國與上帝的旨意”,其實上帝的國與旨意是一體的兩面。上帝的旨意是要說明上帝國的內容,我們的心若遵守上帝的旨意,則上帝國就臨到了。當我們唸“願祢的旨意成就”時,端賴我們的態度與語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意義。若我們的語氣出於失望,則祈願就變成無奈;若我們的態度出於反抗,則祈願就變成不滿。所以,唸此祈願應出於信賴、愛心,我們的心才可成為上帝國。

要成為上帝國有兩個重要因素:(A)上帝的智慧超過我們的智慧,有時上帝為完成祂的旨意,而讓我們遇到許多困難、憂傷,甚至到讓我們無法接受的程度時,應思及上帝的智慧超過我們的智慧,則我們才可能信賴上帝;(B)上帝的愛是完全的,上帝既然連獨生子都給了我們,祂難道不會把一切好東西都賜予我們嗎?若我們能體會上帝完全的愛,則不論碰到任何喜怒哀樂,我們都會欣然接受,我們的心就會有平安,就會成為上帝國了。

今天,我們要開始講後三種祈願。此三個祈願中的第一個是“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這個祈願是很單純、毫無疑問的。但這句話卻有多種的解釋:

(1)指主耶穌的晚餐,主禱文與晚餐有很密切的關係。初代教會守聖餐時都要唸主禱文,因此有人說日用的飲食是,盼望每日與主同桌享受靈命的米糧。

(2)指靈命的米糧,有首詩說道:「主啊!請賜生命的米糧在我的心中,我只求主所賜的靈命米糧,在加利利分餅的主啊,今日也請將這生命的話語,豐豐富富地賞賜給我」。此祈願是聖經中最正確、純正的真理,是養育我們靈命的米糧。

(3)指耶穌基督本身,約翰福音六: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是盼每天都能享受耶穌基督養育的教訓。

(4)指彌賽亞的晚餐會,路加福音十四:15說「在上帝國吃飯的有福了」,因為猶太人盼彌賽亞黃金時代來臨時舉行晚餐會,被挑選的基督徒可參加該餐會,會中將有一道菜‘怪獸的肉’被端出來,因此有人祈求上帝,盼被挑選出席此晚餐會。不論那一種解釋是真的或是錯的,都有其意義存在;然而此句話之意思卻是很單純的,是為我們每日的生活而祈禱。

“今日的米糧”這句話至今仍很難了解。希臘文獻中無法查到這句話,有人懷疑是馬太自己增添進去的,直到最近掘古墓才發現一張片斷的紙記載此句話,其目的是當代婦女要到市場買菜時,唯恐忘記應買之物而記載的。因該紙張的發現才讓此句話變成有意義。換句話說,就是祈求上帝賞賜我們今日所需之米糧。主耶穌教導我們這句話含有下列的意義:

(a)上帝關心我們肉體的生活:上帝不僅關心我們心靈的欠缺,也關心我們肉體的欠缺。主耶穌變餅給五千人吃,就是上帝關心我們肉體的明証。拯救是要全人格的拯救,肉體與心靈要兼顧;

(b)主耶穌要我們只求今天一天的米糧;主耶穌在教主禱文時,或許想到上帝降嗎哪給曠野中的以色列百姓吃的實例。當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行至曠野沒東西吃時,百姓就發怨言,摩西因此哀求上帝,上帝就從天上降嗎哪給百姓,規定只能撿今日一天夠吃的份量,如果多撿,就會臭掉。所以主耶穌要我們只求一日的米糧即可。

有一位猶太的拉比說:「生活在那日所賜的,因為創造那日之神也創作那日所需之物給我們」。所以這句禱告教我們只求一日的米糧,不要掛慮明天的事。如果掛慮明天的事,則表示生活信仰不足,是沒有信賴上帝之表現。主耶穌要我們將未知的將來交託在上帝的手中;此句話亦暗示我們,上帝是我們的神、是我們的天父,要我們如此去祈禱。

(c)上帝是創造萬物的神,會將維持生命所需之米糧賞賜我們。今日科學很發達,人類可創造、發明許許多多的東西,甚至祈望創造生命的種子出來。然而,縱使人類可以分析種子的成份,卻沒法將各個成份再組合成一個種子;若果可以組合成一個種子,然而此種子卻沒有生命。因為上帝是萬物之神,生命是從上帝而來的。所以上帝所賜今日的米糧,是上帝直接送給我們的禮物。

(d)上帝教我們祈求後應如何落實該祈願:我們若只有祈求,而不採取行動是會餓死的,。主耶穌教我們,當我們祈求這句話時,其背後應如何去反應?雖說生命的種子是由上帝而來,但要讓生命的種子發芽、培養、繁殖,卻是人類應該要做的事。主耶穌教導我們在祈求的同時,要我們與上帝合作,努力以赴去成就事情。所以我們要記住兩項真理:若沒有上帝的恩典,我們不能作什麼;然而,我們若不努力工作與上帝的恩典相配合,則上帝也不會為我們作什麼。

(e)主耶穌教導今日的米糧今日賜給我們,而非賜給我而已。今天,世間的糧食是足夠全世界的人食用的,卻因供應與分配不均之故,有些國家太浪費,甚至將囤積之物丟入海裡,有些國家的國民卻餓死。當我們祈求上帝賜米糧的同時,應祈求上帝幫助那些沒米糧可吃的貧窮者。主耶穌要我們不可只顧自己,在有得吃時應關心別人,祈求上帝賜福大家都有得吃。

今天這句話含有這麼深奧的、有意義的道理。盼我們禱告時,要隨時想到那些可憐的人。當我們的米糧有剩餘時,求上帝幫忙我們分配,幫助貧窮者也有米糧過日子。

 

蒙赦的條件

經文:馬太福音六:12、14、15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本星期要講主禱文的第五個祈願,這個祈願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我們通常都只會祈禱,卻沒有付諸實行,是很可惜的事!今天,我們要來三思這個問題。

唸這祈願之先決條件是,需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我們在祈禱之前,如果不承認自己的罪過,則這個祈禱就毫無意義。但很多人都不願承認犯罪,因為我們都有反抗的心理。這句話的內容講到『罪』,罪就是進入地獄的門,所以一般人都不願承認自己有罪。因他們認為像搶劫、殺人、放火等作姦犯科之行為才算犯罪,自己從來不曾因做過這類壞事而被關過,怎麼說自己有罪呢? 然而,我們是否有罪?讓我們由聖經中的五句話來思考:

(A)為射箭的目標,指沒射中目標的意思,換句話說,是應做到的卻沒做到、應成就的卻沒達成之意思。例如,應作一個好丈夫的卻沒作到;應作一個好妻子的卻沒作到;應作一個好兒子的卻沒作到。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很多沒達到目標之事情呢?

(B)為超過之意思,指有意圖的過錯。日常生活中,我們是否常界於真實與假冒之間而沒超越過呢?我們是否曾議論過他人之行為,或對待別人有不親切之處呢?我想沒有人可斷言自己沒犯過這方面的罪行。

(C)為不小心而偏斜之意思,不是有意圖的過錯,是不小心所犯的過錯。我們有時會感情衝動,失去警戒心而犯錯。最常讓我們犯這類過錯的是嘴巴,我們經常會不小心講錯話而造成罪過。人們大概都曾犯過這種錯誤,百分之八十的罪行都是屬於這類的罪過。

(D)為不法之意思,無論誰都有很強的意志,喜歡照自己的意思去做事,因此常常破壞規矩;而且,愈被禁止的事愈想去做。知法犯法是人的本性。

(E)為負債、辜負之意思,表應償還的卻沒有還,沒盡到該盡的義務。我想沒有人敢說,我對上帝該盡之義務全盡了。世上無一個義人,世間無人可跳出這五種犯罪的型態。

在上帝面前,我們應先承認自己的罪,求上帝饒恕我們的罪;我們知道若要上帝饒恕我們,我們需先饒恕別人;若要上帝免我們的債,我們需先免他人的債。我們常只是形式化地背誦主禱文,並不覺得這句話的重要性。如果我們心中對他人仍有未解決之事、有怨恨兄弟姊妹之事,就沒有資格唸這句祈願,因為其意思就是求上帝不需要饒恕我們,因為我們還沒有饒恕他人之過錯。

人饒恕他人的過錯與神饒恕人的罪過,其親密度是無法分離的。我們若說,主耶穌我已饒恕他人十項罪過,求你也如此饒恕我,這就是正確的。然而如果說,某人對我的態度令我沒法饒恕他,這不就表示請求上帝不需饒恕我,因我沒法饒恕他人。心中仍懷有怨恨的人,沒有資格在上帝面前唸這句祈願。

我們若想忘記別人的過錯卻無法作到時,下列三種方法可幫助我們:

(1)學習了解你所怨恨的人:試著去了解他的出生背景、家庭環境等各因素,或找出造成其態度偏差的原因,設身處地為他著想,我們就會了解他做錯事的原因,也就較能接受事實,不再計較他的過錯。

(2)學習饒恕:一個被中傷、輕視的人若常記恨,就不易學會饒恕的功課。古人說的“釘心刺”,表示永不忘記他人對我們的不好;或者有人說“我絕無法忘記他對我所做的一切”,若這樣想時,受傷害的是自己本身,因為我們努力於不忘記別人對我們的不好;我們沒有努力於忘記,反而努力於不忘記。有人說懂得饒恕他人者是偉大的;但是,若有人能忘記他人對我們的傷害、輕視,實在是崇高者、是真正偉大者。唯有聖靈才可以幫助我們忘記一切心中的怨恨

(3)學習愛對方,基督徒的愛是無私的愛,意指不論對方對我們如何不好,我們仍要為他的最大利益著想、祈求上帝賜福與他,這是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愛心。我們需將耶穌刻在心版上,才有力量去饒恕他人。

我們若請求上帝饒恕我們的罪過,則我們應先饒恕他人的過錯,這樣我們才有資格唸這句祈願。要得到上帝饒恕的條件是,我們要先饒恕別人。

 

救阮脫離惡者

經文:馬太福音六: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主耶穌教導門徒的主禱文,我們已講完前面五個祈願,現在要講最後一個。今天的題目為「救阮脫離惡者」,在祈求之前,我們應先知道希臘文中這句話的意思。在聖經中或譯為‘誘惑’或譯為‘試探’兩種意思,英文版聖經大都譯為‘誘惑’;然而若譯為試探,則較易於瞭解。例如,亞伯拉罕受上帝要求獻子以撒為燔祭時,應稱為受‘試探’,而不是受‘誘惑’;試探是上帝測試人類對祂的忠心、對祂的愛;誘惑則是魔鬼帶人陷入罪惡之意。

又例如耶穌受聖靈帶領至曠野,英文版聖經翻譯為受魔鬼的‘誘惑’,這樣就變成聖靈與魔鬼串通誘惑耶穌,意思完全錯誤;中文版聖經翻譯為“受魔鬼試探”,較易於瞭解。然而馬太福音六:13「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中文版聖經譯為“試探”,較不易瞭解;英文版聖經則譯為“不讓我們陷於誘惑中”,意思比較清楚。試探,就是上帝讓人經過再三地熬煉,磨去稜角、修正缺點,使其成為上帝適用的器皿。如同金屬要被作成器皿時,需經過各種熱處理、冷卻處理等過程,然後才可加工,打造成器皿使用。同樣地,上帝若想使用某人,使其成為有用的器皿時,祂也會以各種方式試煉他們,讓他們經歷各種試探,最終才能成為上帝手中的器皿。

世間實際上存有惡勢力,聖經也承認惡勢力的存在,所以主耶穌教導學生時,不是要他們脫離“惡”,而是要脫離“惡者”。聖經看“惡”為一種力量,上帝不是要我們脫離惡的引誘,而是要我們脫離惡魔的手掌。聖經對“撒旦”這名詞,有幾種不同的說法。最初指反對者或是敵人,後來指對人不利的控訴者。約伯記一章講到,有天使向上帝控訴,即是指撒旦而言。撒旦不僅是對人類不利者,且為作假見證者,所以也被稱為魔鬼,牠常中傷人類、引誘人陷於罪惡之中。

主耶穌要我們祈求,脫離陷我們於不義的魔掌,然而惡魔對人的誘惑是無窮無盡的、是讓人陷於害怕的深淵中。若不是人類有弱點,魔鬼的勢力也無法侵入。人類到底有甚麼弱點,會受魔鬼的攻擊呢?我們應研究並加以防範,則在日常生活中得勝的機會較大。然而,魔鬼是如何引誘人的呢?

(1)從外面來的:有人很會引誘人,有人很會被引誘,有人則讓人不敢對他講褻瀆的話。換句話說,一個很敬虔的人,隨時都裝備自己,縱使有惡魔想陷害他時,也不敢開口;然而也有人較易受人引誘。所以我們要注意子女的交友情形,不要讓他們受惡魔引誘。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即為此理。

(2)從愛你的人來的:從自己所愛的親戚朋友傳出的引誘是最令人痛心、最難忍受的。因我們以為親友是愛我們、關心我們的,卻不知其勸勉反而是陷我們於不義中。親友常以其世間的智慧引誘我們,勸勉我們不要走正當的路,若我們照著其意思去作時,就真的掉進撒旦的圈套中。可3/21耶穌的親屬聽見耶穌進屋教訓眾人,就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祂癲狂了。太10/36主耶穌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3)特別從少年中來的:少年人因不願被看為弱者,故加入幫派、集團中,犯下作姦犯科的壞事,讓人以為他們很了不起。奧古斯丁少年時也是作惡事者,年老時在其懺悔錄中寫道:「當我的同伴互相誇口其功勞時,我常覺得慚愧,因我沒有作到比他們更壞的地步。人都有一個傾向,即喜歡自誇,讓人以為他比實際上的更壞」。在這弱點之下,惡魔很容易侵犯我們。

(4)從我們的心中生出來:誘惑若在心中不起漣漪,則一點作用都沒,然而人都有弱點,魔鬼就可趁虛而入。每個人的弱點都不相同,有人喜歡金錢、有人喜歡名譽、有人喜歡地位、有人則喜歡性,所以我們應常常警戒自己的心思意念,不要讓惡魔有機可趁。

(5)從我們的長處來:魔鬼不僅從我們的弱點來侵犯,也可能從我們的優點侵入。有時,我們自信滿滿地說:「我絕不會去作這種事」,則警戒心就鬆懈了,撒旦馬上趁虛而入了。從歷史的教訓中,我們可發現許多鋼牆銅壁的城市被攻佔,就是敵人見該處戒備鬆弛,較易攻破之因。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認為最堅固的地方,往往更需加以戒備,防止撒旦入侵。

 

所以,不論是我們的長處或短處,我們都需時時刻刻裝備,防止撒旦的侵入。然而我們應如何裝備,才能防止撒旦侵入、成為得勝的基督徒呢?

(一)以自尊心為我們的裝備尼希米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時,敵人欲引誘他商量事情,目的就是取其性命,有人勸尼希米暫避,尼希米說:「像我這樣的人,豈要逃跑呢?像我這樣的人,豈能進入殿裏保全生命呢?我不進去」(尼希米六:11﹞,其意思為:我們作為猶太人之領導者、為重建聖殿者,豈可逃跑? 基督徒是以自尊心為裝備戰勝引誘的。

(二)為我們所愛的人與愛我們的人著想:當我們受到魔鬼引誘,且其引誘會影響到我們所愛的人、愛我們的人、甚至影響到我們的後代時,應知「作其所當作」,要勇敢地說「不」,起來裝備抵擋惡魔,避免危及所愛者的安全。

(三)謹記主耶穌在我們的身邊:不論我們作任何事,都要記得我們不是一個人在作事,主耶穌基督都在監督我們的言行舉止,所以我們應隨時儆醒著。

 

主耶穌教導我們祈求上帝,讓我們不受誘惑、試探,才可脫離惡魔的引誘。主禱文的六個祈願,至此全部講完了,盼各位兄弟姊妹三思,願上帝賜福予大家。

 

積聚財寶在天裡

經文:馬太福音六:19~21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

 

今天的經文,馬太福音六:19~21:「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主耶穌要我們知道,生活在地面上應注重什麼。例如我們買傢俱、衣飾時,都是要買耐用、且堅固的,而不是只求外表美觀、卻不耐用的東西。主耶穌要我們注重有永久性、有價值的財寶,而不要貪戀暫時性的、沒價值的物質。。。所以主耶穌基督教導我們,不要積聚財寶於地面上,而應積聚財寶於天上。

當代的人所看重的三大財寶為:

1.高貴的衣飾。此為當時東洋人所看重的財寶。列王紀下第五章記載,亞蘭王的元帥乃縵患大痲瘋,求治於先知以利沙以利沙吩咐他去約但河中沐浴七回,乃縵因此得潔淨,於是乃縵欲餽贈禮物,以利沙堅持不接受。然而以利沙之僕人心生貪念,追趕乃縵要到兩他連得銀子及兩套衣服。另外,約書亞記七章敘述,以色列人亞干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偷藏一件示拿衣服及銀兩,致使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戰敗。這兩節經文表示當代的人看重衣飾,將之視為寶物。

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只追求衣飾這種財寶,因為衣飾放久會退色、失去光彩,且會被蟲蛀,這種財寶是沒有永久性的,我們不應貪愛這種虛榮。人在地面上視為快樂的,是屬肉體的享受,是漸次性的、會退色的、會變質的,所以我們不要只追求暫時的快樂,而應追求永遠的喜樂,才是重要的。

2.倉庫中的五穀。主耶穌說地上的財寶會銹壞,這裡所說的財寶是指積聚在倉庫中的五穀,而銹壞則是指吃盡的意思,亦即五穀遭蛀蟲、老鼠吃光了。當代的人視穀倉內的五穀為財寶。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追求這種易耗盡的財寶,如此,快樂的種類中,有一種是年歲愈增加,就愈失去魅力,因為體力的緣故,無法再享受快樂,人若追求這種快樂,到頭來是毫無意義的。並且當世人的心靈成長時,常會將這種快樂視為不快樂了。因此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追求暫時的快樂,應追求永恆的財寶、永遠的喜樂。

3.金銀財寶。世人以為將金銀財寶藏起來就很安全了,殊不知會有盜賊挖窟窿偷走。世間的物質,沒有任何安全之處可置放,不是被蛀蟲吃盡,就是被盜賊偷走,我們若只關心這些就很傻了。世上的快樂都是暫時的,如同花朵被風一吹,就消失不見;又如下在河中的雪花,起初看似很美,但一下子就消失得無影無蹤。物質的幸福會消失、財寶會消失,地面上沒有一樣東西是永久的,天上的東西才具有永久性,所以不要積聚財寶在地面上。

而是,應積聚財寶在天上。主耶穌講的這句話,猶太人都瞭解有二個意義:

(A)親切的行為:待人處世的態度好,就是積聚財寶在天上之意。有一個國王在其國內遇到旱災無糧可吃時,變賣所有財寶賑濟災民,他的兄弟派人去對他講:「我們的父親與祖父積聚金銀和珠寶,以增加財產,然而你不但把自己的財產耗盡,連祖先的財產也都耗盡了,這樣是對不起祖先的」;國王回答:「我們的祖先積聚財寶在地面上,我卻積聚財寶在天上;我們的祖先積聚財寶在人支配得到的地方,我卻積聚財寶在人支配不到的地方;我們的祖先積聚不會生利息的財產,我卻積聚會生利息的財產;我們的祖先積聚金銀物質的財寶,我卻積聚靈魂的財寶」。

為自己積聚財寶的,有失去的時候;為幫助別人、喜歡賑災的,就是積聚財寶在天上;這就是主耶穌教訓我們的重點,也是基督教教義的原則。所以初代教會常常親切地接待貧民、患病者、無依無靠者、孤兒寡婦等等,奉行主耶穌的教訓。所以我們應以親切的、愛人的行為積聚財寶在天上。

(B)與品德有關。 有人請一位猶太人的拉比去異邦居住,言明將其薪水加倍,該拉比卻回答說:「沒有上帝的律法存在的地方,我不去。」何故?因將來要帶到天國的東西,不是金銀財寶等物質,而是品德與上帝的教訓。知曉上帝之教訓並遵行服從,是唯一可以帶到天國的東西。

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就在那裏。一個人若只注重地面的物質,專注積聚地面上的財寶,就不會關心天國的事;然而若關心天上的財寶,就會將地面的財寶視為垃圾,覺得毫無追求的價值。人若看重地面的財寶,將來要離開世界時會很難過、捨不得離開;然而,若看重天上的財寶,將來要離開世界時,就會用歡喜的心,期待去天堂會見上帝。所以真正的基督徒臨終時都很喜樂,不會貪戀世界,期待這時刻的到來。

結論:

主耶穌基督要我們追求有永遠性的,不要追求暫時性的。主沒有告訴我們世界沒有價值,而是要我們注重天上的財寶。世界只是我們要到天國目的地的中途站,我們不應貪戀世界的物質與榮華,而應積聚財寶在將來要去的目的地─天國裏。主耶穌在這幾節經文中強調,不要追求暫時的財寶於地面上,而應追求永遠的財寶於天國。

 

昏 花 的 心 眼    證道:吳天寶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六:22~23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序文:

今天的經文,馬太福音六:22~23,主耶穌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此段經文的含意明瞭易懂。假使房間的窗戶沒有污穢,則該房間就很亮;若其窗戶骯髒,則房間就會很暗,房間的光亮與否是依窗戶的清潔度而定。同理,主耶穌告訴我們,心眼的亮光是由靈性的狀態來決定的,因為眼睛是全身的窗戶,是亮光進入我們心中的洞口,因此眼睛可決定我們的人格。

一、阻擋世人的眼睛,使其心眼昏花的要素有三:

1.偏見 :偏見是很可怕的,它會阻擋人們正確的判斷力。舊約時代的以撒利百加對兒子的偏見,影響到後代。以撒喜愛以掃的野味,利百加則偏愛雅各,因夫婦倆對兒子的偏見,引起兄弟倆反目成仇,直至四、五千年後的今天,以掃的後代與雅各的後代仍然互相鬥爭,演出兄弟鬩牆醜聞。前兩星期紐約世界貿易大樓遭攻擊事件,本來只有在電影中才可看到的畫面,卻變成事實,這是因為偏見造成的後果。世人因心存偏見,眼睛就變得模糊,阻礙亮光進入內心,是多可怕的事呢。

有人曾說「偏見阻斷心的道路,一直想走在舊習慣的路上,偏見使其堅決反對他人,想出各種方法壓迫受祝福的新發現」。世人是活在自己的主義中,或是受偏見所控制呢?我們需嚴格自我檢討,是否受控於偏見?如是,則我們的心眼就會昏花,看事情就會模糊不清、不正確。

2.妒嫉心 : 世人一旦有妒嫉心,則任何好事都會變成不好的,也是很可怕的。莎士比亞作品中有一齣描述世人妒嫉心的名劇,讓我們知道妒嫉會混亂人們的本性,使世人內心深處的野蠻行為暴露出來。我們的心眼中若存妒嫉,則該妒嫉會變成污穢,使我們心眼之窗模糊,看不清事情的真相。

3.自我欺矇 :自我欺矇就是自己欺騙自己,自我欺矇常阻擋人們的視力。這含有兩種意義,世人不僅看不清楚自己真正的狀態,也看不清楚別人真正的情形。自以為聰明的人,很難發現自己的缺點,只看見自己好的一面,卻看不見不好的另一面。他若與別人比較時,都只挑自己好的與別人不好的相比,所以看自己的內心與看別人的內心都不清楚,因為其眼睛已昏花,因此常欺騙自己。主耶穌基督在這段教訓中告訴我們,我們的眼睛若瞭亮,則心中就有光;眼睛若昏花,心中就黑暗。

此經文中的‘瞭亮’,其原文還有寬容、甘心之意思;而‘昏花’之原文則有惡眼、不甘心、吝嗇、強烈慾望之意。例如,申命記15/9中的“惡眼”為不甘心或有強烈慾望之意;箴言23/6中的“惡眼”指吝嗇的人或不甘心救濟他人之意。主耶穌的教訓是,我們的心眼若是瞭亮,就會以寬容之心看人、或以甘願之心處事,則世界就會不一樣。世人常犯的缺點是只看見自己的好,卻看不見別人的好。當我們講別人的不好時會覺得高興,就表示心眼昏花了;若心眼沒昏花,就不喜歡講別人的不好。若大家都以寬容之心待人,就不會看別人不好的一面,只會看他好的一面。今日的社會,有很多善良者遭他人惡言的毒素所害,而影響其生涯。若大家都以寬容之心看別人的好處,今日的世界就不會如此動盪不安了。以強烈慾望之心、不甘心之態度看人時,會讓我們的眼睛模糊,看不清事情的真相。

二、用惡眼看別人的人,眼睛會模糊不清,對自己有三大損失:

(A)心中永不滿足、不快樂:心眼昏花的人妒嫉他人的成功、妒嫉他人的幸福,則常會感覺不甘心、不平安、不滿足、不快樂;心中應滿足的,得不到滿足;應快樂的,得不到快樂,這就是心眼昏花者的損失,(B)不能與他人和平相處,有強烈慾望者是眾人厭惡的、守財奴則常被人看輕;用慈悲的心可遮掩惡事,而強烈慾望之心會傷害美德;喜歡賑濟他人者受人愛戴;有強烈慾望者因其心眼已模糊,就不能與人和平共處。(C)也不能與上帝和平相處:這是有強烈慾望者、吝嗇者最大的損失,因為上帝是慈悲的、憐憫的,上帝的愛是豐盛的;世人之間若主張不同都很難相處,何況是慈悲的上帝與利己主義者、強烈慾望者之間怎麼可能深交呢?

有惡眼的人其視力模糊、其心發狂;然喜歡賑濟他人者其心卻是瞭亮的,他會用上帝的眼光待人處事、其心寬容、其眼有亮光,會與上帝配合,可得上帝之祝福。眼睛為全身之窗,我們的眼睛若有亮光,心中才有光明,就會以仁慈、寬容之心待人,才會得上帝的祝福。相反地,我們的心若有惡眼,眼光就昏花、會以壞心眼審判別人、以吝嗇待人,就不能與他人和平共處,也得不到上帝的祝福。

 

 

 

 

不能事奉兩個主

經文:馬太福音六: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

 

頭序

各位弟兄姊妹,在兩個禮拜前,我們曾經討論過積聚財富在天上,今天我們要從別的角度來看主耶穌對地上屬世界的事務的另一種說法。他要我們不可事奉兩個主人,剛才我們所讀的經節,當時的人聽到所感受的印象,一定比我們要來得深刻。因為在原文,事奉的字義是從奴才衍生來的,也就是說像奴才一樣的事奉。而主人在原文的意思是 絕對擁有所有權的主人 ,所以很顯然地,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成為兩個絕對擁有權的主人的奴才,同時來事奉他們。

明白這節經文所要給我們的啟示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奴才在當時的社會地位是甚麼情況。1.奴才不是人,而是一種可以買賣交易的物品。2.奴才沒有自己的時間,所有的時間都是主人的。

當時的社會是如此看待奴才,身為奴才的完全沒有絲毫自己私人的一點利益,奴才只不過是一 種做工的工具罷了。這做工的工具又分兩種,1.沒有生命的。2.是有生命的,如牛、馬、奴才……。由此可見,奴才在主人面前,一點權利都沒有,任憑主人如何對待他,打他,罵他,甚至殺了他也可以,因為奴才在法律上是沒地位的。

奴才沒有自己的時間。在今日的社會,無論甚麼人,除了工作的時間以外,都可以隨意支配自己的時間做各樣的活動。但是,奴才就不行,因為奴才的所有時間都是主人的,唯有主人才可以支配他的時間。

這節經文中所提到人和上帝的關係也是如此。在上帝面前人沒有權利,只有上帝能夠支配我們的時間。所以,人不可說我想做這事,我想做那事,而是應該說:不知道上帝想要我做甚麼。我們不可能說,要做上帝的事,然後又說要做自己的事。這是不可能的,基督徒應是24小時值班,不是輪班的,不是想到時才來事奉上帝。在整本聖經中沒有其他地方那麼明確地指出我們在上帝面前要有絕對的事奉,絕對的順服。

「嗎門」的原意是物質,是擁有物的意思,也有翻成金錢。「嗎門」本身不是壞的。猶太人的教師也教導人要遵重鄰舍的擁有物。「嗎門」原先是好的,但是,經過了時代演變之後,成了人專心信賴的東西,後來又繼續地演變成了和神有一樣的地位,和神有一樣的位置,是人信賴和依靠的。因此,人淪為物質的奴才,而物質成了人的主人。物質不能支持並照顧我們。物質一旦成為我們的上帝時,我們便忘了那位真正可以照顧我們,創造我們的神。一個人的心裡不能有兩個主人,一個是物質,一個是創造物質給我們享受的神。

主耶穌在這裡指出物質該有的地位,其根本的原則有三項:

1.物質是神所創造,是屬於神的。在詩篇廿四:1,詩篇五○:10~12,馬太廿五:15,都清楚的說明世上一切的物質 財寶都屬於上帝。人可以使用物質,但沒有辦法創造物質,所以,人只是在使用上帝給我們的物質,而不能說這個是我的。因為世上所有的東西都是上帝的,只是上帝給了我們使用的權利,因此我們應該尋求上帝的旨意,有智慧地來使用上帝托附我們的每樣東西。這才是我們基督徒對世上物質所應持有的態度。

2.人比物質更尊貴。人若為了積聚財寶,因而把人當成是賺錢的工具時,那他的行為是罪惡的。人要是本末倒置,忘了這個原則,就會產生很多的不幸。諸如英國在產業革命時,就是把人當成物質來使用。當時在英國七、八歲的孩子,一天就要在礦坑裡,水深之處工作12~16小時。若是病了,沒有工作能力了,就把他們丟棄,不管他們的死活。造成國家的悲哀與不幸。法國在1840年左右也曾有過類似的情形發生。生意人強奪工人的工資,導致在全國社會撒下不滿的種子,造成許多的不幸。這都是因為人未明白物質不比人尊貴的結果所致。

3.財富只是附屬品,可有可無。聖經裡頭從未提到金錢是不好的。但,明確指出貪財是一種罪惡的根源。有人覺得錢是萬能的,有了錢什麼都好辦。把錢當成是他唯一追求的目標,終日只想富上加富,追逐享樂,這種人的富有真是一點意義也沒有。但是有另外一種人,他也努力賺錢,是為了幫助他人濟貧扶弱,或為了家族的事工需要,或為了追求名譽的獨立,如此所追求物質的目的卻是一件好事。

持有許多財富不是罪惡,反而是很嚴肅的責任。這樣的人應該謙卑在上帝的面前,懇求上帝賜下智慧如何來使用這些財富。

結論:

最後讓我們一同來思考有關財富的兩個問題。1.如何得到。2. 如何使用。各位弟兄姊妹,我們所得到的財產是否能呈現在主耶穌的面前,爭取錢財的手段是非常慎重的。有人犧牲了正直,名譽,只為了爭取財富,這種人是出賣自己的靈魂來增加自己的財富。有的人故意欺壓弱者來成為自己步步高陞的墊腳石。有人放棄崇高的理想,只為了增加自己的財產,這些人是否方便主耶穌來查看他們財富的來源,我們真的需要慎重的來思考啊。以下有一輒真實的故事與大家分享思考。在英國蘇格蘭,有位牧師年俸不過200鎊,其一生卻買了將近17,000本書,這些並不是為了講道的需要,而是因為他個人喜愛閱讀罷了。他的微薄收入中,大部分用來購書,忽略了家庭的需要,以致他的妻子及兩名孩子都因營養不良,身體虛弱去世,這位牧師可謂是書的奴才。至於如何使用,錢乃是上帝所托付我們管理,而不是絕對屬於我們。有一種人,是不喜歡花錢,他只想累積錢財,用來自己欣賞。又有一種人,只肯捨得花在自己身上,他用盡辦法來賺錢,卻只為了滿足私慾,自己的享樂。另一種人,是惡意的用錢,只要他個人做不到的事,他就用錢來解決,這種用錢的方法可謂是最可怕的。最後還有一種人,他常常在其禱告中,懇求神的幫助,讓他知道如何使用上帝所托付他的錢財來完成上帝的旨意。

各位弟兄姊妹,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一個是造物的主,一個是被造之物,希望大家都能遵主的旨意來使用自己的錢財,完成主交托我們財富的目標。

 

不要論斷人

經文:馬太福音七:1~5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各位弟兄姐妹們平安 !首先,要與大家分享一則有趣的真實故事。 我在神學院求學時,全校學生只有十四人,在一次慶祝會拍了一張合照,之後讓大家登記購買。 就在傳閱當中, 忽然有人大聲抗議 說他不買了, 因為覺得照片中的他一點都不像他本人, 說技術太差了, 把他照得很醜 。 這時旁邊有人開口說道:「不會呀!照片拍得很好哇!照片中的人就是你,不會錯啦,你就是長得這個樣子」。

人,往往都只看見別人的短處,而覺得自己較他人優秀。耶穌這段山上垂訓,是當時猶太人很崇高的思想。猶太教師常警告人不可隨便批評別人,凡對鄰舍沒有益處的評論,上帝同樣地也要對他做出不好的評論。又說,在今世或後世可讓人稱道的言行有六:1.喜歡學習;2.探訪病人;3.接待出外的人;4.誠心禱告;5.注重以律法教育子女的人;6.想別人好處的人。其中以第六項讓猶太人覺得,用愛心來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神聖的,可惜人們常做不到此點。耶穌再一次用幽默的方式,教導大家不要隨便評論別人,以免同樣遭人評論。或許有人覺得遵守此誡命很簡單,但我卻覺得要遵守此誡命是困難的。

從歷史和文學中 ,我們可看到許多錯誤的評論;錯誤的評論會影響一個人的人格,甚至影響其日後的命運。我們常在不知不覺中隨便批評別人,有人就因為這幾句話受到莫大的傷害,甚至為此喪失生命,所以我們要格外小心。在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代,曾有人在自傳中提到,他家當時是一些政府官員或顯要聚會的場所。有一次邀請一位女高音來演唱,當演唱完畢,他的母親苛刻地批評道:「這種歌手唱得這麼難聽,應該把她的嘴巴封起來,叫她不要再唱了。」不料其後不久,她竟成為世界知名的女高音。由此可以想像,她以前所遭受的批評是多麼殘忍、多麼無理。另外,該男子本身要演戲劇時託人找一名男主角,在面試之後,他向介紹人抱怨說:「你去勸他,在尚未餓死之前,快轉行找別的工作,因為他的演技太差了,永遠也不能有翻身的餘地。」豈料他所批評的演員,後來竟成為世界最有名的男主角──克拉克蓋博。

人們在他人的成就、行為、品德上,也會發生錯誤的評論,並直接影響到此人的人格和名譽。英國的空軍,曾有一位非常傑出的年輕人,在一次飛行中卻不幸失事、受了重傷;在他出事的同一天,他的好友在白金漢宮接獲國王的勳章。兩人有一天著便服去倫敦最高級的餐廳吃飯,有幾個女孩上前來給他們倆每人一隻鵝毛,嘲笑他們的懦弱膽小,逃避兵役。這樣誤判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時常發生,因此當注意我們的評論。各位,在耶穌所有的誡命中,我們都很注重十誡,卻不重視這一條,這是很奇怪的現象。其實此誡命和十誡是同等重要,我們不應隨便地看待它,不可輕易地評論別人的言行舉止。

為什麼主耶穌要教導我們這一條誡命呢?這裏有三項很重要的理由 :

1.因我們所論斷之事非事實之全貌,全憑直覺: 我們所評論的事往往都只憑自己的直覺,而非當事人全部的人格;甚至對當事人的生活背景全然不知,就妄加評論。主耶穌教導我們,不可在未完全認識對方之情況下就貿然斷言,以致造成錯誤。我們若不能設身處地為人著想,就不可輕易評論他人。無論是誰都無法瞭解別人所遇到的誘惑有多大。例如一位性格冷靜者,無法瞭解易於為小事就興奮不已的人,遇到誘惑時所產生的衝擊力。同樣地,出自富裕家庭的人,對於貧窮人家遇到誘惑時的感受無法了解;基督徒也不能了解壞人在遇到引誘時真正的感覺;幸福家庭中長大者,不能了解成長於不幸家庭的人,遇到引誘時真正的感受。

如果我們真能了解一個人成長過程的全部,也許就不會批評他,反而會佩服他在如此惡劣環境中長大,還能有這麼好的品格。對於別人的成長背景,我們真的不可能完全了解;有人外表毫無吸引力,卻有獨特的一面,是不為人知、又無法了解的內在。有一種寶石,外表渾濁、不太好看,但若將其轉動至特定的角度,遇到光線折射,就會散發出驚人的光輝。有些人就像這種寶石,外表看不出特別之處,乃是因我們無法完全地認識他、了解他的人格。因此,我們不應以貌取人,而應儘量以愛的眼光欣賞他人。每一個人都有其良善的一面,我們不可隨便的評論他人,因為我們也不願被評論,更希望他人能看清我們內在的長處,不要只評論我們的短處。

2.人不可能有公平的評論,只有上帝能:我們對於所看到、聽到、遇到的事,常以直覺馬上做出判斷,且是感情勝於理性的反應 ,然而此種判斷常常是錯誤的。因此古希臘人遇有重大審判時,是在一個黑暗的地方進行,讓審判官看不到犯人,只能以事實來做審判的憑據,因為直覺往往會誤導人們的判斷。我有一位姪婿也是牧師,年紀和我差不多,有的人覺得我吳牧師的眉毛長得很凶惡,但他的更是嚇人。他的外表雖然給人凶惡的印象,然而其為人卻是溫柔又有愛心,他無論到哪個教會牧會,都受到會友們的愛戴 。所以 ,人常憑直覺做出不公平的 或錯誤的判斷 。

除此之外,我們更不能無中生有、作假見證來陷害人。曾有一位波斯的法官做出不公平的判決,國王知道後命人殺了這名法官,並將其皮撥下披在法官的坐椅上,用以警惕其他的法官,不可隨便的審判犯人,做出不公平的裁決。各位,人要作出公平的判決是不可能的;然而,除非我們真能作出公平的判決,否則就不要評論。主耶穌說 :「別人也要同樣的來評論你」。  唯有上帝能公平的審判人 ,人不能評論他人。

3.世上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 : 因為我們本身都不是完全的人 , 怎麼有資格去評論別人呢?主耶穌舉了一個很有趣的例子,讓人容易記取他的教訓:當自己的眼中有樑木橫著之際,不要想幫別人除去其眼裏的小草。人經常輕易地去評論別人,但輪到他自己遭人評論的時候, 卻又不知如何面對 。巴西人觀賞足球賽時, 很會評論足球員,如稍有閃失,就大肆批評,然而若要他們親自下場去踢,卻又比不上被他評論的足球員。主耶穌要我們反省,是否各方面都比被我們批評的人完美?否則,就不要輕意評論他人。

結論:

各位,我們每人其實都有許多缺點,自我改進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有時間去看別人的短處,要求別人改進呢?主耶穌不希望我們是這樣的人,我們應該致力於改進自己,別人的缺失則交由上帝來改正。主耶穌要我們不評論別人,這點大家都知道,卻做得不夠。一間教會,若成員之間都能互相欣賞對方的長處,教會必定充滿喜樂合諧;反之,會友間若分黨派,又互相批評指責,教會必然要衰微。

今天與各位分享這段經文,希望大家藉此深思並記取主耶穌的教訓,無論在家庭、教會、或社會中都非常的重要。但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專注於別人的長處,不要隨便的論斷他人。

 

超越律法的憐憫

經文:馬太福音八:1~4

耶穌下了山,有許多人跟著他。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他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耶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我們教會今年的目標是「追求真理、認識上帝」,因此我們從馬太福音五、六、七這三章中研究了耶穌山上寶訓,且已在上週告一段落。山上寶訓是記錄耶穌的話語,從耶穌對人的訓示中顯示上帝的智慧。然而從第八章起,我們要從耶穌的行為來體會上帝對人類無限的愛。這一章記錄了耶穌所行的七項神蹟,現在略述於后。

(A)在8/1-4中:潔淨大痲瘋的病人

依照猶太人的律法規定,不可與痲瘋病人接觸,然而我們卻看到耶穌用手去摸一位病患。在當時的社會,痲瘋病人是被棄絕的,若有人與他們接觸或親近,就是違反了律法。痲瘋病人必須遠離人群,但是我們看見上帝的愛完全包容了這位痲瘋病人。

(B)在八:5~13中:醫治百夫長的僕人

羅馬的百夫長為其僕人的病來請求耶穌醫治。在猶太人的眼中,羅馬人這群外邦人不過是燃燒地獄時的一根燃料罷了,一點用處都沒;尤其甚者,猶太人向來視羅馬政府的軍官為敵人,是該殺的、是不能幫助的。這樣的人居然來求耶穌,且是為了其僕人之病的緣故。奴隸在當時的社會,只不過是主人的財產,其地位和畜牲是一樣的。但耶穌卻以愛包容,並顯現在這位被人輕視者的身上。

(C)在八:14~15中:醫治彼得的岳母

這個神蹟發生在巴勒斯坦一個沒沒無聞的家庭中,只有其家人與耶穌在場;耶穌再一次顯現上帝的權能。

 

(D)在八:16~17中:凡被領到耶穌面前求醫治者,均得醫治

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是需要憐憫的人來到耶穌面前,都得著醫治和幫助,即使是在耶穌吃飯或睡覺時來求助,都不例外。由此可見,上帝的愛是無限量的。耶穌說:「這時正是我做工的時候」,所以不論是白天或晚上,只要是應該做的、只要是有求於耶穌的,他都不厭其煩地去作。

(E)在八:18~22中:律法學者的反應

有一位文士,也就是猶太人的律法老師,也來找耶穌,這事如何稱得上是神蹟呢?各位,這件事所表現的是人格方面的神蹟。這位文士忘了自己窮究一生的律法,竟然跑來找這位律法專家們眼中所謂的違背律法者─耶穌。而且他不但沒覺得耶穌是他的敵人,反倒認為耶穌是他的朋友,甚至是老師;最後竟然願意追隨耶穌,成為其門徒。

(F)八:23~28中:命令風與浪平靜

耶穌命令那快要將他的門徒吞吃掉的大風浪平靜,風和浪就即時止住了。在我們人生際遇的風浪中,若有主的同在,必定也能冷靜地面對、坦然地走過。

(G)八:28~34中:醫治被鬼附身的人

這裡記載耶穌用祂的愛,克服了魔鬼的惡勢力。

今天來分享第一個神蹟,我稱之為“超越律法的愛”。首先讓我們先瞭解何謂“痲瘋病人”。當時的社會視痲瘋病人為活的死人、活的屍體;所有的病症當中,沒有一種比痲瘋病更可怕的,因為它可以讓人們長期受苦。記得我讀神學院二年級時,曾去痲瘋病院參觀並在那裡實習了六個月,因此我對痲瘋病人的痛苦略有認識。剛開始我也被他們的外表給嚇住了,有些甚至連聲帶均被腐蝕,講不出話來,只能發出類似鴨子的怪聲。

痲瘋病可分為兩大類:第一種,剛開始時身上只出現斑點、長膿、發臭,然後眉毛脫落、聲帶被破壞、手腳發臭、全身潰爛,大約七、八年後,當病毒侵蝕到腦部時,人就在昏迷中去世。第二種,剛發病時,身體的某部位或是器官會漸失去知覺,用針刺它也不感覺疼痛,然後神經系統受到破壞、肌肉漸漸萎縮、手指僵硬、手腳發臭潰爛。另外,他們的手腳都得用布包裹著,因為若是風吹到他們的傷口,就會酸痛無比;其手指頭、腳指頭會慢慢脫落,最後也會完全不見。這種病會持續20、30年左右,可謂是進行式的死亡。所以這種病人雖然活著,卻被當成死了來看待。

當時的社會規定,痲瘋病人要被隔離,不能與家人住在一起。在利未記中記載,病人要被丟棄在山谷中任其自生自滅;比較有良心的家屬,會從山上丟食物給他們吃。到了中世紀,祭司若發現有人患痲瘋病,就將他們帶到聖殿,手持十字架,為他們宣讀告別式的文章,視他們為死人。在耶穌的時代,痲瘋病人不被允許住在城裡,別人也不能摸他;倘若摸了痲瘋病人就如同摸了死人般,是不潔淨的。萬一有痲瘋病人探頭到屋裏,則整間屋子都要立刻徹底打掃一番。在路上遇到痲瘋病人也不能請安;若要交談,至少要距離2公尺;若病人位於上風處時,就得離他50公尺。病人走在路上,還必須用布捂臉,邊走邊喊:「我是痲瘋病人,是不潔淨的」。當時的社會是不接納痲瘋病人的,摸了他們等於是破壞了律法。

但在這一節經文中,卻記載了耶穌伸手觸摸了他們。

其次,我們要分享超越律法的憐憫。主耶穌所表現的愛,超越了規矩、超越了律法。這段經文中我們要注意兩件事,第一是痲瘋病人來到耶穌的面前,第二是耶穌如何來回應他。

痲瘋病人前來接近耶穌,是持何種心境,我們須先瞭解一下:

(1)冒著生命的危險進城找耶穌,若被發現是會被用石頭打死的。可見得他是抱著毫不畏懼的信心來到耶穌面前,他確信若是耶穌肯醫治他,他必得潔淨。他不去找法利賽人或文士,因為在他心中確信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會接納他。他雖不明白有什麼醫治的方法,但他秉持著若是耶穌願意,他的病必得醫治的信念來接近耶穌。

(2)這位病人非常謙卑。他不敢強求耶穌,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這句話充分表現出他的謙卑,承認自己為無用之人,大家都離棄他,沒有人關心他;但他卻相信耶穌關心他,會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大能。他謙遜的行為打動耶穌的心,產生憐憫之情,繼而突破律法的禁忌,伸手觸摸他。

(3)該病人以敬畏的心伏拜在耶穌腳前。這裡記載“跪拜”,原文的意思是指對神禮拜的行為,也就是說他將耶穌當成上帝般來敬拜他。他不知道要如何表達他的誠意,只曉得若跪拜在耶穌的腳前,就是在神面前必得幫助與憐憫。這位痲瘋病人就是抱著上述三種心情前來接近耶穌。

現在讓我們來分享耶穌的反應。耶穌慈愛的心憐憫他,雖然律法規定,人不能觸摸痲瘋病人,否則即是不潔淨的;但耶穌卻伸手醫治他。以當時的醫學常識,痲瘋病是最可怕的一種病;然而耶穌的責任就是用愛心拯救人類,其心中只有一個律法,就是愛的律法。一般的律法不能阻止耶穌對人類的愛,耶穌的愛是遠超過律法的,因此他伸手觸摸該病人,讓其病即時得醫治。耶穌的愛,奇妙的雙手,超越律法的憐憫。什麼是名醫?名醫就是不厭惡、不害怕痲瘋這種既可怕又會傳染的病,因為主耶穌知道痲瘋病人正需要他的醫治。主耶穌同時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名醫」,他將醫治我們心靈的創傷。有時我們必需學習主耶穌勇於突破習俗、勇於冒險的行為,要有拯救我們同胞的精神。

結論:

各位,我們藉著主耶穌超越律法的憐憫,可看出他對我們的愛是何等之大。那位痲瘋病人以謙卑、順服、敬畏的心來求耶穌醫治;而我們是否也同樣抱著謙卑、順服、敬畏之心等待主耶穌的醫治呢?或是心中充滿許多污穢、貪婪、自大?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得到主耶穌的醫治。

大膽的信仰

經節:馬太福音八:5~13

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他說:「主啊,我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裏,甚是疼苦。」耶穌說:「我去醫治他。」百夫長回答說:「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耶穌對百夫長說:「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那時,他的僕人就好了。

 

頭序

今天我要與各位來分享馬太福音第八章中的第二個神蹟。一位羅馬政府的百夫長,來到耶穌面前,請求耶穌解決他的困難。這個故事喚起我們思考一個誠實者的願望。雖然這位百夫長的記事,在整本聖經中所佔的篇幅很少,可是他的事蹟卻是福音書中,最吸引人的故事之一。

什麼是百夫長呢?百夫長是當時羅馬軍隊的中樞,羅馬軍隊以6000人為一團隊單位,而一團隊是由60個一百人的單位所組成,這60個單位的領導人即稱為百夫長。他們對於維持軍隊的士氣和紀律有很大的貢獻,他們的行事為人直接影響士兵們的士氣。曾有位學者如此形容羅馬的百夫長:「他未必是位勇敢的冒險家,但卻一定是位好的領導者,能以身作則,贏得屬下的敬佩與信賴。」百夫長不會故意興起戰事,但若遭受攻擊,必以誓死的決心堅守據點,百夫長可謂是羅馬軍隊中最優秀的人才。若與臺灣的軍隊編制相比較,百夫長相當於臺灣部隊中的連長。

新約聖經中所出現的幾位百夫長,都是非常優秀的人才:(1)在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時,有人在旁邊目睹一切之後,大聲喊說:「這人真是上帝的兒子。」,說這話的人即是一位百夫長。(2)在外邦人中第一位改信耶穌的百夫長──尼哥流。(3)在保羅遭受暴徒攻擊時,認出保羅是羅馬人而挺身保護他的,也是一位百夫長(4)當保羅在耶路撒冷要被押至該撒利亞時,猶太人在半路上埋伏想刺殺保羅,結果被一位百夫長知道後,就暗中保護保羅脫離這個詭計。(5)保羅從該撒利亞被遣往羅馬受審時,船在海上因風受損,大家都逃到島上求生時,一位百夫長指派保羅做大家的指導者。由此可知,新約中所記載的數位百夫長都很優秀。

今天我們所要討論的這位百夫長,他為僕人所表現的愛心,在當時的社會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為什麼呢?因為羅馬時代,主人與僕人的關係是毫不相干;然而這位百夫長竟為了一位奴隸生病心裏憂愁,到處尋找醫生,想要治好僕人的病。前面提過,主人與僕人之間無情感的關係可言,主人不會去注意奴隸的生死,友情和正義根本不存在於牛、馬、奴隸的身上。奴隸,在法律上更是一點地位都沒有,他們祇不過是一種活的工具、一種物質罷了,主人可以任憑己意對待奴隸。羅馬的法學家甚至這樣說:「主人對奴隸有生殺之權」。還有人說:「農具有三種:第一種是會聽話的──奴隸;第二種是不會聽話的──牛、馬等牲畜;第三種是啞巴工具──犁田的器具。」這是多麼悲哀的境界,竟將人與牛、馬、犁田工具相提並論,視為同類。還有一位當時的作家忠告他的朋友這樣說:「你新買的農場裏,若有初生之犢,長大後就要快點脫手;其他一些沒有利用價值的東西,例如損壞的工具或年老的奴隸、生病的僕人,這些都應趕快丟棄」。由此可見,當時的人真的把奴隸看作物質一般。與上述這些人相較之下,可以看出百夫長的仁愛之心,他對僕人充滿愛與仁慈。從聖經中我們知道,百夫長的僕人患了癱瘓,躺在床上不能動,也很可能生病一段時間了;百夫長為了一個工具──奴隸,居然到處奔波,尋求名醫為僕人治病。百夫長的愛心,使與其初次見面的耶穌受到莫大的感動。一位能為他人設身處地著想的人,他與耶穌非常接近。各位,有一件事要再次提醒大家,那就是愛能遮蓋許許多多的罪

談完百夫長的愛心行為後,我們要來分享他的信仰又是如何呢?答案是既大膽又單純。他為了使他的僕人得到醫治,表現出與一般人不一樣的愛與信心。當他來到耶穌面前尋求醫治時,遇到了一個很大的難題:百夫長為外邦人,而耶穌是猶太人,按照律法規定:猶太人是不可以進入外邦人的家裏,否則是觸犯了律法的不潔淨。所以在這裏,耶穌問他:「你要我去醫治他嗎?」,其用意並不是耶穌心中有所顧忌,而是為了試探百夫長的信心。從百夫長的回答中,我們可以看出他的信心。他說:「主啊!祢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耶穌聽他的這番話,受到很大的感動,因為在猶太人中也尚未見過有這麼大信心的人,這麼美的信仰打動耶穌的心,進而醫治了他的僕人,這正是信仰的告白。主耶穌教導我們唯信心的信仰,才是能夠得到上帝祝福的途徑。我們想要蒙上帝的祝福、病痛想要得到上帝的醫治,完全視我們的信心而定;倘若沒有信心,是不可能得到的。上星期我們提到的那位痲瘋病人,也是藉著他完全的信心,感動耶穌超越律法的憐憫治好他的病。

猶太人以為彌賽亞來的時候,他們就要脫離強權的壓制成為大國,上帝也要殺海中的怪物來為他們預備豐盛的筵席,所有的猶太人都將一起出席慶祝。但耶穌卻說:「從四面八方來的百姓都要出席,唯獨猶太人要在筵席外咬牙切齒」。耶穌說這番話是教導猶太人不要以為自己是上帝的選民、亞伯拉罕的後裔,就保證可以拿到天國的護照。唯有那些有信心的人才能夠到天國出席盛宴。因為耶穌和猶太人或國籍都沒有關係,耶穌只和有信心的人同在。只有純正的信心才能讓人到達上帝的面前。猶太人聽了耶穌的話之後,感到大受羞辱,因為他們根深柢固的傳統思想告訴他們,只有猶太人才能和彌賽亞同座筵席,而外邦人都要滅亡。然而現在耶穌所說的這番話,正好完全相反。其實,耶穌在這裏是要大家明白,人們要得到上帝的祝福,唯一的條件就是“信”

現在讓我們用三個角度來看這位百夫長的信仰態度:

1.他親自來邀請耶穌醫治他僕人的病,而不是差遣兵丁或家傭來請耶穌過去。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他盡了人應該有的禮貌。他知道若有求於人,一定要有誠心,所以親自去請耶穌,不敢假他人之手。

2.他信仰的態度非常謙卑,他說:「主啊!祢到我舍下,我不敢當……」,表示他沒有資格請耶穌到他家為僕人治病。

3.「……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這番話最能顯出他的信心是多麼地堅強。在當時的人以為絕大部份的病都是因被鬼附身所致,尤其百夫長的僕人已經癱瘓一段時間,想必是被非常兇惡的污鬼附身了。而且已經有那麼多的醫生都治不好他的病,但百夫長在這裡卻說:「……只要祢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充分表示他將耶穌當成無所不能的上帝,他甚至未把僕人抬到耶穌面前,要耶穌伸手摸他,好使僕人的病得醫治。因為他深信耶穌就是上帝,只他說一句話,事情就完成了。因為耶穌曾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也曾讓風和浪平靜,所以百夫長深信,只要耶穌說一句話,他的僕人就必得醫治。由於百夫長的信心,果然使他僕人得到醫治,耶穌說:「你回去罷!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

結論:

但願我們每一個人再次反省自己的信心,是否有如百夫長的大膽與純正;也願上帝增加我們每個人的信心,藉著我們的大信心來得到上帝的祝福。

 

主我要跟從祢

經節:馬太福音八:18~22

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裏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頭序

今天要分享的經節中,有件非常特殊的事給了我們幾點啟示:

1.這是一個人格方面的神蹟:在馬太福音第八章中,大多記載耶穌醫病或對於大自然方面的神蹟,然而在18-22節中卻提到這段不太相稱的事情。為何作者馬太將這件事和其他的神蹟相提並論呢?有人解釋:「當馬太寫到8/17『他代替了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時,受到很大的感觸,想到受苦難的耶穌,生在馬槽,死了還要被葬在借來的墳墓,一生當中連個枕頭的地方都沒有,感嘆神子的辛勞,有感而發記載下來的。

但我卻認為這節經文,寓意其他重要的啟示,它提到一個神蹟發生在一位想要跟隨耶穌的經學師身上。在他來見耶穌時,用了當時對人最尊敬的語氣,稱耶穌為「先生」,此原文乃是猶太人對教師最尊貴的稱謂。這位經學師在他一生的經驗中,從未見過像耶穌如此偉大的教師。一位鑽研猶太律法的教師,尚且以如此尊重的語氣稱呼耶穌,甚至想跟隨耶穌,在當時的社會實在非常希罕,可謂是件神蹟。

耶穌向來被經學師們視為破壞猶太律法的人,居然會有一位處處維護律法為己任的經學師,看出耶穌的美善與可親,實在不可思議。其實耶穌是以他的人格促成這個神蹟的。一個偉大的人格往往有驚人的影響力。譬如,有人受了資深教授的影響,而選擇文學的道路;有人因受某位基督徒偉大的人格感動,而決心成為基督徒,甚至獻身傳道、服務人群。所以有人說基督徒應當用他的人格來顯示真理;想要用「舌頭」讓人信服是困難的,倒是我們的行事為人,比較容易讓他人看出基督的真理。這位經學師就是一個好例子。

2.要有犧牲的準備:一位想要跟耶穌的人,必定要有犧牲一切的決心,倘若沒有這種心理準備,最後可能會灰心喪志。這位經學師受耶穌感動後,即刻想要跟隨耶穌,不料耶穌卻對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耶穌是不希望人因為一時的衝動來跟隨他,因為一時的激情很容易冷淡,感情的衝擊很容易過去。耶穌盼望想跟隨他的人,都能清楚自己的行動,這樣的跟隨才會踏實。

為此,耶穌更在馬太福音十:38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26「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耶穌要經學師先想清楚,是否願意放棄一切來跟隨他。任何人做任何事時都需面對現實。譬如,有人想要成為成功的學者,他絕不能只想著成為博士時的快樂,而忽略必須為他的理想努力苦讀、克服一切艱難。又如一個探險隊成立之前,隊長事前應將所要經歷的高山、大海、酷熱、嚴寒……等種種險境向隊員們說明,好讓成員有心理準備,以決定參加或退出;而想要成為出色的運動員,教練也會問是否能吃苦耐勞、接受嚴格的訓練。若只憑一時的衝動,未有心理準備,恐怕無法持久。也許有人以為當基督徒很簡單,那就錯了。跟隨耶穌確是一件好事,其終點也很完美,但耶穌卻說這是一條不容易走的路,此乃是一條榮耀的路、同時也是一條要背負十字架的路、是困苦難行的路,不知我們是否有這樣的覺悟。

3.失去機會的悲劇:有一個門徒,請求耶穌讓他先回去埋葬他的父親,再來跟隨耶穌。耶穌卻告訴他:「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乍聽之下,令人覺得既不合理又很苛刻,幾乎讓人無法接受,彷彿耶穌不通人情,連父親死了都不能去埋葬。從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出猶太人是非常重視喪禮,創世記記載雅各死後,約瑟不惜行走數日,為的是將雅各從埃及運回迦南地埋葬。因為猶太人視埋葬親人為人生大事,所以約瑟去求法老王准許他回去埋葬父親。然而耶穌為何在這裏說出這麼不合情理的話?自古以來,對這番話有許多見仁見智地解釋:

(A)因為耶穌當日是用「亞蘭話」回答,在譯成希臘文時發生錯誤。正確說法應該是,建議那位門徒請專門處理身後事的人﹝猶如今日的葬儀社﹞幫忙料理即可,而其本人應當來跟從耶穌。

(B)耶穌確實說過這些話,因當時的社會正處於一種敗壞的風氣中,接近死亡的邊緣,所以人應當盡一切的努力,快快脫離這種社會。雖然埋葬父親是神聖的任務,卻也不能因此而放棄那條更重要的道路。

(C)這個解釋比較合理,也常被以前和現在的人拿來當推辭的藉口。讓我舉一個故事來解釋。有位富家子弟,當他大學快畢業時,平日和他關係很熟的老師勸他,最好趁年輕到歐洲旅遊以增廣見識,這位青年卻說要先埋葬他的父親後才能成行。換句話說,在他父親去世以前,他是不會去旅行的。

同樣地,這位門徒也以他的父親為藉口,無限期地拖延跟隨耶穌的時間。這類推辭的話,在今天也常被利用。例如,當我們邀請一位慕道友洗禮時,他會告訴你,目前還不行,因雙親尚健在,等他們百年之後,盡完子女的義務後再說吧!其實,耶穌鑒察人心,他清楚我們的想法,我們應深思,有時候一旦失去跟隨他的機會,也許一輩子不會再出現第二次機會了。在此,我衷心地希望尚在慕道的兄弟姊妹們,能即時把握機會來跟隨耶穌,有時受洗的機會過去時,可能不會再有機會了。

結論: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有過機會從我們身邊溜走的經驗,機會明明來了,我們卻不能及時把握住。我常這麼形容「機會先生」:說他是一個禿頭,卻又長著一個長鼻子,腳上有輪子,行走如風。當它從前面衝過來時,如果我們未能及時抓住它的長鼻子,就會被它跑掉了,一去不回頭。各位,在此主耶穌清楚地告訴我們要把握機會,因為機會一去不復返。有人一心想要與他人和解,然而卻遺憾終身。另外,主耶穌勸告他的門徒,應下決心離開這個充滿罪惡的社會來跟隨他,不要再找藉口推辭了。

從這節經文,啟示我們要即時接受耶穌。至於已經信主的人,應從自己的人格和行為表現真理,感動人心來跟隨耶穌。

 

 

有主同在的平安

經文:馬太福音八:23~27

耶穌上了船,門徒跟著他。海裏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啊,救我們,我們喪命啦!」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地平靜了。 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今天要討論馬太福音第八章中,耶穌所行的第四個神蹟,這個神蹟是行在大自然中,希望大家學習讓耶穌與我們一同渡過人生風暴,使我們的一生充滿平安和福氣。

馬太八:23~27記載耶穌和門徒從加利利海的此岸到彼岸時,海中忽然掀起了大風浪,連船都快要下沉了,門徒嚇得不知所措,趕緊把熟睡中的耶穌叫醒,求祂救他們脫離死亡;耶穌醒後先責備門徒的信心太小,然後命令風和海立刻安靜。耶穌的一句話,風和海馬上就平靜了,門徒非常訝異:這個人到底是誰?為什麼連風和海都聽從祂的命令?

加利利這個小湖,長21公里,最寬的地方只有13公里,卻常常突如其來地起暴風雨,讓湖面頓時成為波濤洶湧的怒海,所以有人稱它為加利利海。加利利湖有的地方也會跑出鹽水池,它和約旦河屬於同一水系,且位於海平面以下200公尺的一個山谷中,所以它的氣候非常溫和;然而也時常有冷風從山谷的缺口灌入加利利湖,讓它形成暴風,把原本平靜的湖面變成怒海。這情形讓我想起了在台灣的蘇澳教會,這個教會三面環山,一面近海,每次颱風來時,它就首當其衝;有一次甚至把教會夷為平地。加利利湖就像這樣,每次從西面來的冷風,都會在湖面掀起巨浪。

有一個久居聖地的人,曾如此描述加利利湖:有一次他在加利利湖邊露營,遇到暴風雨,他用了雙倍的釘子來固定帳篷,還是無法牢固,只好整晚不睡,用手拉著繩子不讓它飛走。這種巨風通常都來得很突然,有時晴空萬里、日正當中時,它就突然地來到。有一次,一群遊客來到加利利湖遊玩,他們站在離岸邊180公尺處,討論著加利利湖如此地平靜,一點都不像聖經中所描寫的那麼可怕,正在講的時候,暴風雨突然來到,20分鐘之後,大浪把他們的衣服都打濕了,由此可知加利利湖的可怕。

各位兄弟姊妹,當日耶穌和門徒要過加利利湖時,就是遇到了這種暴風,在這裡我們看到,只有當耶穌和我們同行時,雖遇到狂風巨浪,我們也不必驚惶,心中自有平安。這種暴風不是只發生在耶穌的時代,今日我們也常常會碰到。但是,當我們遇到暴風時,我們是否和耶穌同行?若有耶穌的同行,我們一定可以克服困難、勝過風暴,享受安寧和平靜。

在我們人生的航程中,必定會碰到三種大風浪:(1)重病難醫的痛苦、喪失生命的悲哀:當我們遇到這種暴風雨時,若有主的同在,主會告訴我們「生命是榮耀的,我要將死亡的黑暗變成永遠的榮耀」。一位園丁有一天早上來到園中,發現他最喜歡的一朵花不見了,就大發雷霆、滿口詛咒,剛好園主經過,他就把這件事告訴園主,主人請他先別生氣,因為花是他摘走的。各位兄姊,若是主耶穌要我們的親人離世與祂同住,我們為什麼要難過生氣呢?在我們與親人離別的人生風暴中,主要我們清楚地知道,我們的親人是與上帝同住,雖然和我們暫時離別,但終有再相見的一日。若我們能有如此的確信,將會發現生命的榮耀。

馬偕醫院宗教部牧師曾向一群癌症患者問了一個問題:「若是你們只剩一個月的生命,最想要做的是什麼事?」大家聽了心中都很難過,不知如何回答,但是有一位基督徒姊妹回答說:「我若只剩一個月的生命,一定要活得有意義,我想要到處去傳福音、做見證」。各位,一個有耶穌同在的人,就像這位姊妹一樣,雖是遇到生死的暴風雨,依然能將生命活得有意義、平靜的來面對。有主同在的信仰,能將我們生命中的重病、苦難、死亡、黑暗都化為光明和平安。

(2)“疑惑”的暴風雨:在人生的交叉路口,當我們前途茫茫時,若懂得停下來求問耶穌,祂必會清楚地指示我們,選擇該走的道路。人生的悲劇不在於不知道路途如何,而在於我們不願謙卑地來到上帝面前求祂指引。若我們求問上帝的旨意,且願自心裡服從,就能從懷疑的暴風中走出來,重新奔跑在平安的道路上。

馬太十一:1~6「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裏,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約翰在監裏聽見基督所作的事,就打發兩個門徒去問他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耶穌曾經指出,在所有的人類中,沒有一個像施洗約翰那麼偉大的,如此有信心的偉人,到了最後,還是對耶穌產生了懷疑。施洗約翰的出生就是為耶穌開路、為耶穌做見證的先知,他曾指著耶穌對門徒說:「看哪!上帝的羊羔,要擔當世人的罪」。心中非常清楚耶穌是救主的施洗約翰,為了正義被捉下監,在臨死之前卻也懷疑,到底我所推薦的耶穌是不是彌賽亞、是不是上帝的羊羔、是不是要來擔當世人的罪?這件事讓我們清楚地看到,任何人都會有信仰上的疑惑,包括牧師在內,都免不了捲入這種風暴。只是我們在懷疑的風暴中,要讓耶穌和我們同行,那麼就能平安地度過危機。

還好,當施洗約翰心中懷疑時,趕快叫人去問耶穌;同樣地,當我們心中有疑惑時,是否願意跪下求問上帝的旨意?然而,有人不願讓上帝指引他心中的疑慮,寧願在懷疑中渡過一生。施洗約翰就不一樣,當他遇到人生的“疑惑風暴”時,他謙卑地去求問耶穌,要清楚地知道耶穌是否就是他所等待的彌賽亞?耶穌也很清楚地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如此約翰心中的暴風雨馬上就消散了。各位,當我們在信仰的道路上有疑惑時,要懂得親近主、求主指示和帶領。

 

(3)生活有困境、又不知道上帝旨意的風暴:平安的敵人就是憂慮,對於自己的憂慮、對於未知的將來的憂慮、對於自己所愛的人的憂慮。但是,我們若是有上帝的同在,祂必定會為我們安排,除去我們心中種種的憂慮,祂不會讓其所愛的兒女流不應該流的眼淚。當我們求餅時,祂不會拿石頭給我們;當我們求魚時,祂不會給蠍子。有主耶穌的同在,祂必定為我們安排前面的道路,我們不需要在這種風暴中憂慮。

結論:

高俊明牧師受迫害下監獄時,大家都很憂慮,常常寫信鼓勵他。後來他在教會公報中發表了一篇短詩,其題目為“主的旨意最美善”,內容如下:「我求主給我一把翠綠的花,祂卻給了我又醜又刺的仙人掌;我求主給我一隻漂亮的蝴蝶,祂卻給了 我一堆可怕的毛毛蟲,我灰心失望、唉歎不已,但經過一段時日之後,我卻發現仙人掌盛開著漂亮的花朵,毛毛蟲也變成漂亮的蝴蝶到處飛舞。上帝的旨意最美善,雖然我所求的上帝沒有馬上給我,爾後卻賜予我更多、更豐盛,因為有主與我同在,祂知道我所需要的。」

當日,門徒為了所遇見的風暴而叫醒了耶穌,耶穌罵他們是小信的人。小信的人有一種通病,就是凡事憂慮。憂慮讓我們減少了信心的力量、憂慮證明我們的信心有問題。我們為了生活憂慮,為了所遇到的困難、試煉憂慮,為了明日憂慮,為了不可知的未來憂慮。大衛王在詩篇卅七:25說:「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這裡所講的義人,若以新的觀點來看,指的就是因信稱義的基督徒,這證明了上帝看顧我們這些屬於祂的人。當耶穌基督和我們同在時,上帝一定也和我們同在。除非是我們遠離上帝、抵擋棄絕祂,或否認上帝的存在,否則上帝必定與我們同在,我們實在沒什麼好憂慮的。願我們永永遠遠在耶穌基督裏同得平安。阿們!

 

與上帝和解

經文:馬太福音九:1~8

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裏。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心裏說:「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甚麼心裏懷著惡念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眾人看見都驚奇,就歸榮耀與 神,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序文

各位兄弟姊妹平安!今天我們要討論馬太福音第九章,馬太福音的作者有順序、很小心地完成這本福音書。從第九章讓我們體會到人類反對耶穌的所作所為,就如同狂風暴雨即將來臨一般,在本章中可以看到當時的人為了反對耶穌所做的四種事情。

今天我們要講的是1~8節的內容。他們罵耶穌是褻瀆上帝的人,因為耶穌赦免了一位中風病人的罪,命令他起來行走,這在當時律法教師的眼中是一種對上帝大不敬的罪,是凌辱、中傷上帝的罪,因為赦罪的權柄只有上帝才能施行。在9~13節中他們罵耶穌是不道德的人,因為他和稅吏在一起,當時的猶太人視稅吏為賣國賊,他們覺得耶穌既然和這種人在一起,祂必定是與稅吏屬於同類的,正如俗語所說的「龍配龍,鳳配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當時的律法教師因為討厭耶穌,所以不論祂做什麼事,他們總是戴上有色眼鏡來評論祂。

有一位新的立法委員,未上任之前先拜訪一位政壇老將,請教他應如何從政,這位老前輩就教他三件不可或缺的要領:(1)不要自我宣傳;(2)不要嘲笑政敵的錯失;(3)不要為別人惡意的批評而自亂陣腳。因為政治家之間的相互攻訐是不擇手段的,不在乎事實,只在乎打敗敵手。

我們可以從新聞中看到台灣最近的選舉,那些參選人員如何無中生有地中傷對手。當日馬太寫到第九章時,耶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受人攻擊,開始有反對的聲音,最後也是這股聲音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在14~17節中,他們批評耶穌是一位不敬虔的人,因為祂沒有像猶太人一樣常常禁食。猶太人視禁食為宗教上很重要的行為,然而耶穌卻不遵行。在32-38節中他們把耶穌當成是依靠鬼王才有能力醫病趕鬼的人,那個啞吧鬼被趕出去是鬼王的功勞。人們常常把討厭的事、不能理解的事、或違反“先入為主”觀念的事,都當成是魔鬼的工作,而不是神的作為。因此猶太律法教師不能接受耶穌的所作所為,開始有反對的聲音。這些喜歡中傷擾亂耶穌的人,儘其所能的誇大、曲解耶穌的作為和意圖,加速了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命運。

今天,我們先來討論1~8節的事件,馬可二:1~12節也記載了同一事件。馬可的記載較為清楚。此事件發生於迦百農,有一位中風相當嚴重的人,全身不能動彈,躺在床上得到朋友的幫助,將他抬到耶穌面前,由此可知癱子的病得到醫治是因為這四位朋友的信心,他們沒有因為眾人擁擠,不能接近耶穌而灰心,反而爬上屋頂、拆了屋瓦,用繩子把病人垂到耶穌面前。各位,這四個人為了他們朋友的病要得到醫治而充滿了堅定的意志、滿心的熱誠,用盡各種方法帶朋友到耶穌的面前。這個癱子可能已經病了許久,早就失去鬥志,也可能已經沒有生存的盼望,來到耶穌的面前不是他自己的意思,是這四位朋友硬把他抬來的,他得到醫治完全是朋友的熱心幫忙。

從這裡我們可以得到很重要的教訓。我們是否也像這四個人一樣,為了我們那些還不認識耶穌的親戚朋友不辭辛勞、不怕麻煩、用盡方法要帶他們到耶穌的面前,我們是否有堅強的意志強烈地支持著,只等耶穌的救恩臨到我們的親戚朋友的身上;還是我們有熱誠的心來幫助、挽救教會中信心冷卻倒退的人,這些都是我們要時常檢討、深思的地方。一個基督徒應當要關心他人的靈魂是否得救,而且關心的程度究竟要有多深入呢?那四個人為了帶領他們的朋友,不惜犧牲一切代價,連屋頂都把它給拆了,就是希望他們的朋友能見著耶穌、能夠得救。

各位兄弟姊妹,今日的教會能不能成長,可以從這件事中得到一個教訓:若是教會中有許多人都像癱子的四個朋友般熱心,那麼教會必定會興起;相反地,若是被抬的人較多、願意抬人的人較少,那麼教會必定衰微。

我們再繼續思考這件事中的第二個教訓,耶穌向這個癱子說:「你的罪赦了」。猶太人一向把人的病和罪連在一起,病要得醫治,罪一定要先得赦免。猶太教師亞歷山大說:「病人一切的罪若不得赦免,那麼他就不能得康復」。猶太人的正統思想認為,一個病人要是不知道自己的罪已得赦免,那麼他的病是不可能好轉的;他們認為生病是因為犯罪而來的,所以罪不得赦免,病就繼續存在。

今日的醫學也證明了心理影響生理。有一宗醫學資料如下:曾經有一位醫生為了治療一位患貧血症的女孩,用盡各種方法經過了三個月的治療,病患也不見好轉,最後只好幫她轉院,然而過了一個星期,女孩拿著一張最新的檢查報告給這位醫生,他看了之後嚇了一跳,因為她已經恢復正常,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她決定原諒一位她原本怨恨的人,這個決定讓她頓時開朗,心情輕鬆,讓她又有了活下去的意志力。

這個癱子一定知道,因為自己的罪才引起這個病,所以耶穌就先赦免了他的罪,讓他知道自己的罪已得赦免,他的病也就得了醫治,在這裡耶穌不只醫治他生理的病,同時也醫治他心理的病。耶穌先赦免他的罪,讓他可以再次和上帝和好,得到心理的平安,也因為心情的愉快,讓他的肉體也同得醫治。耶穌這種赦免人的罪、醫治人的病的行為,得罪了當時的律法教師,他們認為只有上帝才有權赦免人的罪,所以也認為耶穌的行為是褻瀆了上帝。耶穌對這些律法教師的責難和批評不予反駁,只問了他們一句話:「對癱子說『你的罪得赦免了』 ,或是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那一樣比較容易呢?」 。其實這些律法教師心裡都非常清楚,這癱子的罪若不得赦免,他是不可能起來行走的。所以耶穌不是一位普通的人,而是上帝的獨生子,祂有權能,有赦罪的權柄。各位,耶穌在受到攻擊時並不與他們辯論,只是直接提出要點,讓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知道祂是有權能的神。

結論:

各位兄弟姊妹,在這段聖經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耶穌真是上帝本身,同時也讓我們得到勉勵,使我們有堅強的意志,帶領我們那些未信主的親戚朋友來接近主,讓他們的罪能夠得到赦免,與上帝和好,這些事是我們基督徒應該要做的。我們不想成為癱子,而是應當努力效法那四個人,將我們的親戚朋友抬到上帝的面前。

 

 

 

我來要招罪人

經文:馬太九:9~13

今天,我們要探討馬太福音九:9~13,由此經節我們可以清楚知道,耶穌降世為人唯一的目的。經文中記載著一位原本是人人厭惡的稅吏,後來卻成為使徒的故事,這實在是讓人料想不到的事。

羅馬政權的稅收,是以招標的方式進行,價高者得標;得標的人可以對應當繳稅的人民徵稅,然後將所得稅款項上繳,剩餘的就是他的盈利。此制度弊端叢生,因為稅吏常以不正當的手段自肥,而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各項稅金的額度,且也無權抗議。其中只有四種稅金是固定的,一是五穀稅,二是水果稅,三是所得稅,四是市民稅,這四種稅金不能亂收;其餘的如進出口稅﹝稅率2.5-12.5%﹞、過路稅、過橋稅、市場稅、港口稅、車輛稅等等,其稅金都沒有嚴格的規定,易於被稅吏隨己意收取。這些稅吏所以令人厭惡,因其為羅馬帝國工作,壓榨同胞;他們利用國家的不幸,賺取大量不義之財,猶太人視其為賣國奴。他們不只欺壓自己的同胞,同時也與富有的納稅人私通,欺騙政府。

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民都對稅務人員沒有好感,猶太人尤其討厭當時的稅吏。因為猶太人都是強烈的愛國主義者,這可從有名的「六日戰爭」中得知,當時以色列與周圍的阿拉伯國家打戰時,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青年都回國參戰,以保家衛國,他們對於國家的熱愛是別國的國民所不能及的。由這種愛國精神,可以想像他們是如何的厭惡那些賣國奴。就他們的宗教思想來說,他們認為只可以向獨一真神上帝納稅,對於其他政權所要求的稅金,他們覺得是侮辱上帝的事,污穢了上帝的威嚴;他們甚至規定稅吏不得進入聖殿,他們把稅吏當成是不潔淨的,和動物一樣的污穢,與殺人者或強盜是屬於同類的。當日與耶穌一同坐席的正是這些人,因為耶穌已經看穿了人的將來,而不只是現狀,在新約聖經中還有其他的實例可循。

第二件要思考的是馬太接受耶穌呼召之後所遭受的挑戰。迦百農是希律阿基伯王的管轄地,它位於交通要塞,是埃及和大馬色的海運交叉點,馬太就是這裏的海關稅吏,在此他可隨意抽稅、賺取暴利;耶穌呼召馬太的地方,正是他向商人抽稅的海關辦事處。這段聖經的記載,乍看之下,好像馬太從來不認識耶穌,其實馬太一定不是第一次看到耶穌,而且他也聽過耶穌講道的權柄,其道理深深地打動他的心,而且他也聽過耶穌不會像那些自以為義的猶太律法師遠離罪人,他心裏常常想著要脫離罪惡的生活,就在這當兒耶穌剛好來到他的面前呼召他,所以馬太立刻放棄一切,跟隨了耶穌。

各位兄弟姊妹,馬太跟隨耶穌,會失去些什麼?又會得到些什麼。首先,他失去了安定的職業。當我在美國牧會時,曾遇到很嚴重的經濟衰退,教會中的上班族甚至自願減薪,以求保留飯碗,他們為了求得安定的職業,負擔著很重的心理壓力。這裡我們看到馬太接受耶穌的呼召,而失去了安定的職業,但是他卻發現到真正的人生、並且得到好名聲。他放棄豐富的收入及安定的生活,選擇了冒險的道路,這些都是馬太以前沒有想到過的事。各位兄弟姊妹,接受耶穌基督的挑戰,在物質生活上可能會有所失去、會很貧乏,因為我們必須要放棄對世界的野心,但是卻會得到從未有過的平安和喜樂;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所獲得的豐盛生命,遠遠超過所放棄的一切。

其次,我們要思想馬太遇到這種試煉和挑戰時,他為耶穌所放棄的和帶在身邊的究竟是什麼?馬太跟隨耶穌時,身邊只帶著一枝筆,這枝筆是他唯一能獻給耶穌的禮物,而且是非常光榮的禮物。我們知道,耶穌其餘的十一個門徒大多是漁夫,少有學識;只有馬太,因為工作的關係,所以文筆很好。就這樣,他利用這枝筆,寫下了耶穌的一生和祂的教訓,使馬太福音書成為世界上重要的著作。馬太在離開他的工作時,雖然失去了許多的物質,然而其靈性卻承受了更大的產業,這都是因為馬太勇於接受耶穌挑戰的結果。

最後,我們一起來深思耶穌所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這句話的意思。當時和耶穌一同吃飯的,都是一些稅吏和被猶太人視為罪人的人,所以律法教師一看到這種情況就大加批評,把耶穌看成與稅吏同一類的人。耶穌看穿他們的心思,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耶穌到底是在那裡和這些人一同吃飯呢?除路加福音記載是在馬太的家之外,其餘的福音書都說是在耶穌臨時的居所。若地點真的是在耶穌臨時居所,那麼祂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這句話的意思就更強烈了。因為耶穌曾在路加十四:15~24說過一個比喻,意謂「你請客時是請那些自負信仰正派,卻無愛心,看似信心堅固,自稱為義人的人;但我請客的對象則是那些自知有罪、需要上帝拯救的人。」

不論請客的地方是馬太的家或耶穌臨時居所,都不影響法利賽人對耶穌的攻擊,因為他們認為一位對上帝敬虔的人,一定不會和稅吏或罪人同桌吃飯。耶穌對他們的指控只說了一句話「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醫生的本份就是要醫治病人。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各位,我們不要誤會這句話,以為世界上真的存在著不需要耶穌拯救的義人;這句話是說:耶穌不會到那些自以為義的人那裏去;祂只會去幫助那些自己知道罪過很重、需要上帝拯救的人。

當時的猶太律法教師都只注重自己的得救與否,卻不管他人的生死;只求自己在上帝面前的聖潔,而不管別人的需要。這就像醫生怕會被病人傳染到疾病,而拒絕醫治他們一般。法利賽人厭惡罪人,不願與他們有任何關係;他們宗教的本質是以自我為中心,不關心他人的靈魂得救與否,這種思想正是他們靈魂喪失的致命傷。法利賽人的另一個毛病,就是專門挑剔別人,卻不願幫助別人解決問題。當他們看到別人的錯誤時,只知批評非難,不願伸手幫忙、改正。法利賽人的另一個缺點就是,他們只希望別人看到其正義的外表,卻不願實際地幫助有困難的人;所以耶穌常常用何西阿書六:6對他們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一個人若只會守著律法,卻不願幫助他人向善、協助有困難的人,那麼他的信仰是死的,毫無價值。

結論:

各位兄弟姊妹,主耶穌來世上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尋找失喪的靈魂,最後甚至為了人類的罪過而喪失了生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我們當追求什麼?

經文:馬太福音六:31~33;希伯來書十二:14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親愛的兄弟姊妹,新年恭禧!今天是主後2002年的第一個主日,希望大家一起思考我們今年應該追求什麼?關於人的追求,曾經有人分析如下: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就知道追求吃奶,即使吃到吐奶了仍然要吃;及至稍大,就想追求玩具,任何玩具都想得到;青少年階段追求假期,大學生難免也有此光景;年紀稍長則追求學問、文憑;至學問告一段落之後,就追求事業、追求更大的權勢、追求更多的金錢、追求理想的對象、追求溫暖的家庭,然後追求生活上的享受;到了老年,不再追求發展,而是追求安定;再來就是追求子孫,因其一生已成過去,就將追求的希望寄託於後代身上;繼之則是追求長壽之道,追求免於病痛之苦。此分析者說:「人最後追求的是什麼?不過是追求一具棺材已。」各位兄弟姊妹,不要認為這種說法很稀奇。早年在中國大陸常可見上了年紀的人,家裡總會準備一具棺材,美其名曰“壽棺”;每到其生日都要油漆一次、欣賞一番,此棺材就是他的歸宿,為其人生道路的一站,也是最後的一個追求。人的光景真是何等的可憐!

我們基督徒又是如何呢?是否比他們進步些呢?是的,我們有上帝、有盼望。信主之初,我們追求的是上天堂,這種追求沒有錯;然後追求心裡的平安、快樂。有些人追求更深一層的恩典與祝福、追求工作能力與恩賜;再進一步尋求上帝的心意、追求靈命的成長、追求明白更多的真理。這些追求雖然都很好,卻仍無法達到上帝要求的標準。

上帝啟示我們應追求更重要的,聖經上如何教導我們呢?第一、要追求上帝的國與上帝的義。請兄弟姊妹注意,馬太福音六:32~33節兩次提到“求”這個字,這裡的求不是祈求之意;而是尋求、追求之意。第32節說:「外邦人追求的是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但上帝要我們追求的第一件事,是追求祂的國與祂的義。很多人讀經至此,對“祂的國與祂的義”不十分瞭解,何謂“上帝的國與上帝的義”?又應如何去追求呢?願上帝今天憐憫我們,賜我們智慧、帶領我們瞭解此真理。

國度是指政權的範圍,是政府權柄所能達到的地方,就是國家實際的權力範圍。那麼上帝國的範圍在那裡呢?上帝今日要在我們身上建立祂的權威、施行祂的權柄。基督徒是耶穌基督所救贖的,所以祂有完全的權柄,有享受、使用與支配基督徒的權利。基督徒不是自己活著,誠如保羅所說的:「昔日的我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今日的我是耶穌基督在我身上活著。以我不論是生、是死,都是耶穌基督的人,我是屬於神的,神有權柄在我身上流通無阻」。因此,上帝國就是指人的心,指一個喜歡讓上帝掌管、讓上帝旨意能達成的地方。路加十七:21「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上帝國在哪裡?就在你心裡。你的心若願意打開,就可讓上帝的權柄掌管、讓上帝的旨意達成。上帝的國是指原則,上帝的義是指方法;或可以說,上帝的國是指理論方面,上帝的義是指實際方面。所以上帝的國與上帝的義要配合起來實行,我們要敞開我們的心,讓上帝的旨意在我們的身上,以榮耀上帝的聖名。

今年,我們第一件要追求的是什麼?就是要追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我們願意打開我們的心門,讓耶穌基督在我們心中作王,使我們的心成為上帝國,讓王的旨意達成,用以彰顯上帝榮耀的聖名。第二件要追求的是,如希伯來書十二:14說的「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我們不要誤解,以為人既然是不潔淨的,就想用人的方法追求聖潔。在此所說的“與人和睦”是指人與人的關係;而“追求聖潔”則是指人與上帝的關係。此一小節中文版聖經譯成“與眾人和睦”英文版則譯為“與每一個人和睦”。要與每一個人和睦似乎是不簡單的事,但因為是上帝的命令,我們就應該去追求,無人可以例外。

希臘原文則是指“與每一個人做朋友”。說到與每一個人做朋友,聖經內有一段有趣的記載。祭司與法利賽人將耶穌抓起來後,就將神交給彼拉多審判,但因耶穌是加利利人,是屬於希律王的管轄範圍,所以彼拉多就將耶穌解送至希律王處,以示尊重他。希律王審問的結果發現耶穌無罪,不知要怎麼處理,旋即又將耶穌送回給彼拉多。希律王與彼拉多兩人原為仇敵,但因耶穌被送來送去的緣故,竟讓彼拉多與希律王成為好朋友。

聖經教導我們要與每個人作朋友,要與每個人和好。各位兄弟姊妹,我們今年要追求什麼?若我們過去有得罪他人的地方,在新的一年裡要追求和睦,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不僅將人上帝間的圍牆拆掉,也要把人與人之間的圍牆拆掉,讓人與人的關係和睦,成為朋友。原為敵對的彼拉多與希律王,卻因為耶穌之故緣而成為好朋友。我們承認耶穌基督是我們的主,倘若我們與某位弟兄或姊妹有嫌隙,但因著同樣是上帝的子女、同樣都有耶穌基督住在我們心中,則我們是否可將兩人之間的圍牆拆掉,互相寬恕、互相赦免,而成為好朋友。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就要將我們與敵對者之間的圍牆拆掉,主耶穌要拆掉的圍牆我們不可以再把它築起來。盼大安教會每位會友都能互相友愛,今年我們的目標是「互相關懷,彼此代禱」,盼大家以此題目在主內成為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兄弟姊妹,大家和睦相愛,沒有圍牆的存在。

另外一項為追求聖潔的生活。剛才說過,我們無法以人的力量去求得聖潔,因為除了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人是聖潔的。若在耶穌基督以外追求聖潔,註定會失敗。人若不聖潔,就無法見主的面,只有活在耶穌基督之中,以耶穌基督的生命代替我們的生命,我們才可以成為聖潔。在利未記中至少記載三次“你要成為聖潔”,因上帝本身是聖潔的,我們既為上帝的兒女,就應當像父神般聖潔,我們要住在基督之中,讓基督也住在我們當中,接納祂的生命,代替我們污穢的生命,我們才可成為聖潔,也才可以見主的面。

十九世紀有一個很屬靈的人,他的一段經驗之談可成為我們的教導:「你要常常自我提醒“我是否活在基督之中呢?”」我們若常常如此提醒自己,則我們就會有聖潔的生活;當我們確實活在耶穌基督裡面時,我們還會再去犯罪嗎?還會再生活於污穢的地方嗎?還會再有污穢的念頭嗎?因為主耶穌鑑察我們的肺腑心腸,祂深知我們的心思意念,祂住在我們的心中,任何隱私都瞞不了主耶穌基督。我們若活在耶穌基督之中,則可以過真正聖潔的生活。

在主後2002年的第一個星期日,我們應以此題目三思,今年我們第一個要追求的共同目標是:1.上帝的國與上帝的義;2.追求與眾人和睦,追求聖潔的生活。

 

不正確的信仰與憐憫〔一〕

經節:馬太福音:九:18~19;九:23~26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門徒也跟了去。

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裏,看見有吹手,又有許多人亂嚷,就說:「退去吧!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他。眾人既被攆出,耶穌就進去,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於是這風聲傳遍了那地方。

 

頭序

各位兄弟姊妹平安!我們將以兩星期的時間,研究馬太福音第九章中的三個故事。從這三件事中,我們可以更清楚知道上帝的愛和憐憫。第一個故事中這位管理會堂的人是到了無路可走才來到耶穌面前,他是正統猶太教的核心人物,是憎恨耶穌的,希望耶穌早些死亡者之一。他很可能已經尋遍名醫,用盡方法,仍然不能醫治他的女兒,在灰心之餘只好厚著臉皮來請求耶穌,所以他請求耶穌並不是因著愛慕,而是走投無路,以錯誤的動機來到耶穌面前,想將他的女兒「死馬當成活馬醫」。

接下來記載一位患了12年血漏的女人,她擁擠在眾人當中從背後偷摸耶穌,心想如果摸到耶穌的衣服,那麼她的病可能會被醫好。我們若以批判的眼光來看,這是一種迷信的行為,就像現在有些佈道家,他們到處去佈道、醫病、趕鬼、祈禱時,就有人拿著他們那些行動不方便的親戚朋友的衣物,請佈道家為他們的親友禱告,這種行為並不是出於信仰,而是一種迷信。最後記載兩位瞎子為了接近耶穌而在眾人中大聲喊著:“大衛的後裔”,耶穌對這種稱呼並不喜歡,這是極猶太主義者常用的一句話。因為大多數的猶太人都在等待一位大能者、是大衛的子孫、將帶領猶太人脫離羅馬人的統治,猶太人都把希望放在這位“大衛的後裔”身上。可見這兩位瞎子對耶穌有著錯誤的認識,他們就用這種錯誤的心態來求耶穌的醫治。

由上述三事件中,可以看到管理會堂的主管,是走投無路時才來找耶穌;而患了血漏的女人,也是以迷信的心態來找耶穌醫治;兩位呼喊著“大衛的後裔”的瞎子,則完全不瞭解耶穌來到世上所要作的事工。雖然這些人都以錯誤的心態來尋求耶穌,卻都持有同樣的心態,希望他們的病或需求得到醫治或滿足,在此我們可學到一件功課──不論人以怎樣的心態來尋找耶穌,耶穌都用愛的雙手來接納他們。我們也因此知道,當我們需要耶穌的幫助時,並不需要非常認識耶穌,或是對耶穌有完全的信心,才來到祂的面前。耶穌希望我們就以目前這種迷信、沒有信心、錯誤的心態來接近祂,祂都會高興打開雙手接納我們。因此我們尚未洗禮者不可再找任何理由來拖延。只要你願意接受耶穌,耶穌就要進入你的生命中來改變你。我們同時學習了另一件事──對於別人以不正確的心態來接近耶穌,我們沒有批評的權利耶穌接納存著各種心態來接近祂的所有人,祂對任何人都存著憐憫的心。

今天所讀的這段聖經,馬太福音的記錄比較簡短,在馬可福音5/21-43或路加福音八:40~56記載得比較詳細。那位管理會堂者名叫睚魯,他有一位12歲且病入膏肓的女兒。管理會堂的人是由長老中選出來的,需管理會堂的一切,在禮拜中他要安排讀經、禱告、講道者、禮拜的程序、也需管理整個會堂的運作和會堂的建築結構,在猶太教中佔了相當重要的位置。這樣的一個人來尋求耶穌的幫忙,真是非常地不容易,因為他是極力的反對耶穌,視耶穌為異端,必殺之而後快的人;今日卻因為愛女兒,為了女兒這種無人能醫的病,束手無策,才勉強來找耶穌求他醫治。耶穌並沒有趁機挖苦這位敵對祂的人,更沒有數落他的不是,因為在耶穌的心裡不存在著怨恨,更沒有驕傲的心,他只希望以愛來對待心裏痛苦的人。

正當耶穌同他回去的半路上,有人通知說小女孩已經死了,不必勞煩耶穌,但是耶穌還是和他回去了。當耶穌到達他家時,那裏已經亂成一團,哭的哭、吹號的吹號,大家都非常傷心。在猶太人的習俗中,辦理喪事有三件重要的事:第一就是要撕裂衣服表示悲傷,父母死亡,要撕裂位於心臟上方的衣服;其他親友死亡,要撕裂心臟右邊的衣服;撕裂之後一個星期不能縫合,七天以後只可用大針粗補一次,但還是要讓人看得到肉為準,三十天之後才可細補。女人則要在不起眼的地方撕裂衣服,且要將衣服反著穿以表哀傷。第二就是喪家不能停止哭泣,通常僱用職業哭手來代替。在當時的猶太人社會中存有之樣的職業婦女,她們在未到喪家之前,先打聽清楚死者的身份、家庭狀況,然後以最悲傷的哭聲,敘述喪家的苦情,引導弔喪的親友一同哭泣。這種哭喪習俗在東洋很流行,臺灣的社會也保存著這種現象。第三樣就是喪禮中一定要有吹撻子的人,他們會吹出極悲傷的音律,讓人聞之落淚。

當耶穌來到睚魯的家時,看到上述的情形,現場一片淒慘,擾亂不安。耶穌用祂的權柄趕出所有的人,告訴他們說小女孩只是睡了,並沒有死。大家一聽到耶穌這樣講就都嗤笑他。我相信這些來參加喪禮的人必有許多宗教領袖,他們在極度悲傷失望中聽到耶穌的話,不但不存著盼望,反而嗤笑耶穌。若是換成我們在絕望時,耶穌來對我們說「不要傷心,你的女兒沒死」,相信大家都會非常振奮,大大感謝。但是這些猶太領袖卻不是這樣,不但不接受,反而嘲笑耶穌。由此可見人心之複雜,充滿了矛盾。

結論:

各位,在這段聖經中,有兩個重要教訓:當耶穌和睚魯在半途中獲知小女孩已經死了的消息耶穌對睚魯說“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兒就必得救”,在睚魯知道女兒已經過世的悲傷絕望中,耶穌還以愛來關懷鼓勵他;當他完全絕望時,還能因為耶穌的話不至於失望、信心跌倒,可見耶穌對他的愛是何等地大。第二:這個管理會堂的睚魯是極力反對耶穌的人,但他既然來到耶穌面前懇求幫助,耶穌還是憐憫了他。因此可讓我們知道,不論以前我們的情況如何、不論我們是否清楚認識耶穌、不論是否相信耶穌,這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只要我們有親近耶穌的心,謙卑地來到耶穌面前,將我們的欠缺和需要向耶穌乞求時,耶穌都要以憐憫的心來幫助我們。願主祝福我們今天得到的教訓。

 

不正確的信仰與憐憫〔二〕

經節:馬太福音九:20~22;九:27~31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因為她心裏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了。

耶穌從那裏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著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進了房子,瞎子就來到他跟前。耶穌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 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他們出去,竟把他的名聲傳遍了那地方。

序文

親愛的兄弟姐妹,我們上禮拜說過在馬太福音書9/18-31中,記載著主耶穌行使的三件神蹟。在此三個事件中,求主幫助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不正確的信仰。睚魯是出於不純的動機;血漏的女人是出於迷信;兩個盲人是出於誤解耶穌的本質來就近耶穌。我們已分享過睚魯的事件,睚魯在絕望中得主安慰、與信仰的激勵。

一、天上一切的力量集中在血漏女人身上﹝馬太福音九:2022

(A)站在猶太人的立場來想:此女人所患血漏的病症是非常可怕、悲慘的症       狀,這種病在巴勒斯坦是常有的病。他們對此種病有11種治療方法,其中有強壯劑,也有迷信的處置方法。例如:用駝鳥的卵去燒成灰,在夏天放在麻袋裡,冬天則放在木棉袋帶在身上;或是把白色的公驢糞中的大麥粒帶在身上。依照馬可福音五:25~34所記載,此女人用過各種方法,嘗試過所有醫師的處方,不但沒有起色,反而更加惡化。

(B)罹患此病最可怕之處,是被看成污穢的女人。依律法的規定(利未記十五:25~26),血漏中的女人是污穢的,該女人所摸過的衣、物、人都變成污穢;而且在血漏的期間是不能敬拜神、不能與人交際、並且不可以出來參雜在人群當中。若是被人知道她患血漏,則她所摸過的一切衣物或人都變成污穢。該女人因被隔離,生活於屈辱當中,所以她很想逃出來,這是值得我們同情的。

(C)因此該女人來到耶穌的背後,偷摸祂的衣裳繸子﹝查看民15/37-41記載﹞,剎那間感覺一切都靜止了,如同放映中的電影畫面突然停止一般,“群眾中之耶穌突然停止,瞬間,耶穌的注意力集中在女人與其願望之上,這是何等感動的場面”。此女人是參雜在群眾中,一位很悲慘的女人,但耶穌卻對此女灌注祂的全人格。在耶穌來看,群眾之中沒有一個人是沒有價值的。

耶穌是神本身的形象,神的愛對每一個人都是無限的,因為人的靈魂是無價之寶,祂愛所有的靈魂;然而世人卻不這麼想,他們常把人分為重要與不重要兩大類。例如:鐵達尼豪華客輪沉沒時,紐約一家報紙的大部份版面都記載著一位富人的死,只留少許篇幅記載其餘1800人的死亡。人,看重的只是一個富人,其餘的都不重要。雖然每個人都不一樣,但在神的眼中,每個人都是無價之寶,上帝將其愛注入於每個人的心中。此女人在群眾之中不是失落者,當她需要耶穌的時候,耶穌以她為一切;主耶穌對我們每個人都一樣。

二、信仰的試驗與信仰的報答(馬太福音九:27~31)

(A)在巴勒斯坦患失明的非常多,原因是眼睛受東方太陽的直射,缺乏清潔             衛生的知識,特別是不潔的蚊蟲帶來的細菌,因此失去視力的人非常多。

此二個盲人呼叫耶穌為“大衛的後裔”,是和一般人的想法一樣,就是誤解彌賽亞的意思,過去幾百年來猶太人得到一個應允,他們也這樣期待,即認為救主要從大衛的後裔中誕生,此救主是要作指導者、征服者,不但要恢復他們的自由,並且要使他們得著力量與光榮、大國的榮譽、以及稱霸世界。此二個盲人就是以這種錯誤的想法來求耶穌,但耶穌卻也醫治了他們。

(B)從耶穌對待此二個盲人的態度,我們可以得到幾項教導:

(1)耶穌沒有即時答覆他們的要求:

耶穌要試驗他們是否真正需要祂的幫助,盲人所呼叫的也是群眾所呼叫的,所以耶穌要知道他們真正的心意。

一般而言,乞丐不需要作工來負擔生活,這就是所謂的“氣樂”﹝即不需要為養家而忙碌緊張﹞。病人也常常存有這種現象,有些人不願從病痛的束縛中得解脫,在其內心深處,並不嫌棄自己的軟弱,因此有許多人安居在罪惡的生活中。所以耶穌要確定他們兩人是否真正想獲得醫治。

(2)耶穌要求他們二人與祂面對面:

這是一個有趣的記載,耶穌在街上沒有答覆他們,祂要求他們必須進入屋內。我們的靈性生活也必須早晚自己與主面對面地交通,才得以長進。這是靈性生活的原則。

當我們參加大型聚會時,感情受到激勵而決志受洗信主,這種在充滿靈性的團體聚會中決志固然很好,但是更重要的是,離開群眾回到家中,當自己獨處時,我們是以什麼樣的心態來面對主耶穌基督。所以耶穌要求這二個盲人與祂面對面。

(3)耶穌問他們:「我豈能作這事嗎?」,只是質問而已:

要經歷奇蹟的發生,須要有真正的信仰作後盾,這不是神秘或神學的問題。若有患者認為其病痛絕對無法得著醫治,那麼再好的醫生都不可能醫好他;如果有人認為喝水比吃藥更容易醫好其病痛,則任何藥品對他都是無效的。若欲經驗奇蹟的發生,需要有確實的信仰基礎,必須要完全依賴耶穌基督的聖手,相信耶穌是全能的、是一位“能將我的病真正醫好”的醫生,。

結論

在今天所說的奇蹟中讓我們得到幾個教訓:

(a)每一個人,無論是富貴或貧賤,在神的眼中都是寶貴的兒女、都是無價之寶。

(b)主耶穌要求我們的信仰生活,不只是要表現於團體中,當孤獨一人時更須要與主面對面

(c)當我們祈求主的幫助時,需要有堅強的信心,主必應許我們

 

兩種反應

經文:馬太福音九:32~34

他們出去的時候,有人將鬼所附的一個啞巴帶到耶穌跟前來。鬼被趕出去,啞巴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說:「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法利賽人卻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各位兄弟姐妹平安。我們於一個多月以前開始研究馬太福音第九章,前三星期曾討論到一位患了12年血漏的女人、和兩位天生瞎眼的人來求耶穌的醫治。雖然他們不瞭解、不認識耶穌,甚至是以錯誤的心態來接近主,只因他們這種願意接近主的心,主耶穌就憐憫了他們,且灌注其所有的精神和力量來醫治他們,使女人的血漏止了、使瞎眼的得以看見。

今天,我們要研究32~34節經文,這裡記載著一個被鬼附身以至於變成啞巴的人,他的親人將他帶到耶穌面前,讓耶穌用權能醫治了他。此時,群眾有兩種不同的反應,由此也可以知道,世人對於耶穌的認知只能有此兩種反應,不可能有站在中間立場的人。當群眾看到耶穌有上帝的能力同在,施行了赦罪和醫治的權柄時,大多數感到驚奇又感謝上帝;相反地,法利賽人看了越多耶穌所行的神蹟越是討厭祂,一心一意想置耶穌於死地。到底為什麼法利賽人對耶穌的心態會如此呢?我們可以分三點來討論:

(1)法利賽人的心態固執到無法接受任何思想的改變:我們知道法利賽人守

律法,守到不能對律法有一丁點的增或減,他們視新的事物為罪行,除了先人所傳的律法之外,其餘的新東西一概不能接受,所以當耶穌教訓人正確的信仰生活時,法利賽人無法接受,因為耶穌所講的和他們的律法有所衝突,因此他們非常怨恨耶穌,怨恨到想要害死耶穌的地步,就如同其祖先壓迫先知一般。

(2)法利賽人的心態驕傲到無法謙虛、而自己滿足的地步:法利賽人自視甚高,覺得自己所作所為都很正確。在此,大家可以想想看,若耶穌所作的是好的,法利賽人的行為就是錯誤的。人若不願意在上帝面前奉獻自己的意志和生活,那麼耶穌也沒有辦法幫助他們了。法利賽人自高自大,覺得自己所作都很完美,沒有改變的必要。各位,悔改是進入天國的大門,人若沒有穿過這個大門,就不能進天國;悔改,就是人承認自己生活方式的錯誤。一個人若有悔改的心,就會去尋找依靠耶穌,如此才能得著真正的生活力量,也才能真正順服於耶穌基督裡,如此才能稱為有改變的人。

(3)法利賽人對耶穌的偏見很深,因此無法判斷事物的正確性:“偏見”遮住了法利賽人的眼睛,讓他們分不清是非、黑白,所以他們看不見從耶穌身上所散發出來的真理和權柄。若有人實實在在地追求耶穌基督,一定常常從心裡感謝耶穌;然而,一個人若是心裡充滿了固執、偏見,又驕傲自信、以自己為滿足,其眼睛已被矇蔽,對世間的事物無法作出正確的判斷,這種人無論如何都只會怨恨耶穌。

各位兄弟姐妹,從討論馬太福音第九章到目前為止,我們發現馬太受聖靈的感動,有計劃地按順序編寫馬太福音,到第九章時反對耶穌的聲浪已經開始,如同暴風雨前的烏雲密佈。1-8節記載耶穌赦免了一個中風者的罪,並且醫治了他;然而因法利賽人對耶穌的偏見,他們說耶穌的作為是褻瀆了上帝、侵犯了上帝的權柄,他們也如此教唆眾人反對耶穌。9-13節記載耶穌和稅吏一起吃飯,法利賽人就藉此攻擊耶穌,說他是罪人中的罪人,因為物以類聚,若非同為罪人絕不會同桌吃飯,他們批評耶穌和稅吏都是不道德的人。14-17節記述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說:「我們與法利賽人常常禁食,祢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耶穌的回答是超越律法的,以當時人的眼光來看是破壞律法的,所以他們批評耶穌是不敬虔的人。

結論:

今天,我們讀到耶穌醫治了被鬼附身的人,眾人都非常的驚訝,從古至今都不曾有過這樣的人,從來沒有人能把鬼趕出去,也沒聽說過有人可讓啞巴講話,這種力量只有上帝才有,這個耶穌一定是有上帝能力的同在,否則不可能作這些事。當法利賽人聽到眾人如此議論之時馬上就反對,說耶穌的力量不是從上帝而來,他趕鬼是靠鬼王別西卜的力量。法利賽人承認耶穌有超自然的力量,但他們不承認此力量是從上帝而來,反而說是從鬼王而來。眾所週知,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存有怨恨的心態時,不論那個人做了多麼好的事,他都會將其所做的當成壞事,一筆勾銷。人心若彎曲,看事情自然不正確。

今天這段聖經讓我們知道人心的惡毒、法利賽人的驕傲自大,也因為他們的偏見,最後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聰明與愚拙之別

經文:馬太廿五:1~13

「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裏。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裏去買吧。』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序文

各位兄弟姐妹平安!俗語說:「一種米養百種人」;「三色人說五色話」;「空氣任人吸,鬍鬚任人撇」,這些句子表示每個人的生活不儘相同。我們的生活都會受思想、教育、觀念、環境等因素之影響,以至於對人、對事、對社會、對國家、對宇宙,甚至對上帝的態度都不相同。一個人的思想若有偏差,常會遇到困難;若思想正確,則會得滿足與喜樂。

剛剛所讀的經文,並不是主耶穌自己編的比喻,而是真正存在的事實,今天在巴勒斯坦仍然是採用這種婚姻制度。在巴勒斯坦舉行的婚禮,全村的人都來道賀,送新人進入其新家。新人會去挑選較長的路來走,以便獲得較多人的祝福。猶太人看重婚禮,甚至連當時的猶太律法師拉比都曾說,若為了赴婚禮宴席,律法課程可以暫停,可見其重視婚禮的程度。新婚夫婦的家,其第一個星期都對外開放,讓客人進入道賀;在此一週中新婚夫婦受人款待猶如君王、王后般,過著尊貴的生活,此星期可說是其一生中最幸福、快樂的日子。伴娘受到與新娘相同的款待與福氣。今天所讀的經文,比喻五個愚拙的女童因沒預備油,因此當新郎來到時,無法享受熱情的款待。

有一位博士到巴勒斯坦去觀察時遇到婚禮儀式,其座車被十個女孩橫越而過,博士驚訝地發現女孩子的穿著都很美,當司機告知這些女孩是伴娘時,博士興致勃勃地欲前往參觀,司機說:「去看只不過徒然浪費時間而已,因為不知新郎何時會到達」。在巴勒斯坦,新郎常故意挑選半夜等伴娘睡著時才現身,新郎要前往時會派人先去通知“新郎來了”,伴娘聽到喊聲就要趕快起來迎接新郎,讓新娘與新郎一起進入新家。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伴娘要隨時儆醒等候新郎;若伴娘不耐等候而睡著了,她就失去了參加宴席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半夜在路上等候新郎時,一定要隨時點著燈等候。換句話說,伴娘若不儆醒等候,當新郎到達帶著新娘進新屋時將大門一關,晚到的伴娘或沒點燈的伴娘就無法進入參加宴席,這是猶太人的習慣。

此處1~13節的經文,主耶穌以此比喻教訓我們:這五個愚拙的女孩沒有另外預備油,以至於無法參加宴席;14節以後則告訴我們,一位主人出國時將其家業交代三個僕人,按著各人的才幹給銀子一千、二千及五千元。待主人回來時,持五千者多帶了五千元的利潤;持二千者也多帶了二千元的利潤;唯有持一千者仍然只有一千,因其把錢埋在地裏。

這兩個均是歡喜的比喻,一個是婚禮的喜樂;另一個是迎接主人回來的快樂,但其結果卻是不一樣的。有人因沒預備油而無法參加、有人在外面咬牙切齒、有人懂得生財之道、有人則找藉口偷懶。此比喻教導我們信仰生活要把握時機,隨時預備等候主人的駕臨。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不要在黑暗中摸索。主說:「我要再來」,然而再來不是如同這次來是為了赦免我們的罪過、替人而死、為了讓人親近上帝才臨到世界的。當主再來的時候是要來審判世人,所以基督徒要隨時準備好其信仰生活,儆醒等待主的再來,這是非常重要的。在此,說“再預備”或“再拿來”,即表示我們應把握時機,儆醒等候之意。

學生平時若不努力,考試前夕才臨時抱佛腳,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都是於事無補的。西班牙的鬪牛師隨時都儆醒等候牛隻的攻擊,當牛隻衝過來時鬪牛師要立刻刺中其要害,這是非常要緊的時刻。基督徒要儆醒等候主的再來,不可馬馬虎虎過日子;也不需要如他人一樣數算主要再來的日子。主耶穌說,沒有人知道,就連天使也不知道。所以我們要隨時儆醒。

有個故事如下:魔王擬派三個小魔鬼引誘基督徒,臨行前詢問小魔鬼欲用何計引誘呢?第一個小魔鬼說,我會對他們講:「世界上沒有上帝,不需要害怕」,魔王說:「此計行不通,因為本來就有上帝」。第二個小魔鬼說,我會對他們講:「地獄之說是騙人的,根本沒有地獄的存在,你們不需要害怕」,魔王說:「此計仍然行不通,因為明明就有地獄的存在」。第三個小魔鬼說,我會講:「不要急,慢慢來,時間還充足得很呢!」,魔王說:「高明!這是很聰明的引誘法」。所以,魔鬼的最佳詭計就是告訴我們,「你還那麼年輕,急什麼呢,信了基督教你就失去自由了,即時行樂才是聰明人」,或是「慢慢來,急個什麼勁兒,臨終前再叫耶穌來救我們都還來得及,即時享受才不枉來世間走這一趟呢!」

主耶穌在此教訓猶太人,因為猶太人自古即在等待上帝的救恩、等待彌賽亞的降世,然而當主耶穌真正道成肉身時,猶太人不但不迎接祂反而拒絕接納祂,因此這些猶太人就如同那些沒有帶油燈、沒有另外預備油的伴娘所遇到的悲劇,也是對我們今日的基督徒所說的比喻。

各位,當這五個愚拙的伴娘於新郎到達時,想點燈才發現沒有油;欲向他人分油,別人卻叫她們自己去買。這比喻意指:我們的信仰要隨時準備好、是無法向他人借用的。人的品行全靠自己,信仰也要靠自己,是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品行、自己的信仰。再者,“另外帶油”可能會妨礙行動、可能會打破、或者可能會被他人取笑,然而基督徒的生活應該另外帶油,隨時過著儆醒的生活。星期日,眼見別人出門去玩,基督徒卻要去作禮拜,會被同儕取笑,多不自由、不方便。

然而,主的話是判斷的標準,我們不可以用自己的理性來判斷。我們若遵守主耶穌的教訓,儆醒生活,隨時準備好等候主的再來,就不要怕他人取笑,也不要覺得不方便。判斷你的,不是別人,也不是你自己,而是主耶穌基督本身。

 

主選十二使徒[]

經文:馬太十:1~8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序文

馬太這位作者對於耶穌生平的記錄,從耶穌受洗領受上帝的使命起,在曠野中受魔鬼的引誘,到選擇完成天父旨意的道路,都按秩序記載於馬太福音書之中。第五至第七章的山上垂訓顯示出耶穌的智慧;第八章表明了耶穌工作的力量與權柄;第九章記載了反對耶穌的勢力漸漸增加;第十章則記錄了耶穌對十二門徒的選召。

一位領導者欲創造其偉大事業前,定要謹慎選擇助手,因為助手將會影響其事業的發展。當耶穌在世時,十二門徒是耶穌的協助者;當耶穌離世,進入榮耀之後,十二門徒就是其事業的繼承人。因此,耶穌以審慎的態度選召此十二位門徒。

耶穌在選擇門徒的事上表現出兩種稀奇的現象:(一)祂的門徒並沒有特殊才能、財富、學識,他們只是普普通通的人,因為耶穌不看人的現狀,而是以他們將來是否會被感化、成長,變成好同工為原則。所以,我們不可找藉口推托自己無能,不能擔當教會的事工;只要我們有奉獻的心志,主必使用我們、訓練我們成為合祂心意的人。(二)耶穌的門徒中,有個性差異極大呈兩極端的人:例如馬太稅務人員,他貪圖利益,出賣自己給羅馬政府,是猶太人眼中的賣國賊,而這正是耶穌另一門徒──奮銳當的西門欲殺之而後快的人。這兩極端的人卻因著耶穌的愛,拋棄成見、仇恨,成為相愛且合作的夥伴。

為什麼耶穌會在眾多學生中只選擇十二個人成為門徒呢?這很可能是比照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緣故。舊約中提過猶太人的十二位族長,新約中提到十二位使徒的設立,啟示錄更提到聖城中城牆的根基有十二使徒的名字,表示十二位使徒正是教會的基石。然而這十二人是沒有神學背景、也沒有特殊才能的人,耶穌卻把教會建立在以這十二人為根基的磐石上面。

一、門徒的訓練

現在我們來思考“門徒的訓練”這個問題,從馬太十:1~4、馬可三:13~19、路加六:13~16,綜合這些經節我們可以及現幾個事實:

(A)耶穌如何挑選門徒:在路加六:13記載「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這種說法好像是耶穌在成千上萬的聽道者離去之後,從剩下的幾百位跟隨者中挑選出十二門徒。從這裡我們可以學習到,上帝不間斷地在拾選合祂心意、願意為祂犧牲、替祂工作的人,如同以賽亞六:8所說「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耶穌也是這樣在幾百人中仔細觀察,看看是否有願意為祂拋棄一切來作工的人。

(B)馬可三:14記載「祂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這裡說的“設立”就是任命的意思,就是命令某人完成某事的意思;換句話說,耶穌就如同國王,任命祂的大使一般。因此我們在教會中不論擔任何種職務,都不是偶然發生的,而是由上帝清楚地任命我們做的。人若得了國王的任命,都會覺得是無上的光榮,何況我們的任命是來自萬王之王的上帝

(C)十二門徒是從許多學生中挑選出來的:學生的意思就是學習者,可知耶穌所尋找的人是有追求的心,肯時時學習祂的教訓的人。希望大家注意,一個自我封閉、不想學習的人,不能被耶穌選為可用之人。若我們沒有讀聖經的習慣,不尋求上帝真理的啟示,如何能成為上帝所撿選的工人,因為任誰想成為耶穌基督的學生,都需要有不斷追求進步,願意學習的心志。

(D)十二門徒是受選,經常在耶穌身邊學習的人:馬可3/14正指出了耶穌要十二門徒常和自己同在。在世上,凡是要為主工作的人,他們必定都是與主一同生活過的人,如此才有力量在人的面前為主工作。曾經有一位牧師證道之後,其友人對他說:「聽了今天的講道,感覺你好像剛從主耶穌的身旁出來一樣,充滿了力量,讓我們非常感動」。耶穌為何要選召此十二門徒,乃是希望他們時常在祂的身旁接受教化、領受力量。

(E)學生被稱為使徒:使徒的意思就是受差遣的人:換句話說,就是被王選派的大使。作耶穌基督的大使,必定要先到耶穌基督的面前,領受耶穌的話語和光輝的感動,才能出去完成耶穌交代的使命,這是一個使徒必備的條件。

二、門徒的使命

其次,我們再來討論“門徒的使命”,從剛剛所讀的經文中,可以知道耶穌吩咐門徒出去傳揚真理,“吩咐”的意思就是“命令”,命令的原文是“軍令”、“訓詞”、“聖旨”;耶穌作王,命定其大使進入世界,頒布祂的命令。在這裡有一個有趣的記載,就是耶穌對門徒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這和耶穌的人格完全不符合,因此有人說:「因為有反對保羅對外邦人傳教的猶太人,所以故意在聖經中插入這段話」,我想這是不可能的。耶穌這句命令應是短暫性的,聖經中記載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也把生命的道路指示給她;路加十:30也提到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馬太十五:28亦提到耶穌醫治了迦南婦人女兒的病;馬太廿八:19~20記載耶穌從死裡復活後,命令祂的門徒要往普天下傳揚福音。

由以上的記事可以知道,耶穌對門徒的命令只是短暫性的,而這命令有三項含意:a.在神的計劃中,猶太人是特別被撿選、得恩典的民族,所以福音要先傳給猶太人;b.因為這些門徒尚未有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技能、知識及背景,所以此時此刻時機尚未成熟,只有等到像保羅先生一樣的人選,經過十足的準備,福音工作才能有成果。一個賢明的教師清楚自己學生的能力,對他們的工作有適當的安排。c.耶穌主重傳道的特定地點:耶穌就如一位總司令,命令部屬全力攻擊敵人最弱的地方,祂不分散兵力以免影響戰果。耶穌知道門徒沒有傳道的經驗,所以命令他們先在自己的家鄉宣揚真理;加利利是全巴勒斯坦最容易接納福音的地方,因此耶穌要門徒從加利利全境開始傳福音的工作。

結論

現在,我們再來整理剛才從馬太十:1~8所學習到的教訓:

1.主耶穌無時無刻不在尋找祂所要用的人,縱然我們很平凡,只要我們有樂意奉獻的心志,主都要使我們成為偉大的器皿。

2.雖然我們是一群性格不相同的人,但因著耶穌的愛,我們也能相愛如同兄弟姐妹,成為一家人。

3.主正在尋找願意奉獻自己的人,不知是否有人願意回答「主,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4.受任命成為天國的工作者,必須以此工作為榮耀;天國的工人有很多種:有人要到外面作工、有人要留守內部、有人手腳並用、有人用頭腦服事、有人做受人注目的工作、有人卻沒沒辛勞,重要的是要有服事上帝的心志。

願意成為上帝的工人者,必須每日與主同在,且願意傳揚主的旨意,而不主張自己的想法與見解。

 

主選十二使徒[]

經文:馬太十:5~8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上禮拜我們討論過馬太福音十:1~8中 “門徒的訓練”和“門徒的使命”兩項目,現在我們來研究關於“門徒的言行”這一部份。今天我們正好要召開和會選二位長老、三位執事,希望透過主的教導能讓各位選出最適任的人員以服務大家。

上週我們學習到:1.縱使是一位平凡的人,只要他有奉獻的心志,上帝必要引導他、使用他,使其成為偉大的器皿。2.耶穌的十二門徒在性格上雖然有很大的差異,但因著他們愛主耶穌,使他們成為互相相愛且互相合作的人。3.主耶穌在尋找願意被祂使用的人,主在千萬人中拯救了我們,祂也要在我們當中尋找願意為祂作工的人,不知是否有人像以賽亞先知一樣回答:「主啊!我在這裡,請差遣我!」。希望在今天的和會選舉中,我們能選出願意為上帝奉獻一切的同工,希望他們也能有以賽亞先知的心志。4.被選的門徒成為天國的工作者,他們都得了極大的榮耀;我們都是上帝所撿選的,是天國的工人,尤其是被選為長執的工人更應以此為榮。5.十二門徒被選是要他們就近主,與主一同生活,希望被選為長執的同工也能有每日與主親近的意願,每日有靈修的時間來接受主的感化和領受從主而來的力量。6.使徒是上帝的使者,要忠誠傳達上帝的旨意,而不是自己的主見。

 

三、門徒的言行:今天,我們要再來看馬太福音10/5-8,學習“門徒的言行”這一項。

(1)被選的門徒有應該說的話和應該做的事,主耶穌命令門徒要邊走邊傳“上帝的國近了”。各位兄弟姐妹,我們在馬太福音第六章曾討論過“上帝國”的含意,“上帝國”就是上帝的旨意能夠完全施行於地面上,如同施行於天上的社會。我們知道從古至今,除了耶穌基督以外,沒有一個人能夠完全遵行上帝的旨意,所以上帝國就在耶穌基督裏面。因此耶穌命令門徒出去傳講“上帝國近了”,就是說大家所等待的國度藉著耶穌基督來臨了。換言之,只要我們親近主、仰望主,自然會明白何為上帝國了。所以認識耶穌基督,我們才得以認識上帝國;仰望耶穌基督,才能認識上帝國的意義。上帝國已經臨在人世間了。

(2)上帝國不只是用口傳而已,更要以行為來表現,所以耶穌命令門徒要為人醫病、趕鬼、叫死人復活。這裡所謂“醫病”,不僅指肉體方面的,更是指心靈方面的醫治。“病人”在希臘原文中是指“軟弱”,所以傳講上帝國就是要讓原本意志軟弱的人得以剛強,因為上帝國的福音可以讓人得著上帝的力量。人對於自己的壞習慣常常是有心無力,想改也改不了,這就是人的軟弱。以吸毒者為例,他雖知道吸毒不好,卻沒有毅力去戒掉,而上帝國的福音正是要將人從這種軟弱中拯救出來,讓人重新得力、得著新生命。耶穌要門徒到各地傳揚福音,讓軟弱的人得以剛強!讓死人得以復活!有很多人都死在罪惡中,失去了與罪惡鬪爭的意志,無法追求美善的事物,成為罪的奴隸,過著軟弱、沒有希望的生活,不知什麼是美、什麼是善,他們的耳朵聽不到上帝的聲音。上帝國的福音正是要拯救這樣的人,讓那些原本死在罪中的良善再一次活過來,重新得著力量和盼望。

3.主耶穌要門徒邊走邊傳揚福音,且要叫長大痲瘋的潔淨。痲瘋病人在當時是被視為不潔淨且要隔離的,得這種病的人心裡都非常的痛苦,不管是國王或是有權勢的人,一旦得病就要被隔離,被丟在山谷中自生自滅,沒有人關心他的死活。列王記下15/5中記載亞撒利雅王得了痲瘋,結果被隔離直到他死。人的身、心常常都因為罪的緣故而被污穢了;而人的言行舉止同樣能影響別人、污穢別人。耶穌要門徒藉著上帝國的福音來潔淨人的罪惡,就像醫治痲瘋病一樣,因為這個福音能帶給人力量來抵抗罪惡,讓人成為聖潔。

結論

主耶穌要求門徒一邊傳福音,一邊趕鬼;被惡靈纏身、受惡勢力支配的人,這些人失去了意志和自由,成為惡勢力的奴才,然而福音的力量不只是要停止這股惡勢力,更是要將它澈底打碎,因為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有一位波蘭的公爵作惡多端,受盡牢獄之災、世人指責。幾十年的監獄生活都改變不了他的惡行,反而使他變本加厲,他也自知無法脫離罪惡的束縛。最後他說:「感謝主!主耶穌只用了幾分鐘的時間就將我心中的惡魔趕了出去,讓我成為新造的人」。

各位,今日的經節讓我們知道,我們正是上帝從千萬人中撿選出來的,我們也應該邊走邊傳福音,讓心思軟弱的人得以剛強,讓死在罪惡中的人得以復活,讓被惡所捆綁的人得以自由。

願大家都成為願意讓主使用的人,都願意出聲對主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認識耶穌為至寶

經文:腓立比3:1~8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 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著肉體的。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各位兄弟姊妹平安!二個月沒看到大家,在禱告中常常思念你們。今天,我們一起來思考“認識耶穌為至寶”這個題目。各位,什麼是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呢?

這次我回故鄉,看到很多臺灣人認為重要的事:在政治上,或統一?或獨立?經濟,也是媒體大聲呼籲的主題。另外,因為很久沒有下雨,到處缺水,立法委員就怪罪於阿扁總統,指其應負全責,總統因此感到很難過。到底什麼是臺灣人認為最重要的呢?有人認為提高立法院的議事效率很重要,因為今日很多立法委員的言論很荒謬、毫無意義的,這是臺灣人目前認為最重要的。在巴西,什麼是最重要的呢?是不是治安的問題呢?然而在我們心目中,什麼是最重要的呢?

各位,保羅看萬物均有損害、看萬物均為垃圾,他只看耶穌基督為寶貝;他真的將萬物看成垃圾嗎?世人看錢財為寶貝,也看名聲、地位為寶貝。臺灣的政治人物為了求好名聲、高地位而互相批鬥;他們看為寶貝的是金錢、地位、名聲。但是保羅看這些為垃圾,保羅曾經以“道德行為來達成上帝的標準”當作寶貝,所以他用生命來守律法、盼望作好事得到上帝的拯救;然而保羅今日也看這些為垃圾,因為認識耶穌基督之後他的一生就改變了,以前他認為寶貝的,今日則看為有害。現在他看耶穌基督為寶貝,因為耶穌是道成肉身的;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耶穌是真理、道路、生命。他所認識的耶穌基督是救贖主,他不需要由守律法來達成上帝的拯救,因為拯救他的是耶穌基督,這是他認識耶穌之後才知道的。不僅如此,耶穌基督還是他的王,帶領他走一生的道路,所以他以耶穌基督為寶貝。保羅甘願為了這位寶貝放棄所有的一切,正如耶穌說過的比喻:商人發現一顆珍珠,就變賣所有的房產以換取這顆珍珠;保羅認識耶穌以後,也將其一生看為寶貝的東西都變賣了,以便得著耶穌基督這顆珍珠。

各位兄弟姊妹,我們是否以耶穌基督為至寶?我們都信耶穌基督為主、相信耶穌基督為上帝的獨生子,但我們是否實實在在地以耶穌基督為至寶?當我們航行於人生的大海中,是否花時間思考這方面的問題呢?在信仰生活中,保羅以耶穌基督為其生活的原則,當他做事、思考時均以耶穌為尺寸來衡量,其人生方向是以耶穌基督為目標來努力。一個基督徒的生活若真正以耶穌基督為至寶,將得到非常有意義、豐盛、活潑的生命。

世上萬物都是中性的,沒有好壞之別,而是從我們的看法和用法來決定。我們一生中時常面對很多的選擇,俗語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意謂在兩者之中要擇其一,而這往往是很困難的。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我們是選擇耶穌這一邊呢?或是選擇欲望這一邊呢?我們是選擇耶穌這一邊呢?或是選擇大家都喜歡的這一邊呢?基督徒的信仰對作抉擇是有影響力的,然而要如何發揮這種影響力呢?在於我們是否以耶穌基督為一生的寶貝?若是以“耶穌基督為我一生的寶貝”這種眼光來判斷一切,則我們會受到祝福。

以耶穌基督為至寶應該有非常美的信仰生活;然而,為什麼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沒有實際關連呢?基督徒聽是聽了、信是信了,但聽的、信的與生活行為有關連嗎?所聽的、所信的若沒有付諸實行,就是毫無關連、就是枉然了。為何會這樣呢?依我之見,原因有四:

(1)我們的信仰是否變成形式化?信是信了,但只是表面化。每次我們唸“主的祈禱文”或“使徒信經”,我們是否想過當我這麼禱告時真的願意如此去實行呢?或者只是形式化地背誦而已。如果我們只有敬虔的外貌,而無敬虔的實質,則所聽的、所信的與我們的信仰生活完全無連繫。若是如此,難道我們真的是以耶穌基督為至寶嗎?

(2)若我們真的以耶穌基督為至寶時,則信仰應該表現於生活中;然而是什麼讓我們的信仰與生活不能一致呢?因為我們想用理性解釋信仰的問題,但是聖經內很多教導是無法以理性來瞭解的,例如: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是由童女馬利亞懷孕而生的,童女怎麼可能生嬰兒呢?像這樣想以理性來瞭解聖經,是絕對行不通的。因此,當我們欲用理智瞭解真理時,會導致信仰沒有根基,不能與生活發生關連。

(3)另一項阻擋我們的信仰與生活沒有連繫的原因,是以情感的信仰為主,天主教主張基督徒的信仰應建立於禮拜堂的莊嚴與神秘、以及情感的交流。然而人如果注重這種情感方面的信仰就很危險,信仰就會變成空洞化了。

(4)為什麼我們的信仰與生活無法一致呢?因為今日很多基督徒將信仰奇蹟化了,有很多人誇口神蹟奇事、誇耀自己的祈禱多麼有能力。聖經告訴我們在末世將有異端,有很多邪教將要迷惑群眾,我們的信仰千萬不可建立於神蹟奇事之上。今日有很多人依靠醫病、趕鬼、講方言等奇蹟來傳揚福音,認為這是上帝特別的恩賜,且認為自己比別人偉大。各位兄弟姊妹,我們的信仰絕不可以陷入這種奇蹟化中。上帝賜給我們最大的奇蹟就是愛,愛是超過一切的奇蹟。最大的奇蹟是聖靈的感動讓我們有愛心,讓我們愛上帝與愛別人,這就是最大的神蹟奇事。

我們人生的方向是否以耶穌基督為至寶?每天清早上班以前與每天晚上睡覺之前的一小段時間,我們都在做什麼呢?是喝咖啡?是看電視?是看報紙?是讀聖經呢?是否想過我們的人生問題?是否思考明天將要發生的事,而以耶穌基督為尺寸來衡量事情?是否以耶穌基督為我們的至寶?是否努力以耶穌基督為我們人生的方向來遵行呢?

有一位兄弟曾說過,但凡他要做事之前都會先想:“若是耶穌基督來做這件事,祂將怎麼去做呢?”當他被人打了、被人欺負了、想要反擊時,都先朝這個方向思考再去做。各位,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若會以這種方式為尺寸來衡量,則我們將受到祝福。我們若以耶穌基督為至寶,主耶穌基督也會以我們為至寶。

我這兩個月不在巴西,才出遠門沒幾天就聽到許秀博兄弟病逝,讓我很震驚;我要回來前兩、三星期,牧師娘的二哥又蒙主恩召,這些事情的發生讓我再三思考,不是只有許秀博兄弟會離開我們,也不是只有牧師娘的二哥會離開我們,我們每一個人都會離開世界的,只是時間的先後而已。不過讓我感到安慰的是,牧師娘的二哥是一位熱心信主的人,他以耶穌基督為至寶,在社會上做很多好的事工、幫助過很多人,所以當他辭世時其左鄰右舍都很捨不得。雖然他在教會中沒有擔任重要職位,但是因為他看耶穌基督為第一,每做一件事都以耶穌基督為尺寸來衡量,以耶穌基督為其人生的方向,因此他的信仰與生活就能一致。

各位兄弟姊妹,我們的信仰與生活一致嗎?我們每做一件事都以耶穌基督為尺寸來衡量嗎?盼望我們都以耶穌基督為至寶,並且願意為這位至寶的耶穌基督犧牲一切,則我們將承受上帝的祝福!

 

耶穌評判的語調﹝一﹞

經節:馬太十一:1~11

 

序文

從馬太福音書第十一章,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仍然在講話,其講話的對象與時間都不同,祂說話的聲音與語調也不相同。我們可以歸納出六種不同的語調,分析如下:

    (A)施洗約翰的生涯是以悲劇結束:他絕不容忍或遮掩任何人犯罪的事實,總是大膽率直的發言,導致自己陷入危險之境。加利利的領主──希律去羅馬訪問弟弟的途中,與弟妹作出超乎倫理的關係;回國後和元配夫人離婚,將弟妹由弟弟身邊帶走,與之結婚。

約翰因此公開非難他;在當代,對東洋專制君王的批評是非常危險的。希律為了報復約翰,就把他幽禁在山間要塞的石牢中。

任何人在監獄中的生活都是難堪的,何況是約翰呢!他比一般人有更深刻的苦衷:因為他在沙漠中長大,以荒野為家,以天空為屋頂,享受新鮮空氣;未曾住過家裡的他卻被幽禁在地牢之囚室中 真是苦惱至極。

約翰因為被囚,心生疑惑,以致有人批評他的信心,其實約翰的心情是可以被理解的,因為他自知死期將至,不願留存疑問,所以急於尋找其答案,為此他差遣門徒來詢問耶穌是否就是將要來的彌賽亞。約翰此舉,聖經學家有三種解釋:

(1)為了他的學生而問:在約翰被囚時,學生常來探監,在討論中,學生對耶穌的身份有疑問,不能確認知祂是否就是彌賽亞,於是約翰鼓勵他們直接去與耶穌接觸,看看祂的作為、體驗祂的能力,以解除心中的疑問。這也正是我們要學習的一點,一個基督徒如何將耶穌介紹給人認識?只靠言語的辯論是無益的,而是應該將耶穌如何在我們身上作改變的工作,展現在世人的眼前,才是最有說服力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將人帶到耶穌面前,讓他也可以體驗這種能力。這就像腓力帶領拿但業到耶穌的面前,讓他自己去看、去體會耶穌的能力;自己去認識耶穌,而不是靠著智慧和辯論。

(2)約翰所宣揚的道是以上帝的公義為主:他說:「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太3:10﹞,所以他心中一直盼望彌賽亞快快行動,以祂的能力斬斷魔鬼一切的作為,讓上帝的國度趕快來臨。但是當他發現到這位耶穌所作所為,和自己所宣揚滅亡的道理有所不同時,心中焦急,於是差遣門徒去問清楚。

(3)為了自己的信心和對耶穌的盼望而發的問題:自從為耶穌洗禮後,上帝的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一直縈繞在約翰耳邊揮之不去,他越思想越確信耶穌真的是彌賽亞、上帝的獨生子,為了這種信仰和盼望的確定性,他才向耶穌提出這個問題。

()確信的語調

以上無論是那一種原因,終其目的都是為了確認耶穌是否就是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在4、5節中我們可以看見耶穌以堅定的口氣回答了約翰的學生。耶穌要約翰的學生將所看見、所聽見的轉告約翰,因為只有與耶穌接觸過的人才能看清自己的生命景況,知道上帝的旨意,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在第6節是耶穌對約翰的警告,因為約翰只把握了一部份的真理,就是上帝的聖潔和審判,然而耶穌傳揚的卻是上帝的聖潔和愛。耶穌要約翰知道邪惡的力量已經被無條件的愛給粉碎了,這種對邪惡的破壞並非來自那種無法抵抗的力量,耶穌要約翰清楚,他所宣揚的愛正是對付邪惡力量的利器,不要因為所傳的道不同而跌倒了、喪失了福氣。

()對約翰稱讚的語調:

最後7~11節中耶穌問眾人為了看約翰而出到曠野,是要看風吹的蘆葦嗎?這句話有二種解釋:(a)蘆葦長得又細又長,生滿了約旦河的兩岸,風一吹就左右搖擺,形成一幅大自然的景觀,耶穌問眾人到了曠野是否只為了欣賞大自然這種平常的事嗎?(b)左右搖擺的蘆葦表示優柔寡斷、沒有骨氣的男人,隨著環境的壓力而低聲下氣、搖擺不定,耶穌問眾人到了曠野是為了要看那些意志不堅的男人嗎?

耶穌又問到曠野是否為了看那些在王宮中穿細軟衣服的人?那些穿高尚服飾的人整日只知尋思如何使王高興,他們與約翰是無緣的,他們極盡諂媚之能事;然而約翰是一個心中率直的人,不會那些奉承、阿諛之事。

耶穌再問到曠野是否想看先知?何謂先知?先知就是領受上帝真理而發言的人。阿摩司書說:「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阿摩司三:7),先知的工作首先是領受上帝的使命,再大膽地宣講這使命。耶穌問眾人到曠野是否只為了看一看約翰這個先知。耶穌承認約翰就是那個要在曠野為祂修直道路的人,是為了迎接彌賽亞而作預備的先知。

耶穌對約翰致最大的稱讚,宣稱他是婦人所生中最偉大的人;但是耶穌又說:「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約翰還大」,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其中包含著耶穌道成肉身以後的新真理。為什麼一個人只要有耶穌與他同在,就比以往所有的先知更偉大、更尊貴?約翰到底是欠缺了什麼東西呢?簡單地說,就是約翰不認識十字架的真理,因為他只知道上帝的聖潔和公義,所以他只宣揚上帝審判的刑罰,而不知道上帝更偉大的真理──。約翰所宣傳的是上帝滅亡的警告;而耶穌卻是宣揚上帝的愛。要想知道上帝長、闊、高、深的愛,就要先認識耶穌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功勞,因為約翰對於上帝完全的愛之啟示不清楚,所以比起現在任何一位微不足道的基督徒都要微小。

各位兄弟姊妹,每個人在上帝絕對的旨意中,所扮演的角色都不一樣,像約翰他被命令指示人尋找上帝的道路,但是他卻無法得著。在歷史上也有許多沒沒無聞的改革者,他們盡其一生的努力來改革,自己卻從未享受過成果。例如摩西被命定帶領猶太人進入迦南地;為此,他忍辱負重,在曠野漂泊40年,最後卻不得踏入迦南地一步。上帝有時候也叫我們成為那個帶領人去享受成果的人,而我們自己卻享受不到;雖然如此,我們也不能灰心喪志,因為這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絕對的旨意。

結論

有人說過這麼一個故事:「每日黃昏時分,我從窗戶往外看,可見到在路邊點燈的工人一支支的點火,然而他卻是一個盲者」。

這位自己看不見路燈的人,卻願意為別人點燈。在教會或其他生活環境中,我們希望看到自己勞苦所得的結果,但是這個願望在我們有限的歲月中常常無法實現;雖然如此,我們也不應該因此而喪志。上帝須要有如同約翰這樣的人出來擔當祂的旨意,縱使他本身不能到達其境界,卻願意成為指引別人到達的人。這種自己雖無法到達目的地,卻指引別人到達的是一件偉大的事。

 

耶穌批判的語調﹝二﹞

經文:馬太十一:16~24

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有古卷: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譯: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序文

上週我們分享過「耶穌批判的語調」中的第一、第二種的語調:第一種是耶穌對自己確信的語調;第二種是對約翰稱讚的語調。今天我們來分析另外兩種語調:

 

(三)責備他們的語調:﹝十一:16~19﹞

(A)耶穌為人纇的怪癖心痛:因為看見世人好像在廣場玩遊戲的小孩一樣;有一組小孩對另一組小孩說:「我們來玩娶新娘的遊戲」,對方說:「今天不高興,不玩」;然而若是這樣問:「我們來玩埋葬死人的遊戲」,而回答說:「今日沒有那麼悲傷,不要」,這就表示人的不合作。看別人作什麼事都討厭、不順眼、不參與,反倒說閒話傷害對方,這就是今日社會人的心態。

(B)約翰住在沙漠中,隱居、不食人間煙火,世人就議論紛紛:「此人是怪人,不與人交際,也不喜歡享樂」。耶穌來到世上,與形形色色的人交往,與人同悲、同喜、同坐筵席,世人也說:「此人是社交家,好酒的、惡人的朋友」,人們批評約翰為狂人、耶穌為墮落者,任何場合都是非難與攻擊。

不傾聽真理的人都要找理由來反對,其批評沒有一貫性,對同一人、同一組織完全用不同的立場、理由來非難。人的心若不開,不論你如何勉勵,他都會頑強地非難,雖是成人,卻如同小孩一樣。

(C)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十一:19)

耶穌最後的語調「真正的智慧是由其工作來證明」,若是這樣,最後的判決不是由批評家的意見來決定,而是從事實證明。雖然猶太人非難約翰的孤立,但他卻在這幾世紀中,做了人所作不到的事,亦即他引導許多人的靈魂歸向上帝。猶太人攻擊耶穌貪吃好酒、是壞人的朋友,但是人們卻在耶穌裏面看見新的生命、新的善、真正永活的力量、親近上帝的新道路。

我們不應該以偏見、曲解的眼光來批判人。對領別人歸向上帝的人,即使他的方法與我們的有所不同,若我們肯用感謝的心態去看待,將是非常好的事。

(四)悲痛糾彈的語調:﹝十一:20~24﹞

(A)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之最後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翰福音廿一:25)。因此,馬太福音此段好像在証明約翰所說的話。

「哥拉汛」大約是距加百農北方一小時里程的城市;「伯賽大」是約旦河西邊的漁村。這兩個城市可能發生過特別的事件,但都沒有記錄可查。耶穌在這些城市所作的事或奇蹟,很可能是耶穌的工作中特別顯著的事件。

我們讀此段經文時,可知道耶穌的事;我們所知的事是極小部份,福音書中所寫的也只是一部份而已。關於耶穌的事跡,未知的部份比已知的部份還多。

(B)這句話,耶穌言語中所表現的語調是怎樣的呢?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大賽阿!你有禍了」,這個「禍」字原文之意,不是帶著怒氣,而是帶著悲傷、憐憫之意。這裡所表示的語調,不是因自尊心被傷害而憤怒,也不是被侮辱者的激動情緒,更不是憎惡的發洩;而是一種悲傷的語調,是想把最好的事物賜給世人卻被拒絕時,所發出的心痛聲音;是眼見人人陷入悲劇而不能阻止的人所發出的嘆息聲調。耶穌對罪的糾彈是聖怒,此聖怒是由悲痛的心所發出的話。

(C)若是這樣,比推羅西頓、所多瑪所犯的罪更嚴重的哥拉汛與伯賽大的罪到底是什麼呢?在以賽亞廿三章;耶利米廿五:22、四七:4;以西結書廿六:3~7、廿八:12~22中,推羅西頓的惡事一再被責;若所多瑪是“不正”的代名詞,則推羅西頓所犯的罪是相當嚴重的。

結論

1.握有特權而忘記其責任的罪

加利利人的城市,那些直接聽過耶穌教訓的人,不像推羅西頓、所多瑪人,沒有聽到福音的機會與特權。因此,我們不能責罵因不知而行錯的人,因為他沒有機會知道;但是明明知道是正當的事而行錯的人必須受罰;不可用成人的標準審判小孩;未開化者的行為不可用文明人的標準來衡量。人要以所得到機會的多寡被審判;欲享受特權,卻不願意盡伴隨特權而來的責任者,其結果是會被嚴重的審判。

2.不關心的罪

這些城市的人沒有攻擊耶穌,也沒有把耶穌逐出城外,更沒有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只是漠視耶穌的存在。不關心與迫害是具有同等的殺傷力。

例如:作家希望他所寫的書得到別人的評語,不論其評語是稱讚或是指責,均表示惠賜評語的人付出關心,閱讀該書;但是,如果這本書既沒有被稱讚又沒有被指責,就表示該書被漠視了,也就失去其生命。

有一畫家在倫敦有名的橋上描繪站立的耶穌,耶穌舉手要向群眾說話,眾人都不想看,只有一位年輕的護士抬頭望祂,這就是今日世界各國的現狀。現代人對基督教沒有敵意,也不抹殺它,卻完全漠不關心。

耶穌基督被人逐出生活中心,成為無所謂的存在者。各位,我們當記得這種不關心就是罪,並且是最嚴重的罪,因為此行為雖沒有燒殺,卻是以凍死來代替;雖不是用割首,卻是窒息而死。

3.“無所為”也是一種罪

這是可怕的事實。罪可分為動態、行為的罪,與靜止、無為的罪。哥拉汛、伯賽大、加百農的罪即是無所為的罪。許多人說「我沒有作什麼」,其實他所辯解的正是斷定他自己的罪行。

耶穌批判的語調﹝三﹞

經文:馬太福音十一:25~30

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序文

繼前兩週所說的耶穌批判的四種語調,今天我們要研究第五、六種語調:

(五)權威的語調:(十一:25~27)

( A)這段話是從耶穌的體驗所產生的:耶穌被教法師與學者所輕視,卻受單純的人所接受;有知識者無視於耶穌,一般老百姓卻歡迎祂。我們必須真正了解耶穌的意思:耶穌所非難的不是知的能力,而是知的自誇。有人說:「接受福音的地方,不是用頭,而是用心」。阻止福音的不是敏銳,而是傲慢;接受福音的不是遲鈍,而是謙虛與信仰。假使有人有所羅門的智慧,卻沒有小孩的單純、信賴、純真的心,他也不可能進入信仰之門。

(B)拉比也知道聰明的人有傲慢的危險性:比起有豐富知識的拉比,許多單純的人更容易接近神。曾有一位拉比在廣場看見以利亞靠近,就問他:「在這個廣場中有人將來會入天國嗎?」起初以利亞說:「沒有」,後來指著一個人說:「那個人將來會入天國」,拉比就去問那個人:「你是做什麼的」,那人回答說:「我是獄吏,我怕男女犯人同居作出越軌之事,所以在他們中間舖床睡覺」。以利亞再指另二個人說:「他們將來也會入天國」,拉比又去問他們是做什麼的?一個說:「我是散播笑的種子」,意即勸人不要悲傷、努力化解喧嘩的人得以和好。

(C)此盡責任的獄吏以及散播喜樂與和平的人都是極卑微者,但是他們都得以進入神的國度。另一位拉比說:「有一鄉村發生傳染病,但是在某拉比所住村莊附近卻沒有病人,大家都以為是該拉比的功德,但人們在夢中被指示的功德主人翁,卻是掘墳墓時願意把鏟子與圓鍬借人使用的人。又有一次,,在某地發生火災,但是某拉比住家附近卻沒有被火勢波及,人們以為是拉比的功德,卻在夢中被指示,功德的泉源是一個願意將自己的溫水龜自由讓鄰居使用的婦女。

願意把鏟子與圓鍬借給需要的人、在能力範圍之內幫助鄰居的婦女,這些人所作不起眼的愛的行為是神所喜悅的,不是博學多聞者才能得到神的肯定。

(D)最後記載耶穌最偉大的宣言:此宣言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亦即只有耶穌才能把神啟示給人。約翰福音十四:9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這句話若換個角度來想,就是:你們若想知道神如何?神的心意是什麼?神的本質為何?神是以什麼態度與人交通的?請來看我就知道了

只有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才得以看見神,這是基督徒的確信;又,凡相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人,都要得到神所賜予的知識及智慧,這也是基督徒不動搖的信仰。

(六)慈悲憐憫的語調:(十一:28~30)

(A)此段話,耶穌所說的對象是那些真正在追求神的人,想努力成為好人卻達不到而疲憊絕望的人。耶穌說:「凡勞苦當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耶穌邀請那些為追求真理而盡了力的人。希臘人說:「要看見神是至難的,看過神的人要他們把這件事傳给人是不可能的」;約伯記十一:7瑣法說:「你考察,就能測透上帝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要探求上帝,只有從耶穌基督身上才能真正認識。

一位詩人也是神秘家曾說過:「人的努力豈能達到神,神是把本身顯示給虛心的人,神所要求的是我們的凝視而已」。認識神之道不是知識的追求,是注目看耶穌,追求神的人要默想耶穌基督才能達到目的,因為在耶穌基督力裡有神的姿態。

(B)耶穌說:「凡勞苦當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對信心堅固、正統的猶太人而言,宗教是一種重擔,耶穌批評學者、法利賽人說:「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宗教對猶太人來說,是永無止盡的戒律與規則;所以猶太人的生活、行動都要受戒律的束縛;無窮無盡的「你不可以……,不可以……」,這個聲音必須側耳傾聽。

有人說了一個有趣的比喻,表示律法的要求是何等的重擔與約束,說明人不可能完全遵守律法:

「在我家附近,有一個貧窮的寡婦,她有二個女兒與一丁點的田地,她開始耕種時,摩西來說:『依“律法”不可把牛與驢合在一起耕種』;撒種的時候就說:『妳的田地裏不可撒兩樣種子』;收割把穀物捆成束時,就來說:『你收割的時候若已有一束,忘記而放在田裏的就不可以回去拿﹝申命記廿四:19﹞,利未記十九:9也說『不可割盡』;打穀時又來說:『你必須納十分之一,與獻燔祭』,所以寡婦就照吩咐這樣去做。

後來可憐的寡婦把田地賣了,換了二隻羊,想以羊毛作衣服,並盼羊生子得利益。羊生子的時候,亞倫就來說:『把初生之子給我』;剪羊毛的時候就說:『把羊毛之初產物獻上﹝申命記十八:4﹞』;於是寡婦心想乾脆把羊殺來吃,亞倫又來說:『把前腿、兩腮、胃獻上』;寡婦說:『我把羊殺掉尚且不能脫離你,或者我乾脆把羊獻給主為聖物』,就又說:『這樣,奉獻就全部要歸我』(民數記十八:14),於是就把羊拿走了,讓可憐的寡婦與二個女兒痛哭流涕。」這比喻告訴我們:律法對人的生活與行動各方面都不停的要求。

(C)耶穌說:「來負我的軛」,猶太人使用這句話是服從的意思,但是卻是用邀請的方式來說,有特別的意思,「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是輕省的」,“容易負”的原意是「合身」的意思。

在巴勒斯坦牛軛是木造的,買牛的時候要量尺寸,以所量的尺寸來造其軛會很合身。有一傳說:「耶穌是加利利造牛軛的冠軍;全國各地的人都會到加利利來找耶穌,為要買一付最好的牛軛」。在拿撒勒木工的店面有一看板寫著『我所造的軛是合身的』,很可能是耶穌要進入社會之前,在拿撒勒木工店所用的看板。他引用此文字來邀請勞苦擔重擔的人。「我的軛是合身的」其意思即是說「我所賜的生命是不會給你們重擔的,是對你們的工作、生活最合身的」。神所要賜給我們的是要滿足我們的需要、是適合於我們的能力的。

結論

耶穌說:「因為我的軛是輕的」。有人這樣說:「我的重擔變成歌」,這並不是說他的重擔變輕、好搬運之意,而是當我們感覺到神的愛時,愛會讓沉重的擔子變成輕省的;又,若我們知道所負的重擔是因為愛神與愛人的時候,那麼重擔將要變成歌。

有人這樣說:「有一個十一、十二歲的少年,背一個跛腳的孩子,看見的人就對他說:『這樣,對你豈不太重嗎?』,少年回答:『不,這不是重擔,因為他是我弟弟』。因為愛,所負的重擔常常是輕省的。

 

決意除滅耶穌

經文:太十二:1~8、14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怎麼進了 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裏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兄弟姐妹平安!馬太福音第十一章我們已經研究完畢,今天我將對第十二章作個簡介;相信各位都會遇到影響我們一生的“事件”或“時期”或是一個“瞬間”,第十二章就是記載一些影響耶穌的大事。在此,猶太人的祭司、文士、撒都該人、法利賽人都計劃要謀害耶穌,因為耶穌影響到他們的利益、名聲和地位,所以他們處心積慮欲除之而後能心安。

馬太福音十二章所記載的四件事,都是想害死耶穌的人設計的陷阱:

1.1~8節記載學生掐麥穗吃:耶穌的門徒於安息日經過麥田時用手掐麥穗吃,學者與法利賽人看耶穌居然不聞不問,於是控告耶穌犯了安息日。

2.9~14節記載耶穌於安息日替人醫病:耶穌在會堂裏醫治一個手枯乾的人,他們於是故意問耶穌「安息日可以醫病否?」,擬趁機攻擊耶穌。

學者與法利賽人並非偶然出現在會堂裏,卻像私家偵探般跟在耶穌後面,到處尋找機會陷害祂,正如路加福音六:7說:「文士和法利賽人要得把柄去告祂」。從這時開始,耶穌必須在正統派指導者惡意監督下行動。

3.22~32節駁倒法利賽人的讒言:法利賽人看見耶穌安息日醫好病人,就說耶穌趕鬼是靠著鬼王的力量,耶穌則斥責他們褻瀆了聖靈的工作。

4.在14節中記載學者與法利賽人發起敵對行動:這群想置耶穌於死地的人,聯合商議要如何除滅他們的眼中釘。

在此章中,也同時記載耶穌用五種方式與這些人對抗和辯論。

(1)9~14節大膽的處置:在此記載耶穌在他的對敵面前,光明正大、毫不迴避的醫治了這個手枯乾的人,正面回應了這些設計陷阱迫害他的人。

(2)22~32節警告:記載耶穌對法律賽人和經學士發出最嚴重的警告,因為他們故意把上帝所作美好的事情曲解為鬼王的功勞,拒絕了上帝的恩惠,也拒絕了上帝的真理和啟示。在這段經節中,我們看到耶穌不是只守不攻;相反地,他很勇敢的站在真理之上,不客氣的指責這些人,讓他們知道褻瀆聖靈的人必被詛咒。

(3)在6、41、42節中耶穌一連串可怕的主張:第6節他自稱比聖殿還偉大:猶太人視聖殿為最神聖不可侵犯的,甚至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聖殿的存亡等於是國家的存亡一樣。第41節耶穌自稱比約拿更偉大:約拿可謂是先知中的先知,也可以說是上帝所指派的第一位外國宣教師,上帝賜他能力,使他可以讓整個尼尼微人悔改,猶太人均視他為偉人。第42節中耶穌自稱比所羅門更偉大:眾所周知,在人類的歷史上從未有人像所羅門那麼有智慧,連東方的女王都不遠千里而來聽他智慧的言語。

由上述耶穌對自身主張比聖殿、約拿、所羅門還偉大的三件事情來看,只有兩個可能:(A)耶穌瘋了;(B)耶穌講的是實話。從耶穌生平傳記中,我們知道耶穌的精神很正常,而且處處教人要謙虛、不可說謊,那麼耶穌為何把自己說得如此偉大,毫不謙虛呢?因為祂是把自己放在極高之位,用最權威的主張來教化這些反對祂的人,希望他們能遵行祂的話。

(4)在43~45節中闡述律法作不到的事,可由福音來成就:耶穌希望文士和法利賽人瞭解,耶穌的話比他們所守的律法還重要,因為律法只有潔淨的功用,卻不能持久;耶穌在此用了個比喻讓人知道,律法只能把鬼趕出去,清潔人的內心,卻無法持久,以至於清潔的身體住進更多的惡鬼。耶穌要他們知道,只有耶穌所傳的福音,才能真正讓人有平安和喜樂,因為耶穌在人心內為王,讓出去的鬼永遠都回不來,也只有這個福音才能成就律法所無法成就的事。

(5)在46~50節顯示邀請的真諦:乍看之下,覺得耶穌的話講得實在太無情,連自己的母親、弟弟、妹妹都不認;其實,耶穌是利用母親、弟弟、妹妹來訪時,順便教導正在和祂辯論的法利賽人,讓他們知道遵行上帝的旨意比守律法更為重要;也邀請那些遵行祂話語的人來成為祂家庭中的一份子。

上述為十二章的簡介;下星期起我們將要逐段研究。

 

安息日的主〔二〕

經文:馬太福音十二:9~14

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那裏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前一週所說的內容包含:(A)破壞安息日的律法;(B)人有優先性;(C)安息日的主之解說。 今天我們要更深入研究「安息日的主」這個題目:

序文

一、愛與律法──超越律法的愛

(A)此事件是耶穌生涯中的危機:耶穌是有意地、公然地破壞安息日的律法,因          此正統派的指導者決議要除滅耶穌。我們若要瞭解正統派這些人的態度,必須先瞭解他們是如何遵守安息日的律法,他們正經、嚴肅的態度著實讓我們驚奇。安息日的律法是在安息日禁止一切的工作。正統派的猶太人寧願死,也不敢冒犯安息日。

(B)猶大‧馬加彼斯叛亂的時代,有一部份猶太人逃往荒野的洞窟中,羅馬軍隊派遣一小隊伍去攻擊,此襲擊是在安息日行動;然而洞窟中的猶太人連反抗都沒,就束手就擒了,因為在安息日作戰是破壞律法的。

第一Makabeas書35-38描述「羅馬的軍隊襲擊時,猶太人不想反擊應戰、也不投石、也不防守避難所,他說:『我們不要犯罪而死,天與地會為我們作見證,因為他們用不正確之方法殺死我們』,因此敵人上來攻擊,殺死他們、其妻兒、家畜,總計一千人」。

(C )當國家存亡危急之際、在應當救自己的性命時、或是在必須保護心愛的人的場合,倘若碰到安息日,猶太人也不爭戰。Ponpei得以攻佔耶路撒冷,即因猶太人嚴守安息日的緣故。

古時戰爭之方法,攻擊部隊要築很高的土牆,從那裡觀測所包圍地區的狀況,然後攻擊其守備隊,Ponpei因為在安息日築土牆,所以猶太人只旁觀而不加以阻止。猶太人的歷史學家如此描述這件事:「若不是祖先所傳,第七日必須守安息日,此土牆必定被猶太人所破壞,絕不可能完成的。我們的律法雖允許防衛敵人的挑戰與攻擊,但除此之外不准干涉敵人的行動。」

Yosefos轉述希臘歷史學家的記載,驚訝在Lagos襲擊耶路撒冷的經過:「有一個叫作猶太人的民族,他們居住在最堅固的都市,此都市住民稱呼它為耶路撒冷。這些人有第七日必須休息的習慣,絕不提武器、不耕作,日常工作一項都不作,只到他們的聖所舉手祈禱到黃昏。

有一次Lagos的兒子領軍侵入此城市,但這些人如同瘋子一般固守著他們的習慣,不想守護他們的城市,容許祖國被入侵者殘酷地支配。」

(D) 耶穌所對抗的就是此種不變的信念:雖然律法條文明確記載安息日禁止醫治, 然而若生命有危險時,可以不適用安息日的律法,但是這只限於「眼、耳、鼻、喉」而已,規定可以作避免病情惡化的療傷,但不能作進一步的醫治。例如:傷口可以用普通繃帶包紮,但不可以抹藥。

這裡所說的〝手枯乾的人〞,他目前不是有生命的危險,等到明天也不會使病情惡化。耶穌明白律法,知道自己要作什麼,也知道法利賽人是在等待機會;雖然如此,耶穌仍然醫好此人,因為耶穌拒絕律法,不願讓他繼續忍受不必要之痛苦。耶穌對人類的愛是超過對律法形式上的遵守。

二、接受挑戰

(A)本段記載耶穌在會堂時,有一個手枯乾的人在那裡,四福音書關於此人沒有其他的說明,但外典「希伯來人的福音書」記載如下:「此人來就近耶穌說,先生!我是打石的工人,是用手維持生活的人,請祢醫治我的病,免得向別人討飯吃的恥辱」。

此會堂內有許多學者與法利賽人,他們不管此人的手枯乾,而只注重律法的規則、規定和細節,他們問耶穌:「安息日可否醫病人?」,耶穌知道對此質問的答覆:即若沒有生命之危險醫治就看為作工,不可以行。但耶穌卻很聰明,祂知道提律法為題來議論的人,當以律法的立場應付之。

(B)於是耶穌反問他們:「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它抓住拉上來呢?」,這是律法所允許的;平常這是看為作工,但是救助掉落坑裏的羊則是律法所允許的。所以在這裡耶穌說,若是安息日作善事是律法所允許的,那麼「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醫治人是好事、是正確的;不作工反而是錯誤的。我們可以看出耶穌的基本立場:「不論在怎樣神聖的時候,都應該幫助有困難的同胞」,因此耶穌醫治了此人。

(C)耶穌賜給此人三件事物:

1.耶穌賜給他身體的健康:

表示耶穌很關心我們肉體的健康。有人從某醫師的診斷記錄中,看出醫治與神之關係包含著偉大真理在其中。

有一教授說:「醫師的職業,是受召而從事的工作;醫師是由研究得到創造者上帝賜給他才能,來事奉、醫治病人。由基督教的基本立場來說,醫師在職業上是神的同工者」。

他又說:「醫學是神所賜的事物,醫治人的是神的事奉者,肉體的醫治是神所委託的,專注於醫治病人的醫師與教會的牧師一樣都是神的僕人。」

2.耶穌賜他健康,同時也賜他工作

不工作的人,其人生價值只剩一半而已;人需要工作,才會知道其人生,知道自己的價值,也因此才能滿足。長期的怠惰或是不能工作難堪的痛苦,有工作的人悲傷也失去其刺,因為由工作讓他忘掉一切的煩惱。讓人能工作的是我們所能作的最大的事奉。

3.耶穌賜他恢復自尊心

在八福中,若是加一福「讓人恢復自尊心的人有福了」,耶穌因為賜人恢復自尊心就是真正讓他恢復人性,讓此人用自己的腳站立、用自己的手工作、自己生活、也獨立撫養自己與自己所當撫養的人。

結論

我們已經說過,此事件是耶穌生涯中的危機,因此學者與法利賽人決意要殺死耶穌,耶穌也因此被蓋上危險人物的烙印。

被迫害的另一面是重視的證據,因為其人是危險人物,同時被人看為有實力者。學者與法利賽人的行動則意味著耶穌的實力。古代迫害基督教即表示不敢無視於其活動力。

 

神的聖子之特徵

經文:馬太福音十二:15~29

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裏,有許多人跟著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 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我若靠著 神的靈趕鬼,這就是 神的國臨到你們了。人怎能進壯士家裏,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應注目於耶穌的二個特徵 , 就是:祂絕對不會把“無謀”與“勇氣”混淆不清,這可由以下兩點看出:

1.耶穌選擇暫時離開,因為在祂被釘十字架之前,還有許多未完成的事,所以不宜與這些人有正面衝突。

2.耶穌禁止人宣揚祂的作為:因為那個時代有許多假先知在迷惑人,只要人聽到神蹟奇事發生,心中很容易興奮、易生亂事,若引起羅馬政府的干涉,則常常造成無謂的犧牲。然而耶穌最主要的目的是教眾人知道祂是一個事奉者,不是一個彈壓者;不是要坐在世人的王位,而是為了世人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因為祂知道這樣的福音必被廣傳到世界各地。

馬太在這裡引用了以賽亞四二:1~4「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撿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比喻耶穌的工作,這段聖經原是描述波斯王Cross的事,他以破竹之勢攻克各國,他自己雖然不自知是被神所選用的器具,但以賽亞卻看出了神的計劃,且承認Cross王是一位寬大的征服者。當時的Cross王只征服了東方諸國;但是今日的耶穌卻是統治了天下萬邦。現在我們來看看以賽亞如何預言耶穌奇異的成就:

1.他必把公理傳給外邦,:正如阿摩司書五:24說:「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耶穌正是為公平來到世界。希臘文“公平”的意思就是“把神與人應當受的給他“,耶穌在世時正是極力教導眾人如何以正確的態度與人和神接觸。

2.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喧嚷的原意是狗吠、烏鴉叫、醉客亂喊、或是觀眾的呼叫聲。耶穌以強而有力的、冷靜的心情來勝過一切反對祂的喧嚷之聲。

3.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有時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見證就像被壓傷的蘆葦,不能站直;又像將滅的燈火,軟弱無光。耶穌不但不輕視我們的軟弱,祂更要賜下力量來幫助我們,讓將殘的燈火成為大光照耀。

4.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從耶穌誕生到升天為止,祂一直不斷的邀請全人類來歸向神的愛,因為神的愛是不分人種和國籍的。再者,我們來思想耶穌如何破壞撒旦的守備:

(1)以前的東洋人將一切的病症都視為惡靈所為,有病就去找法師解決;而法師也確實醫治了許多人,這原因很簡單:因為在那種迷信的時代,人一生病就覺得是惡靈纏身,他們在自己所深信不移的法師作法之下,以為惡靈已被制服,那麼病痛也隨之消逝,其實這大多是心理作用。

(2)在這裡有一個被眾人視為是惡鬼附身而成為又瞎又啞的男人,耶穌醫治了他,因此大家都猜想耶穌是否就是那位“大衛的子孫”?是否為他們等待已久的救世主、以色列的拯救者?但他們心中又有很大的疑點:因為耶穌沒有顯赫的家世、又沒有強大的權力,他只不過是個加利利的木匠罷了;但奇怪的是:他的言語充滿了高深的智慧、行事冷靜自在、眼光滿有憐憫、手中充滿了能力。猶太人猜不透耶穌的本質,因為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是一位政治和軍事強人。

(3)學者和法利賽人看見耶穌趕鬼的事實之後,居然誣陷耶穌是靠鬼王別西卜的力量;為此,耶穌提出兩個問題反問他們:(A)我若是靠著鬼王趕鬼,那麼就是別西卜在自己的國域之內自行分裂和破壞,如此它的國不但不會強盛,反而在不久的將來就要滅亡;(B)我有能力趕出惡靈,表示我已經進入撒旦的家中把它捆綁起來,讓它無法反抗,我已經勝了撒旦的權勢力量。後來耶穌還警告他們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最後,我們要用以賽亞四九:24~26「勇士搶去的豈能奪回,該擄掠的豈能解救麼?但耶和華如此說,就是勇士所擄掠的也可以奪回,強暴人所搶的也可以解救,與你相爭的我必與他相爭,我要拯救你的兒女。並且我必使那壓欺你的吃自己的肉,也要以自己的血喝醉,好像喝甜酒一樣。凡有血氣的,必都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贖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作為總結:24節指出凡被惡靈所搶奪的,是不可以再奪回來了;25節則指出耶和華是救贖的主,祂有能力將被強去的再奪回來,耶和華要親自與我們的對敵相爭;26節說明了耶和華必定為我們申冤做主。

 

 

不得赦免的罪

經文:太十二:31~33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

 

上週,在15~29節的經節中,我們曾經研究「神聖子的特徵」這個題目:

第一點‧我們分享過以賽亞所預言聖子的特徵共有四種:(1)祂必把公義傳給外邦;(2)祂不喧嚷、不揚聲,街上無人聽見祂的聲音;(3)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4)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第二點‧祂破壞撒旦的防備:當耶穌醫治了又瞎又啞的男人,學者、文士與法利賽人批評祂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針對於此,耶穌的論點為:(1)惡靈的首領不可能製造黨內的分裂;(2)我趕出惡靈、破壞撒旦的領域,是你們不能否認的事實。

今天,我們要說明耶穌怎麼責備他們。

序文

馬太福音十二:31~32節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從人類救主的嘴唇聽見「不得赦免的罪」

這句話,實在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

有人想軟化這句恐怖的話,就說「這是東洋人為了讓人印象深刻,常使用的語氣」。如同耶穌所說的:「若是不愛我勝過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生命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26應解釋為:「褻瀆聖靈的罪是非常嚴重的」。

民數記十五:30~31:「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或是撒母耳上三:14、或是以賽亞書廿二:14,這些經文與耶穌在這裡所指摘的均相同,是指其褻瀆聖靈的罪狀很嚴重。

()恐怖的罪

但是舊約聖經中這些經文與耶穌所說的這句話,讓我們有不同的印象與感覺,因為完全顯示上帝之愛的耶穌會說「不得赦免的罪」,一定有比這更嚴重的事。32節指明「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在此所說的「人子」,在希伯來文完全是指「人」的意思,所以可以明白,耶穌所說的意思就是:無論向誰所說干犯的話,都可以得赦,惟獨對聖靈干犯的話不能得赦。

不可無視於聖靈或反抗聖靈的工作:人有時會誤會神的使者,但是絕不可誤解。神通過聖靈所說的話,有時使者傳達的方法錯誤,會讓人誤解,然而神本身作為使者時所說的話,絕不可能把其意思傳達錯誤,一定是人「故意」的動作。

人雖會無視於在廣場中的預言者,也無視於站在講台上的講道者,或是反對他們的言論,但是卻絕不能反抗,無視於在你心中說話的聖靈。

在這裡有兩種罪的說法:

(1)對神的使者所犯的罪;(2)上帝本身作為使者,對其褻瀆所犯的罪。若以此二種方式思考時,這段經節就比較容易瞭解。對先知或上帝的工人所犯的罪雖重大,還有得赦免的機會;但對上帝潛意識反抗的罪,是不能赦免的。

()喪失感覺

(A)褻瀆聖靈:思考這句話之前,我們必需瞭解在耶穌的時代神學尚未興起,因此我們不能用今日的基督教神學背景來衡量聖靈這句話。當時耶穌說話的對象是,不明白聖靈論的學者與法利賽人,因為此事件是在五旬節前所發生的;聖靈是在五旬節以後才開始啟示力量的,因此這裡所說的聖靈其涵義是有限制的。我們必須以猶太人所能理解的聖靈來說明這句話。然而,猶太人如何理解聖靈呢?

聖靈有二項崇高的工作:

(1)「把上帝的真理啟示給人的工作」:即神啟示的機能。

(2)「讓人認識神的真理,並瞭解其工作」,即神的亮光照亮人心。人為了認識神、接受神的真理,必須靠聖靈的工作。換一個角度來說明,猶太教所瞭解的聖靈是「人的內心有由聖靈所賜的機能,讓人接觸到真、善、美時,會認識真理、或承認錯誤」。

( B)現在來思考耶穌所說的話

人所擁有的機能若不使用,會漸漸喪失的;任何一方面的機能都是一樣的。以體力來說,肌肉若是不使用就會退化,會停止其機能;又如智力,學生時代所學的初步知識,例如希臘文、法文等等,若不繼續學習,會完全忘記。

若只聽輕薄的音樂,會失去聽高尚音樂的耳朵;一天到晚讀淺薄書籍的讀者,會失去看偉大作品的閱讀能力;若只對俗不可耐之事感興趣者,會失去享受清潔、健康的快樂力量。因此即使接觸到上帝的真、善、美,也會失去認識上帝的力量。

(C)把上帝的良善看為惡,把自己的惡看為善

人若是長期拒絕上帝的真理,將自己的眼睛與耳朵遮掩著,繼續過著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不接受神的引導,無視於神的使者,排除神在人心中所要傳達的思想;只固執於自己的思想者,將來縱然看見神的真、善、美,也不能認識。因此將自己的惡看為善;而將神的善卻看成惡。

結論

學者與法利賽人正是落在這樣的陷阱當中,他們長久繼續拒絕神聖手的引導、聖靈的教訓,不想改變自己的生活,因此雖有神的真、善、美在眼前,也變成不認識的狀態。他們將「道成肉身」的神看為惡,把上帝的兒子稱呼為惡魔的朋友。「褻瀆聖靈的罪」,這種長期否認拒絕神的潛意識,演變成當神顯現在眼前卻也不認識的狀態。

 

唯一的神蹟

經文:馬太福音十二:34~42

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序文:

前兩週我們討論過“不得赦免的罪”這個題目,其中有二個重點:(A)此罪乃是“最可怕的罪“,是主耶穌親口所說的,因為這不是得罪人的小事,而是故意褻瀆聖靈的工作和反抗上帝的一種罪;(B)心靈的知覺麻木:為什麼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會故意反抗聖靈的工作?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神所賜給人那種能藉著真理來認識祂的機能﹝良知﹞,所以故意把神的真善美看為惡,而把自己的惡看為善;同時也把耶穌視為是與鬼王別西卜是一夥的。

今天我們要一起來思考以下二件事:

一、內心的聲音:

馬太福音十二:34~37中正說明了為何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故意把神的兒子說成是鬼王別西卜的那一種心境,以此警告我們:每個人都當對自己所說過的話負責任,就如法利賽人要為他們所說褻瀆聖靈的話負上可怕的代價。耶穌在這裡教導我們二個原則:

(A)人內心的狀態可由他所說出的話得知

古希臘作家Melandos說“人的性格可由其言語而知”,也就是說人的嘴巴會把內心所想的表現出來。由每個人的談吐很容易知道他是善、是惡;是親切有同情心的人、還是殘酷無情的人。人所講的話可以把他自己的本性表現出來。

(B)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閒”乃是“無益”的意思;原文是指“無生產”,有如樹木不結果,地土不出產之意。這句經節,耶穌要我們知道如下的真理:

(1)無意中說出的話、發洩時所講的話,不客氣批評的話:以上這些話才是人內心深處所思所想的。人在公共場合所講的話常常是經過選擇與修飾的,大多是門面的應酬話,很難由此得知他內心的景況;反而是人在發怒而失去警戒之時,才會把他心中積存已久的真言吐露出來。

(2)傷人的話:人常常在失去戒心時說出了傷人的話,而這些話正是內心深處所想說的,話一出口就會有人受到傷害,話一出口就收不回來,所以我們要時常省察自己內心的狀態,常常自我反省,讓那些傷人的閒話一句都不出口,免得造成終身的遺憾;反而要常常說些能造就人的話,因為只有造就人的話才能促進教會的團結與和諧。各位兄弟姐妹,大家一定要謹慎自己的言語,因為上帝所要審判的,不是我們在小心謹慎之下所說的應酬話;而是出自我們內心深處,一不小心就會隨口而出的那些心裡話。

二、唯一的神蹟:

(A)保羅在歌林多前書1:22中說“猶太人求神蹟”:意思是說猶太人習慣於求看神蹟,以證明來者真的是神的使者。有一個故事正說明了這種心態:有一個猶太教師被學生質問:「彌賽亞何時要來?」,這位教師心裡想一定是這些學生要考驗我,於是說:「當羅馬的城門倒下,再建造之前,大衛的子孫就到」,學生們一聽,不覺得有希奇不同之處,於是再問老師是否會有什麼奇蹟相伴發生,在不得以的情況下,這位老師只好胡編說:「彌賽亞要來以前,Vaniyas洞所流出的水會變成血」,以此滿足學生求看神蹟的心理,同時也讓自己下得了台。

猶太人只想在神蹟奇事中看到神,卻不知道神就在每日很平凡的事物中向他們顯現,有時我們也常落入這種景況,把平凡的事當成是自然且應當發生的,而忽略了當中有許多是神的能力所做成的。例如花草的成長,我們視它為自然,卻忘記了背後讓它成長的原動力是神,因為生命的本身就是一個奇蹟。

(B)邪惡淫亂的世代:“淫亂”是指“背信”而言。舊約聖經中把上帝與以色列人比喻為夫妻的關係: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丈夫,而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妻子,當以色列人離棄真神而去敬拜外邦諸神時,就像一個婦人離棄自己的丈夫而與別的男人行淫一般;這句話可以參考耶利米書三6~11。“背信”比人的壞品行更可怕,因為它會導致肉體上和靈性上的罪。

(C)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這句話不是耶穌講的,很可能是馬太誤解了耶穌的意思,所以記載錯誤。因為在路加福音11:29~32中也有同樣的記載,但他只寫「約拿怎樣為尼尼微人成為神蹟,人子也要照樣為這世代的人成為神蹟」。其實,耶穌在地底下只過了三天兩夜,而不像約拿在大魚腹中過了三天三夜,所以這段經文應解釋為“對尼尼微人來說,約拿是神的記號,約拿說的話是從神而來的訊息;而人子耶穌正是神為你們這世代所預備的記號,是神所預備的神蹟,尼尼微人能從約拿口中得知神的警告而悔改認錯,就如同南方女王從所羅門王的談吐中承認神的智慧一樣”。但是你們卻故意裝成心眼盲目、耳朵發沉,故意不理會人子耶穌為了你們這世代的人所成就的一切工作,因此在將來審判的日子,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都要同時指證你們的錯誤。

結論:

今天我們學習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耶穌是神的記號”,對尼尼微人來說約拿是神的記號;對南方女王而言,所羅門王是神的智慧;對我們來看,只有藉著耶穌才有可能與上帝相遇。

人的一生最重要且基本的問題是“當我們藉著耶穌而與上帝相遇時,我們要如何應對?”,我們是否選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冷淡和敵意?或是學習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的態度,對於神的警告和智慧的真理謙遜地接受。我深深覺得基督徒一生最大的抉擇就在於“你如何看基督?”。

 

當謹守神的誡命

經文:申命記六:1~9

「這是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應許你的。「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序文

誠如上星期所說,一位多年的老朋友謝先生今天要受洗,這是值得高興的事。他以前在我們教會時,我時常問他要不要受洗,他都拒絕了。沒想到八十多歲的他千里迢迢特地從美國回巴西指定我為他洗禮。今天我特別用申命記第六章這段經節勉勵他:謝先生的受洗是離開以前犯罪的老我,進入聖潔的新生命;就如同以色列百姓離開充滿罪惡的埃及地,進入聖潔的迦南地一般。希望已經受洗的兄弟姐妹也同樣受到造就。

(A)這段經節是以色列人要進入迦南地之前,摩西向百姓所說的話。他深知以色列百姓的信仰是起起落落、時常違背上帝、不順從祂的命令而引發上帝的怒氣,因此摩西特別交待這一段經節,要求百姓進入應許之迦南地後需約束自己的行為,如此才能蒙神的祝福。此經文的原則是叫百姓在社會、道德、宗教三方面的生活都謹守上帝的誡命並且遵行之,如此其子孫才能代代蒙神的賜福。

(B)第一節中說到當遵行“誡命、律例、典章”三件事:“誡命”是指道德上的約束;“律例”是指社會上的條律;“典章”是指宗教上的規矩。在此九節的經文中提到七個“要”,教導我們應敬畏耶和華上帝、遵行祂的話。現在請大家來分享:

1.要聽──上帝是獨一的主(六:4)

要聽,聽什麼呢?聽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 “一”是宇宙和諧的定律與原則,宇宙只有一個主,如同一國只有一位君王,一家只有一位家長;否則,會產生混亂。倘若一國有兩個君王,則必定有混亂不安的現象。“獨一”就是唯一、唯有的意思,此外別無其他;上帝是唯一的主、獨有的主。 如同摩西問上帝「祢如何稱呼?」,上帝回答:「I am that I am」﹝即「我是自有永有的」﹞。上帝是起頭的、是最後的、是獨一無二的神、是宇宙的造物主。若是有人主張還有其他的主,那就是人模仿出來的上帝。

因為祂是自然而然自有的存在,不是從其他的因素使祂存在的;祂是存在於一切之先,一切由祂而出,祂是萬有的主宰,因為萬物是由祂所造,因為祂而運轉生效,祂也是萬有和諧之本。所以當我們進入迦南地,要聽我們唯一的主宰上帝的話。

2.要愛你的上帝──要盡心、盡性、盡力去愛。(六:5)

要愛,愛什麼人呢?愛是用情感,也表達心意與熱誠。蒙神祝福的第一個條件是要聽與認識獨一無二的主宰;第二個條件是要愛已經認識的主宰。所以在這裡稱為“你的上帝”,“你的”是主觀的,是屬於你個人所有的,上帝是你個人的上帝。

要怎樣愛呢?主耶穌以身作則,作我們好的榜樣:祂愛世人愛到底。祂的愛有兩層關係:時間上──從頭愛到底;程度上──甚至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摩西今天也對我們說:「當盡心、盡性、盡力,愛我們的上帝」。盡心是盡理性,在真理上明白上帝的心意來愛祂;盡性是盡情意,得到聖靈的激勵來愛祂;盡力是盡體力、智力、能力,在順服的行動上遵行上帝的心意來愛祂。

3.要記在心上──上帝的話(六:6)

因為人性的軟弱,常把不好的事、恩怨情仇、別人的錯失、自己的得意記得牢牢的;卻把他人的優點、自己的錯失、有助於別人的事均拋諸腦後,不放在心上。摩西卻教導我們要記住上帝的話,因為上帝的話是上帝的心意,是完全的、是永恆不變的、是無上寶貴的、是不被任何事物所淘汰的。上帝的話是祂愛人類的原則,讓人在祂的愛中得福;上帝的話也是祂讓人得以稱義的原則,讓人享受生活的和睦、公平、安寧和福氣。

上帝的話藉著四十多位作者,以人的智慧、悟性去領會,並以文字記載成聖經。我們若想瞭解上帝的話就必須研讀聖經;不但要研讀、要查考,還要牢記在心,隨時應用,如此才可得上帝祝福。

4.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六:7)

基督徒教導兒女應當教些什麼呢?人類代代相傳,祖先將其生活、風俗習慣等傳承後代,從書本、經驗累積起來的知識成為人類的歷史。基督徒應當教導兒女瞭解上帝的話並遵行之,使他們從小就明白聖經,進入真理裡面。當我們教導子女時應當殷勤、不間斷、不懶惰、不厭倦,要用心教導,因為上帝的話是人類生活的最高準則,世上任何知識、原則都不能與上帝的話相比擬;遵行上帝的話的人必蒙上帝的賜福。

5.要談──任何時候用彼此討論方式(六:7﹞

人若有時間就想與人聊天、話家常;但是這種閒談往往會捲入是非恩怨。因此摩西教導我們,任何時候我們都應以上帝與祂的話為主題,彼此研究、互相交換意見和經驗,這樣的交談才有建設性,能造就生命,可以使我們的生活更完美,有機會檢討自己,讓我們自我改進。

要談,不論何時、何地,或行、或坐、或躺著、或起來都要談論上帝的話。若不談上帝的話,人便會談論一些無營養、無益處,甚至會傷害別人的話。人的心思無法維持真空狀態,因此在任何時間與空間內談論上帝的話是最有益,也最蒙上帝祝福的。

6.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六:8)

記號是讓人容易分辨,為自己、也為別人著想。“手”在聖經上至少有三個意義:(a)經營生活;(b)服事他人;(c)祈禱的權柄。

將上帝的話繫在手上,使上帝的話與我們的生活相聯結、與我們的服事工作相聯結、與我們的禱告相聯結。我們靠著上帝的話語來生活及作服事的工作,同時也靠著上帝的應許來祈禱、仰望上帝;活在祈禱與服事的生活當中,這就是記號。

要戴在額上為經文,意思就是應隨時隨地說出神的話語,帶出上帝話語能力的效果,因為額頭是榮耀與見證的標記,也證明高舉上帝話語的事實。

7.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六:9)

要寫──把要讓人知道的消息在明顯之處張貼,使人容易知道。

把思想變成文字可以牢記,摩西叫我們要把上帝的話寫出來,張貼在房屋的門框上,以便隨時可以作自己的提醒和幫助,因為人每天總會多次從門出入;也要張貼在城門上,讓眾人看見,領受得益處,這是分享上帝話語的方法。上帝的話不只是讓個人享受,而是應普及於世,讓世人一同分享,這樣作的人必能蒙福。

結論

今天以這段聖經與大家分享,我們有人已經受洗進入迦南地;有人尚未受

洗、還未進入迦南地。今天這七個“要”我們應當謹守之。當我們進入迦南地時

,才知道如何遵行上帝的話,也才能得著上帝的祝福。

 

 

耶穌活用比喻

經文:馬太福音十三:1~9

 

序文

馬太福音十三章在福音書中占了很重要的地位:

(A)轉換期:本章的開始也是耶穌傳道地點轉變的開始,在這之前,耶穌常在會堂之內教訓眾人,現在因為會堂對他漸漸不歡迎,所以他就改到海邊傳道;雖然會堂內的百姓對他還是十分的擁護,但是那些正統的猶太教領導階層卻視之為眼中釘,常常藉著耶穌的言論要抓他的話柄、入他的罪,想盡辦法不讓他在會堂中傳講。但是耶穌卻不因此而中斷他的工作,反而更熱心的到野外、街角、路邊、湖畔或是家庭裡教訓人,這正是一切熱心事奉主的人應該學習的精神。

(B)獨特教學法──用比喻的方式:本章最大的特色就是耶穌開始活用比喻教導人;在此之前耶穌雖然也用比喻,例如五:13~16的「鹽與光」、六:26-30「野地的百合花與空中的鳥」、七:24~27「建房屋的賢與愚人」、十一:16~17「在廣場中玩耍的孩子們」等等,這些都只是比喻的萌芽而已。直到本章,耶穌才完全活用比喻,有人甚至把他說成是“講短喻的天才”。在我還沒有講解今天所要講的比喻之前,我們先來思考為何耶穌要用這種方法來教導人,其益處何在?

一、用比喻的價值:

(A)比喻會具體的指示真理:會用抽象思考而理解的人很少,大部份的人比較容易接受實物的思考而瞭解,例如要藉著言語把“美”解釋清楚很不簡單,此時若剛好有美麗的女子出現,那麼人們只要看了美女就對“美”有概念了。有時要對人講解何為“善”,也是相當困難,若是有一個行善的例子被介紹出來,那麼大家也就能體會“善”的具體意義。一切偉大的思想言論都必須被人具體化的接受,而比喻正是把真理具體化的一個好方法。

(B)從現在看到未來:一個好的比喻能幫助人從身邊所發生的事物引領他們到一個未知的事物,也就是藉著人們所能理解的事來解釋他們所不知道的事,藉以打開人心靈的眼睛。

(C)比喻會吸引人的興趣:比喻就像講故事一樣很容易被大家接受,藉著故事傳揚真理如同用地上的話傳揚天國的事一般。

(D)比喻領人認識真理:比喻本身並不強迫定義任何思想,反而是將真理藉著比喻中的故事,讓每個聽到的人自己去思考其中的含意。真理是要自己去發現的,因為別人再怎麼能言善道,總不如自己所發現的一點點。而比喻正是領人來到真理的面前,讓人有機會自己思考,自己去得著。

(E)反面作用:比喻的本身又正、反兩面的作用──對於喜愛追求真理的人,比喻能領他到真理面前;但對於懶於思考又有偏見的人,比喻就隱蔽了真理。

(F)比喻能讓人即時明白真理:耶穌的比喻能讓那些聽了又明白的人心中馬上有了亮光,就像在暗室中點燈一樣,又亮又快。

在我們學習耶穌的比喻之前,必須先知道兩件事:

1.詳細瞭解當時巴勒斯坦的生活環境和習俗,想像自己身臨其境、且是第一次聽到有人用比喻方式講述一件事時的心態,用此思考模式來學習。

2.每一個比喻的中心思想都只在闡述一個真理。

二、撒種的人:

(A)由眼前的事來說明永遠的真理:

漢文與羅馬字聖經在這裡翻譯的不是很恰當:十三:3“有一個撒種的……”、“你看!有撒種的……”,希臘原文是“那個人……”,其中的差別很大,可能耶穌那時正在船上講道,而剛好有人在岸上撒種,於是耶穌馬上利用機會,指著那個正在撒種的人設下這個比喻給大家聽,這種發生在眼前的事很能引導大家看見那還未認識的真理。

(B)撒種子的二種方法:

1.撒種的人手裡拿著種子在田中來回撒種,種子隨風四散,有的就掉落於田外。

2.種子裝在袋中置於驢背上,將袋子的其中一角剪破,讓驢子在田中來回走動,直到撒完種子為止。

Ÿ  巴勒斯坦的田大多又細又長,中間是人行道,人行道的土地因長久被踐踏,早已堅如硬地,耶穌所說有種子落在路邊,指的就是人行道,這些種子想要入土生根是不太可能的。

Ÿ  落在石地:這裡所指的石地是一種巴勒斯坦特有的地質,地的表面是土,但是土的下面10公分處是堅硬的花崗岩;種子落在這種地上很快就會發芽,但因水份不足、又有岩石阻擋根部成長,所以很快就被太陽曬死。

Ÿ  荊棘的地:這種地表面上看來很乾淨,但下面雜草的根很多,種子  一旦撒下,雜草也跟著成長,結果雜草的生命力強就把那些正常的種子擠死了。

Ÿ  好土地:是指土地又鬆又深又沒有雜草混合其中,落在這種土地的種子很容易生根、迅速吸收養份與水份,才能結實累累。

今天只講耶穌運用比喻的目的,下一次再解釋“撒種的比喻”。

神的話與聽的人

經文:馬太福音十三:1~9

序文

一、上星期我們已經一起研究過耶穌獨特的教學法,祂喜歡藉著比喻教導人,為什麼呢?因為它有下列五種益處:

(A)比喻可以較具體的顯示真理;

(B)從現實的比喻可以引申到未見的真理;

(C)比喻較能吸引人的興趣;

(D)比喻能領人認識真理;

(E)耶穌的比喻可以讓人馬上明白他所要表達的真理。

二、在馬太福音書十三:1~9節中,耶穌說了一個撒種的比喻,那個撒種的人將種子撒在四種土地上,就是在路邊、淺土裏、荊棘中、和好的土壤裏。今天我們一起來研究這個比喻帶給我們的教訓;首先,要知道此比喻是對兩種不同角色的人說的:

(一)聽教訓的人:

由這段經節中我們可以看到,人聽了上帝的話之後,由於接受的態度不一樣,其結果也都不相同。以下就是四種聽了上帝的話,但是得到全然不同結果的人:

1.關閉心門的人:這種人的心就像路旁的土地一樣硬,神的話難以進入其中。偏見,是讓人關閉心門的原因之一,它會蒙蔽人的心眼,讓人的心堅硬如高牆,不易打破,其中形成的原因大多是因為傲慢、和對真理的惶恐。另有一種人是因為不道德的性格和生活態度,導致他故意不讓真理進入心中,情願整日受罪的捆綁過日子。

2.不願思考、淺薄的人:這種人終日追求新鮮事物,對於真理的追求也一樣,剛開始時心中火熱,一旦遇到困難馬上冷卻,不能持久,容易放棄。他們只用感情接受卻不用理性思考,其實不論是信仰、道德,都必須經過理性的思考方能接受;相信耶穌基督會讓人得著特權,但同時也要負上責任,所以接受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免得瞬間燃燒的感情也在瞬間消失。

3.有太多事物與興趣纏身,以至於看不見那最重要生命之道的人:現代人由於生活的多元化,導致忽略了與神交通的時間,任何事物的發生都能成為無法親近神的藉口。“忙”成了人無法思考的致命傷,甚至連那些原本是好的事,都會變成讓我們遠離上帝的壞事,因為所有阻擋人接近上帝的事都是惡的。

回想卅年前初到巴西,又要牧養教會、又要養家活口,在種種的壓力和誘惑之下,我堅決治死自己心中的慾望,每個月只到外州做二、三天的生意,為的就是要有更多的時間親近神,領受從神而來的能力牧養教會;我寧願犧牲賺大錢的機會,只以無愧的良心領受從上帝而來的祝福。所以我在這裡勸勉各位,不要忙得沒有與神交通的時間,每日總要有計劃的與神親近。

4.好土地的人:這種人接受神的話可分為四種階段:

(A)打開心門:任何時刻都有願意學習的心。

(B)喜歡聽:無論多忙,都喜歡挪出時間來學習真理,也不管是否已經聽過,他都願意從中再學習,體會更深的道理。

(C)願意理解:願意知道真理對自己本身所啟發的意義而接受。

(D)實行出來:聽了真理之後,心中明白,願意服從而去實行,結出許多的果子。

(二)傳揚上帝話語的人:

1.耶穌說此比喻,不只針對群眾,也是對跟隨在他身邊的學生說的。這些學生對耶穌的期待可能很失望,因為在他們的眼中,耶穌就是他們的一切,是世上最完美偉大的人。但是站在人的立場來看,耶穌卻是被當時猶太會堂所棄絕的人,更是那些宗教領袖欲除之而後快的人;群眾跟隨耶穌,其中雖也有求道的人,但大多都是來求醫病趕鬼,病癒鬼出,人也離耶穌而去。那麼,耶穌的比喻對這些灰心、失望的未來宣教者有何幫助呢?

2.對於灰心、失望的基督徒:這比喻很清楚的指出有撒種就有收成的一天。農夫在未撒種之前,已經知道種子會落在四個不同的地方,但他更相信那些掉落在好土地裏的好種子必能結實累累,因此他就不喪膽,不畏艱難,不停的撒種子。所以撒種的比喻對那些願意宣揚福音的基督徒就成為很大的鼓勵。

其次,我們來討論撒種的結果:

(一)撒福音種子的人,不知所撒的結果如何:

有一本書的作者在某一教會作禮拜,與他同教會有一貧困的老人在冬天裡去世,葬禮中只有作者與一位將軍出席,這位將軍對作者說:若不是這為老人在主日學教導過他,讓他得到感化和悔改,今天他不可能有任何的成就;但是這位去世的老人卻不記得他曾經撒過這樣的種子。

我也有個人的經驗:記得四十多年前在蘇澳教會牧會時,每星期有二個晚上獨自一人到離路程約一個半小時的北方澳去傳教,如此兩年之久,居然沒有一個信主的人。但是當我這次回臺灣有機會到羅東教會佈道,有一家人特地從蘇澳趕到羅東來見我,後來才知道他們就是我在四十年前在北方澳所結的果子,這其中的喜樂真是無法用筆墨可以形容的。因此在此勉勵各位作牧師、教師、主日學老師及眾聖徒,我們只要努力照著上帝的旨意撒種子,其結果上帝必然負責。

(二)撒了種子之後,不要期待即時結果子:

自然的成長是有時間性的,福音的種子在人的心中發芽,有時也要很久的時間。有人在孩童時代接受了福音的種子,看來好像是睡著了,但是當試煉的日子臨到時,他可能會突然覺醒,這顆種子將成為他心靈的力量,救他脫離靈魂的死亡。

結論

現代人大多急功近利,但是撒福音種子的人卻要用耐心和盼望來撒,不能

急於一時,因為收割的時間是上帝所定。

 

 

人的盲目與神的目的

經文:馬太福音十三:10~17;34~35

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甚麼用比喻呢?」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這都是耶穌用比喻對眾人說的話;若不用比喻,就不對他們說甚麼。這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我要開口用比喻,把創世以來所隱藏的事發明出來。

 

序文:

上次我們已經分享了馬太十三:1~9節撒種的比喻:散會後,學生問主耶穌比喻的意義,經耶穌說明之後,學生又追問,為什麼要用比喻呢?耶穌回答說:「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關於這一點,上次我們也已經詳細討論過,也知道比喻對於思考怠慢或是心存偏見的人,真理就變成隱藏性的。

今日我們要一同來思考馬太福音十三:10~17節中,二段非常令人難以瞭解的經文。

一、人生嚴厲的法則:太十三:12「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1.這經節,乍看之下非常殘酷,其實不然,只不過是耶穌很率直地把人生不可避免的法則指示出來而已。其實這種事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比如一個勤奮向上的學者,勵精圖治,學問越來越高,相反的,一個自得自滿的學者,不求進步,終有被淘汰的一天;又像語言若是久未使用,終有忘記的時候。任何的才能都是越用越增長,不用則連原有的也會失去。

2.關於向善的方面也是同一道理,人若是一開始就戰勝誘惑,他就更進一步有了戰勝誘惑的能力。相對的,若是一次兩次地敗在誘惑之下,那麼這人就愈來愈軟弱,直到完全為惡所勝,其實我們人的一生就是在這種善惡得失之中渡過的。

在這段經節。耶穌指示我們,無論是誰,只要他願意接近耶穌,那麼他就得著力量戰勝邪惡,不然他就離真理越來越遠,以致於沒有行善的力量,成為一個軟弱邪惡的人。

二、人的盲目與神的目的:太13:13-17

1.這節經文在福音書中是最讓人難以理解的一段。而且馬可和馬太的記錄輕重不一樣,導致初信信徒不太明白。馬可四:11~12節中記載著「耶穌對他們說,上帝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從字面上看來,好像耶穌故意用比喻讓人不能理解,不能得救似的。但是馬太十三:13的說法又有點不同,「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馬太的意思是說,因為人的耳目已經被遮敝到非用比喻,不可能有機會明白真理的地步,所以耶穌接下去才會引用以賽亞六:9~10的經節,「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沈,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要人很嚴格的自我反省一番。

2.此段希伯來文的聖經,後來由七十人翻譯成希臘文,也是那個時代較通用的文字,而這段的翻譯把馬可福音的語氣給軟化了,為的是讓人知道“心蒙脂油,耳朵發沈,眼睛昏迷?這些責任是在乎人而不在乎神,而且在聖經中有多處指出耶穌絕對不會故意用一些讓人難以理解的比喻,把人陷入罪中,就承如他在馬太十三:34~35所說的,「我要開口用比喻,把創世以來所隱藏的事發明出來。」這段經文是引自詩篇七八:2~3節,因為這詩篇的作者已經預言,耶穌所要說的話,是每個人都可以理解的。

現在我們要站在耶穌和以賽亞的立場來思考以賽亞書六:9~10中,預言者的心情。

1.驚奇:預言者對於所領受的信息,非常的清楚明瞭,所以很驚奇這些百姓為何聽了一點也不了解,毫無反應。這也正是今日宣教士和教師常常經歷到的事,他們盡心盡力,努力傳講能領人歸正的真理,但是聽的人卻漠不關心,不想理解,也不想理會,讓傳講者既無奈又心驚,心驚於這些能震撼自己心靈的真理,將它化為語言時,卻只得到冷漠的回應。

2.絕望:以賽亞發現,不論他如何努力的宣揚神的話,百姓不但沒有悔改,反而變本加厲,這讓他覺得非常失望,情願對石頭說話還比較好些。今日的傳教士也常有著相同的經驗,當他熱心傳道,想領人歸主時,此人卻無動於衷,就如風吹牆壁一般,任你如何用力,也不見功效,反而越走越遠。

3.終極的信仰:在此我們可以看見,預言者的確信,若離開了此確信,就無法了解預言者的預言,耶穌引用了這段經文,其用意是讓人知道「世界的任何事物,都不會在神的旨意以外來發生」。這當然也包含了人是否願意聽上帝的話,和人是否願意接受上帝在內。

預言者相信世上一切所發生的事都在神的計畫當中,為要成其善,神要用奇異的方法將成功與失敗,善與惡交識在一起,按著祂的計畫進行,讓一切事物的終結都成為美好,這也是保羅先生在羅馬書9:11裡的思想。

結論:

神的選民以色列人,不接受神的真理,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讓本來不信外邦人反而得著了救恩;在日子滿了以後,神就要藉著外邦人來喚醒以色列人,讓他們重回神的懷抱。神把原本看來是惡的事,變成了美善的事,原來世上任何事情的發生都在上帝絕對的計畫和意料之中。

一粒芥菜的種子

經文:太十三:31-32

他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裏。這原是百種裏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

 

序文:

一、人通常都比較注目於大事物,例如立志做大事、大人物、大丈夫……的宏願。但是耶穌卻常常關心一些小人物、小事情。例如他注意到了寡婦所奉獻的兩個小錢,或是他常常與一些微不足道的民眾在一起,因為在耶穌看來,每一件小事,每個不起眼的小人物,都有其意義和價值。他的眼光與一般世人不一樣,所以在這段經節中,他就用了小小的一粒芥菜種來比喻天國。

二、起初雖是極小:芥菜的種子與其他種子相比較,算是較小的一種,在東洋甚至把芥菜種當成是小事物的代名詞,耶穌也在馬太福音17:20中提到門走的信心小得不如芥菜神。

但在巴勒斯坦的芥菜長大之後,我們這些在台灣台巴西的人很難想像它到底有多大,聖經學者Tomson先生在他的著作「聖地與聖經」中提到「我在一個肥沃的野地裡,看見此樹比人坐在馬上更高,我得導遊相助,量其高度有370公分。」

現在讓我們來探討耶穌用芥菜種為比喻的三個教訓。

一、天國如同一粒芥菜種

1.經以上的介紹,我們知道巴勒斯坦的芥菜真的大到可以聚集許多的鳥,因為這些鳥喜歡吃它裡面的一種黑色的種子,而且在東洋,人常用大樹來比喻大的帝國,而其屬國就像是棲息在樹上的小鳥。在以西結31:6也有類似的講法,因此耶穌利用此比喻教人知道天國剛開始時雖是很小,但是有無限成長的空間,到最後將有多國要聚在其中。

2.在耶穌的時代,沒有人能想像他的名竟有被傳遍全世界的一天,且讓信他的人都稱他是主。因為耶穌生長在一個貧窮的家庭,又受人的歧視和逼迫,最甚至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那時跟隨在他身旁的都是一些既沒有學問,又沒有地位的無名小卒,生活在鄉村之中,但今日的福音卻藉著他們傳遍了全世界。

3.台灣在日據時代,日本人禁止教會在山地傳教,但卻有些原住民來到平原與教會接觸而信主。有芝苑、許南勉、高添旺……等人,他們將福音帶上山,努力的宣揚,使大多數的原住民成為基督徒,更在六十年後的今天,差派宣教士前往他國宣教。

二、需要有生命的潛力

芥菜種雖然很小,但只要它有生命,且被撒在好的土地中,它必要發芽,且突破種種阻礙,成為可棲息飛鳥的大樹,他的爆發力無可限量。

1.文明改革的思想,往往是由一人發起。例如英國黑奴解放者,Willian Wilve Hous在他讀了一些記錄黑奴買賣的書之後,對其悲慘的際遇深感同情,也奠定了解放黑奴的決心。有一天首相恰巧邀請他到其城堡欣賞山谷壯觀的風景,但他卻無心觀賞,心中只掛念著如何為黑奴爭取自由,首相知其心意,便請他到國會提出廢止買賣黑奴的動議,經過他的演說,感動了許多的國會議員,制定了解放黑奴的條例。

2.有一個終年在沙漠中隱居靈修的修道士名叫Telemacks,有一日為神所召前往羅馬,那時羅馬已經是一個信主的城市,但是人們仍熱衷於競技場裡的戰鬥。例如兩名戰士在人們的瘋狂喊叫聲中,以極殘酷的手段手致死。有一次,競技場又聚集了八萬多人準備要看一場血腥的戰鬥,Telemacks不顧一切的跑到兩名戰士中間企圖阻止他們的廝殺,雖然一再的被拉出去,甚至遭觀眾向他丟石頭,他都不為所動,直等到長官下令殺了他,群眾們才冷靜下來,全場寂靜無聲,因為他們知道一位聖者為了他們的罪死了。從那日之後,羅馬競技場再也沒有戰鬥致死的表演。由一位聖者的死,羅馬帝國的罪得以洗清。

一個有活命的種子,它的影響力是驚人的。

三、生命由神所賜

1.這粒種子的活命是由神所賜,而不是由人的能力所產生。上帝要我們好好的準備各人的心田,不要抑制了祂的工作。我們常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把大樹的種子栽培於小花盆中,面對小小的盆景而心滿意足,就像我們自滿於自己的教會而不把眼光放在神無盡的國度上一樣。

2.當擴展我們的領域: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9中,保羅教我們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以賽亞書54:2也教我們「要擴張你帳幕之地,張大你居所的幔子,不要限止,要放長你的繩子,堅固你的橛子。」

結論:

此比喻是耶穌所講眾多比喻中最有關係到「個人」的一個。當耶穌的學生有時會很辛苦和失望,因為世界太廣太大了,學生太少,如何有可能引導世界來接近基督而獲得改變呢?正因如此,耶穌用了芥菜種的比喻來勉勵當時的學生和今日的基督徒說「不要失志,在你們個人的生活中,工作中事奉見證,每個人都要開始作一些事,雖是小小的事,神的國度就要藉著你們所做的漸漸擴大,直到地上所有的國都成為神的國。」

所以每個基督徒都要走出教會的門,把世界當成我們的教區。

 

基督的權力〈變革力〉

經文:馬太福音十三:33

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裏,直等全團都發起來。」

 

序文:

一、在馬太福音十三章的比喻中,耶穌都是利用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事,將人還不知道的事啟發出來。其中有撒種的比喻──利用農夫的田地;芥菜種的比喻──利用農夫的庭園;麥與稗的比喻──農夫常常為雜草所煩;藏寶在田中的比喻──農夫挖掘的工作;高貴珍──商業貿易。以上這些比喻都是每人生活中常可看到的事。今天麵酵的比喻更是每個家庭中的廚房經常都要用到的必需品,讓人有更貼切的感覺。

二、在巴勒斯坦每個家庭都自己烤麵包,一個大家庭每次通常都要三斗麵粉,耶穌可能以自己的家庭為例,來說明天國的奧秘。

麵酵是每次烤麵包時所留下來的一小麵團,讓它發酵,留做下次烤麵包用的“酵母”。

猶太人以麵酵比喻腐敗,是惡的代名詞。在馬太十六:6,林前五:6~8,加拉太五:9中都以麵酵為惡。猶太人在準備過逾越節時,若家中有麵酵,一定要拿到外面燒掉。但是在這段經節中,耶穌卻用麵酵來比喻天國,可能耶穌故意利用這種讓人意的比喻,為了要引人注目,傾耳來聽。

一、麵酵擁有變革力

此比喻的要點只有一個,那就是麵酵所擁有的“改變力量,未經發酵過的麵包,又乾又硬,難以入口。而發酵過的麵包就不同了,柔軟可口。這是因為麵酵麵粉發生了變化。同樣地,當天國臨到我們身上時,就會發現有一股力量,使我們不停的改變,現在我們就一起來思考這變化有那些特質。

基督能改變你的生活:

在林前六:9~10記載著許多哥林多信徒尚未信主之前犯的罪,後經基督的寶血,聖靈的力量潔淨了。基督的工作和力量,真是能讓人去惡從善,藉著基督所賜的力量,能讓人從受誘惑的犧牲者成為勝利者。這個改變不僅僅在各人而已,也在社會上的四個領域大獲全勝。

1.改變婦女的生活

猶太人每日的禱詞如下「上帝啊!我感謝你,使我不生為異邦人、奴隸、女人……」。希臘文化女人完全沒有地位,除了家事之外,其餘一概不准接觸。在雅典的全盛時代,小孩與青年在家裡,大多見不到父母,因為父親要外出工作,母親則住在“女人屋”裡,母子難得有機會見面。

2.基督改變了虛弱者和病人的生活

在異教的國度裡,虛弱者及病人被視為一種“拖累”,在Sparta出生的小孩,更要經過檢驗。健壯者存留,虛弱者則棄於山中。在當時的世界,第一間盲人收容所即為基督徒修道士所設,第一家免費診療所是名為Apolonews的基督徒商人所辦,第一間醫院也是由一名基督徒婦人所成立,她的名字是Fapioda,這些都是基督藉著人的手,改變了那些不被社會關心的人的生活。

3.基督改變老人的生活

與虛弱者一樣,老人亦被視為不必要的存在者。有位羅馬作家Catou,寫了一本有關農業方面的書,他向一位剛買了農場的人提出的忠告如下「家畜類當賣出,若價錢好,油也要賣,多餘的葡萄酒和穀類也當賣。老牛、受傷的牛羊、羊毛、獸皮、老馬車、老奴隸、病弱的奴隸,其他不需要的通通要賣掉。」由此看來,不能工作的老人被視為糞土。基督教是第一個不把人當工作器具的宗教,因為基督視每個人為至寶。

4.基督改變了小孩的生活

耶穌的時代,婚姻制度非常墮落,離婚是見怪不怪的常事。甚至有些女人每年要換一位丈夫,大家也視為平常。在這種情形下,小孩子的生活實在是悲慘,有很多小孩因遭遺棄而死。甚至有人對小孩的生命一點也不尊重。曾有文獻指出,有一位在亞歷山大經商的人,寫信給家中懷孕的妻子說「倘若生男孩就留下來,女孩則丟棄。」

反觀現代的社會,受了基督的影響,家庭大多以小孩為中心,這正是基督改變人心的力量。

二、麵酵的作用

此比喻讓我們知道基督與他的國有改變個人與社會的力量,這一點所有學者意見都一致。但是這個力量是如何動工的,就有了兩派的意見。

1.上帝國是在不知不覺中慢慢成長

花草在人不注意時就長成了,同樣地,麵酵在麵團中的作用也不明顯,但它的作用是持續不斷的。上帝國的工程,在我們的眼中雖不明顯,但在人類的歷史,生活中卻從未間斷過,仍繼續地在進行著。倘若我們把眼光放大,不要把今日的狀態與上週或去年相比較,就會欣然發現,上帝國確實在發展。

2.上帝國的動工明顯可見

有一些學者的說法與上述完全相反,他們覺得上帝國的動工,是顯而易見的。就像麵酵摻入麵糰中,不久全麵糰就會發起來。上帝國的影響力就是如同這般的激進擾亂,是任何人都可明明看見的。使17:6說「那擾亂天下的,也到這裡來了。」基督教所到之處,常會發生分裂、混亂和暴亂,因為它有不能被否定的真理,這也是為什麼基督會被釘十字架的原因。因為他擾亂了那些所謂猶太正統派的慣例。現今基督教還是繼續冒著被迫害的危險,不斷的為了人類與社會的福祉進行改造,在這世上真的找不到另一個像基督教那麼讓人攪亂思緒的宗教,所以有許多人憎恨基督教,欲除之而後快。

結論

以上兩種解說都沒有錯,因為上帝的國度,基督的力量,聖靈的工作,不管人是否承認,他們都不停的在進行,有許多的個人,因著耶穌,他們的生命起了明顯的改變,而在這同時,神的目的也在歷史的腳步中慢慢達成。

神的國,基督的力量,神的目的,有如大江之水,有些是在地底下流動,人肉眼看不見。有些在地表奔騰,讓人心驚。這麵酵的比喻就是要我們知道神國的力量有明顯在個人生活中影響的,也有在歷史的長廊上慢慢達成的。

 

尋找寶貝

經節:太十三:44~46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

 

序文

各位兄弟姊妹平安!光陰似箭,又過了一年,大家新年快樂!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個禮拜,我們正好講到「尋找寶貝」這個主題,盼望大家今年一起來尋找寶貝,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剛剛所唸經節中的比喻會讓人覺得不可思議,但是這種事在巴勒斯坦是有的事;對於今日在東洋的我們,則是很容易想像和瞭解的事情。

以前所說的銀行與今日所說的有限大的不同:以前的銀行是指地下,人人都認為這裡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把貴重的物品都埋在那裡。馬太福音25:25耶穌所說「不忠實的僕人」比喻中,那領一千的僕人也是把錢存在地下。猶太人的拉比說過:「存錢唯一安全的場所是大地」,這種事對於自己的住所常成為戰場的人感覺尤其深刻。時至今日,世界沒有一個地方如巴勒斯坦常常成為戰場;當戰爭來臨、國土將要被搶奪時,居民常常會把貴重物品存放地下,盼望將來有回來挖掘的一天。

猶太人的歷史學家記載道:Tomson在「聖地與聖經」的著作中(1876年出版)記述「在西頓所挖掘的寶物」:西頓這城市有一條著名的林蔭大道,有些工人挖掘馬路時發現數個裝滿金幣的銅壺;他們想把挖掘物品當成己有,卻因金幣太多令他們太興奮,以致於被當局知道,結果一切貴重物品都被沒收。這些金幣都是亞歷山大大帝與其父親的貨幣。當亞歷山大在巴比倫突然暴斃,消息傳到緊臨著西頓的馬其頓之軍人及政府高官們的耳朵,在大王暴斃的混亂中將這些貨幣埋藏於地下。Tomson並且說:「直到現在還有人以挖寶作為一生的工作,但為要得此幸運,有人因此失去了其本身的全部財產」。

寶藏的所有權的歸屬

1.在此比喻中,有人可能認為耶穌是在稱讚那個發現寶藏的人,把寶藏再埋起來成為自己所有,關於此作法我們必須思考二件事:

A.在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是受羅馬政府的控制,雖適用羅馬政府的法律,但是日常的細節仍適用傳統猶太人的律法。

猶太拉比的律法關於「埋藏的寶」有很清楚的規定:被發現的寶藏是屬於發現的人所有。

B.在瞭解比喻時不要將重點放在不重要的事上,此比喻的中心點只有一個,其他的都是次要的。此比喻的要點有二:

(1)發現保藏時的喜悅;

(2)發現者為了將所發現的寶物當為己有,情願犧牲一切的態度。

2.此比喻教訓的中心

A.在每日的工作中發現寶藏

第一個教訓:此藏寶不是偶然發現的,而是在每日的工作中發現的;好像挖掘者腳下偶然有寶物的樣子,其實是在他每日的工作中所發生的事,我們因此知道這人是一個很勤勞且很有工作效率的人。

此人能發現寶物大概不是只挖掘土的表面,而是挖掘到土的深層。同樣道理,我們若要親近上帝,不只在禮拜堂或宗教儀式中而已,也要在我們每日的靈修、讀經、祈禱中去體驗上帝、親近上帝。

人真的幸福、滿足是:心中有神的意識、基督的臨在:以及每天用誠實、良心工作時所挖掘到的寶藏。換句話說,要挖掘寶藏是要在每日的工作、靈修中發現。

B.為要入天國,甘願犧牲一切

何謂「入天國」?我們在馬太福音六:10學習過主禱文,現在再次思考:「上帝國」的意義:即神的旨意完全施行在地上的教會、家庭、和個人的心中,如同行在天上一般。「入天國」之意,是接受神的旨意並確實施行的意思。

如同人發現寶藏一樣,有時神的旨意就是這樣突然得到的。為要接受神的旨意,我們必須捨棄看似要緊之目標、野心,除掉難以停止的習慣、生活態度等等。換言之,即當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除這以外,沒有真正世人所認定的和平及來世的榮耀。為接受神旨意而犧牲一切是無比的至寶。

3.高貴珍珠的意義

古時候的人看真珠是特別的珍貴,因其不僅具有金錢的價值,並且是非常美麗高貴的;美麗的真珠僅僅放在手中欣賞,也會令人快樂。耶穌時代出產真珠的所在是紅海沿岸與很遠的英國。商人尋找全世界的市場,為要得到無比貴重的真珠。在此比喻裡暗示我們幾件真理:

A.將天國比喻為真珠

對古人來說,真珠比一切所有的物質都尊貴、美麗,欣賞真珠的美麗是一大喜樂。以前說過天國是世界最美麗的地方,接受神旨意而實行是偉大的一件事。依上帝律法來生活是犧牲的、否定自己的、背十字架的生活;但另一方面則是發揮最高之美麗與尊貴。為得內心的和平與喜悅、生活的美景,除接受神的旨意努力而行以外,任何方法或地方都不能得到。

B.最高價值的真珠只一粒

世界上有許多美麗且好的事物,例如:人類的思考能力與其所能達到的範圍,比如藝術、音樂、文學;與人相處之精神所產生出來的美、對同胞的事奉,人與人關係中也有美的一面,這些都是美的。但是若與最高貴的美相比較時,就可以看出其不足之處;最高貴的美麗是在人服從神的旨意中才可以得到的。其他的不是沒有價值,只是普通的真珠而已。最高價值的真珠即是人自主的服從,而成為神的朋友。

C.以一生尋找最高貴的真珠

此比喻與前面所說的,其中心點大致相同;但有一不同之處,就是掘寶的人不是在尋寶,而是偶然中發現的;但是發現最高貴真珠的,是用一生的時光追尋而得著的。不論是偶然發現或是生涯深求的,其結果都是相同的,是犧牲一切以獲得寶貝,此是該比喻的中心點。

在這裡指示我們一真理:神的旨意或是瞬間如同電光照耀,或是長期探求的結果,都是值得犧牲一切來獲得的。

結論

何謂「神的國」?就是上帝的旨意實行的所在。何謂「入神的國」?就是為接受上帝的旨意,願意放棄一切、犧牲一切去追尋,並確實施行的就是入上帝國

不論我們是瞬間得到上帝的旨意,或是以一生的時光來追求,盼望大家都能獲得最高貴的真珠寶藏。

 

變成新的人

經文:哥林多後書五:17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上星期我們以“尋找寶貝”為題,一起思考當如何進入「上帝國」,為了進入神的國,就算犧牲一切也在所不惜。今天我們要研究歌林多後書五: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雖然傳道書裡說“日光之下並無新事”,但是在耶穌基督裡一切都變成新的了,蒙恩得救的人即變成新的人。重生得救的人是從聖靈生的,聖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了過來,變成新人;而且神還賜給我們幾件東西,作為我們奔跑天路的亮光、指引和力量。

1.一份新的契約在手

A.今日你我都活在新契約的時代,新的契約是如何產生的呢?歌林多前書十一:25指明“是用主耶穌基督的寶血,神與人立的約”,這是神為人預備的最高贖價;也是從神那裡,人能得到的最高恩典,所以新約時代又稱為恩典時代。我們享受神的恩典;同時紀念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釘死於十字架所流的寶血。

B.新約聖經不僅是一本書,更是神與人所立的一本契約書,訂約的雙方都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在舊約時代,人在神的面前也有權利和義務,不過那時人只享受了從神而來的恩典和祝福,卻無力盡義務,因為人根本沒有辦法靠著自來行完全的律法,這正像保羅自己說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苦啊!我的為人」。

C.新約是上帝用其獨子的寶血與人立約,和舊約有很大的不同:舊約是「行律法才能活」,新約則是「活在基督裡才能行完全的律法」,這就是上帝給人的權利,只要依靠耶穌的寶血,就能使原本死在過犯的我們再活過來,得著生命的力量,使我們更新變換。而人應盡的義務就是“信心”,靠信心就能得救,信基督的人有永生,接待耶穌的就成為神的兒女。各位兄弟姊妹,我們都是在基督裡新造的人,我們都活在新契約中;是在恩典之下,而不是在律法之下。

D.雖有了恩典,但這恩典不是要我們無法無天,而是要我們靠著耶穌基督行善,以滿足神的心意;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只要我們憑著信心在基督裡,就可以照契約行事,靠主的寶血得著救恩;靠祂的生命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

2.一條新的路

主基督不只與人立了新約,更為我們舖了一條新的路。希伯來書十:19~20: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如果只有新約而沒有新路,那麼上帝仍是大而可畏、高高在上的神,我們無法靠近祂以享受一切的福樂。

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若不藉著我,就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感謝讚美主,耶穌以自己為道路,讓我們可以在他裡面直通上帝的施恩寶座前,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讓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

這條路是敞開的,是恩典、也是福份。我們應當藉著信心坦然無懼的進入至聖所,與父相交,合而為一。有人會說基督教教義有許多話外人聽不懂;是的,屬靈的事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這就是神的奧妙;聽不懂,是世人的愚昧,真理永遠是真理。主耶穌順服至死,成為我們永遠的贖罪祭,讓我們靠著祂與神和好。現在這條新的路就在我們眼前,神是慈愛的,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耽擱不前呢?

3.一顆新的心

A.神不僅用祂愛子的血與人訂立新的契約,使人能因信稱義;同時也藉著耶穌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得以親近祂;又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賜給我們一顆全新的心,以西結書卅六:26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新的心是肉做的,不是硬得像石頭;人心原本剛硬,抗拒聖靈,故意不認識神,存心虛忘,心地昏昧,與神隔絕,喪盡良心,放縱私慾,貪行污穢,受私慾捆綁,隨自己的計謀行事,這樣的結果必落在永死裡。

B.新心是神賜給人的恩賜,我們若用感恩的心來接受,必能結出聖靈的果子,就像加拉太書五:22~23所記載的:「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結論

各位兄弟姐妹!今天是新年的第二主日,請你你是否已經變成新的人?

1.你確信手中有神與你的合約書嗎?神的義務是賜予恩典;而你當盡的義務是什麼呢?是遵行律法嗎?不!是“信心的生活”。

2.神賜我們一條新的路──耶穌,往那裡去?──親近神。

3.神賜給我們一顆新的心──肉心,有什麼功用?──結出聖靈的果子。

願大家都有以上三點的確信,且付諸行動。

 

主同在的平安

經文:馬太福音十四:22~36

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去,等他叫眾人散開。散了眾人以後,他就獨自上山去禱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裏。那時船在海中,因風不順,被浪搖撼。夜裏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裏去。門徒看見他在海面上走,就驚慌了,說:「是個鬼怪!」便害怕,喊叫起來。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彼得說:「主,如果是你,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裏去。」 耶穌說:「你來吧。」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穌那裏去;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沉下去,便喊著說:「主啊,救我!」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他們上了船,風就住了。在船上的人都拜他,說:「你真是 神的兒子了。」 他們過了海,來到革尼撒勒地方。 那裏的人一認出是耶穌,就打發人到周圍地方去,把所有的病人帶到他那裏,只求耶穌准他們摸他的衣裳繸子;摸著的人就都好了。

 

序文

今天所讀的經節,到底對我們有什麼教訓?現在讓我們先來思考一下這件事發生時的背景。當時耶穌給眾人吃飽之後,就命令學生趕快離開,馬太甚至用“催”這個字來形容其急迫性,真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我們若參考約翰福音書,就清楚瞭解耶穌為什麼急著要學生先走,原來是眾人吃飽之後,硬要耶穌作他們的王。

當時眾人擁護耶穌的聲浪,在極興奮的狀態中不斷地擴大,這就像今日的巴勒斯坦一樣,一不小心就會發生暴動,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若是學生也參與其中,必使問題更加複雜,因為學生也想要耶穌作“猶太人的王”,所以耶穌才趕快把門徒遣走,獨自一人來面對群眾,使這問題不至於一發不可收拾。

現在我們把今天的經文分成四段來討論:

1.在遭遇困境之時(22~27節)

A.耶穌一人獨自上山禱告,門徒們則先行搭船到對岸去,沒想到船至湖心,遇到了加利利湖特有的風暴;此時,夜已深,耶穌從湖上行走要去對岸與門徒會合。

在馬太的記錄中,耶穌餵飽眾人是在青草地上,由此推算,此時當為春天,約在四月中旬。猶太人的夜晚分為四更:第一更是6~9點,第二更是9~12點,第三更是12~3點,第四更是3~6點;而耶穌走在湖面的時間當是午夜3~4點左右。

B.這裡很清楚地記載著:當門徒遇見困難,用盡全身的力氣與風浪搏鬥之後,仍然絕望之時,耶穌及時伸出了援手,救他們脫離了困境。

我們人生的道路常常都是逆著風,充滿艱難險阻,路上有許多的爭戰、誘惑、悲哀、苦惱等等不斷催逼,但是我們不要忘記,主耶穌就在我們感到孤單困惑之時,祂要張開雙手來擁抱我們,用溫柔安寧的聲音說:「不要怕!當勇敢!因為有我與你同在」。

耶穌不單那個時候與門徒同在,就是在今日,祂也與風雨中的我們同行。

2.失敗與回復(28~31節)

這段聖經將彼得的性格表露無遺,可分以下三點討論:

A.彼得的衝動性格

他從不檢討自身狀況和所面對的形勢,只憑一股血氣之勇,不加計算,凡事衝動,以致於幾次都犯了錯,他也曾對主說就算犧牲生命也絕對與主共同進退,話還沒說完,他就三次不認主了。其實彼得是個熱情的人,他經常感情用事,雖然有時失敗,但他存心正直,他真是發自心底深處愛主耶穌。

B.失敗──知後悔

彼得雖然常常因衝動行事,導致失敗,但他卻知悔改,耶穌常常教導門徒“凡事要做以前,應當有心理準備”。路9:57-58,太16:24-25,耶穌不斷地提醒他們說“要作我的學生之前,要先想清楚這條路有多難走”,基督徒中有許多是失敗的,因為他們只是一時的激動而相信了耶穌;然而一旦要為基督付上代價時,他們就退卻了。

C.失敗中──抓緊主

彼得的一生雖犯了許多錯誤,但卻不至於跌倒,因為在他每次失敗時就趕快抓緊主的手;彼得的偉大不在於他沒有失腳,而在於他每次失敗都靠主再站起來,越經歷失敗,就越站越穩固,越會接近耶穌,也就越來越懂得如何愛主耶穌。

3.有耶穌的地方就沒有風浪(32-33節)

這段聖經讓我們看到耶穌一上了船,風浪也跟著平靜了。

有一天,聖法蘭西斯看見一個農村婦女來到井邊取水,當她要把水桶放在頭上之前,先在上面放一塊木板,他看了覺得很新鮮,就問那女人為何要在水桶上放木板?那女人回答:「這樣,水才不會亂搖亂晃,不會灑出來。」這位充滿愛心的神父聽了之後,馬上寫了一封信安慰他患難中的朋友說:「你的心若還是很沈重、不安定時,請把十字架放在你心中,免得你的心振動不安。」

在人生的狂風與煩惱中,耶穌的同在與從十字架所施與的愛,能賜人安靜與平安。

結論

基督的本質(34~36節)此段經文常常讓讀的人感到枯燥無味,沒有什麼感動,其實這裡正充分顯示了耶穌的本質:

1.美麗的景象

耶穌不論到那裡,那裡就有群眾聚集求助,耶穌未曾拒絕過,總是醫治一切的病人,這裡沒有耶穌的講道和教訓,他只以身作則,將「神就是愛」的形象具體的展現出來,讓人可以更直接的認識上帝。

2.群眾的卑賤本質

數千人來找耶穌都有其各自的目的,他們只求病得醫治,其他的則一概不管,真是讓人看了心寒。不論在甚麼時代,總是存在著一種基督徒,只要享受權利卻從不盡責任,總是有困難的時候,才記得上帝的存在。不論是對人也好,還是對上帝也好,若沒有感恩的心,他的心是醜陋的,世人犯這種罪的也最多。

希望各位兄弟姊妹,在急難時能倚靠上帝;在平安之後能獻上感恩的心。

主的體貼與憐憫

經節:太十五:29~39

耶穌離開那地方,來到靠近加利利的海邊,就上山坐下。有許多人到他那裏,帶著瘸子、瞎子、啞巴、有殘疾的,和好些別的病人,都放在他腳前;他就治好了他們。甚至眾人都希奇;因為看見啞巴說話,殘疾的痊癒,瘸子行走,瞎子看見,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 神。耶穌叫門徒來,說:「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裏已經三天,也沒有吃的了。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門徒說:「我們在這野地,哪裏有這麼多的餅叫這許多人吃飽呢?」耶穌說:「你們有多少餅?」他們說:「有七個,還有幾條小魚。」他就吩咐眾人坐在地上,拿著這七個餅和幾條魚,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眾人都吃,並且吃飽了,收拾剩下的零碎,裝滿了七個筐子。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共有四千。耶穌叫眾人散去,就上船,來到馬加丹的境界。

序文

耶穌暫時離開人群,退到非尼基的地方,正是為了最後的日子,為自己與學生預備心。綜合四本福音書,耶穌隱退的日子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1.給四千人吃飽

A.馬太十四:15~21和馬可六:31~44中記載著耶穌餵飽五千人的事件,當時耶穌要大家坐在草地上,而這個地方只有春天時才生長青草,可見餵養五千人的事是發生在春天;之後耶穌與律法學者和法利賽人辯論,最後才步行了很長的路程來到推羅與西頓。

B.馬可七:31希臘原文敘述“離開推羅後,祂經過西頓,通過低加波利來到加利利海邊。

西頓是在推羅的北方,加利利湖則在推羅以南,低加波利是十個希臘城市的所在,位於加利利湖的東面,由此可見耶穌在上耶路撒次之前,故意帶著學生繞了一大圈,盡量爭取時間與他們共同生活;而餵飽四千人的事件就發生在低加波利。

C.有一點要注意的是:此時耶穌吩咐眾人坐在地上,可見正是此地的盛夏,草已枯乾;由此推算耶穌旅行到此大約花費了五至六個月的時間,耶穌利用這段時間傾囊教導學生,讓他們真正認識真理。學生在受試煉前的這段時間,離開人群與主同行是值得注意的。

D.學者中有人認為餵養五千人和四千人是同一件事,這是錯誤的,因時間不同:一個在春天,一個在夏天;地點也不同:一個在猶太地,一個在低加波利──此是外邦人的地,那裡的居民大多是異族人,所以馬太十五:31才會有:“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上帝”之記載。

E.除此之外,還有一件有趣的相異之處:收拾五千人吃剩的零碎的籃子是口小腹大,為猶太人專用的;而收拾四千人的零碎的則是筐子,是廣口的、是外邦人常用的。

由此觀之,耶穌不只是醫治和餵養猶太人,他同時也醫治並餵養了外邦人,這顯示了上帝的靈糧不是只給猶太人的,同時也預備要給外邦人,所以在此事件中可以預先看出外邦人也將領受活命的餅──耶穌基督。

2.耶穌憐憫的心

A.耶穌憐憫並溫柔的心

對於人類各種病痛祂都深表同情,也因此祂醫治了身旁所有的病人;同樣的,在今日若有人醫治病人,努力的使人回復健康,他們就是繼續了耶穌憐憫的工作。

B.耶穌體貼疲勞的人

盼望疲勞者得飽足,才有力氣長途跋涉回到各人的家,由此可知耶穌關心我們在這世上的客旅,不論是勞苦的人、眼花的人、手軟的人、和一切有需要的人。

C.給饑餓的人食物

耶穌餵養饑餓的人,為了減輕其肉體的苦難,所以祂不只關心人的靈魂,也關心人肉體的需求,將各樣所需賜給我們,讓我們可以心滿意足。

有一位學者針對這段經節做了一個美麗的心得,他說:「耶穌傳道生涯有三個階段,每一階段都是以耶穌賜人食物做為結束」

1.餵食五千人是加利利傳道的結束;

2.餵養四千人是巴勒斯坦以外,外邦人之地──從推羅到西頓,終點是低加波利,是個短宣的終結。

3.耶路撒冷最後的晚餐,耶穌在結束人生旅程之前還為門徒擘餅。

結論

這個美麗的思想,讓我們知道耶穌常錫人行道的力量,用活命餅餵養聚集祂身旁的人,耶穌所到的地方,就有祂所賜的力量。

現在耶穌仍然親近我們,要餵飽我們靈魂的饑渴,凡得著耶穌力量的人都要剛強,以便完成一生所當行的道路。

 

耶穌的反對者         證道:吳天寶牧師

經節:馬太福音十六:1~12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門徒渡到那邊去,忘了帶餅。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門徒彼此議論說:「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帶餅吧。」耶穌看出來,就說:「你們這小信的人,為甚麼因為沒有餅彼此議論呢?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籃子的零碎嗎?也不記得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筐子的零碎嗎?我對你們說:『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這話不是指著餅說的,你們怎麼不明白呢?」門徒這才曉得他說的不是叫他們防備餅的酵,乃是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序文

1.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居然能因為對耶穌的敵意而互相聯合,這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因為他們不論在信仰上或是主義的主張上,都是絕對的對立。法利賽人的生活全以口傳律法和律法學者所定的律法為依據;而撒都該人完全拒絕這種口傳律法,只以聖經的教導為生活依據。法利賽人相信有天使,並且人死後會有復活;撒都該人則完全的否認。記得使徒行傳廿三:6~10中保羅就利用了他們這種意念上的不同而得以脫身。

 

2.法利賽人完全不關心政治,只要不妨礙他們的宗教崇拜,任何政府都可以接受;而撒都該人剛好相反,他們都是支持政府的,是祭司們及少數的猶太貴族,他們為了維護財富與特權,凡是為政府辦事的官員,他們都支持。

3.法利賽人常常盼望彌賽亞的來臨;撒都該人卻沒有這種期待。這兩種人無論是宗教或是政治思想都相差甚遠,可以說完全沒有交集;但對於殺害耶穌的意圖卻是那麼的一致,這都是出於他們對耶穌有著可怕的敵意。

一、不能分辨時機的人

A.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向耶穌要求行神蹟,以證明祂說話的權柄,但耶穌回答他們:「若是你們真能分辨神蹟,那麼神蹟已經在我身上顯現了」(馬太十二:38~40)。

他們很會觀察天色,知道傍晚天發紅,明天必定有好天氣;也知道早晨天發紅又發黑,必有風雨將至。他們很會看天氣,卻看不見眼前的神蹟。

B.所以耶穌說,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別的神蹟給他們看,約拿是讓尼尼微城的人悔改歸向上帝的先知,這裡指的神蹟就是約拿本身和尼尼微城居民悔改的這件事,而不是指約拿在魚腹之中三天的事,因為連他本人也沒有向尼尼微城的人講說此事。

C.耶穌在這裡所說的神蹟就是指著祂自己和祂的教訓而言,也就是說若不藉著耶穌,沒有人能認識神和神的真理,耶穌就是真理本身,是神最終的話語,除祂以外沒有別的啟示。藉著耶穌,神才能顯示於人前,神的聲音才能進入人的耳中,耶穌基督才是神賜予人類最大的神蹟。

D.此真理也是對人的一個警告:若有人連耶穌所說的話都不能打動他的心,那麼世上再也找不到其他人能打動他的心;若有人與耶穌相遇之後,還是無法接受從上帝而來的最後警告時,那麼世界上也不存在別的拯救之道了。

2.危險的酵

A.這段經節較難理解,讓我們推測當時的情景來明白事情的要義:當時耶穌一行人到了加利利湖的對岸,學生卻忘了帶餅,此事讓學生相當掛慮,耶穌藉此警告學生要注意提防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麵包酵有兩種意義:一種是指已經發過酵的一小團麵,是烤麵包的必需品,學生以為耶穌說的酵是此種酵,因為他們忘了帶餅到這湖對岸──異邦人之地,又不能向他們買餅來吃,因為猶太人視外邦人為不潔淨,所以他們誤以為耶穌說:“你們忘了帶潔淨的餅,等一下到了對岸買餅時要小心,不要買到內中有污穢的酵之餅”。

B.耶穌見他們只掛慮餅的事,才又提醒他們:「你們忘記了我如何餵飽四千人和五千人的事了嗎?當時豈不是吃到有餘,你們若記得此事,就不必為這種小事心煩意亂,有我同在的地方,這種小事自然會解決,這你們已經見識過了,不是嗎?所以不用煩惱,當信靠我」,又說:「我所說的酵不是指麵粉的酵,而是從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而來的酵」。

“酵”在猶太人的眼中通常是指惡的影響力,猶太人看發酵為腐敗,所以麵包酵也是一種腐敗的代名詞,惡的影響力就像一小團的麵酵,能使整團麵發起來一般使人的生命墮落,至此學生才明白原來耶穌所說的酵是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與信仰。

結論

為什麼耶穌要警戒學生提防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祂所指的是那一方面?我們可以從他們兩黨的特徵來瞭解:

1.法利賽人:視敬拜上帝看守律法、戒律、規則或是外表的儀式、潔淨等,所以耶穌教導門徒:「你們不要像法利賽人一樣,只重視外在行為的律法主義和形式主義,重要的是人的內心狀態和對上帝的敬虔態度」,這也是對那些只重視外表而不注重內心狀態的現代基督徒的一個警告。

2.撒都該人:他們是祭司們及貴族階段,生活富裕、關心政治,耶穌指著撒都該人要學生們注意,不要將建立上帝國的希望寄託在政治的活動上面。這也是對我們的一種警告:不要將我們的價值觀放在物質上面,不要想以政治改造人心。

耶穌不以物質世界的享受為最美善的事,也不認為政治活動能產生最大的成果,耶穌要祂的門徒都知道:真實的祝福是用心接受,真實的變化是在內心,而不是外表的變化。

 

祢是基督,上帝的聖子

經文:馬太福音十六:13~16

耶穌到了凱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有古卷沒有我字)─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裏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序文

A.耶穌為了面對迫在眼前的日子,希望在這最後的時間能有更多的時間與門徒相聚,所以退到大多數居民為異教徒的該撒利亞腓立比,希望能離開人群,安靜的教導門徒。此地位於加利利湖東北方40公里處,耶穌自知在世間時間不多,而急切地想知道門徒是否真的知道祂的本質和身份,如此當祂結束地上生活時,才有人能繼續祂的事業和建立祂的國度。

這對耶穌而言,是祂最看重的問題,也是基督信仰是否能得以延續的關鍵;若是祂的門徒中連一個真正認識祂的人都沒有,那表示耶穌宣教的工作徹底失敗;若是其中有少數人能瞭解耶穌就是真理的本身,那麼上帝國的擴展就有希望,所以耶穌才問祂的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

B.耶穌選擇該撒利亞腓立比來問門徒這樣的問題,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因為此地是個異教橫行之地。

1.此地有14個古代斯利亞的巴力神廟。

2.該撒利亞腓立比的附近有個很深的山谷,那裡有個洞穴,當地人稱該洞為偉大自然神的出生地。該撒利亞腓立比正因此神而得名。

3.此同穴中有泉水流出,是約旦河的源頭,猶太歷史學家約西何斯寫道:「山中有非常美麗的洞窟,在地面深處傾斜得利害,其深度不可得知,裡面有水安靜流動,猶太人視之為極美之處」。

4.此地有希律王所建,專拜該撒的白色大理石神殿,後來他的兒子腓力再加以整修美化,因此稱它為“該撒利亞”,意思為“該撒的城市”;後來又加上自己的名字,所以叫做該撒利亞腓立比。

C.請大家注意,想像此地此景,這裡有個平凡的木匠,沒錢沒勢,被正統猶太教視為異端,其正欲除之而後快;而祂被自己的十二個門徒圍著,站在這充滿巴力神廟之地,又有敬拜該撒的白色大理石殿宇。在這壓倒性的景況之下,祂大膽的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這情景讓我們聯想到先知以利亞就是這樣,單獨藉著信心挑戰巴力的400個假先知;耶穌也在同樣的壓力下希望門徒能清楚回答說:“你是神的兒子”。祂希望將祂本身與世上一切宗教領袖作個對決,讓門徒可以清楚看到祂的不同之處,讓門徒就在這樣的景況之下更可以看出耶穌神性的光輝。

1.在馬太十六:13~16中可以看出耶穌決定要從門徒身上知道,到底他們認識祂幾分,所以一開始時用引導的方式問他們:「人說我是誰?」門徒回答說:

A.施洗約翰:施洗約翰是猶太人眼中偉大的先知,人們視耶穌為施洗約翰復活。

B.以利亞:有人說耶穌是以利亞,這句話包含二層意思:1.猶太人視以利亞為最偉大的先知,因他說了許多偉大的預言,所以有人看耶穌為以利亞,意思是說耶穌的預言是最偉大的;2.瑪拉基書四:5說:「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末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所以人視耶穌為彌賽亞的先驅者。

C.耶利米:猶太人中有個傳說,“當猶太人被擄到外國之前,耶利米把神殿中的約櫃和祭壇點香的火爐搬走,放在Nevo山裡的洞穴,當彌賽亞降世時他會把約櫃和祭壇點香的火爐取出,讓神的榮耀再次顯現於以色列,所以有人視耶利米為彌賽亞的先驅者。

2.耶穌再問:「你們說我是誰?」

耶穌聽完了門徒的言論之後,提出了這個問題,這時候可能大家沉默了一段時間,心中思索著,不知如何回答。此時,彼得突然得聖靈啟示而告白,使耶穌的心得到安慰,雖然只有一人告白,但祂的國度已經穩妥。這裡有個有趣的現象,就是彼得的告白在三卷福音書中有三種不同的記載:

馬太十六:16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

馬可八:29說“你是基督”;

路加九:20說“是上帝所立的基督”。

由於彼適時的宣告,耶穌知道這世界上已經有人真的知道祂是彌賽亞是受膏者,是在眾人之上,是上帝所立唯一的主。這一確認包含了二項偉大的真理:

A.彼得發現不論是施洗約翰、以利亞、耶利米或先知中的那一個人,都不能與耶穌的地位相提並論,不是把耶穌的地位放得多麼高,終究高不過神子的地位。拿破崙說過:「我知道人類,認識人性,但耶穌基督是在人類之上的」。彼得說:「耶穌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這話語是無法用神學和哲學來說明清楚的。彼得清楚知道,以人有限的話語不可能說明無限的耶穌。

B.屬個人的發現:此真理教導我們發現耶穌基督是屬於個人性質的,耶穌其實也是向你、我每一個人問“你說我是誰?”記得當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問他:「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約十八:33~34)

結論

我們每一個人對耶穌的認識都不可經由他人之手,世上所存在一切對耶穌的評、意見、研究、神學都無法幫你成為真正的基督徒:只有當你個人很清楚的認識耶穌的本質,而作出你個人的判斷和口中的告白時,基督才真正活在你心中。今日耶穌不僅僅是對門徒質問而已,同時也在問我們每一個人“你說我是誰?”

 

主耶穌的應允

經文:馬太福音十六:17~19

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序文

(A)這段聖經,在學者的解釋上有很大的爭議之處,也是自古以來不准許人有其他意見和討論的經節,因為天主教以這段經節做為確保教皇和教會地位的根基。

(B)按照羅馬天主教的解釋,人是否可進入天國的鑰匙就在彼得的手中,人的罪是否得赦免,也在彼得的權力之內,也因此天主教追封彼得為第一任教皇,其他的教皇也依此例繼承了權力直到如今。

(C)在希臘文的聖經中彼得是“Pedro”,磐石是“pedra”,耶穌在彼得知道祂是“上帝的獨生子”之後,跟他說“你是Pedro,我要在此pedra上面建造我的教會。

從舊約中可以看出凡是猶太人稱為“磐石”時都是指著上帝說的,這方面我

們可以參考申命記卅二:4“祂是磐石,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卅二:31“據我們的仇敵自己斷定,他們的磐石不如我們的磐石”;撒母耳記上二:2“只有耶和華為聖,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上帝”;撒母耳記下廿二:2“耶和華是我的磐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及詩篇十八:31“除了耶和華,誰是上帝呢?除了我們的上帝,誰是磐石呢?”。

一、“磐石”的意義──基督教到目前有4種解釋

(A)奧古斯丁認為磐石指的是耶穌

所以這段經文他的解釋是:你是彼得,你要將教會建立在以我為磐石的基礎上面,有一天你要因為這信仰的報酬,在教會中成為偉大。

(B)“磐石”乃是指耶穌基督為永生上帝的獨生子這項真理

上帝開了彼得的靈眼,讓他看見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的這項真理,教會也被永遠的建立在這樣的信仰和教義之上,這種信心的磐石也是上帝親自奠定的。

(C )磐石──彼得的信仰

教會被建造在彼得的這種信仰上面,他的信仰成為全世界教會信仰被燃燒起來的起火點,彼得的信仰成為產生教會的原動力。

(D)彼得是教會被建立的第一塊石頭

這不是說彼得是教會的磐石,磐石是上帝本身,而彼得是教會全體最初的一塊石頭,因為是他第一個認明了耶穌的身份,也就是說彼得是教會的第一個會友,所以這段經文可解釋為“彼得,你是第一個認識我的人,是第一塊石頭,是我要建立教會的開始”,從此以後,每一個和彼得有同樣信仰發現的人,都成為一塊石頭,共同建立起教會。

二、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原文是指地獄的門不能勝過耶穌的教會,這有什麼意思在裡面呢?“……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聽起來很不自然,也很難理解。

(A)我們先來想像一下,在耶穌的時代,教會尚未被成立,反而異教的力量是非常大的,看看那些矗立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山上的神廟就可知道,因此我們不妨把教會比喻為堡壘,而那惡者將要攻擊它,但是不能勝過它。

(B)教會的信仰根基是建立在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上面:

這裡所指的是地獄的門,門的功能大家都清楚,是為了出入之用,深入一點想可指開關與支配之意;所以這句話的意思可解釋為:有一個人是連地獄的門也不能捆住他、支配他,這人就是耶穌基督。使徒行傳二:24:“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二:27 “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將你的聖者見朽壞”也都為此做了註解。

因此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可解釋為“彼得,你發現了我是永生上帝的兒子,我將要被釘十字架,但是黃泉的門不能束縛我,因為它沒有能力控制上帝的兒子”,這也表示基督和那以祂的名被建立的教會是永遠不會被滅的。

三、彼得的地位

我們現在來思考,耶穌賜給彼得這種特權和責任的目的為何?

(A) 天國的鑰匙──這是很難解釋明白的話,我們把它分成三點來說明:

(1)指獨一無二的特別力量:天國的鑰匙常常是指非常特殊的力量,就像猶太人的教師,他們說“出生、下雨、死人復活這些力量之鑰匙在於上帝”,意思是說只有上帝才有創造生命、使天下雨、讓死人復活這獨一無二的力量。

(2)特指耶穌基督──此鑰匙只在耶穌基督的手中﹝參考啟示錄一:18和三:7﹞,可見這句話是指著上帝特有的權能說的,無論彼得所受的交託有多大,都不能侵犯到這個只有上帝才能擁有的權能。

(3)指上帝國的管理員──以賽亞廿二:22中指出上帝要把大衛家的鑰匙放在以利亞敬的肩上,使他成為唯一有權柄開門與關門的人,由此可見以利亞敬的職務就是當一個大衛家忠實的管理員,管理員當然備有鑰匙,早上開門,晚上關門,並接受安排謁見王的來訪者。因此耶穌基督將這鑰匙給了彼得,是要他成為天國的管理員,在使徒二:41中我們可以看到,彼得果然不負主望,一天之內就有三千人經他手中的鑰匙進入上帝國。

有一件事我要特別提醒大家,上帝國的鑰匙不只交在彼得的手上,同時也交給了每一個基督徒,因此每個基督徒都有打開天國的門,請人進去的權力。

(B)你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你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有學者這樣的解說“彼得要宣揚上帝的愛與赦免,來釋放那些被罪捆綁著良心的人”,這是個很美麗的思想,也是很真實的事。

這句話還有另一面的意義:耶穌將此重任交託彼得,並要他知道祂的決定,將要左右教會的方向。耶穌要彼得很慎重的負起這個責任,因為他的任何決定都可能影響到億萬的靈魂。

(2)“得鑰匙”的特權是指彼得將作上帝之家的管理員,開門讓人可以進入神的國度。“捆綁與釋放”是要彼得對於教會的生命與生活有責任感,因他的決定有其永恆的關鍵性存在。我們從使徒行傳的前面幾章可以清楚看到彼得是如何的盡心盡力來完成所託付給他的使命。

結論

(A)“彼得”你名之意為“磐石”,因為你受命成為磐石,你是最初認出我的人,所以你是教會建築中的第一塊石頭;死的權勢不能勝過我,也一樣不能勝過那些將藉著和你有同樣信仰而建造的教會,將來你要作管理員,開啟猶太人與外邦人要進入上帝國的門,你將要成為賢明的管理者、指導者,解決尚未成熟、還在成長中的教會所要遇到的種種問題,更要指引其動向。

(B)彼得也偉大的發現,因此得著了這偉大的特權與責任,這樣的發現,我們每個人都要自己來尋找,找到的人也會像彼得一樣得著這種特權與責任。

 

 

撒旦退我後面去吧

經文:馬太福音十六:20~26

當下,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他是基督。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序文

(A)門徒雖然已經知道耶穌就是他們所期盼的彌賽亞,但是彌賽亞的本質為何?他們尚      不清楚,他們心中的彌賽亞是那位能驅逐羅馬人、恢復以色列國的政治軍事強人,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思意念,因此命令他們不得宣揚他就是彌賽亞的事實,免得引起革命和暴動。

耶穌在彼得阻止他前去耶路撒冷的心意中,清楚看到這些門徒根本還不知道彌賽亞來到世間的目的。

(B)因此耶穌要開他們的眼睛讓他們清楚的看到:祂的道路是背負十字架,於是跟他們說:「我必須往耶路撒冷受長老們、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苦難」,以上三種人是構成議會的成員,祭司是撒都該人;律法學者是法利賽人;長老是民眾所尊敬的人,所以耶穌的意思是,祂必受猶太國會和正統宗教指導者的迫害。

彼得聽見耶穌的話,心中非常激動,因為在他根深柢固的觀念中,彌賽亞是充滿力量和榮光的一位征服者,絕對不可能會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面。

 

一、耶穌偉大的責備

為此,彼得就拉著耶穌,想要保護祂,不讓祂遭受這樣的凌辱,彼得用手抱著耶

穌說:「主啊!千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祢身上」,意即:“開玩笑!有我彼

得在的一天,這種事絕不可能發生“。

就在這時候,從耶穌的口中說出令門徒們都甚驚訝的話“撒旦退我後邊去

吧!”。下面我用三點來討論這句話:

A.耶穌責備的音調

我絕不相信耶穌此時會用激烈忿怒的語氣;相反地,我相信祂的心被刺痛,

聲調帶著悲傷與驚惶,為什麼呢?

B.曠野的誘惑再次出現

在這瞬間,令耶穌回想起祂剛要傳道之初,在曠野所受到的試探,魔鬼竭

力攻擊引誘祂,要祂放棄上帝的旨意,實行自己的權力,魔鬼要耶穌多行

神蹟,讓人看了可以信從。

如此的引誘,再一次藉著彼得的口說了出來,其實魔鬼對耶穌的引誘從未間斷過,也因此路加才會說:「魔鬼用完了各樣的試探,就“暫時“離開了耶穌」。

魔鬼執意要攻擊耶穌,因為世上絕對沒有人會喜歡承受十字架上那種苦悶

的死法;所以在客西馬尼園時,它還是要耶穌選擇其他的方法。因此,當

彼得要阻止耶穌實行當做之事時,祂很敏銳的感覺到那惡者的圈套,因而

堅定的反對。

C.彼得變成撒旦

撒旦之意是“敵對者”,彼得的想法不是屬神的,是屬人的;撒旦的權勢

就是要領人離開上帝的道路和命令,進入自我的慾望當中,而在其中滅亡。

尤其是當這種引誘的出發點建立在愛的根基上時,更令人難以抗拒,彼得深愛耶穌,他實在很不願意看見耶穌走上這條可怕的道路,因此他勸耶穌,不要祂上耶路撒冷去;因為彼得這種只體貼人、不體貼神的“自私的愛”,所以耶穌才會斥責彼得:「撒旦,退我後面去」。

二、包含在責備中的挑戰

A.「撒旦,退我後面去」這句責備的話其中有很深的教訓,偉大的傳道人Drigenes

解釋這句話說:「彼得,你的地位是在我後面,而不是在前面,你應當跟從我所要走的路,而不是要我跟從你的路」。以此觀點來解釋這句話,可以讓我們看見耶穌並沒有放棄彼得,只不過是糾正了他錯誤的心思,讓他重新回到他所應當站立的地方,繼續的來跟隨耶穌。在此我們也學習到,我們必須常常注意是否跟著主的道路前行,而不是要主跟著我們走。

B.若我們將這句話和馬太福音四:10「撒旦退去吧」比較一下的話,你會發現它們的意思有很大的差別:一個是把撒旦趕走;一個卻是把彼得挽回。撒旦是絕不可能成為基督的跟隨者,因為它驕傲、自大,而彼得雖是遇到挑戰,在錯誤中跌倒犯罪,但最終還是能得耶穌的扶持而繼續跟隨。

由此觀點,我們可以將耶穌這句話解釋為:彼得,你雖然一時之間說話的口氣像撒旦,但是我知道這不是你的本意,站起來,回歸你的位置,跟在我後面。

C.彼得與撒旦的本質不同,撒旦是注定不可能跟隨耶穌的,但是任何有心要跟隨耶穌的人,雖然會有跌倒和過失的時候,但耶穌總是會再一次的給他機會,讓他在現世和來世都能繼續敬拜榮耀神。

結論:偉大的挑戰

馬太福音十六:24“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是耶穌教訓門徒的中心,且祂也一再強調,在馬太10:37~38,馬可8:34~37,路加九:23~27、十四:25~27、十七:33,約翰十二:25這些經節中都很清楚的指出,一個基督徒他生命中必須有的爭戰,我希望大家能把下面三件事記在心裡:

(1)捨棄自我:普通人常常把“自我否定”解釋成為某種善行我寧願“不作這事、看破那事”,這種狹隘的領域當中,例如:說有一個人他決定在這星期中為了要做某某善事,願意放棄自己已定的娛樂,這當然是很好,但是耶穌對我們的要求是超過這些的,祂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時時刻刻的否定己意,只順從神意,要我們把心中的王座讓給神。

(2)背負十字架:就是要背負犧牲的重擔,基督徒的生活是犧牲事奉的生活,基督徒必須為事奉基督而放棄個人的野心,很可能一個基督徒事奉基督的職位低微,報酬甚少,又無名聲;也很可能要通過事奉人來事奉神,而這要犧牲你的時間和快樂,不論是那一種的事奉,基督徒的生活就是犧牲自我的生活,是先為他人著想的生活。

(3)跟從耶穌基督:就是要完全服從耶穌基督,這就好像小朋友玩的一種遊戲“學習指導者”,我們的生活就像這遊戲一樣,不論你的心思意念、言行舉止一切都要以耶穌基督為最高指導:祂怎麼命令,我們就怎麼服從,不論主往何處去,我們都願意跟隨。千萬要注意的是:不要想讓耶穌跟著我們走!

 

失而獲得的生命

經文:馬太福音十六:24~28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

 

序文

上星期我們以馬太十六:24為結論,這經節包含三個重要的教訓,因為彼得想阻止耶穌前往耶路撒冷,赴十字架的道路,因此耶穌責備他說:「撒旦,退我後面去罷,你所想的不是上帝的心意,而是人的意思」,之後才用24節教導門徒三件事:

1.要作我的門徒就要捨棄自我;

2.要作我的門徒就要背負十字架,過犧牲的生活;

3.要跟從我,學習我的樣式

今天,我們要討論25~28節,可說是繼續了24節的教訓,有關於人活在世上的問題。人的‘生存’和‘活’其間的差異非常之大:‘生存’是指心在跳、肺在呼吸等生命現象;而‘活’是指對一切事物所存的價值觀,有心靈的和平和喜樂,能時時刻刻存著感激的心情,耶穌在這段經文中所要教導我們的不只是生存的問題,更是要教我們如何活著的生命之道。以下我們分為四點來討論:

(A)以安全為第一的,要失落生命:馬太福音寫於主後80~90年,是信徒遭受迫害最慘烈的時期,因此馬太提醒大家:「若為了生命的安全而放棄信仰,那麼你將失去真正的生命」。

堅守信仰者要由死得生,為自己的安全而放棄信仰者,雖然肉體還活著但他的靈性卻已滅亡,現今的世代雖少有殉道的事件,但是一個人若只為了肉體的安穩、享樂……終日追求,且只以世上的聰明來做為一切事物的判斷,那麼他將失去那個負有價值的人生,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

這種人的生活只以自己為中心,凡事不存感激,本可向天成長的生命卻只被地上事物所捆綁,有的人在一生結束之後,墓碑上只能寫著「他出生為人,當食品店主,葬在此處」,這種只為自己而失去人生真正存在之意義的人,真是非常可悲,因為每一個人都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被造的。

B.甘願為基督擔負一切危險者,雖是失落了一切,其實是得著了生命,名留青史,對世界有顯著貢獻者,大多是不顧自身需求的勇者,從古至今若不是有人甘冒危險,就沒有今日醫學上的許多成就;要不是有人的犧牲就不存在那些讓人生活更便利的機械被發明;要不是母親甘願接受危險,就不會有嬰兒的出生。以神為中心的人生,終要得著生命。

C.人可以拿什麼來換取生命呢?

所以耶穌在十六:26中警告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一個失落的人生是不可能再拿回來的,這是一個很嚴肅的事實。每一個人的性格都是藉著一次又一次對事物的決斷形成的,所以我們對生活上所發生的每一件事而做出的決策是非常重要的。

“世界”的意思就是與上帝對立的“物質”,而世上所有的物質均有三個特徵:

1.它是一種死了之後帶不走的東西,所能帶走的只是我們的靈魂,因此那些一生只追求物質而失去自我的人,實在是非常可悲的。路加福音中記載著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拉撒路一生窮苦,以財主丟掉的剩菜剩餘度日,死後上到天堂;而那富人一生豐衣足食享盡安樂,死後卻下到陰間;他們兩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死後什麼也帶不走,不管那富人有多少家產,他一樣也沒帶走。歷史上很有名的亞歷山大大帝,他死後置於一特製的棺木之中,雙手伸出棺外,為的就是警戒世人──連我亞歷山大這麼偉大的君王,死時還不是兩手空空離開世界。

2.它在人遇到苦難時,不安慰人,不能醫治受傷的心靈、撫慰孤單的靈魂。記得在臺灣光復初期,老百姓的生活都非常窮苦,於是政府就舉辦愛國獎券。有一次,一對做苦力的夫妻中了第一特獎,獨得廿萬臺幣,在當時那真是天文數字,他倆很高興地購置田產,打算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不料,才過幾個月,就有人看到那婦人獨自哭泣,一問之下,才知道其夫已經另結新歡;婦人還對友人說,非常懷念過去那窮苦卻恩愛的日子;早知如此,她情願不要得獎。

3.用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物之人,他要聽見良心的聲音說:「死的那一邊,有地獄在等待」,這天地之間有神的聲音呼叫說為物質而出賣真正生命的是愚人」。

D.人要用什麼代價買回生命,包含二層意義:

Ÿ 根本不存在可以買回失落生命的代價

Ÿ 人的一切所有,包括生命在內都是主耶穌基督所賜,所以除了生命之外,沒有比這個更重要的奉獻。有人奉獻金銀,卻不獻上自己;有人只用嘴唇讚美基督,但心中卻只為自己打算。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當將自己全部的生命獻上,因為沒有一個奉獻比這更重要、更能安慰主的心。

結論

馬太十六:27~28這段經文可以很清楚的分為主的警告與約束

一、警告:

這是警告我們上帝必要審判:人生的終結有審判,在世生活的各階段都有清算的一天。基督教嚴格教導死後有審判,若是這段與前節互相連想時,就可以看到審判的標準為何。那些只為自己而活,以自己的安樂享受為第一優先者,他在世的生活不論是如何豐盛、繁榮、光耀,在上帝的眼中不過是個失敗者;而那些為他人而活,回應上帝挑戰而活的人,他們的賞賜在天,他們將要得著神的報酬。

二、應允:

我們讀馬太的記載會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每個聽見這句話的人都可以在活著的時候看見主耶穌降臨,但我們看馬可九:1的記載,可能比較容易瞭解,他說:「……站在這裏的,有人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上帝的國大有能力的臨到」,此預言確實的成就了,因為有人在未死之前在五旬節看到了聖靈的降臨,他們也看到許多猶太人、外邦人都被呼召進入上帝的國度,這股浪潮一直從小亞細亞越過歐洲到達羅馬,許多聽見耶穌的話的人真的看到神的國充滿著權能臨到世上。

再者,此句話與前一段話有很深的關連:耶穌向學生表明他將進入耶路撒冷被釘死在十字架,這從表面上看來是一種恥辱,但在這恥辱之後有耶穌復活的大能將要產生,所以十字架不是終點,而是上帝國要臨到世界的起點。所以這句話是表明了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上帝國發展的一個應允,而此應允是賜給每一個耶穌基督的門徒的。

 

這是我的愛子

經文:馬太福音十七:1~8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

序文

(A) 當耶穌來到該撒利亞腓立比的時候,自知在世的時間有限,所以祂很想知道到底自己的門徒是否已經認清祂的本質和身份,於是問他們說:「你們看我是誰?」,彼得回答:「祢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

耶穌聽了彼得的回答心中大得安慰,同時也藉著彼得的認知給了他一些應許:

1.你是彼得,是小石頭,你將在我這磐石上建立教會

2.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

3.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彼得雖然得著了耶穌寶貴的應許,但才過了幾分鐘,他就勸阻耶穌不要走十字架的路,為此耶穌責備他“撒旦,退我後面去罷”,接著馬上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B)耶穌變貌的場所何在?

有學者說是在Tabol山上,但這可信度比較低,因為這山中有一大城市,又是軍事要地。又有人說是在黑門山,這是比較合理的推測,因為此山離該撒利亞腓立比北方只有22.4公里,而且又高,連160公里外的死海都看得見,它的海拔大約為3000公尺。

若說耶穌是在山頂上變貌,有點勉強,因為登山需要5小時,山那麼高,空氣又很稀薄,人上山真的不是很容易適應,所以最理想的地點應當是在山腰。時間應是在晚上,因為路加9:32記載“門徒打盹”,而且隔日早上耶穌與門徒就一起下山,醫治了患癲癇的少年人。

那麼耶穌為什麼要上山呢?我在此以二點和大家分享

一、再次確認父神的旨意:

路加九:29中告訴我們耶穌是為了要禱告所以才上山,我們現在就以耶穌的立場來思想,祂想確認自己的門徒中是否有人真的認識祂,既從彼得的回答得著安慰,祂就更想知道到底前往耶路撒冷背負十字架是不是真的是上帝的旨意,所以祂決定上山找個安靜的地方與上帝交談,以確定上帝的旨意。在這裡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祂有上帝獨生子所應有的特質,那就是凡事只追求神的旨意,這和我們凡事只看見自己的意思有很大的差別。

耶穌最大的特質就是祂從不犯罪,且從不做神旨意以外的事,耶穌解決問題不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也不求人的幫助,祂的方法就是找個安靜的地方進入上帝的心意之中。

二、偉人的祝福

Ÿ 在此山腰中,耶穌的眼前出現了二位偉大的人物─摩西和以利亞,這二位傑出的領導人有著和耶穌相同的經歷:當摩西在西乃山領受了十誡的石版後下山之時,他還不知道自己臉上發光;而以利亞則是在何烈山與耶和華相遇,雖有狂風地震,又有火產生,但是耶和華卻在洞口以極微小的聲音和他交談﹝列王記上十九:9~12﹞。

Ÿ 摩西與以利亞的離世,讓人有敬畏之處

申卅四:5~6記載“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聖經所說的。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毘珥對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是上帝親自處理了摩西的遺體。而以利亞則是上帝用火車火馬讓他和著旋風昇天而去(列王記下二:11)。他二人的離世真是奇異偉大,此時他二人同時出現在正要上耶路撒冷受死的耶穌面前。

Ÿ 摩西與以利亞是很特殊的代表

摩西是最偉大的立法者,將上帝的律法傳授與人;而以利亞是最偉大的先知,上帝藉著他很清楚的表達了自己的旨意。這二位偉人同時出現在耶穌面前,好像在鼓勵祂勇敢地往那未知的終點前進,同時也確認耶穌正是他們所預言和期待的人物,祂所走的道路是正確的,是神所喜悅的。

Ÿ 不只是摩西和以利亞鼓勵耶穌而已,連上帝本身都從天上發出聲音,證明耶穌所要走的道路正是上帝的道路。

福音書的作者提到這段記事都不忘寫道“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這朵雲彩與以色列的歷史是不能分割的,因為它正代表上帝的榮光。出13:21~22記載上帝用雲柱引導以色列百姓;出40:34描述“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34:5記有“耶和華在雲中降臨”;王上8:10~11說道當所羅門王奉獻聖殿時,有雲彩充滿耶和華的殿。

耶和華在雲彩中出聲印證耶穌是祂的愛子,耶穌的禱告得著了回應,知道自己所前進的道路是正確的,有此山上變貌的經驗,耶穌就定意向十字架前進。

結論:

門徒們在耶穌的變貌中得著二個教訓:

(A)此時門徒的心情非常悲傷、惶恐,因為耶穌決意往耶路撒冷前行,為要背負那在他們眼中看為恥辱的十字架,但經過耶穌的變貌之後,他們的心被堅定了,因為他們親眼看見耶穌的臉明亮如日光,衣裳潔白如雪,正是上帝賜予義者勝利的憑據,他們明白原來恥辱的另一邊是大有榮光的。

由馬太這段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馬太內心深處的感歎,因為在8節經文中就有三處記載著“看啊!”。此登山變貌使門徒們喜樂滿溢,他們雖然還不能全然瞭解十字架的意義,但至少知道耶穌所要背負的十字架與他們想像中的不一樣,其中充滿了榮光與勝利。

(B)彼得這時體驗到此時此刻的美好,於是向主建議“我在這裏搭三座棚子,一座為祢,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意思是他不想下山了,他願意永遠在這裡享受主的榮光。相信每一個人都有這種與主親近,好得無比的經歷,因為那種平安喜樂是無可比擬的;甚至有人說‘耶穌山上變貌的事若與日常傳道工作和十字架的道路相比,那真是太讓人羨慕了’。雖然我們不能常住山上,但卻要常常上山領取上帝要賜給我們與祂同工所需要的力量,與背負十字架的極大勇氣。

夫婦一體,不可分開

經文:馬太十九:1~12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序文

在這段經節中,耶穌對於當時猶太人社會的婚姻觀,發表其最嚴正的聲明和立場,這也是今日全世界最嚴重的問題。有關稅離婚的事,猶太人中有許多不同的意見,所以法利賽人故意問耶穌“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意圖把耶穌捲入這場爭論中。現在我們先來瞭解猶太人對婚姻的觀念:

一、猶太人對婚姻的崇高理想

(A)猶太人對婚姻的崇高理想是當時其他民族所無法想像的,對猶太人而言,婚姻本身就是一個神聖的義務,是上帝的命令。一個男人若不是為了專心研究律法,那麼他20歲以前一定要成婚;否則就是違背了“上帝要人生養眾多”的命令。婚後不育,更是視為“殺子孫”和“在地上滅了神的形象”,所以他們非常重視結婚的事,史學家約西何斯列舉猶太人順從摩西對於婚姻教訓的謹慎態度說:“猶大古代史記錄:男人當與血緣正統的處女結婚,不可娶奴隸或妓女”。

(B)當一個男子在婚前懷疑未婚妻是否為童女時,她的父母就要為女兒提出證據,若有了童女的證明,那麼該男子就要履行婚約。但是若該男子是為了故意刁難女方而提出這種要求,被發現時,他就要受鞭打40減1下,並付50舍客勒給女方父親。相反的,若是這女子被証明真的不是童女,那麼她將被定罪,被用石頭打死;若是祭司的女兒,就要被用火燒死。

男人若與有夫之婦通姦,二者都要被處死;若是婦女是在無助的場合被

強姦,則那男人要被處死。男人若與未婚女子發生關係,那麼他就有義務與該女子結婚;但是該女子的父親若不同意,那麼那男子就要為他所做的付50舍客勒給女子的父親。

二‧離婚的原因

在理想中,猶太人憎恨離婚,就像瑪拉基2:16所記載:「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惡的”」。更有人說“年青男人與妻子離婚,連祭壇都會流眼淚”。但是無奈的是,現實生活中與理想的差距實在太遠了,因為有二項對婚姻破壞的嚴重因素存在:

(一)女人是男人的擁有物

(a)在猶太人的律法中,女人是父親或丈夫的財物:在律法上完全沒有權利自主,她們的婚姻都由父親或媒人來決定,所以在小時就有婚約是很平常的事。女人唯一的權利就是她到了12歲時,可以拒絕小時候被安排的婚約,但是決定權還是在男的一方,因為律法明定“只有男人有離婚的主決權,女人不管願意與否都沒有決定權”。律法中唯一保障女性的是「男人若不因女人有壞品性而故意離婚者,必須把女方嫁妝還給她」。

(b)男人無法履行婚姻責任時,譬如性能力有問題或是無能力撫養家庭,此時裁判所可以強制他離婚;但是男人若是患有痲瘋病或是想要妻子離開聖地耶路撒冷時,女子有權與丈夫離婚。在一般的情況下,通常都是只有男人才能提出離婚的要求。

(二)申命記廿四:1記載:“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a)這是第二件破壞婚姻的要素,因為離婚的手續是摩西的律法所指示的,耶穌就是被捲入這問題當中,此經節所謂“若見妻子有什麼不合理的事”原文是“恥辱的事”,女人若有了這樣的事,男人就可以要求離婚。問題是這種“不合理的事”如何訂定?這在猶太社會中引起很大的辯論。

Shanmay學派說“恥辱的事”是指行淫,除此之外,不管任何理由都不能離婚,就算是娶了耶洗別那樣的惡妻,若是她不犯姦淫,做丈夫的就不能離棄他的婦人。

另有Hildel學派則主張把“恥辱的事”解釋的很廣,諸如女人頭髮沒有整理就外出、或是在路上與男人說話、或是在丈夫面前說了不尊敬公婆的話、或是說話的聲音大得連鄰居都可以聽到……,只要是男人不喜歡,就可以給妻子休書一封。也因此有一個拉比Akiba甚至說「只要男人遇到比自己妻子更美麗,或自己更喜歡的女人,都可以離婚」。

(b)強制離婚的二件事:

1.犯姦淫者;2.結婚十年仍然無子嗣者,因為傳宗接代乃是結婚最大的目的。

三、耶穌的回答

法利賽人故意問耶穌這樣的問題,希望耶穌在二種主張裏選擇其一,好藉機對祂加以指責。但耶穌的回答出乎他們意料之外,因為祂直接指出人類最初被造時,上帝旨意中理想的婚姻狀態,祂說上帝起初造亞當與夏娃,他們倆人乃是為了對方而被造,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對象,所以他們的結合是必然的、是完全的,是不能被破壞的,所以他們的結合就成了後來一切人類的典範和象徵。

有人說「結婚是亞當與夏娃結合的再現,是不能被破壞的」,這句話很明顯的指出亞當與夏娃不是“不能離婚”,而是“不可能離婚”,因為離婚是惡的,為什麼呢?因為沒有另一個結婚對象,上帝沒有為亞當再準備另一個女人;同樣的,祂也沒有為你、我的婚姻預備第三者。所以耶穌在這裡指出他們離婚是惡的原因,不是因為律法規定,而是違背了上帝從起初造男造女的原意。

法利賽人此時看見有了攻擊耶穌的機會,就用申命記廿四:1為根據來攻擊祂,,意思是說“照這麼說,那是摩西的錯了?祢比為我們立法的摩西更偉大嗎?”耶穌回答:「摩西這樣教你們,不是上帝原先的心意,只是讓步而已。」耶穌的意思是:摩西不是鼓勵人離婚,只是為了防止婚姻惡化到難以收拾的程度,所以才勉強同意你們有離婚的律法,摩西的律法乃是對於墮落中的人類的一種讓步而已。其實在創世記二:22~24說“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你們都很清楚知道上帝對婚姻的旨意,沒錯,摩西是准許你們離婚,但這只是對於不能實現的理想婚姻的讓步而已,因為上帝的心意乃是願意人人像亞當與夏娃一樣,夫妻成為一體,永不分離。

結論

現在我們再來比較一下耶穌所說的話,為什麼在馬可福音十:11~12和路加福音十六:18與馬太福音的記錄不太一樣。按照馬可福音十:12的記錄,好像女人也有與丈夫離婚的權利,這很可能是耶穌知道當時的外邦人,確實存在着這樣的律法,但在這裡馬可和路加所要表達更深一層的意思是“上帝禁止人離婚”。而馬太卻說犯了姦淫就可以離婚,再加上前面提到女人不能生育者,男人也可以申請離婚,我想馬可和路加也都知道這二件事,但是他們還是主張上帝所定的,夫妻不可分開的原則,所以我個人覺得他們倆人的記錄比較符合耶穌的原意,其原因有二:

1.這和亞當、夏娃的結合所要象徵的意思一致。

2.門徒對耶穌所說的話感到驚惶(馬太十九:10),甚至覺得耶穌這種不能休妻的理論很難接受,寧可不娶妻為妙。

總而言之,耶穌所要表達的意思就是──婚姻是上帝所定的,人不可分開。這是神的旨意,也是原則。

 

 

 

基督徒理想的婚姻

經文:馬太十九:1~12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序文

上週我們用同一段經節討論過結婚與離婚的問題,其要點如下:

(一)猶太人對婚姻的崇高理想是:(1)視上帝的話“當生養眾多”為命令;(2)不可隨便離婚。

(二)猶太人之所以把婚姻看為隨便,究其原因乃是男人把女人當為財產,女人沒有法律權利。

(三)耶穌的回答:上帝造亞當與夏娃乃是為了雙方的需要,此外沒有別的對象,所以他們的結合是絕對的完全,不會被破壞,同時也是後世的典範。

一、基督徒的理想婚姻

在這段經文中指出耶穌所要教導的理想婚姻,乃是要賜給那些順從耶穌命令的人。基督徒理想婚姻的根本和猶太人原本的想法是一樣的,因為“結婚”這二字在原文中是指“聖別”和“獻身”的意思,就好像是丈夫完全把自己獻給妻子,而妻子完全把自己獻給丈夫,兩人都歸對方佔有;有如獻祭給上帝,祭物就歸上帝所有一樣,這就是耶穌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成為一體的意義。而這意義可分為四點和大家分享:

(A)完全的結合──同甘共苦

結婚乃是完全的結合,是概括了一切的行為,而不是特指某些行為而言,就好像性行為在婚姻中是很重要的一環,但不是全部;如果有人只是為了它而結婚,那麼他的婚姻注定要失敗。

(B)結婚是人格完全的結合

夫妻二人在一起生活,通常會有下列四種方式:

(1)丈夫完全支配妻子,妻子只為了丈夫的願望、要求和目標而活。

(2)“保持距離”型的生活,二人常常武裝相向,關係緊張、對立,常有衝突, 生活上很難妥協。

(3)“互相失望”型,二人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但是心思意念沒有團契,各過各的生活,過著同床異夢的日子。

(4)理想的婚姻,乃是二人的人格互相被成全。希臘有一個神話說:人,原來是現在的二倍大,又大又有力量,所以開始傲慢起來,天神看了很不高興,就把人切成二半,於是從那時候起,人就開始尋找自己的另一半,如此才能成為完全的個體。這雖然是個虛構的神話故事,卻也說出了一些真理:夫妻二人的結合,就是要過著更豐盛、更滿足、更幸福的生活,將二人的性格融合在一起,提拔對方的優點,補足對方的缺點,直到完全。

(C)結婚──共同面對、處理各種生活問題

婚前的約會,大多數人都只注目於對方的好處,而且也沒有生活上的壓力和金錢的困擾。但是結婚之後就不那麼單純了,二人要一同面對每月家庭開銷的問題、照顧孩子的問題、應付許多其他無法預料的問題。所以二人生活在一起,若只是為了享受人生的激情,而不準備共同面對生活上的種種問題時,那麼他們的婚姻是相當危險的。

(D)婚姻的根基乃是夫妻間的一致性

成功的婚姻建立在互相為對方好處著想的根基之下,利己主義只會破壞夫妻間的和諧。曾有一個人提到自己的父母說:「我的母親長的美麗又有親和力,人見人愛,但我的父親卻相貌平平又無特殊才能。有次有人問我母親為何願意死心踏地的和一個這麼不相稱的男人在一起呢?我母親很簡單的回答說:“因為他從來不曾讓我煩惱過”」,這真是個智慧的婦人。婚姻的根基並不複雜,或是需要高深的道理,其實只要有愛就行了。真正的愛乃是視對方的幸福比自己的重要,願意事奉他﹝她﹞、瞭解他﹝她﹞,因為瞭解而產生了“完全赦免的愛”,就像基督的愛一樣,願意犧牲自己來完全愛。

二、理想婚姻的實現(十九:10~12)

(A)十九:10~12中的對話乃是在十九:1~9之後必然要發生的,因為學生們聽完耶穌對於理想婚姻的看法後,馬上就想起了拉比們的教訓,例如:“有了惡妻的男人不用下地獄”,因為這種男人生活在世上已經受盡折磨,如同活在地獄之中。又說“被惡妻支配的男人是活受地獄之刑罰”。又有一說“惡妻對男人就像痲瘋病一樣,唯一治療的方法就是離婚”。

娶了惡妻一定要離婚,這是拉比自古以來的教導,如今耶穌的教訓如此不同,怎能不叫門徒感到驚愕!所以門徒才會對耶穌說“若是連娶了惡妻都不能離婚,那麼誰還敢結婚呢?還不如不結婚的好”。

(B)耶穌的回答

1.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唯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意思就是只有那些順從基督的人才能領受;也就是只有那些願意順從聖靈的帶領、讓耶穌內住掌權作主的基督徒,才有機會建立健全的婚姻關係,因為透過基督,人才能真的知道什麼是同情和理解,而學習用恩慈和饒恕來為對方思考。

因此人的心中若沒有耶穌基督,就不可能實行祂的教訓,人要實行基督的教訓,就必需有基督的同在,否則這樣的訓示就成了一種慘酷的要求,因為理想的婚姻是建立在基督的愛上面。

2.第12節中說“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很可能是耶穌在別處說的,但是馬太為了集中有關結婚的教導而故意把它集中在一起。“閹”乃是指男人去勢之事,耶穌把它分成三種:

(a)身體有缺陷,天生無法從事性行為的人

(b)後天人為的緣故,例如東方諸國的太監均被去勢,避免後宮亂倫的發生。

(c)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人,Oligenes因為誤解經文,而發生自我去勢的悲劇。Cremens解讀這種人“並非無性能力,而是自己願意控制”,他們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願意結婚,自願犧牲肉體和家庭、兒女的快樂。也有人為了誓約而願意過著純潔、貧困、禁慾、真潔的單身生活,但這並非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結論:結婚與離婚

在討論這問題之前,大家應清楚知道,耶穌在這裡所教導的是原則而不是律法,不可錯誤的把耶穌的話律法化,我們應當活用這原則,用禱告的心和理性的思考將之運用於實際生活中。

(一)理想的婚姻是不可分離的,因為那是二人人格完全的結合,而婚姻中的生活並不是指某行為或事件,而是所有的事都能同甘共苦,這是婚姻的根本,也是出發點。

(二)婚姻生活有時會有波折,並不能一帆風順:若遇到肉體上的問題應當請教醫生,心理問題應當求教心理專家,若有靈魂上的問題則可求牧師的幫忙。總之,就是要盡全力來解決家庭所遇到的種種問題。

若是已經盡了力,還是無法解決肉體、精神、靈魂各方面的問題時,二人痛苦的生活在一起,那麼是否可以讓他們解決婚姻?教會對這種悲慘狀態的人可以排斥嗎?我們是否當以基督的愛來幫助他們,撫平他們心中的創傷。

(三)解決離婚的問題時,需要有同情的心,對於愛情被破壞的人,不可濫用冷酷的律法條文,而是要有基督的愛才能幫助他們人格的重建,因為在這種情形之下所要救的不是律法條文,而是人的心靈。

總結來說,為了建立理想的婚姻,婚前的禱告必須相當慎重,婚後的生活則要用愛心互相扶持。

 

 

 

財主與天國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16~30

 

序文

(A)今天這段聖經非常著名又有趣,很多人都喜歡讀這個故事,我們若將三本福音書的記載歸納起來,可以比較清楚的看出這位主角的身份,他原是一位作官又富有的年青人﹝馬太十九:20、馬可十:17~22、路加十八:18﹞。

(B)馬可和路加都記載耶穌的回答說「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而馬太福音是最後才完成的,我想馬太可能出於尊敬耶穌,經過思考之後,故意把這句話換成「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因為馬太覺得耶穌可能不要人以“良善的先生”稱呼祂。

今天所讀的經文包含很深的教訓,我們現在一同來思考:

一、關於宗教的正、反觀念:

(A)青年財主為了追求永遠的生命而求教於耶穌,他所理解的‘永遠的生命’乃是幸福和滿足的生活,又與上帝間有和平。

他到耶穌面前問「我該作什麼?」,由此可見他以為他的“永生”是可藉著行為得著的,這種想法和法利賽人一樣,把永生定義在守律法、積功德上面,想藉著行為得著上帝的稱義。

耶穌知道他的欠缺,所以回答他:「當遵守誡命」,青年人問說:「什麼誡命?」,耶穌只跟他說了十誡中的五誡。這裡有二個重點讓我們一起研究:

(1)這五誡乃是十誡的後半段,主要說明人與人之間的義務、關係和態度。

(2)耶穌故意將次序倒反,可能正是要對這年青人強調“要孝敬父母”這一誡,因為這年青人在功成名就之後就忘了在困境中的父母,甚至他以養育自己的父母為恥,所以就用宗教的方法將養育父母的費用當成“各耳板”獻給上帝,不再盡人子的責任,這樣的作法和心態是耶穌所厭惡的,所以耶穌在這裡提醒這位自以為做得很不錯的年青人,應當再想想與人的關係是否正常?對父母的關係是否做到孝順?

(B)對於耶穌的質問,這年青人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很好了,但是還有美中不足之處,所以耶穌才更進一步對他說,去變賣一切所有的救濟窮人,然後才來跟隨我。關於此事,聖經外典希伯來人福音書有更清楚的記載:「主對他說,為什麼你自覺已經守了律法和先知的話,律法豈不明載:當愛你的鄰人!你看,你的弟兄,亞伯拉罕的子孫,忍凍挨餓,你家卻充滿了好東西,你到底給了這些人什麼?」。

由此記載可以清楚知道,這年青人表面上是守了律法,但是實際上卻違反了律法的真諦,因為他對“鄰人”的態度全面的錯誤,只不過是個徹底的利己主義者,所以耶穌才會要他變賣一切所有的,以這種絕對的方法來斬除他被物質的捆綁,讓他可以得著自由,來跟隨耶穌。

一個人若只將財物用在自身的享樂和滿足時,財物將成為他的束縛;反之,若將財物作為助人之用,則這些財物將成為他的榮冠。

(C)這故事展現了永遠生命的偉大真理:永生乃是神所賜與。永生的原文並非“永遠不滅”的意思,而是指“屬神的、有神的特質、像神的”這些意義。相信大家都知道,神的最大屬性就是“愛”,為了實踐這個愛,祂不惜將自己的獨生子賜給了我們,所以永遠生命的本質並不在於守誡命、守律法等等,而是在表現於對鄰人的愛,這是一種能像神一樣為了我們而犧牲自己的那種愛。一個人若是想藉著守律法來得著幸福、盼望、滿足、內心的平安、精神的穩妥……等等,這是緣木求魚,是永遠不可能達到的,只有願意學習以神的愛來愛人如己時,才能得著,為什麼呢?因為跟隨基督的人,一定會以基督的心來對待那些基督為他們而死的人。

二、財富的危險(馬太十九:23~26)

(A)這年青人的故事,很清楚讓我們看到“富有”實在是件危險的事,他因為家財萬貫,斷然拒絕耶穌的挑戰,所以耶穌才會語重心長的說“富人要進天國真是很難”,甚至連駱駝穿過針眼都比富人進天國還容易,耶穌的這個比喻大約有下列二種說法:

(1)駱駝是猶太人世界中最大的動物,當時的耶路撒冷有二個門,正門又高又寬,是出城、入城的要塞、但是當正門關閉時,則只能以小門出入,這門又稱為“針門”,常人不得正立出入,只能閃縮而入。一個連常人都不易進出的門,駱駝如何能過得去呢?然而那些只倚靠自己的錢財而想進入天國的富人,比駱駝進入這小門還要困難。

(2)另外一種有趣的解釋:希臘文“駱駝”與“船繩”的發音相近,所以耶穌的意思是富人想進天國,比拿著這船繩穿針眼還難。

(3)照字面解釋:財主進天國比駱駝穿針眼還難。

(B)為什麼?其困難何在?我想主因有以下三種:

(1)財富養成錯誤的獨立心:世上的富人大多覺得金錢是萬能的,沒有錢解決不了的事。老底嘉教會是小亞細亞最富有的城市,曾於西元60年毀於地震,在不借助外力的情況下,自己重建了城市,然而在啟示錄三:17耶穌卻指責它說“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

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又有句俗語說“有錢人喊水會結凍”。人以為有了錢就有幸福,有了錢就與悲哀無緣,這真是很大的錯誤,因為在許多情情況下,人會發現錢不是萬能的,錢買不到所有的東西,錢幫不了我們所有的忙。但是財富很容易遮蔽人的心,把人放在錯誤的獨立之中,而不願意倚靠上帝。

(2)財富把人捆綁於物質之中:馬太福音六:21說“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人的眼目若是只專注於物質的享樂,他必定不顧未來的世界。他若只狂熱追求地上的財富,必定忘記天上的事物,因為他的心已經被看得見的現在給充滿了,完全沒有留餘地給那看不見的將來。

(3) 財富使人成為利己主義:人不論如何富有,還是不能滿足,總要追求更多的財富。人若得著一次安樂或是浪費宴樂的生活,就永遠不再想失去這些;而為了確保眼前的利益,就不顧他人的需要,所以拼命地增加財富,也為此而刺傷了自己的心,終日愁煩不已,正應驗了“強求的要失去,放手的會得著”這句話。

(C)耶穌並不否定富人也能進天國,因為耶利哥的撒該,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夜訪耶穌的尼哥底母,他們都是有錢人。

天國的門不會因為人富有而對他關閉,而且富有本身並不是罪,只是財富所帶來的危機是──容易讓人倚靠錢而不是倚靠神,因為人靠近神大多是在自覺孤獨無助的時候開始的。

結論:錯誤的質問與賢明的回答(馬太十九:27~30)

今天我們就以27~30節作為結束,彼得在此作了一個錯誤的質問「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祢,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耶穌不但沒有責備他,反而利用機會教導門徒基督徒生活的三大原則:

(1)與基督一同爭戰的人必得勝利的冠冕:人類的爭戰一旦結束,不論勝負,戰士解甲歸田,尚不知可否得溫飽;但是基督的精兵必得將來榮耀的冠冕。

(2)凡為基督的緣故而失去的,今世必得百倍:人成為基督徒時,他是個新造的人,有新的眼光,新的交通,只要有教會的存在,他就永不孤單,因為新的朋友將替代那些因為“信仰”而失去的朋友。

(3)在最後審判的日子,基督徒將得著出乎意料之外的賞賜:神的審判標準和人的標準不一樣,因為神看透了人的內心,舊的將要被清算,新的要臨到,那時卑賤的將成為尊貴。

 

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1~4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序文

馬太福音十八章說到基督徒人格關係的特質,因此本章在基督教倫理上是非常重要的。在分段介紹之前,我簡單分享本章所教導基督徒應俱備之人格與人際關係的特徵:

(1)謙卑(1~4節):我們若有幼兒特有的謙卑之心,才能成為上帝國的國民。基督徒不應以野心、勢力、名利為生活的動機,因為基督徒是獻身給基督,為事奉他人而犧牲自我的人。

(2)責任感(5~7節):人與人接觸中,責任感是很重要的。基督徒最大的罪就是讓他人跌倒犯罪,特別是讓比我們軟弱的、年青的、無經驗者跌倒;這種絆倒人的將受到上帝嚴重的審判。基督徒必須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生活態度等,因為這些都會影響到他人,因此我們要為自己的一切負責任。

(3)自我犧牲(8~10節):基督徒的生活是忽視自己、自我犧牲的生活。我們可以把基督徒比喻為為了得勝,經得起嚴格訓練的運動選手;或是為了得榮耀冠冕,自己放棄快樂的享受。基督徒為要完全順從上帝,必須將那些讓我們不能順從上帝的阻礙物除掉,而成為一個自我犧牲的人。

(4)個人的關心(11~14節):基督徒應記得上帝對其所施予的愛與關心,同時要把從上帝處所得到的愛與關心給與他人。在上帝的眼中,沒有任何人的存在是不重要的,所以基督徒也必須重視每一個人,因為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基督徒對個人的關心是傳福音的原動力,我們應拯救那些即將失落的人。

(5)規律(15~18節):基督徒若以為親切地赦免別人,就是不要管他所犯的罪,這是錯誤的。犯罪的人必須輔導矯正;若有必要,為使他歸回正道,應處罰的就該罰,但必須在愛的原則下為之,幫助他悔改;千萬不可自以為義地責備、或以報復的方式來處罰他。

(6)靈裡的交通(19~20節):基督徒是一群一起禱告的人,在靈裡互相交通,一同探求上帝的旨意、一同聽上帝的聲音、一同敬拜天父,在愛中互相勸勉,一起成長,絕不以個人主義的方式靈修。

(7)赦免人(23~35節):基督徒要學習赦免別人因自己本身得著赦免;基督徒因蒙了耶穌的赦免,因此為了基督的原故而赦免別人。

今天我們用門徒所問的一句話為題,作以下的探討:

一、天國是什麼?門徒完全不瞭解

Ÿ 這裡門徒所問的,與耶穌所回答的包含著偉大的真理。當門徒問耶穌天國裡誰最偉大時,耶穌懷抱幼兒於胸前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幼兒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門徒問天國裡誰最偉大,表示他們對天國完全不瞭解,耶穌回答:「心要變換」意即「方向要轉換」,可見門徒是完全走錯了方向,所以他們必須轉向,否則不得進入上帝國。

Ÿ 轉換方向:人生最重大的問題是“人活著的目的是什麼?”如果一個人為達成野心、獲得權力、享有特權、贏得他人之稱讚時,他就是朝著與天國完全相反的方向前進。天國的百姓是完全忘記自己、放棄自己,不是為了得到權力,而是為了事奉別人、奉獻自己。人若以為自己是很重要的人時,是背向著天國前進,永無法到達天國。所以想前往天國的人,必須轉換自己的心態,有著如幼兒一般的性情才能進入天國。

二I、幼兒的性情

耶穌說從幼兒的心中,能夠看見上帝國的百姓的特質,在幼兒的心中有非常美麗的性情的特徵:

(a)好奇心很強:成人對希奇的事因日久習慣變成毫無感覺,引不起追求的好奇心;但幼兒對每一件事都覺得新鮮、好奇,凡事問個不停。所以想進入天國的人要有幼兒的好奇心,努力追求上帝奧妙的真理。

(b)易赦免別人:他們很快地忘記別人的不好,赦免他人。當別人欺負他時,雖哇哇大哭,但才一轉眼,馬上又和好如初,這是幼兒的特質。他們不像大人會懷恨、記仇,既傷害他人,又傷害自己。

(c)無邪氣:幼兒的心地非常單純、清淨,很自然的表現,有這個特質的人才能成為上帝國的國民。

(d)謙卑:這個特徵是今天講道的中心。耶穌說人若要進入天國,就要如同幼兒有謙卑的性情。幼兒寧願隱藏自己,不願被人注目;寧願別人不注意到他的存在。但是當這些幼兒長大進入社會後,為爭名奪利,常與他人激烈競爭,因而失去了與生俱來的謙卑。我們要學習幼兒謙卑的性情,將自己當做一無所有,將自己當做完全不會,努力向前追求。謙卑是基督徒待人接物應有的態度。

(e)依賴心:幼兒的自然姿態是依存他人而活,他們不會自己單獨生活,需完全依賴關心他們的人過活。我們若願意接受“依賴上帝存活”的事實,就會得到全新的力量,與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平安與福氣。

(f)信靠:幼兒出外旅行時,雖不知要如何到達目的地,卻相信父母能安全地帶他們   前往。他們隨時有父母的情愛、保護與安慰;並且確信父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我們常以自己的力量與智慧來解決事情,卻經常碰壁,無法解決事情。幼兒的信靠父母是基督徒對上帝應有的態度;如果我們能學習這種性情,將可以得到無比的福份。

結論

各位,主耶穌說人若要進入天國,要如同幼兒才能進入;換言之,我們需有幼兒凡事追求的心,才能得著聖經中奧妙的真理。想得到美國籍都要經過嚴格的考試,何況是想做天國的國民呢?我們應該學習幼兒容易赦免別人,忘記別人對我所犯的錯誤。我們要有幼兒的天真無邪,我們必須學習幼兒的謙卑,在上帝面前知道自己的不足、污穢、犯罪滿滿,求神憐憫我們。各位兄弟姊妹!盼望我們大家都能轉個方向,學習幼兒的好奇、易赦免、謙卑、信靠等性情,俯伏在上帝面前,才能進入天國當國民。

 

應重視小孩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5~7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序文

這段經文在譯意上有些比較難懂的地方,馬太在寫此福音書時有其一貫的方針,他很清楚地將耶穌的教訓組織於幾個主題之上,其中第十八章便是關於小孩的教訓。

我們要先瞭解一件事,就是“小孩”在猶太人的文化中有二種意義:(1)真正的小孩; 2〉老師視學生為兒女,也是以小孩稱呼。所以,這裡所說的小孩是指信仰上的初信者,初信者因信仰尚未成熟、堅固,雖然開始走在正路上,仍然很容易迷路和跌倒。

一、現在我們來思考耶穌的話:「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這句話可分為二點來分析:

(A)為耶穌的名做在小孩身上,例如教育他們、引導他們走正路等等,這些事不僅僅是為小孩做的,更是為耶穌基督而做的。奉耶穌的名接待小孩,就是把耶穌的祝福分給小孩,也就是與耶穌同工。

(B)接待小孩,也可以分為二方面來討論:

(1)接待像小孩一樣謙卑的人:在這競爭激烈的世界中,許多人的眼睛只注目於那些自信心較強、較有主張、或是較成功的人。其實在上帝的眼睛中,偉大的人並不一定是有聲望的人,而是那些保有如同小孩般之心的人,他們謙卑、安靜、默默無聞地工作。

(2)以愛心保護:教育,使人長大成為上帝所喜悅的樣式;能讓小孩認識上帝,一生過著正直的生活,這是耶穌基督所喜悅的工作。

二、責任重大:這段經文指出一個基督徒所負的責任極大,我們分三點來思考:

(A)引誘人犯罪是件恐怖的事:我們犯罪乃是私慾被引誘所引起的,而引誘人犯罪的正是人本身;做壞事的動機多出於別人的威脅、利誘而誤入歧途的。引誘人犯罪的人,在猶太人的眼中視之為極大的惡行,因為一個人若是自己犯罪其影響有限,若是引誘人犯罪,則所犯之罪的連鎖反應是非常可怕的。

有位老人臨終前一直覺得遺憾,經親友追問才知道他還在為小時所犯的罪耿耿於懷:因他曾惡作劇地將十字路口的指標轉了方向,引導許多人走錯了路,甚至迷了路。所以引人誤入歧途是罪大惡極的。

(B)絆倒人的人應受之刑罰:這種罪的刑罰特別嚴重,有別於一般之罪行。耶穌說:「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裡所指的磨石有二種:一種是家庭主婦平常磨穀物用的磨石,體積不大,亦不很重:另一種則是大磨石,需要用驢來推磨的。耶穌所說的就是指這一種大磨石,由此可知這刑罰的可怕。

這裡所說的深海是指離岸很遠的大海中央,猶太人很怕海,因此約翰在啟示錄廿一:1說天國是個沒有海的完美之地。若有人絆倒了人使他犯罪,這個絆倒人的人情願溺死於深海中,還比面對將來的審判輕鬆一點。猶太人對溺死有著極大的恐懼,甚至連死刑都不能用溺死的。所以溺死一詞對猶太人而言是和“徹底毀滅”同意思的。猶太史學家約西何斯特別記載了一段加利利人叛亂的可怕情景,他說:「加利利人追捕希律王的支持者,將其投入加利利湖的深處」。耶穌為了讓眾人明白,絆倒人的人所應受的刑罰有多嚴重,所以講了這句話。

(C)任何人都不能迴避此責任:

這世界是個撒旦稱王、充滿了罪惡及誘惑的地方,只要我們一踏出門,外面就有罪的誘惑等著我們;一個被完全保護而隔離於惡的影響力之外的人更容易被引誘而跌倒。所以耶穌說:「這個世界真是充滿了誘惑,因為罪存在於世界是事實」,但是不能以此為理由絆倒年青人或是初信者,否則難逃刑罰。

這世界充滿了誘惑,所以基督徒應該除去一切絆腳石,不可成為別人跌倒的原因,也不可以把人放在可能被絆倒的狀態和環境之下。今日教會不能興盛,我們要深入的檢討,教會中有主日崇拜、主日學、查經班、禱告會……,但我們卻無法將所聽的道以信心展現於行為中,因此言行舉止與異教徒一模一樣,甚至更惡劣,以致於絆倒了別人。我們千萬要小心,不可成為這種人,因為他的刑罰是很可怕的。

三、小孩的價值:

耶穌說“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A) 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的天使論相當普遍,各國都有其天使,連大自然中的風、雨、雷、電、光等等,都有掌管的天使,甚至連每片樹葉都有天使的同在,所以每個小孩自然也都有天使的保護;而且照耶穌的講法,這些保護小孩的天使地位甚高,可以常常見上帝的面。相信大家都知道,除了王的親信大臣之外,任何人想見王一面是很難的。由此可知上帝是如何的注重小孩,願意常常聽這些天使的報告。

(B) 小孩的價值:小孩隱藏著無限的潛能,他們的將來多決定於他們所受的教育和訓練,所以我們應盡所能地用心教導他們。我們可以看到有些小孩的潛力尚未發揮就已結束;有些是在成長過程中受挫而無從發揮;有些應該為善所用,卻被惡勢力引誘;有些則完全發揮出來,造福人類,成為世上的光。所以小孩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我們投入時間、心血關心。

結論:

西元十一世紀英國的羅伯爾公是個偉大的戰士。有一次出征之前,因恐怕戰亡,他召集了所有的王公貴族,要求他們宣誓效忠於其後代。正當眾人跪下宣誓效忠之時,有位公爵微笑近前來對羅伯爾公說:「你的孩子還小嘛」,羅伯爾公回答:「是的,他還小,但他會長大成人的,不是嗎?」,果然這孩子長大之後成為英國有名的征服王Willian。

每個小孩的裏面同時存在著向善與向惡的可能性,需要好好的培養他們。父母親、教師、教會都要盡其所能,幫助他們發揮善的一面;否則,如果其善反為惡所誘,那麼我們將要擔負很重的罪。另一方面對於初信者,在他們信仰還軟弱如同小孩般容易跌倒時,我們不應該成為絆倒他們的絆腳石,反而應該成為他們的榜樣,引導他們走正路,讓他們信心的潛能得以發揮無遺。

以恩慈待人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15~18;21~3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序文

(A)各位,大家好!馬太福音最難解釋的就是十八:15~18這一段,因為不論我們怎麼看、怎麼想,它都不像是耶穌所講的話,反而比較像是教會委員會的規則,或是猶太教師教導律法的語氣。

我們知道耶穌的時代尚未有教會,所以耶穌對學生提出“教會”二字是不可能的。就內容而言,這段話當用於對會員有完整的懲戒規則和有組織的教會比較適合。而且這裡把稅吏和外邦人置於救恩之外,這與耶穌平日的作風有很大的差異,祂甚至因為與稅吏和罪人為友而遭到敵對者的非議,這些行動在馬太九:10~11及十一:19、路加十八:10~14都可看到;尤其是馬太廿一:31中更指出“稅吏與娼妓比正統派的宗教指導者先入上帝國”。

還有一點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有限度的赦免”,如果說這種把人看為無可救藥的忠告是出自耶穌的口,這是讓人難以接受的。

(B)由以上種種原因,我們可以判斷這段話並非耶穌所說,而是在教會開始產生之後,教會覺得應當有懲戒處分的規定,而不能僅有溫情與赦免,於是把耶穌的話參與其中,形成教規。那麼,此段話的背後,耶穌所要表達的意思為何?我們一起來思考。

若把耶穌的話用最寬廣的意思來想,那麼它的意思應該是:“如果有人得罪你,你應該盡量讓他明白自己的錯誤,以便化解你們之間的誤會,而回復正常的關係”,這是教導我們,在教會中若有人發生了磨擦,不可將它放在一旁而不加以關心,任其關係惡化;反而應該採取積極的態度,設法回復破裂之前的友誼。

一、用愛引導倔強的人:我將馬太十八:15~18作了如下五點分析

(A)即時開口糾正:若有人傷害了你,應當馬上開口糾正,不可置之不理,否則可能變成致命傷。

(B)直接對談:若聽見有人說話得罪了你、傷害了你,那麼你應該直接與對方見面,當面說清楚,而不是靠著文字或他人的傳話,以免誤會加深。

(C)請智者或長者一起面談:有時候誤會無法由雙方當事人解決時,有必要請有智慧的人或較有輩份的長者同去處理。申命記19:15「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請證人同去,不是為指證他人的罪,而是為幫忙和解,因為錯誤的人可能是自己而不是對方,更何況一個正常的人通常都會很討厭得罪自己的人,所以也很難心平氣和的討論癥結所在;但是現場若有智者或長者同在時,那麼討論的氣氛可能就完全不一樣,同時也更有空間可以看清楚自己是否也有錯。

(D)請教會幫忙解決:若是以上三種方法還不能解決問題,那麼就把這問題交給教會處理,因為要處理人與人之間的問題,不是用律法,而是要藉著基督徒的禱告和愛心的交通,才能達到目的。

(E)任何人若用恩慈的心與人相交,必可成為朋友。若是以上種種方法都試過了,還是無效,那麼就要把這人看為稅吏或外邦人,這是很難解釋的一句話。第一次讀這句話的人,會誤以為要是有人犯罪到某種地步,就應當放棄他們,將其視之為無可救藥的人。但是我想耶穌絕不可能說這種話,祂不會教導我們有限度的赦免人。若是這樣,那麼這句話到底什麼意思呢?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耶穌對待稅吏和罪人常用同情的眼光,親切的找出他們身上所存的良善來,所以我想耶穌講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你們盡可能的給犯罪的人悔改的機會,但是他們卻倔強不悔改,所以你們視他們為放棄信仰的稅吏和不信的外邦人,這樣的想法雖是不錯,但我告訴你們,我還未曾遇見一個無可救藥的稅吏、罪人和外邦人。在我的經驗中,這些人都存有與其接觸的方法,你們看,馬太、撒該不是都成為我的好朋友了嗎?所以世上根本不存在不可得著赦免的人,一切都是看你如何處理”。

所以這句話的真意不是要我們“看破、放棄”,而是勉勵我們要以愛勝惡,挽回人心,因為只有愛能攻破堅固的營壘,希望我們大家都能學習主耶穌以恩慈待人的態度。

二、無限的寬容﹝18:21~35﹞

彼得一向是個心直口快的人,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也因此我們才能由他的問題得到益處,因為他的問題引出了耶穌對我們永不磨滅偉大的訓示。彼得自以為是個心胸寬大的人,於是問耶穌:「當赦免弟兄幾次?」,然後又自己回答:「七次夠嗎?」。

彼得這樣的回答是有他的理由,因為猶太教師根據亞摩士書一章3、6、9、11、13節和二章1、4、6節中得出結論:上帝赦免人到第三次,若犯第四次就要受審判;那麼人赦免人的次數總不能比神還多,所以也是以三次為限。彼得所說的七次,已經比猶太教師說的三次多了一倍再加一次,所以他自己覺得很滿意,正等著耶穌用親切的話語稱讚他。不料,耶穌卻用了“七十個七次”來回答他,意思是要無限的赦免別人;接著更用了一個比喻詳加說明:「有個人背了一大筆負債,一輩子都還不清,但因著他的請求,他的主人釋放了他並免了他的債。然而這個人卻不以同等的慈悲心腸對待僅欠他少許銀兩的同伴,甚至將同伴下在監裡,他的主人聽見他所做的事就發怒,將他交給掌刑罰的」。這個比喻的教訓是耶穌傳道生涯中最注重和強調的。

現在我們將此比喻分析如以下二點:

Ÿ 要得赦免,必先赦免人:這是聖經教導的一貫原則,不赦免人的,也得不到上帝的赦免。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7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接著又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6:14~15﹞。另外,雅各書2:13也教我們“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由此可知,上帝赦免人和人赦免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Ÿ 比喻的中心,二人負債額的比較:我們先來瞭解當時的幣值與現在的關係:一他連得約等於現在美金2000元;而一個ledina約等於美金0.40元。所以第一個僕人欠主人壹萬他連得,現在相當於美金二千萬元,這在當時是個天文數字,因為猶大和撒瑪利亞一年的總稅收也不過是四百他連得,而加利利地區也不超過三百他連得。

而第二個僕人向第一個僕人所借的錢不過是一百個ledina,大約是美金四十元,也是他對主人負債的五十萬分之一,是極小的負債。由這個教訓我們可知:不管人怎麼欠我,這個負債都不能與我們欠上帝那個天文數字的負債相比。因此,既然上帝的兒子都願意為了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難道我們還要追討弟兄所欠我們的微小負債嗎?

結論

有個人作詩說:“無論如何勤勉,都不能遵守主所命令的律法,我的熱心殷勤不休息,我的眼淚一直流不停,也不能洗清我的罪”。

親愛的兄弟姊妹,我們不論如何努力都付不起耶穌對我們的贖價,如此的重價我們既然無力償還,那麼我們是否也應當學習以愛心來赦免辜負我們的人,因為我們若不赦免人,那麼上帝也不會赦免我們的罪。

 

天國的工作者

經文:馬太廿:1~16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加: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序文

(A)這比喻乍聽之下,讓人以為好像是耶穌在編故事,其實不然,因為這情景乃是當時巴勒斯坦社會的正常情形。巴勒斯坦葡萄成熟期是九月份,所以人們都趕在雨季之前收割葡萄,以免受損,所以在這種爭取時間的情況下,就算是每日只工作一小時,也受農場主人的歡迎。

(B)當時的一錢銀子相當於今日的10 real,以現今生活水準來思考,是很清苦的在度日子,而那些在街上站立的人,他們並非在浪費時間,因為他們沒有固定工作,所以必需每天早上拿著工具,到一個定點集合,希望有人請他們去工作,所以這裡說到了下午5點還有人站在那裡,由此可知他們心情的迫切,因為沒有工作,家裡就沒有食物。這種情形在台灣不常見,但我在紐約曾看過許多墨西哥人每天在固定的地方等人叫他們去工作。

(C)這些人的生活比當時的奴隸更不穩定,奴隸雖沒有社會地位,吃住卻有著落;但是這些人不同,他們沒有固定工作,每天就是在等人請他們工作,好叫自己的家人有溫飽,因此每天的工作對他們來說就是生活的依靠。

(D)比喻中所說的工時,在當時猶太社會是很正常的,人們每天早上6點一直工作到下午6點,每天12小時,所以工作的第6小時是正午12點;而下午5點時,人們已經工作了11小時,也是這比喻中所描述的,這樣的情景在當時的收割期是常見的光景。

聖經學者將這比喻視為“最偉大、最光輝的比喻之一”,因為這比喻包含了基督教信仰的中心真理。以下我分為5點與大家一起思考:

1.對門徒的警告:此比喻乃是要門徒明白,雖然他們是最早進入基督和教會之中,但是不能因此而有特權與名譽,一切在基督裡的人,不論先後,在神的眼中都是同樣的寶貴。今天有人自覺是教會中的老會員,就希望教會中的大小事都能以他的意見為意見,不讓新來的人參與事工,這種人要特別注意耶穌在這裡的教訓。

2.對猶太人的警告:猶太人自視為上帝的唯一選民,所以他們輕視厭惡外邦人,甚至希望能滅絕外邦人,若是有外邦人加入猶太教,他們還是被視為次等會友。

有人說:“在神的面前,沒有特別被敬愛的國民”;同樣的,在基督教裡也沒有“支配人的民族”,有時我們這些在教會中出入多年的老基督徒,都還有向新進之人學習的地方。耶穌這比喻教訓了當時的猶太人,也教導了今日的基督徒。

3.此比喻中有神的安慰:人進上帝國有早有晚,有人在容易受感動的青年期,有人在最有理智的壯年期,也有人是在日落西山的老年期。然而,不管何時,凡是進入神國的人,在神面前都同樣的尊貴,有猶太教師說:“有人只花了一小時就入了上帝國,有人卻窮其一生之力始得進入”。

啟示錄中的新耶路撒冷有12個門,東方的門向著日出之地,迎接朝氣蓬勃的年輕人由此進去;而西方的門正為日落西山的老人而開啟。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期,按著上帝的旨意進入祂的國度。

我們也可以更深廣的來思考這從神而來的安慰:世上有些人很長壽,在其一生中可達成神所交託的各樣使命,得著許多榮耀;也有人死得早,沒有事奉的機會,但神對這些人用同樣的溫暖接待,耶穌基督對這些人都以同等的心情在迎接他們,在神的立場來看,生命的重點不在存活的長短。

4.比喻中有神的慈悲憐憫

世上最可憐的就是無所事事,在浪費時間中失去才能的人。“我的職份終結了”便是Sheckspear劇中最悲慘的一句話。

在巴勒斯坦的勞動市場上,農場的主人不忍心看見有人閒站在那裡,盼望得著工作而不可得,於是動了慈悲之心,召他們來工作。雖然他們進來得晚,工作也少做了許多,但場主卻還是給他們一樣的報酬,因為知道他們的所得本來就少,要是照著原本該付的工時給他們,那麼他們的家人必定要挨餓,這中間有二個重要真理在其內:-

(a)一切的人都有工作的權力

(b)勞動者對工作得工資來維持生活乃理所當然之事

5.比喻中有神的寬大:比喻中的勞動者,雖然工作時數不一樣,工資卻相同,包含了二個教訓:

(a)神所注重的不是事奉的量,而是其中的質﹝也就是愛﹞:前面我提到過在神面前一切的事奉都是美好有其價值的,其中最重要的是質而不是量。這就好像你從一個有錢的弟兄手中接過一個貴重的禮物,你心中很高興;但是當你知道有人是盡了力量而買了個不起眼的便宜貨,存著敬意將禮物送給你的時候,你可能會更感動。神對我們的事奉也是重質不重量,只要是出於愛神的心,祂都樂意接受。

(b)神給我們的不是報酬,乃是恩典;不是工資,乃是禮物:因為連我們願意事奉神的心都是神所賞賜的、所激勵的。

結論:

勞資的價值是從勞動的精神來決定

此比喻中的勞動者,很清楚的可分為二種類型:

(A)有工作契約的人:他們的立場是“你出錢,我工作”,他們工作唯一的目的就是錢。

(B)有工作就願意做的人:後來被雇用的人,他們沒有和主人有任何約定,乃是主人願意給多少,他們就收多少,甘心樂意。

由第二種人我們可以學習到基督徒對主的事奉,其重點並非在於報酬的多少,不是像彼得那樣問主耶穌說:「我們要得什麼呢?」,而是為了得著事奉神和事奉人的喜樂而工作。也因為這樣,所以才有“在先的要變成在後,在後的要變成在先”的事情發生,在世上那些只為了得主賞賜才肯工作的人,他們可能會很失望;相反的,那些只為了愛上帝而不計酬勞,肯為上帝國付出一切的人,他們將要得的更豐盛。

 

野心與宏願

經文:馬太福音廿:20~28

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序文

在馬太福音廿:17~19中,耶穌第三次向門徒提起祂將在耶路撒冷被釘於十字架這件事;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記載,還特別強調門徒聽了很緊張,預期會有悲劇發生,“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祂的人都害怕”(馬可十:32)。此時的門徒雖然不清楚有何事情將要發生,但從耶穌的言談舉止中,他們多少感受到耶穌心中的愁煩;而耶穌明知擺在前頭的艱難,還是毅然決然的向前行。

耶穌所要受的苦難涵蓋了心靈精神和肉體各方面的痛苦,祂受到背叛的學生將祂交在祭司長和律法學者的手中,相信祂的心必是非常傷心。祂遭到不義之人定死罪,又要忍受羅馬兵丁的嘲笑和凌;在被鞭打之後被釘十字架,直到氣絕。祂就是這樣默默無聲的承擔了世人肉體上、感情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1.錯誤的野心和正確的宏願

今天這段經文中很清楚的指出,因為門徒的無知,約翰和雅各還抱著野心,希望將來耶穌稱王時,他們可以成為祂的左右臣相。

由馬太福音廿七:56、馬可福音十五:40和約翰祏十九:25,這三段經文可以知道,約翰和雅各的母親名叫撒羅米,是耶穌的親阿姨;約翰和雅各是祂的表兄弟。因此其他十個門徒門徒特別生氣,他們認為約翰和雅各是憑著親戚的關係求職位。

現在,我們從三方面來看門徒當時的心態:

A.他們的野心:學生們在耶穌大難當頭的非常時期,心中所想的仍然是自己的前途,他們期待耶穌掌王權時會下令,讓他們過著王公貴族的生活;卻不知道真正偉大的人乃是依照他為人服事的多少而定。

B.絕對的信心:門徒在這裡表現出他們的優點,就是他們對耶穌有絕對的信心。讓我們想一想,門徒聽完耶穌第三次十字架的宣告之後,悲傷之情油然而生,哀痛的氣氛籠罩著大家,但是他們對耶穌並沒有失去信心,他們相信不管情況如何惡劣,耶穌終必得勝,這也是今日的信徒對耶穌應有的信心。

C.不動搖的忠誠:門徒們雖然清楚知道耶穌的指示,前面有苦杯要飲,他們卻不逃避;若能與耶穌基督一同得勝,再苦的杯他們都甘之如飴。我們讓這段聖經,有時會批訐門徒們的自私,但是大家不要忘了他們對耶穌的信心和忠誠。

2.耶穌的心境:由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出耶穌當時的心境,和基督徒生活應有的態度:

A.基督徒生活的本質

耶穌對約翰和雅各說:“我喝的杯,你們必要喝”,結果這苦杯在他們身上各顯出非常不同的結局;雅各是門徒中最早殉道的,為了傳道而忽然被殺;而約翰卻活了將近百歲,他的苦杯乃是為了真道,常年辛苦耕耘。由此可知,基督徒的苦杯不一定是瞬間的殉道,卻常常是生活中的犧牲、苦難和克服失望的眼淚。

羅馬帝國的貨幣,其中有一種可以用來說明基督徒生活的本質:該貨幣上刻有一頭牛,它的前面是祭壇和鋤,基督徒就像這頭牛一般,可以為真道成為犧牲祭品,被燒在祭壇上面;也可能為真道,而像牛負荷著犁耙,一輩子辛苦耕耘。基督徒要飲的杯每人各有不同:有人是瞬間飲盡;有人是長長達遠,點滴在心頭……。不論是那一種,都是為了要學習耶穌基督的樣式而活在世上。

B.看出耶穌的本質

(1)這段經文讓我們再次體會到基督待人的親切,祂對人絕不會失去耐性而隨意發怒,雖然門徒經過耶穌長時間的教導,仍然不改其本性,還在為世上之事爭權奪利,但耶穌卻不因他們的冥頑不靈而動怒,也不因他們的愚鈍而失望;反而用溫柔和同情的愛心來引導他們明白真理。

(2)我們也看到耶穌的誠實,耶穌毫不隱瞞的指示他們,前面有當飲的苦杯,祂不想讓人存著錯誤的動機來跟隨祂。但是,耶穌應許那些甘願背負十字架的人,路的盡頭有榮耀的冠冕在等待。

C.耶穌對人的信賴

耶穌不因約翰和雅各這種錯誤的野心而摒棄他們,祂相信這二位門徒必定有與祂一同飲這苦杯的意志和能力。

3.基督教的改革

A.約翰和雅各的要求,很明顯的激怒了其他門徒,他們覺得約翰和雅各自視為耶穌的表兄弟而有了過份的要求,耶穌知道他們的想法,於是教導他們說:「世上真正的偉大,不是在上位發號命令者;而是那些甘願謙卑服事他人的人,因為“你們中間誰願意為大,就必作你們的佣人;願意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這正是基督教與世間標準的差異,是所有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價值觀。

B.現代聖人──賀川豐彥

賀川先生剛接受基督時,就受聖的感動,呼求主說:「主啊!求你讓我有你的性情」,他為了要實踐基督的愛而委身於貧民窟,最後被感染了肺病。有一學者在其著作“必須持筆決斷時”述說了賀川先生的事蹟:“他住在六呎見方的小屋裡,第一天晚上就有患了傳染性皮膚病的男人向他要求借住一宿,這是他信仰的試金石,原本他想立刻放棄這種生活,但是最後還是決定與他同睡。然後,又有乞丐取走他的內衣,隔天又來拿走他的外衣及褲子,以致於賀川先生只剩一套破衣褲可穿,街上每個人都嘲笑他;但是這笑聲後來卻變成尊敬的言語。他因肺病在身,每天都咳個不停,但仍然風雨無阻地每日在街上大聲疾呼「上帝是愛,有愛的地方就有上帝的存在」。他竭盡心力工作,因此經常昏倒於地,每次都由貧民窟的男人將他抱回其小屋。”

世人對於“偉大”的標準,常是以人的支配能力、管理的人數、智慧的高低、學問的多寡、財力的雄厚……為依據;但是耶穌對人的評價標準卻是“你能為別人付出多少”而定。

結論

耶穌命令門徒所當行的事,祂自己已經去行了。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本不是讓人事奉,乃是要事奉人的;本不是要座王位,乃是要自我犧牲於十字架之上,這是當時所謂正統派宗教家所無法理解的。他們日思夜盼的彌賽亞是征服敵人的王,是充滿權力的指導者,是大有能力高座王位的統治者;而不是耶穌所說的那位為了作多人的贖價而捨命的人子。人的罪讓人離開上帝,且心眼失明,不知道耶穌所作的犧牲乃是唯一的道路,唯一可以回歸到上帝那裡的道路。

若不是耶穌基督有如此願意事奉的一生,為了愛而犧牲自己,那麼人類就永遠沒有辦法回到上帝的愛人;也因此,耶穌非常希望所有跟隨祂的人都能學習祂的榜樣,能愛人如己。“愛人”乃是有基督徒都可以在耶穌基督身上得著的“宏願”。

 

王入京城

經文:馬太福音廿一:1~11

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欖山那裏。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裏,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裏來。若有人對你們說甚麼,你們就說:『主要用牠。』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要對錫安的居民(原文是女子)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 門徒就照耶穌所吩咐的去行,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眾人多半把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是稱頌的話)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耶穌既進了耶路撒冷,合城都驚動了,說:「這是誰?」眾人說:「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穌。」

 

序文

馬太福音廿一章起著重於耶穌在世最後的使命,這段經節記載一個很特別的場面,是逾越節時期,耶路撒冷和四週的村落都擠滿了前來過節的人。西元60年左右,有一位羅馬總督調查得知,過節期間猶太人共殺了25萬隻羊;若是以10人獻一隻羊來計算,那麼過節人數當在250萬人之譜。

當時的律法規定,凡是居住在離耶路撒冷卅公里內的猶太人都必須參加逾越節;但往往過節的人都是從世界各處而來,由此可以想像其熱鬧的程度,耶穌選在此時入城,是祂早已計劃好的,並非臨時決定的,這從耶穌叫門徒到村裡去牽驢駒的事件可以看出,因祂在伯大尼有許多朋友,而這些人也因知道“主要用它”,所以讓門徒將驢牽走,這是耶穌事先安排好的。

1.耶穌騎驢駒入城:

驢駒乃是指從未被人騎過小驢,其中含有“神聖、聖潔”之意。民數記十九:2、申命記廿一:3均記載凡是在潔淨儀式中所要用的純紅母牛,必須是未曾負過軛的;撒母耳記上六:7中也記述運載約櫃的車必須是未曾使用過的。

群眾以衣服和樹枝舖地來歡迎耶穌,這就好像耶戶作王時,他的朋友向他所行的禮(列王記下九:13);又像是西元前175年,群眾也是用這樣的方法迎接馬卡比,慶祝他勝利歸來。這裡引用了詩篇一一八:26說“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該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這是群眾於祭典時向上帝請安的頌辭。“和散那”原是“現在拯救我們”的意思,但在這裡乃是歡迎之意。

2.耶穌以行動表示祂的本質

A.祂的行動是原本就計劃好的,就像古時的預言者一樣,舊約時代的先知,當他們所傳達的信息百姓們不關心、不理解,甚至是硬著心不聽從時,他們就以行動傳達從神而來的信息,使看見的人能有較深刻的印象。茲略舉二例與大家分享:其一是列王記上十一:29~32所載,當時的王羅波安因奢侈浪費,導致王國分裂,正當敵對勢力耶羅波安漸漸抬頭時,示羅人亞希雅先知就以行動來傳達將要發生的事,他穿新衣站在耶羅波安面前,把衣服撕成12片,將其中10片交給了耶羅波安,用此表示將來他要統治以色列的十個支派;而羅波安只存留二個支派。

B.耶利米先知的時代,百姓以為依賴埃及會有安全,就不怕巴比倫的攻擊;然而耶利米先知卻看見巴勒斯坦將淪為巴比倫的殖民地。因此他大聲疾呼,希望同胞能單單倚靠耶和華上帝,以避免災禍。無奈大家都樂觀的相信只要巴勒斯坦各國聯合起來投靠埃及,巴比倫又何懼之有呢?他們不相信上帝反而相信埃及,因此耶利米先知就做了些繩索和軛送給以東王、摩押王、亞門王、推羅王和西頓王,並且另做了一副加在自己身上,以此行動警告眾人,凡是不倚靠耶和華的都要淪為巴比倫的奴隸。

以上二位先知都以行動展現從神而來的信息,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時,也以同樣的方式指明神的旨意,其中最主要的有二件:

一、耶穌以行動證明祂是彌賽亞

撒迦利亞九:9說:「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耶穌為了應驗這經節的話語,選擇了全世界猶太人都回歸耶路撒冷之時向眾人顯明,祂就是上帝的受膏者,是那將要來的彌賽亞。

二、耶穌心中有另一個當時猶太人都非常清楚的意圖

在猶太人的歷史中曾發生過一個最嚴重的悲劇,在西元前175年,耶路撒冷曾為Anteocos攻陷,他為了徹底鏟除猶太教,故意把他們視為不潔淨的豬肉放在祭壇上向神獻祭:更將聖殿中每一個小房間做為娼妓招待客人之用,極盡毀謗之能事。此事件導致猶太人極大的反彈,最後終於在馬卡比兄弟的領導下,順利光復了耶路撒冷,清潔聖殿,將它再次獻給上帝。這件事記在聖經外典馬卡比亞書,其中的十:7記載得勝之日的極大喜樂,“百姓手拿棕樹枝淨化聖殿,讚美上帝”。

耶穌正是懷著這樣的心情進入耶路撒冷,要為上帝清潔聖殿,耶穌以此行動來證明祂不但是受膏者,同時也為掃除聖殿中一切可憎之事而來。就像瑪拉基三:1中所說“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祂的殿”:又像以西結在異象中看到神可怕的審判從聖殿開始。

結論

耶穌在這事件上教導我們三件事:

1.耶穌的勇氣:表面上百姓都非常熱烈的歡迎祂,但實際上那些宗教領袖都憎恨祂,欲置之死地而後已,這是耶穌非常清楚的一件事若是換成他人,必然謹慎小心:走小路,不走大道;晚上行動,而不是白天張揚,盡可能的以安全為念。但是,耶穌卻故意往眾人所注目的舞台中央走去,在耶穌生涯最後的每樣行動中,我們可以體會到祂有一種崇高不可侵犯的威嚴,和無視惡勢力的勇氣。此時的耶穌正面挑戰那些權威者,甚至不惜犧牲生命。

2.耶穌的主張:耶穌強調祂是神的受膏者、是彌賽亞、是來清理聖殿者。耶穌若只承認祂是先知中的一位,那麼是沒有人會殺祂的;但祂並不接受“先知”的稱號,因為這不過是當中最高的稱呼而已,祂要眾人都知道,祂就是神。

3.耶穌希望眾人明白,祂不是以政治力量來統治眾人,高坐王位的王;而是要以愛來支配人心,是住在人心之中的王。所以耶穌選擇柔和的騎驢駒進入耶路撒冷。

這裡有件事要提醒大家:在西岸驢子是卑賤的動物,但在古代的東洋,驢子是王的座騎,是尊貴的動物。王騎著驢子表示和平;只有在戰爭時,王才騎馬。

耶穌騎著驢向眾人表示,祂是和平的王。祂不是為戰爭而來,是為愛而來;不是為審判而來,是為拯救而來,祂不是用軍隊來征服人心,而是用愛的力量使人順服。所以,在耶穌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的行動中,可以看出基督的勇氣、基督的主張和基督的愛。這也是耶穌藉著行動向人說明:不要迎接基督到王宮之中,而是要打開心門,請耶穌坐王位,在其心中作王。

 

主潔淨聖殿

經文:馬太廿一:12~14

耶穌進了 神的殿,趕出殿裏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在殿裏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

 

序文

上次,我們提過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乃是無視於當權者對祂的敵意,而今天所要分析潔淨聖殿的行動更可說是大膽至極。

現在我介紹一下聖殿的結構:它大致分為本殿和境內二部份,本殿是指聖所和至聖所,只有大祭司在一年一度的贖罪日才可進入;本殿的外面是個很大的廣場,最外圍是異邦人的院子,是任何人都可以出入的,也是異邦人唯一可進入的庭院,再進去就必被殺;然後就是婦女的院子,是所有以色列人都可以進去的。入口稱為美門,接著就是以色列人的院子,只有以色列男子才可進入,其入口處的二扇門是用哥林多上好的青銅鑄成,每次都要廿個壯丁才能開與關。最後面是祭司的院子,只有祭司才可進入,其中有獻燔祭用的大祭壇,燒香的壇、七葉燭台,擺安息日用餅的桌子,還有青銅做的大洗盤。

一、神的殿成為商場:

這段經節所記載的事就發生在異邦人的院,每年到了過節的時刻,這裡總是被擠得水洩不通,當時這裡也存在二種買賣:

(一)兌換銀錢:猶太律法規定,猶太人每到過逾越節之前,都必須繳納半舍客勒的聖殿稅,因此在節期的前一個月,在大小鄉鎮都有收稅員在徵收聖殿稅;但是過了期限未繳稅者,就必須直接到聖殿去納稅。在巴勒斯坦的買賣可使用任何一種通用貨幣,但是繳納給聖殿的稅金,須為特定的貨幣,要用有雕刻的通貨,純度高的銀幣,聖所的舍客勒或是加利利製的半舍客勒或是特優品質的西羅製通貨。因此,那些從外地回來過節的猶太人就必須去兌換銀錢。在兌換銀錢當中,這些納稅人吃了很大的虧:當時的半舍客勒,約等於現在的75元,但是兌換的手續費就要10元;若是用大鈔去換,需多付10元,這20元就相當於半日的工資。這所有的手續費稱為“各耳板”,並不全是兌換人所有,其中一部份是用作道路的修理,一部份是用作聖殿的費用,此制度本身並非不好,但是有讓人濫用的危險。

(二)賣鳩:這些賣鳩的商人比兌換貨幣的人更惡劣:

1.斑鳩是女人生產後潔淨,或是痲瘋病患得了醫治,為了證明此事實所當獻上的祭物(利未記十二:8,十四:31,十五:14、29),此祭物其實可在外面買到,但前提是‘祭物本身必須是沒有瑕疵的’。因此,給那些貪污的檢察官機會,他們把所有從外面買來的祭物都判為不潔淨,強迫獻祭者要在聖殿裡買祭物;而其價格比外面的貴15倍。

2.這些在聖殿內的商店都稱為亞拿店,全部都是亞拿大祭司的家族所擁有的,是一種變相的壓榨及權力的濫用,對此行為耶穌發怒。

二、耶穌的忿怒與愛:

在全本福音書中沒有其他的記載,像這段那麼需要我們努力去理解的,因為可能有人會引用這節經節來否定當日聖殿的崇拜。因此,我必須向大家說明二件事:

(A)聖殿的院中雖然有許多商人,但更多的是敬畏神且不遠千里而來的人。所以任何制度我們都不可只以不好的一面作出判斷,因為這樣是不公平的。亞里斯多德說:“無論是人或制度,都不可只看惡的一面,也當看善的一面來評價”。

(B)耶穌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並把賣斑鳩的人趕出聖殿,這對猶太教本身是件好事,而且神的聖殿中並不是只有兌換銀錢的和賣斑鳩的人,同時賣的人和買的人並非都是形式主義者,外邦人中也有稱作敬畏上帝的人來尋求上帝的幫助。關於此事,耶穌教導了我們三件事:

(1)耶穌忿怒的對象是那些利用宗教名義而強行勒索同胞的人,就像耶利米說的:“人把神的殿當作賊窩”,耶穌不能容忍這樣的人。

(2)耶穌忿怒的對象是那些破壞敬拜程序的人,以賽亞說:“神的家是百姓祈禱的家”,那些趁著節日來到聖殿的異邦人,並非都是來觀光的,他們大多數是存著敬畏的心來敬拜上帝,我們想像他們在那種買賣的吆喝聲中,如何能靜心來敬拜神。這種情形在今日的教會也時有所聞,教會中常存著敵對輿論,這些都會阻礙人們到上帝面前敬拜的心;有分爭的地方,就沒有真正的禮拜。

(3)大家注意:耶穌來到聖殿不是只為了趕出那些做買賣的人,祂同時也醫治了許許多多的病人,由此可知,只有犯罪的人才要逃避耶穌忿怒的眼光;而那些需要耶穌醫治的人卻是緊緊的跟隨祂,不得所求絕不離開。耶穌在聖殿中不只是對惡者發出忿怒,同時也向弱者施慈愛。一個真正偉大的人同時有公義和慈愛的情操,因為公義的摧毀和愛心的醫治是一起動工的。

結論

有學者覺得“孩子們喊著「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這句話很矛盾,因當時的聖殿是不准小孩隨意出入的,根本不可能有小孩在那邊喊叫。而路加記載“門徒向耶穌歡呼時,法利賽人求耶穌責備他們”,當時的人稱門徒為小孩是一種風俗,就像約翰一書中,約翰稱比他年輕的人為小孩一樣,學者認為這裡所指的小孩是指著耶穌的門徒說的。

但我個人則認為,這段聖經是馬太引用詩篇八:2所寫的真實情況,因為在那日,一切發生的事都太不尋常了,那些作買賣的人都被趕走,而瞎子和瘸子都得醫治,小孩子們看到這樣一幅特別的情景時,均情不自禁的從心底發出讚美的聲音,這是一種積壓在心中,針對那些壓榨自己同胞的商人的一種抗議聲,同時也是對耶穌最完美的讚嘆聲。

我們按著聖經的真理傾耳來聽小孩們的讚美,那個生動的聲音裡,顯明了一件偉大的真理,那就是──神的真理對於聰明者、有學問者和高傲者是隱藏的;但是對那單純的人和虛心的人卻是顯明的。在許多情況中,小孩子總比聰明的大人更接天國。

 

無用的必被除掉

經節:馬太福音廿一:18~22

早晨回城的時候,他餓了,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裏!』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序文:

有許多人很認真的在研讀聖經,但往往讀到這一段時就滿頭霧水,因為若照著文字的表面意思來解釋,很難想像為什麼耶穌的態度在此有這麼大的變化,因此我們今日當有洞察真理的勇氣,來學習這件事情背後所隱藏的真理。

此事件在馬可福音書十一:12~14、20~21中也有記載,只是其中有些差別:馬太福音書說無花果樹立刻枯乾;而馬可福音書則記載是隔日早晨,那棵樹才連根都枯乾了。今天,我們就以馬可福音書的記錄來探討此一事件,因為他是最先寫福音書的人:

一、無花果樹的習性:

為了確實掌握這經節的真理,我們首先要知道一些關於無花果樹的特性:-

(一)生育和結果的習性:無花果樹在巴勒斯坦受歡迎的程度,沒有其他樹木可以取代。申命記八:8中記載著:“那地有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和蜜”;而民數記十三:23節中同樣也提到無花果樹來證明迦南地的肥沃。舊約聖經常常以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來象徵和平與繁榮(列王記上四:15、彌迦書四:4、撒迦利亞三:10);而當和平與繁榮將被取消時,也以上帝要毀壞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來暗示(何二:12)。

(二)無花果樹的樹身約有1米粗,高度是5~6米,散開的枝子大約有8~10米的寬度,是乘涼的好地方。在居比路島的每一戶人家之入口處都種有無花果樹;且每一口井的旁邊也都有無花果樹,讓人可以在樹下飲水、乘涼和冥想。耶穌也曾經對拿但業說:“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約翰一:48)。

(三)重點──道德性

此事件的重點並不在“時間”的因素上,而是在“道德性”方面,因為在這事件上有二個疑點:(A)耶穌不可能對無花果樹做出無理的要求,而故意讓它枯乾,因為四月的第二週根本不是結無花果的時候。(B)在四福音書中,從未記載耶穌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神蹟奇事,就連在曠野餓了40天也不曾讓石頭變成餅,所以祂更不可能在此時此刻因為找不到果子而失望,甚至發怒。那麼,耶穌詛咒無花果樹,所為何來?

二‧ 猶太人不履行和上帝所訂的契約:

前幾週我們提過,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城時,曾經以行動劇來傳達祂的使命;正像舊約先知亞希雅和耶利米一樣。在此,耶穌再一次以行動來警告以色列人:

(A)在申命記廿三:24~25中證實,若是這棵樹上有果實,耶穌是可以隨意摘取食用的。有些聖經學者認為耶穌是一個深具洞察力的人,因此祂看出四月初就有茂盛樹葉的無花果樹是不正常的“病樹,所以才會對樹說“此樹絕不能結果子,它必枯乾”,我個人是比較不能接受這種講法。

(B)假若耶穌所做的是暗示性的行動劇,那麼祂想表達的是什麼呢?在此我提二點讓大家一同來思考:

(1)沒有存在價值的將要被除掉:

這是生命的原則,無論是人、是物都有被造的目的和存在的意義,這棵無花果樹之所以枯乾,乃是因為它已經失去了存在的目的;同樣的,神之所以揀選以色列人,乃是因為神的受膏者將要從它而出。

然而,當神的獨生子來到世上時,這些選民不但不認識祂,反而想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完全失去了迎接神子的意義,所以將遭遇滅亡的命運。不想完成神的旨意者,必遇不幸,無用之物必被除掉。

上帝造每一個人都必有其特殊之才能,沒有人可以向神說自己是個無用的人,就連一個臥病在床的人若有堅定的意志,都還能藉著禱告成為他人的祝福。因此凡自認為無用之人,必被除掉。

(2)不遵行神的旨意將被審判:

此樹徒有茂盛的樹葉,卻連一個果實都沒有。猶太人表面上是遵神為大,但實際上卻不認識神,所以才連神所差來的獨生子都不認識、都把祂送上十字架釘死,所以他們的結局就是滅亡。耶穌以這生病的野無花果樹來警戒猶太人,同時也教導我們,凡是自以為無用的都要被除掉,不實踐信仰的都將被審判。

三、禱告的力量

最後我們大家一同來思考耶穌這裡所指“禱告的力量”的真意,因為這句話要是理解錯誤會叫人失望;反之則讓人得著力量。從古至今,包括耶穌自己,都還沒有人藉著禱告來移山倒海。現在有很多基督徒都希望藉著禱告來達成自己的願望,卻往往事與願違,大多數的禱告都得不著回應。若是如此,那麼耶穌在這裡所指禱告的力量是如何發生的呢?

(A)禱告是為得著行動的能力

禱告並不是讓我們可以逃避現實而將責任推給上帝,希望上帝突然插手,移走我們面前的大山。禱告乃是祈求上帝賜下解決困難的力量和智慧;禱告不會讓我們馬上脫離困境,卻可以讓我們在困境中勇往直前。藉著禱告得著從上帝而來的能力時,我們就可以無視於艱難,讓上帝的力量自由在我們身上運行,便可以除去像山那麼堅固的攔阻。若是有人想藉著禱告來指揮上帝,那麼他一定會大失所望,而且將變成一個懶散、沒有力氣的無用之人。

所以禱告的人,不是只有坐著等上帝來成全,而是要站起來工作,體驗從上帝而來的能力,他將清楚的看見上帝如何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

(B)禱告是為得著“願意接受的力量”

禱告不是為了逃避現實,而是要得著力量來接受事實,並讓自己得著改變。關於這點,新約中有二件偉大的實例:

(1)保羅曾三次求主除去他身上的刺,但都沒有得著回應;然而,他不但沒有失志,反而面對現實,在自己的軟弱中更加充分享受從上帝而來的力量,進而把一切的榮耀都歸於上帝﹝林後12:7~10﹞。

(2)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迫切禱告父神,將那要臨到祂的苦杯挪去,但父神都不答應他,耶穌就在禱告中接受了將要發生的事,因這乃是唯一可以達到復活榮光的道路。

由以上二個例子可知,禱告並不能迴避困難,乃是要得著面對困難的力量。

(C)禱告是為得著在困境中堅立的力量:

人,本來就是軟弱的,在肉體和精神上都有限制。人的一生當中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在發生,有時已經到了我們可以忍受的極限,已經超出我們的能力之外,眼看著窮途末路就在眼前,不知何去何從之時,禱告所帶來的能力,將使我們窺見一道曙光,使那原本難成的事變得有希望;原本不敢面對的事情,成為信心成長的階梯;原本是要一蹶不振的,卻能重新得力,如鷹展翅上騰。

高俊明牧師曾在獄中有感而發的說:“我曾向上帝祈求美麗的花朵,但祂卻給了我仙人掌;我曾向祂祈求蝴蝶,但祂卻給了我毛毛蟲”,我想大家都知道結果如何?他居然在獄中開了讀經班、領人歸主、為人施洗。是的,是上帝的大能讓仙人掌開出美麗的花朵,讓毛毛蟲變成鮮艷的蝴蝶。

 

結論:

以禱告作為逃避現實的人都要失望了;但是,以禱告領受上帝活力之道的人都要得著勝利和改變。自覺軟弱不能結果子的人都應該向上帝祈求力量,要勇敢的站起來動工,面對困境、改變它,將一切榮耀歸於神。

今天的題目是“無用的必被除掉”希望大家都能經常深思此題目的意義,並思想我們是否達到主選召我們的目的?主呼召我們乃是為要傳福音救人靈魂、為主結果子,我們是否已經盡力為主作工了?還是只想白白領受救恩,凡事推辭說:「我什麼都不會」。 我勸你們要禱告,求主賜給你們力量;否則,在審判的日子就如同這一棵無花果樹一樣將被除掉。

以馬內利

經文:馬太福音一:18~25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1: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序文

今天,我們講道的主題是“以馬內利”,意思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此段聖經所描述男女的關係,對於西洋人比較難於理解;但是對於同是東洋人的我們,就比較容易理解的。經文中記載約瑟與瑪利亞已有婚約的關係,但尚未成親;當約瑟發現瑪利亞有了身孕,於是想暗中辭退這門親事。未過門的女孩懷了身孕,依當時猶太人的律法是很大的問題,若讓人知道,需被拖到外面用石頭活活打死的。聖經記載約瑟是個義人,所以他不敢公開此事,才想暗中辭退這門親事。在此我們先來瞭解猶太人結婚的三個程序:

(一)婚約:在男女雙方都還是小孩時,就由專門的仲介人拉線,由雙方家長訂約,而男女雙方通常到結婚當天都尚未見過面,因為猶太人視婚姻為人生大事,不可憑年輕男女自己的感情和想法來私定終身。

(二)許婚:這和臺灣人的訂婚很像,但是內容更為嚴格。“許婚”的意思就是再次確認男女雙方小時候由仲介人所訂的婚約。在未許婚之前,若是女孩沒有意願與對方結婚時,可以取消先前所訂的婚約;但是雙方若是經過許婚的階段,就沒有反悔的餘地。

許婚的時限是一年,這期間男女雙方就有如丈夫與妻子的地位關係,但是尚未有夫妻之實。在這段時間內,若是丈夫死去,則與其許婚之女孩要被稱為“處女的寡婦”〞這是很獨特的猶太用語。

瑪利亞與約瑟當時就是在許婚的階段,瑪利亞是大家所公認的約瑟之妻子,也因此約瑟才想要偷偷的和瑪利亞離婚。

(三)結婚:許婚的階段一結束,馬上就舉行婚禮,正式成為夫妻。

由以上的簡介,我們較容易明白聖經中所記載約瑟與瑪利亞當時所發生的種種情形。在許婚的階段,約瑟得知瑪利亞懷孕,正想暗中與其離婚時,經由聖靈得知瑪利亞是聖靈感孕懷胎,且嬰兒將取名叫作“耶穌”。耶穌的猶太名字是“約書亞”,也就是“耶和華拯救”的意思,就如詩篇130:8所說“祂必救贖以色列脫離一切的罪孽”。約瑟被告知要與瑪利亞結婚;並得知這嬰兒長大之後將要成為救主,救贖上帝的子民離棄罪孽。祂將成為人們心中的王和救主,祂是為了拯救人類而降生的。

從聖靈生的──以馬內利

此段經節乍看之下,好像重點都集中在“童女瑪利亞生耶穌”;但是我要和大家說更大的奧秘在於“瑪利亞從聖靈懷了孕”。耶穌的降生乃是聖靈的工作,這由那裡可以顯明呢?我們可由馬太福音書得知其深奧的真理。

馬太福音作者描寫耶穌降生時的猶太人,他們對於聖靈有一些基本的認知,當然那時候的人對聖靈的認識不像現在的基督徒所說的聖靈論。但是馬太很忠實的寫下約瑟所能理解的聖靈和祂所要成就的工作。

下述四點乃是當時的猶太人對聖靈的工作之約略認識:

(1)聖靈將上帝的真理傳給人類

啟示先知說預言的是聖靈;指示人類,上帝要人怎樣行動的也是聖靈。聖靈在各個時代將上帝的真理傳給人類。

耶穌就是真正把上帝的真理傳給人類的唯一者;換言之,只有透過耶穌才能使人認識上帝,知道上帝的心意。耶穌降世之前,人類對上帝的認識非常有限,且常有錯誤的想法,只能在暗中摸索神。但是,主耶穌降世之後,從祂我們才看得清楚,耶穌自己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十四:9﹞。透過耶穌,我們才能知道上帝的愛、憐憫和恩典,我們才能有探求的心。耶穌的降生,結束了人類對上帝的摸索和想像;而且對上帝真正認知的時代也隨之來臨。耶穌降世之前,我們不知道“何為善”,更不知道人類真正的處境,而且也無法服從上帝的旨意。所以,耶穌乃是為了啟示上帝的真理而降生的。所以我們知道耶穌的工作與聖靈的工作一樣。

(2)聖靈使人有認識上帝真理的能力:

猶太人相信上帝的真理是藉著聖靈傳達給人類的,並且聖靈會賜給人類認識真理的能力。

耶穌的降世,開啟了人的心眼,使人認識上帝的真理。人因為無知成為盲目,人迷失在自己的偏見之中,靈、魂、體都敗壞在罪與情慾之中。耶穌來到世上,開啟我們的眼睛,讓罪人的我們有認識真理的智慧。當耶穌進入人心之時,那人的眼目必然與以前的有很大的不同,他的人生必然有所轉變,因為耶穌開了人的眼目,教人用新的角度觀看事物。所以我們知道耶穌的工作與聖靈的工作一樣。

(3)創造之工是藉由聖靈完成的:

猶太人都知道,聖靈與宇宙的被造有關,因為在創世記中記載著“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世記一:2﹞;而詩篇卅三:6也說“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祂口中的氣而成”。﹝原文的命令與口中的氣是同一個字﹞。

詩篇一○四:30說“祢發出祢的靈,他們便受造,祢使地面更換為新”;約伯記卅三:4也說:“上帝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命”,由此可知上帝的靈是世界的創造者,是生命的賦與者。

耶穌的降生乃是創造之神的力量臨到世間,祂是真正生命的賦與者,從耶穌的身上讓我們看見了上帝的生命與力量,是那種能從混沌之中整理出秩序的能力,能使無生命的得著生命的能力,能使軟弱的人得著剛強的力量與新的活命。所以我們知道耶穌的工作與聖靈的工作一樣。

(4)再創造之工也是藉由聖靈所作

猶太人不僅看聖靈參與了創造之工,並認為再造之工和聖靈也有密切的關聯。在以西結書卅七:1~14中,以西結描寫谷中的枯骨復活的情形時,聽見耶和華神的聲音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裏面,你們就要活了”。猶太人的拉比常常說:“在此世間,我的靈要賜你們智慧;但將來的世代,我的靈要賜你們再生”。只有耶和華神的靈能讓死在罪中的人之生命得著甦醒。

我們從耶穌的身上可以看見生命的重生,祂讓死在罪中的靈魂甦醒,使被煙滅的理想再現,使原本已被消滅的行善意志又活過來,讓失去人生意義的人得著新的人生方向。所以我們知道耶穌的工作與聖靈的工作一樣。

結論:

這段經節記述了耶穌從童女誕生的事實,但其最大的意義乃是“耶穌基督的誕生,乃是耶和華上帝的靈自從造天地以來最大的工程”。

把上帝的真理傳授給人類的是聖靈,把認識上帝的真理的能力賜給人的也是聖靈,與耶和華神同工一起創造天地的是聖靈,賜人生命而使人靈魂再生的也是聖靈。而聖靈的工作,正好在耶穌的身上都顯明出來:耶穌開啟人的心眼,讓我們能知道上帝的屬性,也讓我們知道如何遵行上帝的旨意,讓我們認識上帝的真理。耶穌是降臨在人類中,為要解放死在罪中的靈魂,是賜新生命的原動力,是上帝與人同在的記號,是以馬內利。耶穌就是以馬內利,是上帝與我們同在。今天,我們感謝上帝與我們同在,祂的獨生子降世為人,人稱呼祂的名為耶穌,就是耶和華拯救之意。在我們慶祝聖誕耶穌誕生的時候,我們知道耶穌就是那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神降世,居住在我們的當中,所以祂的名叫以馬內利。

迎接主的心態

經文:馬太二:1~12

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 「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希律王聽見了,就心裏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裏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當下,希律暗暗地召了博士來,細問那星是甚麼時候出現的,就差他們往伯利恆去,說:「你們去仔細尋訪那小孩子,尋到了就來報信,我也好去拜他。」他們聽見王的話就去了。在東方所看見的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頭停住了。他們看見那星,就大大地歡喜;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他母親馬利亞,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開寶盒,拿黃金、乳香、沒藥為禮物獻給他。博士因為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地去了。

 

一、 「從東方來的博士」

    當耶穌降生於伯利恆時,有從東方來的博士們去拜祂,這些人的名稱為Magi,屬於 Meleia種族,為波斯國的一部份,他們欲追逐波斯人來恢復國力,卻失敗了;於是放棄要得權力、勢力的野心,而成為波斯國祭司的種族。他們的地位如同以色列人的利未族,通常作國王的教師、導師。每當獻祭時,若無一位Magi在場,就不可獻祭,因此他們成為波斯國的聖人、賢士。

Magi這一族的人精通哲學、藥學、自然科學、占卜、解夢、探求高深的真理,是為良善的聖人。當時的人很相信星相學,從星相可以知道未來或可知某人未來的命運,因為星辰的運行是一定的,倘若天體之運行有異象則啟示人們有特別的事將發生。Magi所看到的星辰到底是那一顆呢?在西元前十一年發現有一顆很明亮的慧星劃過天際飛馳而過;西元前七年發現土星與木星相接近,所呈現之現象特別的亮;西元前五年至兩年之間,天體有很奇怪之事發生,亦即在埃及發現天狼星於Mesoli月的月初發出異常的光輝。Mesoli為「王子誕生」的意思。

所以當時的星相家都相信有一偉人即將誕生。看到此異象的人均相信將有偉大的王要誕生。從東方來的博士來拜耶穌是很奇怪的事;但更奇怪的事是,在耶穌即將誕生的時代,全世界都在等待一位偉大的王的誕生。連羅馬的歷史學家都有此記載:「東方諸國將有一位不動搖的王要從猶太出生」;另一位說:「人人相信從東方將興起一強大王國,由猶太出現一支配者,其將建立一包含全世界的帝國」;猶太的歷史學家說:「猶太人之信仰是要由其民族中出現一位統治人類的統治者」。所以從東方來的博士到耶路撒冷,目的就是要尋找出生為猶太人的王。他究竟生於何處呢?

二、「陰險的王」

當博士來到耶路撒冷尋找出生為猶太人的王時,他們尋問的聲音傳入希律王的耳朵,他就比其他的人更為不安。希律王是猶太人與以東人的混血兒,他在巴勒斯坦大亂時對羅馬有很大的貢獻,因此得到羅馬人的信任,在西元前四七年任

命其為猶太國的領主;西元前四十年由羅馬皇帝封為王,統治猶太國至西元前四年,所以他擁有很大的權力。他被稱為「希律大王」,因為他在巴勒斯坦維持和平,他為猶太人起造聖殿;當人民困苦時他免除稅金;西元前廿五年遇到大饑荒時,他變賣黃金來賑濟百姓。然而他的懷疑心很重,是他性格的致命傷,在其晚年時尤甚,所以被稱為“充滿殺意的老人”。他只要懷疑某人會對其權力或王位有所侵犯,隨即將此人殺死;所以他殺死妻子、岳母、大兒子、及另兩位兒子。當時的羅馬皇帝曾說過一句諷刺他的話:「當希律王的豬比當他的兒子來得安全」。

所以當他聽到有嬰兒誕生要代替他作王時,其心境如何呢?當然是喘喘不安了。其實不是只有他喘喘不安,耶路撒冷全城的人都感不安,因為他們知道希律王一定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因此全城的人都很驚惶。當希律發現自己被博士愚了,就大大地發怒,將耶路撒冷兩歲以下的男嬰全部殺死。所以當耶穌出生之際,是如此陰險的王來迎接祂的來臨。

當博士來到耶路撒冷尋問要作王的嬰兒誕生在何處時,希律王聽到此訊息立即召見他們;同時也召見祭司長及文士,問他們「古代先知所預言的嬰兒出生在何處?」他們依彌迦書5/2所記載的說:「先知預言將有一君王出生於伯利恆,將來要成為救主」。於是希律王對博士說:「嬰兒誕生在伯利恆,你們先去找他,找到之後回來報信,我也好去拜他」。希律王其實是在欺騙博士,其心充滿了惡毒、怨恨和敵意,欲殺耶穌而後快。

三、「獻給基督的禮物」

各位兄弟姊妹,在耶穌誕生的今天,我們來看當時的人以那三種心態來迎接耶穌的誕生:

(1)第一種人如希律王,是以厭惡及敵意欲殺耶穌之心態來迎接;嬰兒若出生,將奪其王位,對其威脅很大,定意要除去才能安心。我們今日對耶穌的誕生又是持何種心態呢?有很多人就如同希律王一般,不願意耶穌到我心田來作王,因為耶穌若來作我的王,我就不能再作自己的王,也就不能再為所欲為,勢必要將王位讓給耶穌,凡事都要聽他的,毫無一點自由。所以他們也像希律王般欲殺耶穌而後快樂。

(2)第二種人如祭司及法利賽人,他們對耶穌的誕生毫不關心,耶穌的降世對他們毫無意義。他們所關心的只是敬拜上帝的儀式、及如何解釋聖經而已;換言之,他們只是忙碌於自己的事業,鞏固住自己的飯碗而已。耶穌誕生與否與我何干?今日世上很多人都是持這種心態。今日世人都在慶祝聖誕節,看似很熱鬧,然而世人卻不知道耶穌誕生的意義為何,他們一點兒都不關心耶穌的降世,他們只關心自己的生意賺錢與否。

 

3〉第三種人如東方來的博士,到伯利恆看嬰兒睡於馬槽中,他們就來拜他,將所帶來的禮物獻上給他。聖經中並沒有提到博士人數的多寡,只記載博士獻上三種禮物:黃金、乳香、沒藥予嬰兒。當他們來到耶穌的面前以感謝、讚美,迎接君王的禮數來敬拜耶穌,將所帶來珍貴的禮物恭恭敬敬地獻上予君王──耶穌。各位,當我們在迎接耶穌誕生的今日,我們是以何種心態來迎接祂呢?是否如博士般以感謝、讚美的心態迎接祂進入我的心中呢?

 

再來看博士所獻上的禮物。黃金是金屬類之王,贈送予人類的王是最適合的禮物。其實耶穌是為作王而降生,但祂不是要用權力,而是用愛來支配。祂支配人的心不是從王座,而是由十字架。我們不要忘記耶穌是王,我們絕對不可以用對等立場會見耶穌,要有絕對的歸順與服從。

 

博士獻乳香給耶穌,乳香是當時獻給祭司用的物品,是人們進聖殿敬拜上帝時所用的。當時博士獻上乳香,即表示將耶穌看成是上帝派來的祭司。祭司原文的意思即為“橋”,表示祭司是鋪橋的人。今日,人因犯罪,無法與上帝直接溝通,耶穌來到世上就是來當鋪橋的人,將橋鋪到上帝那一邊,讓人可以到上帝那裡直接與上帝溝通,這就是祭司的職務。當時博士將乳香獻予耶穌基督,就是將耶穌看成是人類的大祭司,帶人就近上帝。

 

另外,博士還獻上沒藥予耶穌,沒藥的用途為何?沒藥是用來抹擦死人的身體之用。是否很奇怪,為何獻沒藥給耶穌呢?祂又還沒有死掉。因為祭司已預告耶穌到世上來的目的是替人的罪而死,要成為羔羊,為人流血而死。

 

各位,今日我們迎接耶穌基督的誕生,盼我們以祂為我們的王,心甘情願地從我們的寶座上下來,讓耶穌坐上寶座作我們的主,凡事尊主為大,聽從主的旨意行事。在此聖誕節的日子要記得,主耶穌為我們的大祭司,帶領我們就近天父,讓我們與上帝和好。祂從天上的寶座下來,為我們而生,並為我們而死;祂將祂的活、祂的死賞賜給我們,救贖我們的罪過,我們應切記此重大的意義。

 

耶路撒冷的滅亡

經文:馬太廿四:1~2、15~22

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把殿宇指給他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裏的東西;在田裏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

 

序文

馬太福音的作者寫作時有一個特點,常常把耶穌的訓示分開別類,整理後把相關的集中在一起。廿四章整體來說,就是馬太對於耶穌預言將要發生之事的歸納:表面上看來似乎是很難明瞭,但是只要我們將其中的預言一件一件抽出研究,再和全章總體比較,還是可以明白這些預言的真意,雖是不完全,但相差不遠矣!

一、將要發生的事──交錯記錄

馬太24章是作者將耶穌預言未來之事的收集,我先從其中提出六個問題,把它們與全體的關係作個比較,然後再詳細說明其中二項,也就是今日的主題──耶路撒冷的滅亡。

1.15~22節所記載的是羅馬將軍Teitos包圍耶路撒冷的預言,這是人類歷史上最悲慘的包圍攻擊。

2.1~2節預言耶路撒冷城的悲慘滅亡。

3.6~8節、29~31節說明“主的日”臨到時其恐怖情形。

這裡的記載某部份是取自與猶太人有關“主的日”的思想觀念,猶太人習慣把時期分成二半,即現今與將來:現今是惡的時期,靠著人類的力量是不可能得到改變的,只有等待神直接的干涉,也就是那將要臨到的“黃金時代”,而這段介於現在與將來的空間就是“主的日”,這是要產生新的時期,恐怖和動亂的時期。

舊約聖經中有多處提到“主的日”之種種情景,而猶太人本身就在舊約和新約這段交替的時間中發展出更多“主的日”的思想。舊約先知西番雅曾預言“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難困苦的日子,是荒廢淒涼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日子,是吹角吶喊的日子,要攻擊堅固城和高大的城樓。我必使災禍臨到人身上,使他們行走如同瞎眼的,因為得罪了我。他們的血必倒出如灰塵;他們的肉必拋棄如糞土。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祂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毀滅這地的一切居民,而且大大毀滅”(西番雅書一:15~18);帖撒羅尼迦前書五:2說“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約珥書十二:30~31說“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以賽亞書十三:10、13說“天上的眾星群宿都不發光,日頭一出,就變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萬軍之耶和華在忿恨中發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

4.9~10節預言基督徒將要受到的迫害。

5.4~5、11~13、23~26節表示,在苦難中教會生活當保持謹慎、純潔。

6.3、4、27、28預言基督的再臨。

我們現在就從耶穌預言耶路撒冷的滅亡──事先來分享。

2.聖城的滅亡

A.很可能在耶穌的學生中有人未曾拜訪過聖城耶路撒冷,因為大部份的學生都生長在加利利,是漁村裡的漁民,對捕魚的事很內行,但對城裡的情況可是一竅不通。所以當他們首次來到耶路撒冷時,好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一樣,周遭的事對他們而言都很新鮮,尤其是面對當時世上有名的建築物──聖殿,更是目不轉睛,難以相信。

B.錫安山的山頂上約有300平方米的平地,聖殿就建在最內側,是以白色大理石為主要建材,殿頂是金子打造而成的,陽光照耀之下,光芒四射,金碧輝煌。聖殿與耶路撒冷城之間隔著一座山谷,名叫“脫落波也翁”,而連接它們的是一座13米長的拱橋。

C.聖殿的周圍是所羅門廊,是王室的廊;而廊的支柱都是由整塊岩石切割而成,高有11公尺,直徑約為三人環抱。聖殿的房角石寬有6公尺,長12公尺可支撐100公噸以上的重量,這些石頭的切割和搬運,直到今日都還是建築史上的一個謎。學生們首次見到如此宏偉的建築,當然非常激動,直叫耶穌快點看。

D.耶穌卻告訴他們說:“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馬太廿四:2)。此預言真的應驗在西元70年,羅馬政府被頑固抵抗的猶太人所激怒,而放棄了懷柔政策,用武力鎮壓,並毀壞了耶路撒冷城和聖毀。在這裡,耶穌同時也做了一個預言,就是那些專靠自己的,不從神意的人都要被消滅。

3.恐怖的包圍(廿四章15~22節)

耶路撒冷的被包圍是人類歷史上最淒慘的一件事:耶路撒冷城建造在山上,而守城者都是對宗教狂熱的人,因此羅馬軍要攻取此城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採取包圍戰術,斷絕城裡的糧食。

A.這裡所謂“行毀壞可憎的”,乃是指西元前170年的敘利亞王Anteocos,他想根除猶太教,改成希臘的宗教和習慣,於是在聖殿的境內設祭壇,以豬肉為犧牲來獻祭;又在祭司室和聖殿內的小室設立公娼,故意要徹底鏟除猶太人的宗教信仰。

耶穌在此預言耶路撒冷城和聖殿將要再次被污穢,而這次將不會再像上次一樣,有馬卡比兄弟揭竿起義、趕出仇敵;而是要完全的被毀滅。

B.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廿四:22)

耶穌對於將要發生的悲劇曾提出忠告說“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廿四:16),但是眾人都不肯聽從,反而從各地聚集到耶路撒冷來,結果使這次的災難更加悲慘。

C.猶太人的歷史學者約瑟何斯記載了有關耶路撒冷被包圍和饑荒的實情,證實耶穌的預言無誤。

他說:「饑餓越發嚴重,吞盡了整個家族。二樓的房子裡充滿了餓死的女人和小孩,大街小巷也盡是老人的屍體。少年人因為饑餓過度而四肢發軟、精神恍惚,在廣場上一個接一個倒下去。病人沒有力氣埋葬死人,而強壯者也因饑餓而垂垂欲死,甚至有人趁著一息尚存時先自行躺入棺材中,這樣的慘狀令人不忍目睹。沒有人傷心、沒有人哭泣、有的只是慘痛與麻痺。沈默與死亡包圍整個城市;將死之人都向聖殿行最後的注目禮。

約瑟何斯又說:「當時有女人把自己的嬰兒殺死並烤來吃。耶路撒冷陷落之後,本想洗劫猶太人的羅馬兵看見眼前的景況,竟然下不了手;有的本已衝入民宅要進行掠奪,卻為眼前的屍首所震撼,漠然的離去。此悲劇乃因有人不逃入山區,卻進入耶路撒冷城而加深」。作者本人就是身在其中,經驗過這種恐怖;當時有九萬七千人被捕,死亡人數約有一百一十萬人,這在當時的世界,真是天文數字。這也正應驗了耶路撒冷的百姓對彼拉多所說的話“把這罪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

結論

這是耶穌的預言和警告,不論是個人或是國家都要尊主為大。一個國家的領導者,若不順從耶穌的引導,該國國民將被帶到一個精神與肉體都嚴重遭破壞的地步。耶穌是讓國家繁榮的唯一法則與道路,無視於此法則的人將有悲慘和破壞在前方等待。

 

美的行為永留人間       證道:吳天寶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廿六:1~13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序文

主耶穌悲劇前的最後一幕(1~5節)

A.主在這時刻再次提醒門徒要臨到祂身上的事,這時候的耶穌也顯得特別威嚴,祂無懼於猶太人指導者的權威,只是一心一意要門徒知道祂的終極目標乃是十字架。

B.當時猶太人領袖正計劃如何陷害耶穌,整個計劃的主謀正是當時的大祭司──該亞法。有關於該亞的記載並不多,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就是他一定是個相當狡詐的人。猶太人的大祭司本來是世襲的,但自從羅馬統治之後,就由羅馬當局指定。在西元前37年至西元67年就換了28位大祭司;然而該亞法居然可以獨攬大祭司之職十九年之久,在西元18-36年間,由此可知他是一個老謀深算的人。所以他為了大局才會提出“一人死比全族遭殃還划算”的獨到見解,非要置耶穌於死地不可。

C.耶路撒冷在逾越節期間大約有275萬人進城過節,但該年的節慶卻暗藏殺機與動亂。該亞法畏懼於來過節的加利利人甚多,本想過完節慶再下手拘捕耶穌(因為加利利人視耶穌為偉大的先知)。沒想到,猶大自動獻計,要出賣耶穌,這對該亞法而言真是天大的良機,因此他才提前動手,因他深怕計劃有變。

1.四福音書中所描述的這女子是誰?

a.在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都記載有關耶穌在伯大尼被抹油的事件,馬太和馬可的記載大同小異;但約翰卻指出這女人正是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而路加記載耶穌是在法利賽人西門家中被一女子抹油(路七:35~50),同時也指出這女子是個罪人,也因此大家對這女子和其他三福音所講的女子是否為同一人,則眾說紛云,至今未有定奪。

b.無論如何,我們知道這件事發生在西門的家中,馬太、馬可記載西門是個麻瘋病人,約翰並沒有記載主人的名字,但是路加卻說這西門是個法利賽人。西門這個名字在當時的社會是相當普遍,單單新約聖經最少記載10個不同的西門。

馬太和馬可口中的伯大尼馬利亞,很難讓人聯想到她是路加口中那個犯罪的女子;但是若從馬利亞那種愛主的精神來看,很可能是因為她的罪得著赦免,而由心底發出那種比別人更愛主的心來。但我想今日這段經節最重要的乃是耶穌自己把這事件視為最美的事,要大家永遠紀念。我想這其中必有它的深意,現在我就以四福音都敘述她為同一女子的前提,來分享這段經節的精意:

2.赦罪與悔改

a.此女子在罪得赦之後痛改前非,哭倒在耶穌腳前,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這種憂傷痛悔的心正是上帝所喜愛和所看重的(詩51)。

b.用頭髮擦乾耶穌的腳

女子最珍惜的就是自己的頭髮,但是這女子卻甘心為了主而把頭髮當抹布,由此可知她為了榮耀主而願意捨棄犧牲自己的尊嚴。

在日本京都有一寺廟叫“東本願寺”,其大廳裡排有許多玻璃櫃,裡頭放了523條大大小小的髮繩。最大的長350尺,粗1尺3寸,重1,680台斤;最小的也有114尺,粗4寸54,重50台斤。53條的總重量是6,307台斤,真是很難想像這要多少女人的頭髮才編得成?原來這些髮繩乃是為了上大樑之用,因為廟中的主樑實在過於沉重,一般的繩索負荷不了,所以設計師才建議以頭髮編為繩子,做為上樑之用。雖然她們拜錯了假神,但他們這種奉獻的精神是值得學習的。

3.不計代價的愛

a.此女子將自己視為最珍貴的香膏獻給耶穌:

猶太女子視香膏為至寶,她們通常將香膏裝在石膏做的玉瓶中,掛在脖子上。一瓶滿滿的香膏大約是當時勞動者一年的工資,此價值也是可以餵養5,000人飽餐一頓的金額。我相信這瓶香膏乃是這位女子全身上下最有價值之物,正因為她深知香膏對自己的重要性,所以才將它獻上,義無反顧的打破它。

愛是沒有代價的,若有人為了不失面子而在送禮物時斤斤計較,那麼他的愛必然有問題。為了愛,馬利亞把最貴重的奉獻出來,尚覺不足;若有人是為了面子才奉獻,那麼他一定會三心二意,獻多了不划算,獻少了很難看,這樣的奉獻,主必不悅納。

b.超越理性的場合

馬利亞當時的做法是有違常理的,她不但視整瓶香膏如無物,還打散自己的頭髮當抹布為耶穌擦腳,我想當時在場的每一個人必認為她精神有問題。在理性的場合中,像馬利亞這種作法沒有人會接受,因為理性的世界中,凡事都是由“慎重”所支配,人不敢越矩,以免遭他人哂笑;然而在愛的世界中,則是由“心”所支配。所以理性的世界與愛的世界有很顯著的不同,這個世界充滿了人的理性和有限的知識,但是有時為了實踐心中的愛時,人有時會突破現狀,付出超越自己能力界限的禮物,做了很大的割捨,這才是真正愛的禮物。

c.機會一去不回頭

門徒的想法是要用這瓶香膏賣錢去幫助窮人,但耶穌對他們說:窮人到處都有,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在我們的生活中,常碰到一輩子只有一次的機會;有時我們覺得應當去做,卻沒有馬上去做的事,結果就遺憾終身。希望大家能儆醒,不要錯失為主獻上的機會。

結論

美的行為要永留人間,美好的行為,世間少有,尤其是在黑暗的世代,更能顯出它的光輝和價值。耶穌基督的一生最後路程充滿了人的恨惡、反叛、陰謀和一連串的悲劇,這時馬利亞為耶穌所做的事就像在寒夜裡點著了火把,溫暖了耶穌的心,因此這件美麗的事,至今還留傳不已。親愛兄弟姊妹,此女子得耶穌之救贖,深知感恩,把握機會,用盡力量,向主表明她的愛。今天,主也拯救了你,你有感恩嗎?你愛主嗎?請大家反省一下。

 

叛逆者猶大

經節:馬太福音廿六:14~16、20~25

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序文

上週我們已經講過猶太人的領導階層正處心積慮的計劃,如何能在不引起暴動的情況下捉拿耶穌,而猶大就在這時向他們獻計。今天我們來探討猶大背叛耶穌的原因何在?我想有三點可能的理由:

1.叛逆者的出賣

A.貪慾與惡意:按馬太福音與馬可福音的記錄,猶大想出賣耶穌的可怕意念,是在伯大尼西門的家裡,有一個女人用香膏抹了耶穌之後才產生的;約翰也在此事件中指出,猶大是個賊,因為他在耶穌的學生當中是管理錢袋的,但卻偷拿了其中的錢。若猶大真是為了貪財而出賣耶穌,那真是史無前例的惡事一樁。猶大出賣耶穌所得之金額是三十兩銀行,相當於今日的五千元巴幣,可見為了貪財而犯的罪是何等可怕!

B.失望轉為恨惡:猶太人中有一組織是極度的愛國主義者,他們連在夢中都把羅馬人逐出巴勒斯坦,為了達此目標不惜犧牲生命,猶太人稱他們是“帶劍者”,他們以殺死敵人為其首要目標。猶大正是這種愛國主義份子,因為他知道耶穌是從上帝派來的先知,所以想藉著他行神蹟的力量引發一場改變。但耶穌所選擇的路卻與猶大所計劃的大相逕庭,祂選的是十字架的道路,這讓猶大非常失望,此種失望讓他產生恨意,因此才決定出賣耶穌。

C.想強迫耶穌採取行動:猶大相信耶穌是上帝所差遣的指導者,但做事的方式太慢又不明顯,所以他想藉著出賣耶穌的方式,逼迫耶穌快點採取行動。因此,當猶大發現自己的計畫失敗時,他選擇上吊自殺。這種說法,我很有同感。

不論理由是那一個,猶大的悲劇是因他心中不接納耶穌,終日只想著自己的計畫,並且設計耶穌配合他的計畫。各位,我們沒有一個人能改變耶穌,乃是耶穌能改變我們,我們不能為了私慾而利用耶穌,而應當把自己一切所有的擺在祂面前,作為祂的工具供其使用。猶大自以為比耶穌聰明,結果反被聰明所誤。

2.愛的最後忠告

猶大出賣耶穌,乃是在極機密中進行,因為若是被其他學生知道,他可能會被殺掉。事雖隱密,但是絕對逃不過耶穌的雙眼。人可能將自己的罪隱藏於人前,上帝卻看透人心,縱使別人都不知道猶大的計畫,但耶穌都看得清清楚楚。此時耶穌可以使用權柄揭開猶大的真面目,或是直接將猶大殺掉,但祂卻寧可用愛的忠告來代替其他任何的方法。上帝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在人做壞事時,絕不用強制和暴力叫他不要去做,只是用愛來忠告而已。在此,耶穌用二種方法想救猶大脫離罪惡的捆綁:

A.明白的指示:耶穌要猶大反省其心中所要做的那件事是公義的嗎?神保守我們離開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讓我們受罪的衝擊,知道犯罪的可怕而回心轉意。

B.親自打開人的心門:耶穌用溫柔的眼光看著他,意謂著“你看著我的眼睛之後,是否還決意照自己的意思行?”耶穌希望別人能自覺,知道所要犯的罪是何等的可怕,祂是出於愛心才會特意阻攔。

人犯罪的種類很多,有人是臨時起意,有人是瞬間的衝動,更有人是冷靜計劃,故意犯罪。猶大在看到耶穌慈祥的面貌,聽了愛的忠告之後,還不停止惡念,決意出賣耶穌,踏出無法挽救的一步,在此讓我們清楚地看到罪的可怕。

3.叛逆者之親吻

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過猶大賣主的動機,現在再來研究猶大吻耶穌時的心態。聖經學者對此有二種解釋:

A.假若猶大當時吻耶穌之心情是充滿陰險、憎惡、狂妄、貪婪,這麼惡毒的吻真是史無前例,後無來者,但事實果真是如此嗎?

B.我想這其中必有其他因素,原來猶大給那些要捉拿耶穌之人的暗號是一個吻,而這吻在希臘原文乃是一般請安之吻;但實際上猶大是以最親愛的師徒之吻親了耶穌。猶大為何要這麼做呢?

我們再來想一件事,那些要捉拿耶穌的人是否不曾見過耶穌?這些都是大祭司和長老的親信,他們很可能都是聖殿的警衛,他們不可能忘記幾天前從上帝的聖殿中,趕走那些作買賣的生意人和推翻桌子的耶穌,並且耶穌每天都在聖殿的走廊教訓人,所以他們一定認識耶穌。他們所需要的乃是猶大幫忙捉拿耶穌的計策。

山上述推論可知,猶大沒有真誠地尊重耶穌,他以最親愛的師徒之吻親了耶穌之,後退到後面,期待耶穌能因即將臨到的逼迫而奮力反擊,起來領導猶太人脫離羅馬政權的捆綁。但事與願違,因此猶大從吻了耶穌之後就消失無縱,直到自殺為止。

我想猶大在耶穌被捕的瞬間,一定是愕然不知所措,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心知計算錯誤,為罪所苦,悵然消失在黑暗之中,就連耶穌被審時,他也不出來作證。猶大一時的錯誤選擇,讓他跌入地獄的深淵;而地獄最大的痛苦,乃是讓人知道罪的恐怖,卻永遠無法逃脫。

結論

背叛的終局(馬太廿七:3~10),聖經中描述猶大的結局,實在可悲,他把賣耶穌所得之錢丟在聖殿裡,然後就出去吊死了。從猶大所犯的罪,讓我們得到了二個真理:

A.有些罪是不會被取消的,有些話是永遠說不得的。所以我們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要做出後悔莫及的事。

B.人會厭惡因犯罪所得之物,這是犯罪之後產生的怪異現象。人常常為了想得著不當之物而犯罪,但一旦得著之後,卻又不覺得它有可貴之處,反而會心生厭惡,欲棄之而後快,但有時連想丟都丟不掉。這裡馬太引用“撒加利亞十一:10~14”的預言,證實了猶大所做的一切。

我想猶大若對耶穌忠誠,他可能就是第一個基督而殉道的人:可惜他偏行己路,最後只能悲慘的結束自己的生命。

 

最後晚餐與彼得否認主

經文:馬太福音廿六:17~19、57~58、69~75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裏給你預備?」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裏,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彼得在外面院子裏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裏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序文

耶穌來到耶路撒冷,乃是為了守上帝以色列人所設立的逾越節,此時此刻的耶城充滿了過節的人群,所以耶穌只好住在伯大尼,但祂心中仍期盼著能在耶路撒冷城內吃逾越節的晚餐。耶穌可能早就和城內的朋友約好,有關逾越節晚餐的準備事項,馬太廿六:18“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

1.晚餐的內容

A.逾越節的第一個晚餐稱為“無酵餅的祭”,以色列人每家每戶從禮拜四早上起,就要開始清除家中一切有酵的東西,他們這樣做有二個理由:

(1)過逾越節乃是為了紀念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掙脫埃及的統治,這是歷史上最大的事件。因當時間間緊迫,沒有足夠時間燒有酵的併,出埃及記十二:34“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

(2)酵對猶太人來講,是一種腐敗的象徵,所以必需除掉它。

B.小羊:除了無酵餅之外,還要準備一隻小羊,因為這隻小羊的死,代表了整個逾越節的真實意義。上帝為了以色列人的緣故,降下了最慘重的災害在整個埃及全地,天使奉命擊殺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除了門楣上擦有羊血的越過之外,全埃及無一倖免。因此禮拜四下午起,以色列人便帶著羊羔,到聖殿獻祭,以紀念耶和華上帝為他們所實行的大事。

C.四樣東西

(1)裝鹽水的杯:以此紀念在埃及為奴時所流的眼淚,與上帝用大能的手帶領他們過紅海的鹽水。

(2)苦菜:從芥菜、薄荷等幾種較苦澀的菜,合成一道苦菜。以追想當奴隸的歲月之痛苦經歷。

(3)哈羅謝多餅:這是一種由蘋果、橄欖、無花果、核果等混合製成的一種軟餅,讓以色列想起當初被迫做磚所用的黏土。而餅中插有肉桂,為要讓人想起做磚時所用的草。

(4)四杯葡萄酒:為了紀念上帝在出埃及記六:6~7中給予以色列人的四項應許:

(a)我要領你們脫離埃及人的壓迫。

(b)我要伸手拯救你們。

(c)我要你們成為我的百姓。

(d)我要作你們的上帝。

2.新的契約:基督的身驅和祂的血(太廿六:26~30)

古時先知在傳講從上帝所領受的信息時,為了加深人的印象,常常使用象徵性的行為把信息傳達出來。這就有如耶穌光榮入城和使無花果樹枯乾是一樣的意思,在這裡耶穌再一次運用逾越節的晚餐,向祂的門徒以及全世界的信徒表明祂的信實和愛,在晚餐中所有的儀式和言語都表明了二個關於全人類的偉大真理:

A.逾越節的晚餐是另一個“解放”的開始

上帝要以色列人守逾越節,以此紀念神的大能和拯救。耶穌在這裡所要表明的乃是另一個解放,而祂就是那解放者。是唯一可以將人類從恐怖和罪中釋放出來的救主,祂也正是為此而臨到世界,降卑為人。

B.逾越節的晚餐象徵“安全”

在天使奉命執行任務的夜晚,是羊羔的血免去以色列人的禍患,所以耶穌在這裡聲明祂就是那將要臨到的救世主,為要把人從罪人拯救出來。不只如此,祂更要賜予信靠祂的人得著地上與天上、現在與未來的安全。

耶穌在逾越節的晚餐所要表明的,也正是祂來世的主要目的和意義,耶穌說:「我的血是契約的血」,契約通常都是為雙方而訂,是人與人的關係,但是這裡耶穌為我們所訂之契約是人與神的關係。所以逾越節晚餐的真義,就是要讓人知道由於耶穌的生和死,人與神的關係已經全然改變,而且看到耶穌就等於看到上帝,上帝愛世人,願意為世人的罪親赴十字架,上帝的愛就在此顯明。

晚餐的最後,馬太廿六:29耶穌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然後就起身前往客西馬尼園禱告,後被提去議會審判,被釘十字架。耶穌是明知前面有苦難,但為了成全上的旨意,祂還是勇往直前,因為祂心中以上帝的國度為第一,在耶穌看來,十字架不是個失敗羞愧的地方,而是通往上帝國度寶座的唯一道路。

3.彼得不認主(馬太廿六:57~58、69~75)

A.主的警告(太廿六:31~35)這段經文顯示出耶穌的幾個特質:

(1)祂是實行主義者:耶穌心中清楚將要發生的事,撒迦利亞十三:7“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敗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耶穌明明知道前面的艱辛和將要被否認的痛苦,但祂還是毅然前往。

(2)耶穌的確信:“我復活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耶穌以信心看到了十字架的另外一邊,所以很肯定的對門徒教出交待。

(3)耶穌的憐憫:

(a)耶穌明知當祂最軟弱無助之時,門徒將棄祂而去。雖然如此,但祂還是以柔和的心對他說“苦難過後,我們還要再見”,祂雖然預先見到學生們的軟弱,但是愛他們的心並沒有改變。今日耶穌也同樣知道我們的弱點,但祂絕不因我們的罪而捨棄我們,因為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

(b)在這裡彼得也有值得我們學習之處。彼得確實有錯,錯在“過度的自信”,彼得憑著感覺,自信是絕對的愛主,不論遇到什麼狀況他都不會改變,他想靠著自己愛主,他的自信心超過主對他的評價。其實人在上帝的面前不能自信、自誇,唯有謙卑、自知軟弱而求主扶持的人,才得以堅立在上帝堅固的磐石之上。

(c)羅馬人和猶太人都把夜間分為四個段落:即下午6-9時為第一更,9-12時為第二更,0-3時為第三更,3-6時為第四更,雞啼的時間常常是在第三和第四更時段,所以耶穌對彼得說:今夜雞啼之前你要三次不認我。

3.勇氣的界限(太26:57-58、69-75)

A.我想任何人讀到這段經文,第一個反應,一定是覺得沒有必要把耶穌的首席弟子彼得寫得如此不堪,稍微隱藏一些又有何妨。但我要告訴各位,這事件的提供者正是彼得自己,因為馬太福音是參考馬可福音寫成的,馬可是彼得的機要秘書兼書記。由此可知,彼得將此事毫無避諱的宣揚開來,就是為了見證福音的真實。

B.彼得願意世人知道,“我背逆了苦難中的耶穌,祂還願意赦免我,讓那個原本怕死無用的我,能成為福音的見證人,為主所用。”每當我讀到這段經文,我都非常感佩彼得的勇敢,他不願意隱自己的罪,目的就是要讓人知道耶穌基督的愛與赦免以及潔淨人心的力量。我們不要批評彼得,因為有些事單憑人的勇氣是不夠的,更何況當時就只有他還敢在那裡,其餘的門徒都早已不知去向了。

C.巴勒斯坦的富裕人家,中央是中庭,週圍的房子建造都面向中庭,由此可知,彼得隻身入了大祭司住宅的中庭,真是如羊入了虎穴,可見他的勇氣超乎常人。

第一次彼得否認主即在這中庭之內,因為有個女傭說他是耶穌的門徒。照例,若是膽小之人在被識破之後,理應逃走,但彼得卻只避到入口處而不願離去。因為此時彼得的內心正在掙扎,一面怕死,一面又愛主。當有人以他持有加利利人特別的語音來質問他,是否為耶穌之門徒時,他第二次加上發誓來否認主。最後人家又問他一次同樣問題時,他乾脆起咒又發誓來否認主,這時雞就啼了。

D.世界知名的神學家Willam Barclay對“雞啼”有以下的解說:

他認為大祭司住在耶路撒冷市中心,那裡是不能養雞,更何況猶太人視雞為不潔淨,所以雞膏應當另有所指。當時在耶路撒冷有屯駐在Antonia的羅馬軍隊,站衛兵的交換班次是以吹喇叭為信號,而拉丁文的吹喇叭就是雞啼的意思,所以彼得第三次否認主持,剛好就聽到軍隊在換衛兵的喇叭聲,就想起耶穌先前指著他所說的話,於是出去外面痛哭。

結論

最後請大家仔細思考一件事,是什麼原因讓彼得在被人質問了三次之後,還有勇氣站在大祭司宅院內,而只有在想起耶穌的話之後,才衝到外面去痛哭?

答案是“愛”,因為只有單純愛主的人才會知錯、知罪。

 

耶穌的被捕與罪名

經文:馬太廿六:36-46、62-68

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到那邊去禱告。」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 便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於是來到門徒那裏,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序文

我們若以祈禱的心情來讀這段聖經特別是36-46節,必能得到由禱告變成讚美的美妙經驗與感動。

耶路撒冷城是建築在山丘之上,其中建築物林立,少有空地,所以有錢人大多在橄欖山坡建別墅兼有庭院,客西馬尼的意思是“橄欖桶”或是“壓榨機”,耶穌禱告的地方很可能是個橄欖園。

在耶穌生涯的終點之前,有幾位祂的朋友是值得我們紀念的,就是那個為耶穌預備驢駒子的朋友,提供場所為最後晚餐的朋友,和今天這位為祂預備地方禱告的朋友,他們三人好像沙漠中的清泉,滋潤了耶穌乾渴的心,讓耶穌的心大得安慰。此時的耶穌帶著那三位曾經看過祂山上變貌的門徒,來到園中禱告,這不是一般的禱告,這是耶穌在靈裡的爭戰,我們若以敬畏的心來讀這些經節,必能體會出耶穌痛苦的心情。

一、客西馬尼園的苦鬥(馬太廿六:36~46)

(一)耶穌的苦惱:死亡的陰影已經迫在眉前,沒有一個正常人願意33歲就死的,更何況是要被釘在十字架上,此時的耶穌流血汗拼命禱告,乃是為要將自己的意志順服在上面的旨意之下,這種緊張的氣氛,讓讀經的人感同身受,不自覺的也會出一身汗,因為這不是一場“形式的禱告”,而是一場刀光劍影,靈與靈之爭的禱告。

在此苦鬥中,耶穌受到極大的挑戰,因為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直接關係到“全人類救恩”的重大課題,耶穌若在此時退卻,那麼上帝的拯救計畫就要受挫。

此時的耶穌心中非常明白,前面唯一的道路就是向著十字架前進。

這真是一件讓人想了都會怕的事,但耶穌卻接受了,由此我們學習到一件極為寶貴的功課,那就是上帝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雖然有時看似不合理,無法理解,但只因為有上帝的旨意在裡面,我們就要完全的順服。

在走向天國的旅程中,常常會碰到無法理解的事,而這些事常常都將我們的信心帶到被試煉的極處,此時我們若想起主在客西馬尼的爭戰,必然也會從天父之處得著同樣的安慰。基督教中有句名言“無論何人,信人沒有經過試驗的,不能進入天國”,意思就是說:如果我們落入試煉之中,經過一番爭戰之後,必能學習耶穌順服的心,向天父說“願你的旨意成全”。

(二)耶穌的孤獨:耶穌雖然有三個門徒同行,但因為連日的奔波,他們都已疲倦睡著了,不能與主儆醒,所以此時的耶穌是孤獨的。我想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歷,在人生的旅途中,常常都會面對一些難處,是沒有人幫得上忙的,無人安慰只能自己承擔,此時的你當記得在客西馬尼園中的耶穌,祂與你同在。

(三)耶穌的信賴:我們在馬可14:36中可以看到,耶穌的禱告是以呼叫“阿爸,父阿”做為開端,稱呼神為“阿爸”,這在猶太人的文學中並無先例。如今的阿拉伯人在家中稱父親為“阿爸”,這和我們台灣人的稱呼是一樣的,是一種父子間親暱的稱呼,耶穌以此名稱呼叫上帝,是猶太人所不敢做的,但也因為這樣,更能顯出耶穌對神的信賴與親密。

做父母親的常常都會從小孩對自己的呼叫聲中,知道他們的需求,耶穌此時也深信上帝知道祂內心的爭戰,所以祂叫“阿爸,父阿!”,祂雖然還不能十分了解神一定要祂走向十字架,但祂還是相信天上的父,這就是我們從耶穌的身上必須學習,對遵行神旨意的一種正確態度,在我們人生的旅途中,也要學習耶穌這種對天父的信賴。

(四)耶穌的勇氣:馬太廿六:46“起來,我們走罷,看哪,賣我的人近了。”有一個異教徒的哲學家Kelsusu曾以此句話來攻擊耶穌說“耶穌想逃走”,耶穌的意思是說“起來吧,已經禱告交托神了,現在正是行動的時候,我要面對人生最大的挑戰,與人類最險惡的勢力對抗”,由耶穌的行動,可以看到禱告所帶來的功效和力量,在神面前禱告的人,在人面前就能站立得住。

二、在園裡被捕(馬太廿六:50~56)

耶穌人的首領,經由猶大的通風報信,得知耶穌正在客西馬尼園裡,這些首領有權動用聖殿裡的守衛,但那些跟在猶大後面的人,並不是受差遣來捉拿耶穌的警衛,而是一些暴徒,想以私刑加害耶穌。

耶穌禁止門徒抵抗,只有那憑血氣之勇的彼得,拿刀砍下祭司長僕人的耳朵,我們在這耶穌被捕的過程中來學習二件事:

(一)耶穌自願捨命:耶穌根本不用特地來耶路撒冷守逾越節,也不必正面挑戰猶太人首領,甚至在客西馬尼園時,祂也可以靠著朋友的幫助,從容離去,就算不走也可以請求天父派天兵天使解危,由這一切跡象顯示,耶穌是自願捨命,若不是祂的意願,沒有人能去祂的生命。

(二)為了成全上帝的旨意,祂選擇死,為達成上帝創世以來的計畫,耶穌選擇要走的路,正是為了應驗古時先知們的預言,那是一條愛的道路,耶穌心裡清楚,戰爭、暴力等完全不能解決問題,相反的,只能引發人類內心的罪惡,祂知道此時只以愛與犧牲來完成上帝的旨意,所以祂選擇不反抗。

從耶穌的被補直到今日,歷史證明耶穌選擇了最正確的道路,反而那些使用暴力殘害耶穌的猶太人,四十年後也想以暴力來反抗羅馬人,結果家破人亡,只有耶穌直到今日還活在信靠祂的人心中,永遠作他們的王。

三、審判(馬太廿六:58~68(太廿七:1~2節)

(一)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之後,半夜就在大祭司的宅院裡受審,後又於清晨送交巡撫彼拉多。在這中間有一些問題值得我們來思考。半夜集會,到底是召開緊急會議呢?還是為完成對耶穌的訴狀?

按照馬太廿六:59“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的記載得知,猶太領袖居然知法犯法,半夜開會,就是硬要治死耶穌,因為猶太法律規定晚上不得正式審理案件。

(二)“議會”可說是猶太人的最高法院,是由法律學者、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百姓中的長老等組成,而議長就是大祭司長,舉行裁判時,必須至少有23名議員在場,審判時有幾項規定:

1.審判必須在日間進行。

2.刑事審判在逾越節期間不得進行

3.除了無罪的判決可以當日決定以外,其餘不管是何罪狀,都要隔日再做成判決。

無罪的判決以外,不可在一日中間審議終結,一定要在隔日才可判決,因為在夜間可能會有憐憫犯人的情形發生,且要在聖殿的境內正式的議場中舉行,一切有關被告的證據,必須由證人來確認,並且至少要有二個證人在分開的場所中調查證詞,作偽證者是會被處死,至於有關生死之審,議會會事先通知證人,事件之重大,作偽證者必須負流人血的責任。

審訊的開始,先要提出有利被告的證據,然後才可提出不利的證據,以上所說的都是猶太人最高法院的規定,但是他們為要治死耶穌,竟然不擇手段,為所欲為,破壞自己的律法。

四、耶穌基督的罪名

(一)猶太人的領導者徹夜集會,目的就是要迅速的給耶穌定罪,無奈一堆偽證者都得不到實據,最後來了二個人說:這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馬太廿六:61)此言雖是不假,卻曲解了耶穌的話,其實耶穌是指著自己死後三日要復活說的,對於這種不實的指控,耶穌選擇沉默,因為猶太法律並不強迫被告回答問題。

(二)此時的大祭司向耶穌質問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禁止門在祂尚未得榮耀之前向人說祂是彌賽亞,為什麼大祭司會知道這事呢?這很可能是猶太洩漏了機密。

大祭司要耶穌起誓來回答他的問題,這個回答將會是整個審判的決定,全世界都緊張的在等待,假使耶穌回答“不是”,那麼耶穌就可以自由離去,因為找不到理由來告祂。相反的,祂若回答“是”,那就等於在自己死刑上劃了押一樣,我想耶穌在回答之前,可能已經安靜思考過,回答的結果和所要付上的代價。

(三)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接著又強調“你要看見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耶穌引用了旦以理書7:13的話為自己作證,人子將得永遠的王權,耶穌清楚自己所言為何,但是聽在那些群眾和祭司長的耳裡,他們卻像發了狂一樣,大祭司說祂講了僭妄的話,群眾喊著說:“祂是該死的”,有人吐唾沫在祂臉上,有人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摑祂的,還問祂說:“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是誰?”這個原本標榜正義的法庭,一時間成了發狂的瘋人院。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人與耶穌面對之時,若不是憎恨祂,就是愛祂;若不是服從祂,就是殺祂,這事古今皆然。凡是認識基督耶穌之標準和要求的人,不可能中立,若不是愛祂,就是恨祂;若不服從祂,就是背叛祂,你是站在那一邊?

 

十字架上,神的羊羔

經文:馬太廿七:1~2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序文

馬太廿七:1~2記著祭司長和長老們,一大早就忙著要將耶穌的罪狀列明清楚,交給巡撫,其中的原因乃是因為猶太人本身只有裁決普通案件的權利,至於死刑的判決,只能由羅馬司法單位來宣告和執行。

一、彼拉多:馬太並沒有記錄此訴訟之內容,雖在26章有提到耶穌被猶太人硬扣上褻瀆神的罪,但這種宗教上的罪名,不可能為羅馬政府所接受,至於耶穌的罪狀為何,路加福音則記了三件事:

A.猶太首領誣告耶穌煽動群眾造反,教人不要納稅給政府,和自稱為王(路加廿三:2、5),猶太人硬把耶穌和這三樣有政治意圖的罪拉在一起,就是為要彼拉多審理此案,而彼拉多乃是直屬羅馬皇帝的猶太總督,他的年紀最少有27歲以上,因為要出任羅馬地方官的最小年齡是27歲。

彼拉多是一個很有歷練之人,他一定曾在軍中打拼多年,否則無法擔任總督之職,由猶太資料顯示他的總督任期是在西元26-36年

B.彼拉多初到任,就遭遇許多問題,而這些問題大多是他自找的,因為他不了解猶太人,尤其是故意輕視猶太人的宗教狂熱和固守信條,一個聰明的地方官,他應該會去了解猶太人的信仰狀況,而不是一味無理的刺激,彼拉多初到任就犯了自以為是的大錯,他完全無視猶太人的反對,在進入耶路撒冷時,公然在軍旗上掛著象徵羅馬的鷲和該撒的像,結果差點引發暴動,後來他還是妥協了,因為他不可能殺完猶太人來保持他的驕傲。所以後來他出入城時,也都和前任總督一樣,把軍旗上的鷲和皇帝的像拿下來。

C.彼拉多任內,他想改善耶路撒冷城的供水設備,這原本是件好事,但因經費問題,所以他就強硬的使用了聖殿金庫的錢,導致猶太人的反感,於是猶太人決議行使權利上報皇帝,以此來協迫他,讓他陷於極度的痛苦之中,因為他在總督任內,有許多的缺失,他天性墮落、粗心、掠奪、輕視人、殘忍,常常不經審判而殺人,以非人道待人,他的殘忍完全展現在撒馬利亞所發生的一件事上,也因為此事件導致彼拉多被召回羅馬。

D.事情的原委乃是因一名騙子而引起,他騙人說發現了摩西所藏的一件古器,而召驟眾人在一山村之中,要展現給大家欣賞,不巧聚集的人群裡,有許多的人帶了武器,這本是一個平常的集會,但彼拉多卻喪心病狂,不分黑白的屠殺眾人。為此,撒馬利亞人上報彼拉多的直屬上司,也就是斯利亞的副總督,彼拉多就因此事下台,而被送回羅馬向皇帝報告事件原委,不料半途皇帝駕崩,對他的審判只好無限延期,但依照傳言,彼拉多以自殺結束一生,屍體被人投入河裡。

二、彼拉多的失敗

聖經很清楚的記載,彼拉多並無意定耶穌的罪,但又鬥不過群眾的要求,所以只能落人失敗的痛苦之中,彼拉多不想定耶穌的罪可能有三個原因:

(一)可能受耶穌人格的感動:他不認為耶穌會自稱為王,因為彼拉多見識過許多的叛亂者,他一眼就看穿耶穌絕對不是個暴動者,反而在耶穌的威嚴和沉默之中,彼拉多倒成了受審者,他雖然感覺得到耶穌的權威,但他卻不願服從。

(二)迴避責任:猶太人的習俗是要在逾越節時,釋放一名囚犯,而當時獄中有一名犯人名叫巴拉巴,他可能是一名強盜或是政治犯,最巧的是他的全名是耶穌巴拉巴,耶穌這個名字在當時的社會普遍被使用,因為它和約書亞同名,正因為這樣,所以在太27:17和22節彼拉多都要特別強調,以稱為基督的耶穌來和耶穌巴拉巴做為區別。無奈彼拉多二次想迴避判決耶穌的責任,都被群眾的反對聲壓了過去,所以只好釋放凶狠的巴拉巴,而捨棄溫和的耶穌。

(三)想脫離定罪之責任:彼拉多想以洗手來表明自己的無辜,以推卸責任,藉此舉動來違背自己的正義感和良知,雖然得知他太太的忠告,但還是沒有勇氣在暴徒的面前伸張正義,以至於直到今日,猶太人還傳說著“彼拉多的魂經常從墓裡出現,返復在洗手”,都不可能不為所做的事負上責任。

我們對於彼拉多這種人常存憐憫的心,因為人常常都會被自己的過去所束縛,而模糊了應有的正確立場,心中只想逃避責任,而不敢面對問題。

三、士兵的嘲笑

(一)彼拉多既然不肯伸張正義,也就順著眾人定了耶穌的死罪,所以馬太廿六:26說“彼拉多把耶穌交人鞭打”,羅馬的鞭刑是殘無人道的,犯人是裸體受刑,鞭是以一長皮條為主,末端分為五支,每支上面都綁有獸骨或小鉛球,被判釘十字架的犯人都要先受此刑,而行刑的過程中血肉橫飛,很多人都未上未字架已經氣絕,也有發瘋的。

(二)耶穌被鞭打後,交給士兵,此時的十字架已經備妥,兵丁帶著耶穌上總督的官邸,這些士兵都是被徵召的,他們是屬於該撒利亞營,是彼拉多的護衛,他們並不知道耶穌是何許人,可說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態下聽命行事。

他們嘲笑耶穌是假王,但心中並不憎恨耶穌,他們的行為耶穌是可以諒解的,他們把耶穌當成低能兒,是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加利利人,因此他們以對待白癡的方法來戲弄耶穌。

當時的亞力山大亞的無賴,他們戲弄低能兒的方法,就是用麻布做個冠戴在他頭上,然後用埃及產的蘆葦papilus紙,捲成一束,讓他拿在手上,把他打扮成國王的樣子,於是有人拜他,有人裝成向他申訴的模樣……,以此來戲弄這些低能兒,這些兵丁也以同樣的心情在嘲笑耶穌。

(三)嘲笑完後,他們就把耶穌帶到刑場,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是無以倫比的,這一幕常常顯現在我們眼前,有一位猶太作者寫到“十字架的刑罰,是人類想出來最殘酷無情的手段。”

此法是波斯人所發明的,波斯人把大地獻給神,所以地是聖潔的,人血不能污穢大地,於是做了十字架,把死刑犯釘在上面,舉起離地,而此十字架的刑罰,由波斯傳入北非的Kalutago,再輾轉傳入羅馬,而羅馬人也只對反叛者、逃亡者、奴隸等最低身份的罪犯施以此刑,對於持有羅馬身份之公民,是絕對禁止使用。

四、十字架的屈辱:耶穌甘願為我們忍受最無人道的刑罰

(一)被判釘十字架的死刑犯,將由四個士兵押赴刑場,在路上受刑者需背負十字架,而罪名則寫在一塊木板上,或吊在犯人的脖子上,或由兵丁高舉在行列的前面,最後把它一起釘在十字架上,犯人到刑場的路程,他們都盡可能延長,為的是讓更多人看到一場難得的好戲。

(二)耶穌在經過連夜的審訊之後,又遭鞭打和兵丁的戲弄,肉體的創傷已經超越極限,很難再自己揹著十字架上刑場,羅馬士兵深知此理,通常都會隨意召人來為受刑人揹十字架,他們只要拿檐尾敲在任何人的肩上,那人就無論多卑賤的事都要去做,因為巴勒斯坦是個殖民地,百姓沒有自主權。

正在此時有一個人名叫西門,他是從遙遠的北非“古利奈”來的,特為守逾越節而上耶路撒冷,我想他一定是花費了一生的積蓄,不遠千里而來,但沒想到卻在此時此地遇到屈辱,被人強迫背負耶穌的十字架。

馬可福音稱西門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而此二人都是在基督徒中有名望的人,可見西門當日被強迫背負十字架的過程中,一定被耶穌的某些舉動所感動,而認耶穌為主,同時也將它教訓於下一代,西門的受辱之日,竟成了榮耀之時。

(三)當時的刑場是在一個被稱為各各他的山丘之上,一到刑場,受刑人就馬上被釘十字架,士兵將犯人的雙手用長釘釘在十字架上,又用繩子把雙腳一起綁在十字架,為了減輕受刑人的痛苦,他們會將沒藥摻在葡萄酒裡讓犯人喝,如此可以有限度的麻醉,但耶穌拒喝,祂願意為世人承擔最悲慘的刑罰,成就上帝的公義,祂不想做任何的逃避。

猶太人的衣著配件通常有五樣:1.革化;2.頭布;3.帶;4.內衣;5.外衣;受刑人在十字架上要脫去所有衣物,僅留一條腰布,所以在約19:23-24記載著兵丁將耶穌的外衣分成四份,又為內衣拈闔。

那日在各各他的山丘上,有三支十字架,耶穌在中間,左右都是強盜,祂真的為了我們被列在罪犯中。

結論

不論是猶太人的領或是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他們對耶穌的侮辱和嘲笑是針對耶穌的主張而發,他們輕看被釘十字架上軟弱的耶穌。

在此我們清楚看到猶太人根本的大錯誤,他們對耶穌說“你從十字架下來,我們就信你”,他們想從神的力量來看見神,但耶穌卻不從十字架下來,他寧願順服以至於死,以此來成就神的大愛,讓今日的基督徒都藉著十字架上耶穌的寶血來親近神。

 

十字架的勝利與主的復活

經文:馬太廿七:45~56、廿八:1~10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站在那裏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裏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 神的兒子了!」有好些婦女在那裏,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他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耶穌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

 

頭序

聖經中記載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直到氣絕的時間,若不留意看時,會讓人以為是很短暫的過程而已。其實依照馬可的記載,可以得知耶穌是早上九點被釘(馬可十五:25),到下午三點斷氣(馬可十五:34),其間共有六個小時之久。對耶穌而言,被釘十字架不幸中的大幸,就是他只受苦六個小時,因為常有人在十字架上拖了數日才死。

一、最後的勝利(馬太福音廿七:45~50)

耶穌在十字架喊著“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馬太廿七:46)。這個呼喊的聲音至今都還在震動著我們的心弦,甚至讓人不敢抬頭來看十字架上的耶穌。但在另一方面,我們又渴望可以知道這句話為何出自耶穌的口?聖經學者對這句話有以下三種看法:

A.耶穌在暗誦詩篇第22篇

有神學家認為那時的耶穌正在默念詩篇第22篇,因為第一節即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後又說“凡看見我的都嗤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罷,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罷。”(7~8)接著再說,“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闔。”(18),最後是“我在大會中讚美你的話,是從你而來的,我要在敬畏耶和華的人面前還我的願。謙卑的人必吃得飽足,尋求耶和華……,因為國權是耶和華的,他是管理萬國的。”(25~28)。耶穌從預言中知道所處的地位,雖是暫時在深淵底下,但不久就要攀登高山,贏得最後的勝利。

B.耶穌的人性落在深淵絕境中的吶喊:“若不是這樣,耶穌就不是真正的人”,這是大神學家William Barclay的解說,他說:在人的一生中,難免有身遇絕境的時候,讓人覺得好像被神拋棄了一樣。這是一種完全超乎想像力範圍之外的境遇,讓人看不見上帝的存在,此時的耶穌正是身處其境。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心裡曾經過一番爭戰,雖是不完全明白上帝的旨意,但他卻毅然決然地接受,而勇敢的邁向十字架的道路。道成肉身的耶穌,他的人性在十字架上表現的淋漓盡致,是一個正常人在絕望中所發出的呼喊。如此他才能真正體會到人的軟弱,進而來扶持軟弱的人。所以無論我們的境遇如何悲慘,我們的主都以同樣的心情與我們一同擔當。

C.就在剎那間,無罪的耶穌成為罪人

哥林多後書五:21記載著“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此時的耶穌肩負著全人類的罪,為了世人而受刑罰,連上帝都轉臉不看他。為了背負人的罪,上帝離開了耶穌。前述的兩種解釋都很好,但我個人比較偏向第三種的解釋。

當時在場的眾人聽了耶穌的呼叫,都不了解它的意思。如果耶穌只喊了這兩三句話之後就斷氣,那麼這後果真是不堪設想。還好事情並非如此。因為馬太、馬可及路加都同時記載著“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耶穌的叫聲一定引起很大的注意,否則不會三大福音書都有記載。他最後到底說了什麼?約翰19:30記下耶穌的最後一句話是“成了”,然後才斷氣。這句話的原文意思是“勝利的呼叫聲,是完成工作者在經過一番苦鬥得勝了,由黑暗進入光明,得著榮耀的呼叫聲”,由此可見耶穌是以勝利者、征服者在勝利的呼叫之後,才將靈魂交給上帝的。

二、光輝的啟示

馬太福音廿七:51~56在此段經文中讓我們來思想三件事:

A.斷氣瞬間所發生的事:在耶穌斷氣的瞬間啟示了我們兩件事:

1.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幔子是通往至聖所的路,大祭司只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進到裡面,常人是不能進去的。而至聖所的最深處,也就是神的居所。由此可知,只要幔子還在,則神和人之間就永遠被隔開。

神藉著耶穌的死來顯明祂對人的愛,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從此人得以藉著耶穌這條唯一的道路,與神親近了。耶穌的生,將上帝的形像顯明出來;耶穌的死,將神與人之間的隔離,永遠除去。

2.墓開:這乃象徵耶穌戰勝死亡的權勢。從耶穌的死到復活,表明了死亡不能主宰他。因為耶穌活著,我們也有跟他一起活著的確信。

B.百夫長說“這真是上帝的兒子”

耶穌曾在約翰福音十二:32說過,“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自己預言十字架的力量就像一塊巨大的磁鐵,能吸引萬人來歸向它。百夫長就是這十字架所結初熟的果子,十字架上的耶穌感動了百夫長的心。

C.堅守十字架下的婦女:耶穌被釘,門徒都已逃走,只有一些婦女還留在那裡,不願離去。有人解釋說“因為當時的女人沒地位,所以那些耶穌的女門徒,沒有性命的危險。”但我想這不是她們不願離去的真正原因。那股留住她們的力量乃是對耶穌的愛,因為愛勝過恐懼。

三、贈墓的人(馬太福音廿七:57~61)

A.依照猶太人的規矩,死刑犯的屍體,必須在日落之前埋葬(申命記廿一:22~23),又耶穌死亡的隔日是安息日,所以更應於當日埋葬。

按羅馬律法,犯人死亡,要由親人收屍埋葬,否則就棄之荒野,任憑野獸食之。耶穌是加利利人,耶路撒冷沒有他的墓地,若要運回加利利,在時間上也是不可能。還好亞利馬太的富人約瑟,他去請求彼拉多,領了耶穌的屍體,葬在自己未曾用過的墓穴。約瑟的義行,使他的名永遠被紀念。

B.有一傳言說,約瑟是耶穌母親的叔父,所以他是按羅馬的律法,以親人的身份來領取耶穌的屍體。

按路加的記載,亞利馬太的約瑟是議會的議員,眾人所謀,他並沒有附從(路加廿三:51),可見在該亞法家裡半夜的會議,一定沒有他的份。因為該亞法只召集了那些跟他一鼻子出氣的議員。

約瑟的勇氣,完全表現在埋葬耶穌的事件上。他不怕激怒彼拉多,更不在乎議會裡的壓力和排斥。勇敢的將最好的獻給了主耶穌。

C.祭司求彼拉多增添兵力,防守耶穌的墓:

祭司長為了確保自己的計畫成功,居然甘冒犯安息日的罪。在墓穴口放了塊大石,且來到彼拉多前求援增加兵丁看守,打算把耶穌永遠關在墳墓裡。但他們完全沒想到,復活的基督是不會被人控制和束縛的。

四、空墓(馬太福音廿八:1~10)

(一)這段經文記載著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是最先得知主復活消息的人。同時也是第一個看到主復活形像的人。她們能得著這樣的恩典絕非突然,因為她們從一開始就守在十字架下面,一直到耶穌被埋葬。她們對主的愛,現在得到了回報,成了世界上第一個看到復活主的人。在她們的身上,讓我們學到了三件事:

A.要相信:天使先提醒她們耶穌說過的話,然後才帶她們去看那空墓。因為這實在是件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神蹟奇事。讓人很難相信與接受。今天耶穌藉著聖經所應許的話,我們也很難相信,因為它太好了,超過我們的想像。唯有那些相信得著了。朋友,倘若你必須先有感受才要相信,也許你永遠也不能經歷到神。

B.要宣揚:遇到復活的主那兩位婦人,接到的第一個命令就是“快法告我的弟兄們”,這句話也是耶穌向每個領受過他復活能力的人的要求。

C.當喜樂:復活的主對她們說:“願你們平安”。這句簡單的問候語,讓她人們兩人充滿喜樂。對所有遇見復活主的人而言,他們心中必然喜樂充滿,因為沒有任何事物能使基督的愛與人分開。

(二)祭司長收買士兵(馬太福音廿八:11~15)

有幾個衛兵跑去報告祭司長,耶穌的屍體不在墓由。祭司長為了掩蓋實情,就拿了些錢給士兵,要他們放出謠言,說在睡覺的時候,耶穌的門徒來盜走了屍體。這些猶太人的領導階級為了謀害耶穌,真是無所不用其極。他們收買猶大,捕獲耶穌,濫用司法來審判耶穌,以莫須有的罪將耶穌交審於彼拉多。最後還收買士兵,想要歪曲耶穌復活的事實。但歷史證明他們失敗了,這正落入羅馬人的一句諺語裡“真理最偉大,戰勝一切”。人類的奸詐,動搖不了真理。

結論

主耶穌最後的應許,馬太福音28:16-20。這段是馬太福音的結尾,請大家注意耶穌與學生最後一次見面時,所做的三件事。

(一)保證有主的力量同在。死又復活的主,已經勝過了死亡的權勢,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都在他手中。學生們所侍奉的主,是宇宙獨一的權威者。

(二)頒布命令: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三)有主同在的應許:受命往全世界去傳福音的學生,可能一時間徬徨無措,但主卻馬上賜下應許,要常與他們同在,今日主也要與我們同在。